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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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石油行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简称玻璃钢管道,下同)的施工及验收方法,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输送介质为液体和气液混合体的埋地和地面敷设及架空安装玻璃钢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玻璃钢管道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4玻璃钢管道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对已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穿越工程和沟壁支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以及在特殊地区的施工,尚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施工的前期准备
3.1技术准备
3.1.1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文件。
开工前施工:
单位应参加设计会审,并自行再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由设计部门做设计交底,掌握设计要求。
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交底应结合现场勘察进行,当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时,应及时向设计部门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3.1.2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明确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或专门的质量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应报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3.1.3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用质量记录表格。
3.2现场勘察和放线
3.2.1根据设计图样,施工单位应组织现场勘察,详细了解和掌握管道通过地区的环境条件和土壤条件。
3.2.2根据施工图样,由施工单位进行测量放线,打管道轴线及两侧定位控制桩,在控制桩上标明桩号、里程和高程。
控制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及时校核。
3.3施工用原材料及工具准备
3.3.1施工用管子及管什必须按设计要求订货。
订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执行标准、所需产品的规格及类型和数量、树脂类别、管端加工要求、包装要求、供货时间、应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验收等内容。
3.3.2管子及管件等主材和配套材料密封橡胶圈、法兰、阀门等,应于开工前组织拉运至施工现场。
提货拉运时,必须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按合同约定标准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出厂检验报告。
当管子及管件用于生活饮用水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凡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无卫生许可证的应拒收拒提。
管子装卸、拉运与存放应符合本规范5.1至5.3各条的规定。
橡胶圈存放应防晒、防冻,远离热源,并不得与油脂类和有机溶剂接触。
法兰、阀门等应防晒、防水、防锈蚀。
3.3.3现场管道连接施工用粘结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纱、短切毡、玻璃丝布等增强材料和基体材料树脂、固化剂、促进剂、抗老化剂,以及各种胶泥等,应由玻璃钢管制造厂—家提供,并与管道制造所用各种材料相一致,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备齐,并应陆续运至现场分类妥善存放在无阳光直射的阴凉、干燥处。
3.3.4现场专用安装施工工具应于施工前备齐并保持完好。
3.4施工管理及操作人员准备
3.4.1现场安装施工各类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满足施工需要,于开工前组织就绪,明确职责、权限。
3.4.2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专业监理、质检员、工长等各类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5管子及其配件的现场检查
3.5.1对运至现场的玻璃钢管子及管件必须逐根、逐件进行以下各项复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玻璃钢管子及管件的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合同约定标准的规定。
2玻璃钢管子的外部、内部和两端以及螺纹等应完好,无破损及硬伤。
3O型橡胶圈密封承插式连接管与密封圈接触的承口内、插口外所有表面应平滑,不得有裂纹、断口或对连接面的使用性能不利的其它缺陷。
O型圈槽的台阶及端面不应有分层,必须粘合一台。
3.5.2密封橡胶圈质量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密封橡胶圈严禁使用再生胶。
用于带油、气的管道,其胶圈材质应具有耐油性。
2橡胶圈外观应完好,无接头,表面不得有裂纹、杂质和气泡。
3橡胶圈的规格、各部尺寸应符合所用管道圈槽加工尺寸要求,直径截面误差不得超过±0.5mm,环径误差不得超过±10mm
4橡胶圈的物理力学性能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但不同使用条件的管道,其性能指标可另定,以保证密封、无渗漏为准。
硬度(邵氏A)45—55;
拉伸强度大于16MPa;
伸长率大于500%;
永久变形小于20%;
老化系数0.8(70℃/44h)。
3.5.3玻璃钢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挠曲,不得有毛刺、纵向沟槽、气泡和不粘合的夹层,水线深度一致,不得断线。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5.4阀门应用清水逐个试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即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不得少于10min,同时应做启闭试验,以操作灵活、无渗漏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现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要求
