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讲课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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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讲课稿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第一节环境管理目标
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目标: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院内绿化。
环境保护指标: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规的要求。
保护城市生态,逐年减少公众对施工活动的投诉。
第二节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二-1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污水排放、粉尘、噪音、运输遗洒、光污染等,环境因素清单为:
序号
环境因素
造成原因
环境影响
1
生产生活污水排放
生活废水、砂浆搅拌、冲洗车辆、试验等
污染水体
2
化学危险品的泄露
油漆、汽油、乙炔气、施工用化学材料
污染土地,易发生中毒
3
有毒有害废气物的排放
燃油机械、机械保养维修的废油、施工用的废塑料、废油漆、废电焊条等
污染土地水体
4
粉尘排放
土方工程、砂和水泥等的搬运、砂浆搅拌、磨光机打磨等
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5
噪音排放
施工机械、混凝土振捣、脚手架安装和拆除、模板的拆除、洞口的及混凝土的剔凿等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影响人体健康、办公、居民的休息
6
运输遗洒
混凝土、渣土、垃圾、材料等的运输
污染路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
7
光污染
施工现场的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影响人们正常生活
二-2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节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
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设车辆清洗废水等。
3-1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3-2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3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的排水措施,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施工实际,考虑本市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相应工作方案,并在需要时实施。
3-5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油料库,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3-6施工现场不搅拌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现场设置供、排水设施,避免积水,防止书水管道跑、冒、滴、漏。
3-7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池,生活污水和其他污水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废浆和淤泥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四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
运输、开挖、燃油机械、炉灶等。
4-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在4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不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4-2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
工程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
4-3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
4-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4-5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
4-6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物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实、覆盖。
4-7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4-8在使用、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
4-9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冲车台,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
4-10拆除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4-11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
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4-12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4-13施工现场内食堂所使用的蒸车、炉灶等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
4-14存土应采用喷洒防尘剂、苫盖或种植处理。
4-15水泥库、白灰等粉状物应入库存放。
4-16使用开槽机、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4-17施工用的油漆、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用盖盖严,防止污染大气。
4-18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
4-19流体材料用密目网苫盖,防止扬尘。
尽可能在仓库内进行,不在现场消化生石灰。
第五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施工机械、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5-1采取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5-2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5-3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
5-3-1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
5-3-2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要求,6时至12时、14时至22时,夜间不施工。
5-3-3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安排作业时间。
5-4现场施工噪音的监控
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噪音监测,测点选在现场围墙处,现场设四个监测点,布置在场地四周,设专人做噪声监测并做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5-5夜间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区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5-6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5-6-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混凝土施工等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5-6-2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尽量工厂化,减少现场加工量。
5-6-3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
5-6-4吊车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
5-6-5减少现场制作、调直工作,保持电动工具的完好,采用低噪声产品。
5-6-6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风管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地下室或封闭房间内。
5-6-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音,使用设备性能优良,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
5-6-8采用早拆支撑体系,减少因拆装扣件引发的高噪音,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轻拿轻放。
5-6-9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大声喧哗。
第六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混凝土、砂浆、碎砖等工程垃圾,混凝土的保温覆盖物,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6-1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措施:
混凝土、砂浆等集中搅拌,减少袋装水泥使用量;采用新型模板体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减少落地灰的产生;钢筋采用加工厂集中加工的方式,减少废料的产生;临时建筑采用活动房屋,周转使用,减少工程垃圾。
6-2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措施:
工程废土集中过筛,重新利用,筛余物用粉碎机粉碎,不能利用的工程垃圾集中处置;建立水泥袋回收制度;施工现场设立废料区,专人管理,可利用的废料先发先用;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统一回收。
6-3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6-4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立登记制度,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不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6-5混凝土罐车每次出场前清洗下料斗。
6-6土方、渣土自卸车、垃圾运输车全密闭运输车。
6-7运输车辆的出场前清洗车身、车轮,避免污染场外路面。
6-8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6-9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6-10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并与环卫公司
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进行专业化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袋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第七节油料、化学品的控制
7-1油料、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7-2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固体有毒物用袋集装,液体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7-3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盖盖后放置安全处,将倾洒油漆尽量回收。
