《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

上传人:A**** 文档编号:13762825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PPTX 页数:43 大小:15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6页
第6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7页
第7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8页
第8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9页
第9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3页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3页
亲,该文档总共4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4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

欢迎各位同学学习商业银行会计!

商业银行会计学,岳龙2005年9月,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第二节贷款业务核算第三节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1、概念贷款也称放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

2、种类

(1)贷款按发放的期限不同可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贷款按是否具有政策性可划分为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3)贷款按资金来源及贷款风险承担人不同可划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4)贷款按其本息是否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可划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5)还可以按发放贷款的条件可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担保贷款按担保方式又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1,

(一)根据不同类别的贷款,制定相应的贷款核算方式1银行贷款按照其发放方式的不同划分。

(1)单位贷款可以分为贷款转存和逐笔核实支付两种。

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合同规定填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立的有关存款户;银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款利息。

贷款转存是建设银行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

逐笔核实支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笔支取贷款;银行按实际支用额和时间计收贷款利息。

逐笔核实支付贷款只适用建设银行经办的政府投资贷款。

(2)个人贷款的发放分为直接提款和专项提款两种方式。

直接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

专项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直接划转到银行特约商户(或学校)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2,2银行贷款按照其偿还方式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1)一次性偿还,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的贷款,一般说,短期的临时性、周转性贷款都是采取一次性偿还方式。

(2)分期偿还贷款,是指借款人按规定的期限分次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贷款。

这类贷款的期限通常按月、季、年确定,中长期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式。

(二)认真履行贷款核算手续(三)正确反映贷款数据,严格监督信贷指标,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

(一)信用贷款的规定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基本情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如申请中长期贷款,则还必须提供:

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2贷款的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银行信贷部门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

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银行(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应注明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贷款的规定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除按一般程序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外,还应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经信贷部门审查认可并同意贷款后,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应明确借款人、保证人和银行三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在审查合同保证的有效性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担保法规定: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公民。

2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及保证意愿银行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了解保证人的保证意愿和保证人过去的履行保证协议的记录。

如有不良记录,则应对保证的有效性持审慎态度。

此外,银行还应审查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包括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目前所保证的数量和金额。

只有具备保证资金实力,又有保证意愿的保证人才能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保证人一般是借款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母公司及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等。

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往往有着不同程度的经济联系,为此,应特别注意完全依赖保证担保的贷款,防止欺诈行为。

4保证的法律责任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明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此外,还应明确保证期限。

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抵押贷款的规定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申请该类贷款时,应填写质押或抵押贷款申请书注明质、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等,同时向银行提供质、押物清单及有处分权人的同意质押、抵押的证明。

其余提供的资料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五类: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2抵押贷款管理的规定

(1)严格选择抵押物。

银行发放贷款,对抵押物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

价格变动较小;易于出售变现;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坏;容易识别鉴定和估价;抵押物中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其他财产应当参加财产保险。

(2)认真验证产权证明。

对用于抵押的财产应认真查验有关产权的证明文件,确保产权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止欺诈行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3)准确评估抵押物价值。

抵押物价值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必要时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还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4)合理确定抵押率。

抵押率是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自然或经济的贬值因素、法定和约定的处理费用扣除后的估算值及现值的比例。

抵押率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遵从有关规定。

(5)完整填列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清单”一式三份,每份抵押贷款合同后附一份。

(6)做好抵押物的登记与保管。

担保法要求登记的抵押物必须登记。

抵押物由债务人保管的,债权人应经常检查抵押物的维护和保管情况,确保完好无损。

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四)质押贷款的规定可以用于质押的动产或权利,包括以下四类:

货物,如企业或个体户经营的商品;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五)抵(质)押贷款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银行除按信用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核外,还应审核质、押物。

审批同意后,应由抵押人(或出质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第二节贷款业务核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三、贷款展期的处理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五、贷款利息的计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一)贷款科目设置1信用与保证贷款科目设置设置“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的发放额;贷方发生额反映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余额为借方,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实有数。

2抵押和质押贷款科目设置设置“抵押贷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发放额;贷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余额为借方,反映抵押贷款实有数。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二)贷款业务的账务处理1信用与保证贷款发放的处理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填制一式五联借款凭证(见表41),第一联为借据(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为放款记录,第五联为到期卡。

