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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赔偿协议书

临时占地赔偿协议书

甲方:

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罕达罕河项目组

乙方:

尹占国

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龙江县景星镇二龙村利用机械进行施工(区域),需临时占用乙方耕地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面积待甲方施工完成后,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损坏青苗耕地按10元/平方米标准赔偿。

施工完成后,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回填、恢复原貌,达到乙方要求。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临时占用的耕地按实际面积测量核准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甲方施工。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双方无异议。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青苗赔偿费明细表

工程号

地主姓名

占用实测面

(m2)

单价(m2)

金额

(元)

ZK36004

尹占国

435

10

4350

合  计

1300

4350

甲方(代表):

乙方:

 

临时占地赔偿协议书

甲方:

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罕达罕河项目组

乙方:

于书庆

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龙江县景星镇二龙村利用机械进行施工(区域),需临时占用乙方耕地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面积待甲方施工完成后,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损坏青苗耕地按10元/平方米标准赔偿。

施工完成后,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回填、恢复原貌,达到乙方要求。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临时占用的耕地按实际面积测量核准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甲方施工。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双方无异议。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青苗赔偿费明细表

工程号

地主姓名

占用实测面

(m2)

单价(m2)

金额

(元)

ZK32001

于书庆

455

10

4550

ZK34001

于书庆

400

10

4000

合  计

600

8550

甲方(代表):

乙方:

 

临时占地赔偿协议书

甲方:

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罕达罕河项目组

乙方:

徐义龙

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龙江县景星镇二龙村利用机械进行施工(区域),需临时占用乙方耕地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面积待甲方施工完成后,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损坏青苗耕地按10元/平方米标准赔偿。

施工完成后,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回填、恢复原貌,达到乙方要求。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临时占用的耕地按实际面积测量核准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甲方施工。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双方无异议。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青苗赔偿费明细表

工程号

地主姓名

占用实测面

(m2)

单价(m2)

金额

(元)

ZK34

徐义龙

410

10

4100

合  计

410

4100

甲方(代表):

乙方:

 

临时占地赔偿协议书

甲方:

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罕达罕河项目组

乙方:

朱金凤

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龙江县景星镇二龙村利用机械进行施工(区域),需临时占用乙方耕地进行施工。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面积待甲方施工完成后,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损坏青苗耕地按15元/平方米标准赔偿。

施工完成后,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回填、恢复原貌,达到乙方要求。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临时占用的耕地按实际面积测量核准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甲方施工。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双方无异议。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青苗赔偿费明细表

工程号

地主姓名

占用实测面

(m2)

单价(m2)

金额

(元)

ZK35

朱金凤

460

15

6900

合  计

460

6900

甲方(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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