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丝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7-4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7-5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第八节环境监视和测量
八-1环境监测
八-1-1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由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
监测的对象包括场界噪声、污水排放及粉尘等;监测的频数为每月进行一次,施工淡季和非高峰期每季监测一次。
八-1-2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并做好监测记录,污水排放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配置沉淀池等设施,并作定期检查。
八-2环境监控
项目部在实施噪声和污水环境监测的同时,对粉尘排放等不易量化的指标的环境因素进行定性检查,监控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落实情况。
八-3环境监督
八-3-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运行控制的检查和监督,做好记录。
八-3-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具体按《环境不符合控制程序》执行,确保各项活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第九节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物资或场所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
应急物资:
氧气、乙炔、油漆;木材、建筑垃圾、易燃装饰材料;
应急点:
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
九-1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九-1-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油漆存放于通风条件较好的仓库内,氧气、乙炔放置间距大于5m,并根据《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消防灭火器。
九-1-2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设专人管理。
九-1-3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等作业点或场所布置数量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的灭火器。
九-2应急处理(管理)措施如下
九-2-1项目部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和防汛抢险队,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消防知识教育、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九-2-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散。
九-2-3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九-2-4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环境主管部门。
九-2-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集项目有关人员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
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全面上水平,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周围企事业单位秩序、交通状况不受大的影响,各种地下及地面设施运转正常,制定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组织好现场的维护非常重要,它将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十节现场维护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1-1成立本工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成员若干人。
1-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1-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4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
1-5更衣室、办公室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1-6工地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杯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8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1-9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1-10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
1-11重点部位如木工间,油漆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12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研究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应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
1-13使用木材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1-1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游烟。
1-1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撤离岗位。
1-16施工照明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要远离易燃物。
第一十一节工程施工维护措施
一十一-1土方与基础工程
一十一-1-1放线定位的控制桩必须用混凝土保护好,挖土时不得覆盖,要设醒目标志,不准碰压。
一十一-1-2基础周围的水管要有排水措施,开关、接头跑水、渗漏要及时修理,不使用时开关要加箱上锁,防止跑水泡塌基础。
一十一-1-3回填土打夯时,不得把基础挤偏碰坏。
要有良好的防雨排水措施。
一十一-1-4暖气,上下水管线试水试压时,要有专人检查看管,发现渗漏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入基础造成地基下沉。
一十一-2砌筑工程
一十一-2-1易沾污的施工洞、运料进口和打混凝土的部位,应用草袋或塑料布遮挡覆盖,防止灰浆四溅。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弄脏墙面。
一十一-2-2吊运构件、料具、搭拆架子时,不能把墙碰坏。
一十一-2-3利用砖砌体代替圈梁外模板以及内浇外砌建筑打混凝土构造柱时,对该部位的砖砌体要采取加固措施,以防被混凝土挤跑。
一十一-2-4高处往下运送料具和在施工过程中倒垃圾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围挡竖井,不得乱丢乱扔。
竣工清理垃圾一律从垃圾孔倒下。
一十一-2-5檐口、窗台腰线等刷乳胶漆、边线要用排笔描涂,乳胶漆不得掉在墙上污染墙面。
一十一-3粗装修工程
一十一-3-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一十一-3-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门、窗框等)。
如有沾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一十一-3-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
一十一-3-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活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
一十一-3-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一十一-3-6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勾、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地预埋好,不得漏埋和错位,以免抹灰后打洞。
一十一-4楼地面工程
一十一-4-1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上,谁溅上由谁负责洗刷干净。
一十一-4-2楼地面、楼梯踏步施工完后应及时认真养护:
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一十一-4-3下道工序进入施工时,对容易沾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锹、镐或其它铁器,更不准在地面上进行容易破坏地面的操作,如锤击或直管子。
一十一-4-4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包胶皮,油、木、电、水暖等工种施工用的高凳、铁梯、铁案子等,均要包好腿脚。
一十一-4-5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毡纸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一十一-5门窗工程
一十一-5-1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一十一-5-2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防晒措施。
一十一-5-3不准用门窗当跳板、搭床、做平台、当凳子,不允许碰坏、踩坏、扔坏、压坏、砸坏。
一十一-5-4门窗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碰弯碰坏管线设备,不准踩在暖气片或管线设备上操作。
一十一-5-5门窗安装时不得振裂或振掉框边的抹灰层,安装好后要注意关闭,门框边要钉钢木护角保护。
木门扇因未上锁而不能关闭,要用小楔临时稳住,以防被风吹开,碰击损坏或撞坏墙面,造成门框边抹灰被振裂、振掉。
一十一-6油漆、玻璃、粉刷
一十一-6-1合理安排工序,浆活、油活不得互相沾污。
一十一-6-2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
一十一-6-3认真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不得沽上白浆和油漆。
一十一-6-4竣工前用湿锯末清扫地面,以防灰尘污染油漆、粉刷。
一十一-7水、暖、电、卫施工
一十一-7-1管线穿墙,打洞不准用大锤,位置、尺寸、大小严格按施工图要求,不准乱打凿。
一十一-7-2电焊、气焊时,应对附近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
一十一-7-3合理安排工序,水暖管线最好在抹灰冲筋后、喷白以前进行,电气明线在喷白以后进行施工。
一十一-7-4所有管线的固定堵洞由管线安装者负责,以便保证安装质量和责任划分。
其堵洞、固定用的砂浆、混凝土,不得高出(允许低于)墙面、楼板面。
一十一-7-5安装时注意保护好上道工序成品,不得碰坏、沾污。
一十一-8半成品和构件
一十一-8-1构件捆扎、起吊、运输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棱角,防止碰坏。
一十一-8-2构件在堆放运输过程中,要按规定垫平、垫稳,不得超高、倾斜。
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严防倒坍和压坏。
一十一-8-3绑扎就位的钢筋和已安装好的模板,不得擅自打掉支撑,就位的钢筋网应有操作通道,不允许在钢筋网上行走与操作,不准把钢筋踩变形。
一十一-8-4白灰池要加盖,运输过程中盛装白灰膏的容器要清洁。
一十一-8-5砂浆、混凝土运到使用地点时,一律要求用铁盘,灰槽盛放,禁止直接倒在地上。
第一十二节现场维护制度
3-1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
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
为此,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3-2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3-4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工长或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