4.0.1玻璃钢管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样和设计要求、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本规范规定的方法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必要时,应按程序报批,经过审查批准。
4.0.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切实保证施工质量。
4.0.3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应以设计变更单、设计联络单的形式体现,并经设计部门签字批准,否则无效。
重大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正式变更设计文件。
4.0.4施工过程中,下列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一至二天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代表于某日进行中间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
2管道的位置及高程。
3管道系统的结构和尺寸。
4管道的接头接口及损伤修补情况。
5支座、支墩、伸缩节、膨胀器及保护套管的设置。
6地下管道交叉的处理等。
4.0.5施工过程中应有齐全、准确的原始施工记录资料。
4.0.6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派代表或委托监理部门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5玻璃钢管子的装卸、拉运与存放
5.1装卸
5.1.1管子的装卸,包括拉运装车、卸车、现场倒运和下沟、安装就位,可用人工或吊车。
吊装吊卸时,其吊索吊带应使用柔韧的粗帆布带或宽度大于100mm的聚酯带,或直径大于30mm的尼龙绳,严禁用钢丝绳或链条等钢缆吊起管子,严禁从运输车上往地面或从地面往沟里直接抛掷。
装卸时应轻吊轻放,严禁冲击或撞击管子。
5.1.2吊起管子应在距管子两端各1/4管长处的两点兜身起吊,吊起管子移动时必须使管子两头离地,严禁一头着地拖动。
5.1.3对需直立吊起的管子,在吊起时应在着地一端垫上柔性材料,离地前不得使管子在地面上滑动。
5.2拉运
5.2.重玻璃钢管子应采用平板拖车、公路或铁路货车拉运。
拉运车辆应有足够的长度,不得使管子一端悬空超过2m。
车上不得有铁钉、石块等坚硬物。
5。
2.2玻璃钢管道装车前应对端部用柔韧材料包扎。
5.2。
3玻璃钢管子装车时,在管子与车箱板之间应加支撑木方垫,支撑木方垫间距不得大于2m;在管子的层与层之间应加软质衬垫,所有管道应用高强度柔软绳索绑扎牢固。
5.2.4拉运时应平稳行驶,不得颠簸、冲撞。
5.3存放
5.3.1运达施工现场的管子应存放在管沟一侧平整的软土地上,地面不得有可能造成管子表面损伤的碎石或其它硬碎性顶垫物。
5.3.2管子和管件存放地不得有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
5.3.3不得将管子长期存放于露天,应防止暴晒。
8玻璃钢管道的地面敷没及架空安装
8.0.1管道应按本规范6.3规定的方法进行连接,逐根安装,及时填写接口施工记录。
8.0.2胶合粘接连接的管道,连接安装完成后应按本规范
7.2.2—2的要求对全部接头进行检查和处理。
承插式连接的管道敷设安装时,两管轴线间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偏斜夹角应符合表7.2.2的规定,否则应加装弯头改变方向。
两管轴线间偏斜夹角应按本规范7.2.2—3所述方法测定。
8.0.3在有冻害的地区地面敷设及架空安装玻璃钢管道时,应加保温层。
8.0.4对于直接敷设在地面上的管道,应保证地面平坦,使管道与地面整体接触。
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支座支撑,将管子架离不平坦地面。
最大允许支座支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其最大支座间距应符合表8.0.4的规定。
表8.0.4玻璃钢管道地面敷设最大支座间距
管径(mm)
最大支座间距(m)
100
2
200
3
300
3
400
4
500
4
600
5
700
5
800
6
900
6
1000及以上
6
支座基体应牢固。
支座材料可以是混凝土、钢材或砖混结构,但不得用易腐烂的木质物。
支座支撑与管道接触面的包角应大于120,支座上应加防止机械损伤酌垫板,垫板宜用邵氏A硬度40—50、厚度不小于6mm、接触宽度不小于60mm的氯丁橡胶板。
8.0.5架空安装的玻璃钢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支架,立管沿竖直支架安装,设侧向支撑固定;架空部分可铺设于支架上,或悬挂于支架上,用管卡固定或吊具固定。
立管侧向支撑的间距不应大于3m。
立管底部的弯头处应设支墩。
悬挂于支架上的管道应用吊具垂直向上吊装,吊具间距不得大于2m。
铺设于支架上的管道与支架接触面的包角、立管侧向支撑与管道接触面的包角和吊具托架与管道接触面的包角均应大于120,接触宽度不应小于60mm,并应加设垫板。
8.0.6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和膨胀器,且不得任意错位。
8.0.7地面敷设及架空安装的玻璃钢管道,均应用管卡固定或锚固,凡弯头、三通及承插接头处均应加设支座支墩,并用管卡固定。
当玻璃钢管道与金属法兰、阀门连接时,金属法兰、阀门端亦应加设支撑。
8.0.8当玻璃钢管道沿建筑物敷设时,管外壁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沿原有管路敷设时,管与管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8.0.9当玻璃钢管道需通过水泥结构物或墙壁,或需穿越道路时,应按7.2.6的规定加装钢套
9试压
9.1一般规定
9.1.1玻璃钢管道敷设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压。
9.1.2试压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派代表参加,试压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在试压记录上签字认可。
9.2试压应具备的条件
9.2.1管道连接安装经检查验收合格;埋地管道除接头接口外,已按回填与压实要求回填至管顶以上500mm并压实到要求的压实度。
9.2.2管道上的所有支座、支架、止推座等均已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9.2.3试压管段上的所有敞口均已封堵无泄漏。
9.2.4对试压有影响的设备、障碍物已消除。
9.2.5试压和排水设备准备就绪,水源有保证,试压泵、压力表经检查、校验合格。
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最大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1.3—1.5倍,表的最少数量不少于2块。
9.3试压规定
9.3.1试压介质应为清水。
冬季试压过程中应采取防冻措施,试压完毕应及时放水。
9.3.2长度太于1000m的刚性连接管道应分段试压,试段长度一般为500-800m,分段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全线试压。
柔性承插连接的管道可以整条管线试压。
9.3.3试压水应缓慢充人管道内,试验管段充满水后应浸泡24h,待管内气体排尽后方可正式试压。
9.3.4试压过程中,管道两端堵头处和管道上严禁站人;严禁对管道、接口进行敲打或修补缺陷,遇有缺陷时应作出标记,卸压后方可修补。
