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770661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31.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6页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6页
亲,该文档总共2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装修合同模板5篇.docx

装修合同模板5篇

BottomlineIfyouhavesomeoneelseinyourheart,makeitclearandIwillquit.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装修合同模板5篇

装修合同篇1

  人们在进行家庭装修时特别注重家居的美观和舒适度,却往往忽视了家装合同的重要性。

个别家装公司利用消费者对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点,设置了一些模糊、笼统的条款,用以规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提醒装修者应防范家装合同陷阱。

  一些家装公司故意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模糊的概念,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含糊解释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便任由他们解释,借以减免、规避应承担的责任。

有些装修公司少报装修预算,并在设计装修方案时故意隐报或少报工程量,让消费者觉得划算而痛快签约。

等到最后结算时,房主才发现严重超支。

  另外,部分家装公司和房主签合同时,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笔”,如规定“装修中若原材料没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而更换的结果是同型不同质,价格差别很大。

  业内人士指出,在和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房主应该在合同中尽量细化装修的具体要求,明确装修的工期;其次在装修合同中,对家装公司单独设立的补充条款要进行认真检查,搞清补充条款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在装修过程中,房主如果对装修项目有所增减,一定要及时填写“工程变更单”,并列为合同附件进入装修合同书;第四,对装修时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都要最详细的规定,同时,合同中保修条款一定要完备。

装修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

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王清乐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

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全称):

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应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达到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_年月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147344.55元)。

  第二条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第三条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发包人义务

  5.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承包人义务

  6.1承包人必须按要求:

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下列第

(1)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

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工程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当地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项目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

  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

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2102123019221111155

  开户行:

工商银行崇左市支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几项具体规定

  15.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正至点;下午点至点(若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6.5(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

装修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办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

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

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元,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设计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

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

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__~gb18688-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__《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

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

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11-3.工程进度过半:

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

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