在借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预留银行的印鉴;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后,将申请书和借款凭证一起交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申请书和借款凭证时,应着重审查借款的用途、利率、金额和归还日期,以便监督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期归还。

经审核无误后,以借款凭证第一联代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将存款转入借款单位存款帐户。

其会计分录为:

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或:

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转帐后,将借款凭证第三联盖章后作为回单退给借款单位,第四联由信贷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款凭证代检查卡,按到期日顺序排列专夹保管。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2抵(质)押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银行会计部门对该类贷款的核算手续可参照信用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

抵押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同时,会计部门对质、押物要进行表外登记,对委托其他单位代保管的抵押物应经常实地检查,对银行出纳部门代保管的有价单证等权利凭证等,要经常进行账实核对,以防发生损失。

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1信用与保证贷款回收的核算借款单位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填制支票及进账单(个别行处仍用还款凭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到凭证后,应同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验对支票印鉴,查看单位存款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或:

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贷:

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转账后,应在检查卡上注明收回日期并交信贷部门。

如属分次归还贷款,则应分别在贷款分户账和检查卡上登记分次归还日期、金额及结欠余额,待最后一次还清时,再将检查卡注销交信贷部门。

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2抵(质)押贷款的回收抵(质)押贷款到期,如能按期收回本息,其账务处理与信用与保证贷款到期收回的手续基本一致。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

抵押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贷:

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办完还贷手续后,质、押物应随即交借款人,并销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

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关于“一逾两呆”口径不良贷款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简称“一逾两呆”)。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纳入不良贷款核算,并按“一逾两呆”的认定标准进行分类。

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应收回而未能收回的贷款。

逾期(含展期后逾期)天以内的不良贷款,列为催收贷款。

银行对逾期贷款应及时查明原因,积极组织催收。

贷款虽未逾期,或逾期未满规定年限,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列入呆滞贷款:

1、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3、借款人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

列入呆滞贷款后,经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贷款,列入呆账贷款。

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

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

1、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2、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3、贷款担保有效;4、属于周转性贷款。

200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通知中公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所有银行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1)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即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那部分贷款。

一般情况下,这部分贷款应占银行贷款的绝大部分。

具体判断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特征:

借款人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外部环境良好;抵押、担保等手续完备,符合法律规定,但在目前情况下尚不需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2)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有关因素包括借款人的政党经营活动受到一些不利影响、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有恶化的迹象、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玩弄贷款归还的调整等,这些因素需要引起银行的密切关注,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或继续恶化,贷款将会出现问题。

(3)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领先其政党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具体可根据以下特征来判断;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或有明显的恶化趋势,比如借款人的盈利水平、现金流量明显下降,主营业务收入明显低于预期水平,还款能力明显降低,负债总额大幅度增加等。

(4)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相对而言,可疑贷款具有次级贷款的所有特征并且程度更加严重。

(5)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度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比如,借款人长期拖欠贷款本息;借款人已停业或已宣告破产,以其停业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抵偿贷款本息;抵押物、质押物等已被银行依法进行了处置,或已对担保人先例了追索权,但所得款项仍不能抵偿借款人拖欠的贷款本息等。

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

(一)信用与保证贷款逾期的账务处理1、当发生信用与保证贷款逾期时,应在贷款到期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转入“逾期贷款”科目,或由会计部门通过会计凭证将有关逾期贷款用红字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或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2、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或本金和利息均逾期),且逾期超过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称为非应计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转入“非应计贷款”科目单独核算。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或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或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红字),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3、对呆滞贷款,应在贷款逾期满规定年限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或由会计部门转入呆滞贷款科目。

对贷款未逾期或逾期贷款未到规定年限需转入呆滞贷款的,应由信贷经营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并会同财会部门共同认定,报其主管行长核准后,由会计部门转入呆滞贷款科目。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呆滞贷款户贷: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红字)或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或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红字)4、对呆账贷款,应由信贷经营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并会同财会部门共同认定,报行长办公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后,由会计部门转入呆账贷款科目。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呆账贷款户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呆滞贷款户(红字),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

(二)抵(质)押贷款逾期的处理1、将抵(质)押物拍卖。

拍卖后所得净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应优先归还贷款本金,再归还贷款利息,如还有剩余收入应退还借款人,不足部分继续由借款人偿还。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银行财务往来(或现金等科目)贷:

逾期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利息收入(或应收利息)2、将抵(质)押物转入账内,按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之和作价入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