9.3.5玻璃钢管道只进行强度试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25倍。
试压时,试验压力应缓慢上升,一次升压不超过0.5MPa,稳定无异常后再依次升压,直至试验压力。
每次升压后稳压10min,检查管道及各连接头和管道附件,应无裂纹、无渗漏;观察压力表,压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为合格,否则应查明原因,卸压放水后对缺陷处进行修补处理,然后再次试压,直至合格。
9.3.6如第二次试压仍在第一次试压出现裂纹、渗漏且经修补的部位又发生渗漏时,则该处管段必须更换,更换管段的长度应为管道公称直径的2倍。
更换管段连接固化后应重新试压,直至合格为止。
9.3.7试压过程中,如发现管道或接头处一个断面内有两处以上出现裂纹、渗漏,或两处裂纹、渗漏处相距在150mm内,则该处不得做修补处理,必须更换管段,更换管段的长度应为管道公称直径的2倍加150mm。
更换管段连接固化后应重新试压,直至合格为止。
9.3.8试压验收合格后应进行扫线,清除管道中积水,并应按回填要求对管沟全部回填,或按设计要求时进行管堤覆土、整形、做标志桩。
饮用水管道试压、放水后应采用氯离子含量不低于20mg/L的清洁水浸泡,冲洗消毒,直至出口水经水质检验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10交工验收
10.1交工验收的组织
10.1.1玻璃钢管道工程完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本规范和设计要求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
10.2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0.2.1各隐蔽工程、阀组安装和试压等已验收完毕,管沟已全部按要求回填并覆土整形、做标记。
10.2.2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主要技术资料。
1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络单等文件资料。
2管道及管件产品质量证明和现场检验记录。
3粘结材料配比记录。
4管道的位置及高程测量记录。
5接口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回填土压实度检验记录。
8试压记录。
9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饮用水管道冲洗及消毒记录等。
10.3交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10.3.1交工验收时应检查核实10.2.2所列各类交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检和外观检查。
10.3.2交工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交工验收记录。
10.3.3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将全部设计、施工及验收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交建设单位立卷归档。
附录A玻璃钢管道接口施工记录表格
A.0.1.玻璃钢管道接口施工记录表宜按表A.0.1的格式填写。
表A.0.1玻璃钢管道接口施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管道直径
mm
壁厚
mm
设计工作压力
MPa
连接形式
接口编号
号
施工日期
年月日
操作者
胶
接
口
外
部
分
强
层
树脂
类别
牌号
宽度
设计/标准值
接口两侧各≥0.8-1.5倍管外径
实测值
mm
厚度
设计/标准值
1.5倍管壁厚
实测值
mm
内
接
缝
增
强
层
树脂
类别
牌号
宽度
设计/标准值
接口两侧各≥0.8-1.5倍管外径
实测值
mm
层数
设计/标准值
短切毡:
2玻璃布:
3-4
实测值
短切毡:
玻璃布
接接
口检
连验
检验结果
检验者
检验日期
年月日
不合格
处理情况
处理结果
承密
插封
口性
试
压
试验压力
设计/标准
≥1.25倍工作压力
实际值
MPa
MPa
试验结果
试压者
试压日期
年月日
试压不合格
处理情况
处理结果
处理者
处理日期
年月日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本条指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目前,国内尚无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简称玻璃钢管道,下同)施工及验收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棕准,只右部分企业根据玻璃钢管生产厂家推荐的使用指南结合铸铁管道的施工经验并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制定了一些企业标准,或一些大型玻璃钢管生产厂家根据自己生产的玻璃钢管的特性并参照国外标准制定了各自的玻璃钢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或安装施工工艺规范,这些都不能满足当前玻璃钢管道工程施工的需要。
为规范石油行业玻璃钢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方法,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石油行业内玻璃钢管道施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借鉴、采用国内外有关标准规定制定而成。
依据的国内外有关标准包括:
1.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和增强塑料砂浆管地下安装棕准方法》AfTMMD3839—89;
《用柔性弹性密封圈的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连接规范》ASTMD4161—86;
《采用柔性弹性体密封的塑料压力管接头标准规范》ASTMD3212——89:
《增强热固性树脂(RTR)法兰规范》ASTMl34024—87
2.美国国家标准协会/美国给水工程协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管》ANSI/AWWAC950—95;
3.意大利标准《埋地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管(RTRP)安装掸作规程》
4.中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澳大利亚国家标准《给水、污水和排水用的聚酯基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GRP)管标准》AS3571—8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低压玻璃纤维管线管》SY/T6266—1996。
1.0.2本条给出·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条所指液体包括生活饮用水、各种污水、农田灌溉水、电站冷却循环用水等各种水和水溶性石油聚合物等其它液体物质,气液混合体主要指油井产出的油气水混合体和含油污水。
1.0.3玻璃钢管道施工同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一样,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同时不能对环境和文物造成危害。
本条所指应遵守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一是国家已发布的有关标准、法规,二是地方或相关企业发布的有关法规、规定。
在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应针对这些法定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使全体人员遵守这些规定,在可能情况下设专人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确保环境和文物不受到损坏。
1.0.4本规范着重规定玻璃钢管道的施工和验收,对已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穿越工程和沟壁支撑工程的施工和验收,以及在特殊地区的施工未作重复叙述。
本条所描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包括阀井、计量间工程;特殊地区施工包括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地震等地区施工。
当遇有这些工程以及在特殊地区施工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所作的规定。
2术语及定义
2.0.1本条所指本规范中涉及的纤维增强塑料术语和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术语,包括玻璃钢管、玻璃纤维纱、短切毡、表面毡、玻璃布、树脂、促进剂、固化剂、抗老化剂、树脂配比等。
这些术语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术语》GB/T3961—1993和《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JC/T767—85(96)中规定的术语及定义。
2.0.2本条给出了埋地玻璃钢管道敷设施工中的常用术语。
埋地玻璃钢管道敷设施工及其相关术语全国各地可能不同,为统一理解,本规范采用ASTMD3839和意大利标准中给出的术语定义和界线,包括:
基础、垫层、管区回填、初次管区回填、二次管区回填、三次回填、硬质土、坚硬的粒状土、不稳定土和环向挠曲等。
3施工的前期准备
3.1技术准备
3.1.1本条规定玻璃钢管道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由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技术要求,这是施工的依据。
规定施工单位应参加设计会审并再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由设计部门交底,目的是弄清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求,便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
设计会审一般由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规定设计文件审查和交底应结合现场勘察进行,目的是与现场实际情况对照,发现和纠正设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1.2本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并报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是为了施工单位能正确、有序地施工,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也便于建设单位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便于监督管理。
3.1.3本条规定应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用质量记录表格,目的是保证现场使用,并使质量记录规范、统一。
现场用质量记录表格除接口施工记录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外,其余施工记录可按石油工程建设施工通用记录格式规定自行确定。
3.2现场勘察和放线
3.2.1本条规定现场勘察中应详细了解和掌握管道通过地区的环境条件和土壤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建筑物、障碍和土质情况等,以便有针对地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
特别是土壤情况,对埋地玻璃钢管道尤为重要。
一般认为具有中等至高粘度的细粒土,如弹性粘土、各类有机土、腐植土等不适合作为管区回填材料,凡有这类土的地段,回填时应置换合乎要求的好土。
勘察时,应了解附近有无好土的情况,以尽量减少易地取土、运土的费用。
3.3.3本条规定现场勘察十应根据施工图样进行测量放线、打控制桩、做标记,且复核后方可使用,目的是控制管道走向、高程。
3.3施工用原材料及工具准备
3.3.1本条讲订货。
订货是施工用原材料准备的必经第一过程,目前玻璃钢管道施工用原材料一般都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承包单位订货,包括施工单位直接订货或由其提请物资供应部门订货。
本条指明了订货依据和订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的内容。
本条所述施工用玻璃钢管子及管件必须按设计要求定货,是指所用管子和管件必须是符合设计指定的产品标准的产品,例如按《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JC552—94、《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道》JC/T838—1998、《低压玻璃纤维管线管》SY/T6266—1996,或其它企业标准生产制造的产品等。
订货应慎重选择生产厂家,只能在那些具有按设计要求和指定标准生产制造所需产品的能力、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好的生产厂家中订货。
本条规定签订订货合同时应明确的内容是为了保证供货质量和供货期,应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和按合同指定标准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3.2本条讲施工用主材和配套材料备料,包括提货验收和原材料的拉运、存放要求。
规定管子及管件等主材和配套材料应十开工前拉运至施工现场,是为了保证现场所需。
当货源有保证、现场存放有困难,无需一次备齐时,也可于开工后分期分批拉运至现场。
规定提货拉运时必须验收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按合同约定标准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出厂检验报告,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子及管件还应查验其有无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凡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合格证、无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无卫生许可证的应拒收拒提,目的是保证原辅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