固定资产等科目贷:

逾期贷款抵押(或质押)贷款户累计折旧利息收入(或应收利息),五、贷款利息的计算,

(一)贷款利息计算的有关规定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五、贷款利息的计算,3、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5、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

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五、贷款利息的计算,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

算头不算尾,即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的那一天止。

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日。

其公式为:

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率例41:

某行于5月2日发放一笔短期贷款,金额为20万元,假定月利率为4,期限4个月,则:

6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200000元50天430=l333.33(元)6月21日至9月2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20000073430=1946.67(元)若6月20日银行未能收到l333.33元利息,则到期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l333.33+(200000+l333.33)73430=3292.97(元),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它是指银行应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

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整年(月)又有零头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

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有一天算一天。

其计算公式为: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日利率,(三)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银行会计部门计算出应计利息后,应编制传票,全部转入“应收利息”科目。

其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然后根据计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编制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利息通知单。

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则贷款利息通知单一联作为支款通知,另两联分别代替借方和贷方传票办理转账。

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

应收利息单位户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在合同期内,银行会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计收复利,待该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上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时,银行一并扣收。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

应收利息单位户对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银行应按规定加收罚息。

例42:

某行于6月28日发放短期贷款一笔,金额为20万元,期限3个月,月利率为6,如该笔贷款于10月11日才归还本息,则银行应计利息为:

到期贷款应计利息:

20000085630+(200000+20000085630)7630=3684.76(元)假定贷款逾期罚息率为每天万分之四,则逾期罚息为:

(200000+3684.76)134o=1059.16(元)6、289、209、2810、11,(四)非应计贷款利息的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转入“非应计贷款”科目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帐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应首先冲减本金,本金收回后的部分则确认为当期的利息收入。

将非应计贷款从中长期贷款中分离出来核算,有利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充分了解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例:

某行于2000年5月18日向A公司发放贷款一笔,金额为50万元,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2001年12月20日以前,A公司一直能按期支付利息,至2002年3月20日结息及2002年5月18日到期时,A公司账户无款偿付,直至2002年12月18日才一次性将该笔贷款的本息还清。

逾期贷款的罚息为每天万分之四。

该笔贷款的会计处理为:

贷款发放时:

借:

中长期贷款A公司贷款户500000贷:

活期存款A公司户500000正常结计利息时:

A、2000年6月20日500000元44天6%360=3666.67(元)B、2000年9月20日至2001年9月20日的5个结息日的结息同上。

50000091

(2)6%360=7583.33元(7666.67元)借:

活期存款A公司户贷:

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从2001年9月21日至2001年12月20日结息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5000006%91360=7583.33元借:

应收利息A公司户7583.33元贷:

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7583.33元扣收利息时:

借:

活期存款A公司户7583.33元贷:

应收利息A公司户7583.33元,2002年3月20日结息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5000006%90360=7500(元)借:

应收利息A公司户7500贷:

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75002002年5月18日到期日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500000+7500)6%58360=4905.83(元)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A公司户4905.83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7500贷: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12405.83同时,将该笔贷款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并开始按每天万分之四的罚息率计算罚息。

会计分录为:

借:

逾期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500000借:

中长期贷款A公司贷款户500000(红字),至2002年6月18日,因为利息已经逾期超过90天(从3月21日至6月18日),故应于6月19日将“逾期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转入“非应计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科目单独核算,冲销原已挂帐的应收未收利息,利息转入表外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

非应计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500000借:

逾期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500000(红字)借:

应收利息A公司户12405.83(红字)贷: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12405.83(红字)表外贷记:

欠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12405.832002年6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

(500000+12405.83)4o34=6968.72(元)表外贷记:

欠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6968.722002年9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

(500000+12405.83+6968.72)4o92=19112.98(元)表外贷记:

欠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19112.98,2002年12月18日,该笔贷款的本息还清。

2002年9月21日至2002年12月18日的利息为:

(500000+12405.83+6968.72+19112.98)4o88)=18954.76(元)表外贷记:

欠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18954.76收到本息时,应先冲减本金。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A公司户500000贷:

非应计贷款A公司逾期贷款户500000扣收利息时:

借:

活期存款A公司户57442.29贷: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57442.29同时按实际收到的利息冲减表外挂帐。

表外借记:

欠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57442.29,一、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