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819736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docx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发展及管理的探索

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在现行政策和历史渊源的大背景下,大

多是带有一定行政色彩的非盈利性组织,一般是政府机构几次改革后分离出来的分属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其服务对象是行业内会员企业。

由工商联(商会)这样的社团组织渊生的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较少,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行业发展作为根本目标。

与政府分离的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有较大的区别。

笔者认为应合称行业商会。

行业商会作为一种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是同一行业中的企

业、是同一区域中跨行业的企业或企业团体自愿加入而建立起来的。

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法律和商会内部的规约,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并制约和协调会员的个体行为,以实现区域经济整体健康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工商联于2004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了牟定县药品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我县第一家同业商会,牟定县药品协会,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及会费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理事15名,其中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

协会共有会员48名,会员来自全县9个乡镇及县城的药品经营门店负责人。

协会属牟定县工商联领导下,由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组织,是牟定县药品从业人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药品行业的助手。

协会的宗旨是:

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指导、教育,促进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牟定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协会的主要职能和服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为会员提供目前药品经营有关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开展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组织会员参加考察,帮助会员开拓市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帮助会员引进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技术和人才。

药品协会成立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药品经销的整个行业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存在问题也日益突出。

仅在牟定县城就有大小药房近30户,进药渠道十分复杂,药价更是五花八门,甚至假药、劣药屡屡出现,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同时,行业恶性竞争也导致了经营、管理的混乱。

在这样的背景下,牟定的一些药品经营户强烈感受到,必须成立自己的商会,依靠全行业的力量,充分发挥商会自律作用,协调解决药品经营的无序状态,于是牟定县药品协会在县工商联在牵头组织下,应运而生。

药品协会成立后效果显著

牟定县药品协会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协会组织《章程》规定,坚持“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主服务、自筹经费”的组织原则,及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活动方针,服务企业,服务行业,协助政府做好行业引导和行业管理。

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实效。

1、建章立制,加强行业管理,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

协会

成立以来,理事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制定了协会《章程》,

统一了进货渠道,平衡了药价,杜绝了假劣药品。

对会员实行了设片组、分片管理的原则,严把质量和价格关。

2、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互助,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

通过药品协会的统一协调和互助,确保县城29户药品的经营企

业按时保质的完成了GSP认证。

3、加强学习,全面贯彻党和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和政策。

创办了《药品协会简报》,及时向会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定,通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和GSF认证情况,传递药品经营的有关信息。

促进了行业企业的诚信建设,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引导,教育会员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断提高会员企业的素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注重组织建设,不断巩固行业商会的地位和作用。

在争取县工商联的支持和引导下,在会内成立联合党支部,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药监办的社会评议机关工作。

行业商会在区域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行业商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综合治理结构中一种有效的治理机制,并且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发挥越

来越重要的作用。

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商会,既是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保护和促进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们认为,其作用有以下几点:

1、参谋助手作用。

行业商会植根于广大会员,了解会员的需求和行业发展的情况,能从国家利益出发,通过开展行业调查,参与行业管理、参政议政等一系列活动,为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

出谋献策,提供决策依据。

2、桥梁纽带作用。

理顺政企之间的关系,当好政府管理非公制经济的助手。

商会作为市场主体,是他们自愿结合组织起来的,很多都是非政府组织;政府也和这些商会衔接,把政府的引

导通过商会传达给市场主体,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同时,通过组建行业商会,使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缩短了,更加直接了。

通过这座桥梁,平衡各种关系,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也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行业自律作用。

行业商会通过制订适合国家政策和市场运行要求的行规行约,对同行业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约束,发挥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确保市场活动规范有序。

4、服务会员作用。

积极主动地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使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帮助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行业商会利用其群体、专业、人才、网络等优势,运用多种形式提供信息服务,和开展

各类培训、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多种交易会,积极为企业开拓市场,降低企业传递和获得信息的成本、公关成本、学习成本、采购成本及经验成本,也即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同样,利用行业商会的自治自律机制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信用信息互通平台,谁失掉了信用,谁就难以在这个行业内生存。

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新形势下,组建民间自律性的行业商

会组织,已成为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市场,做强、做大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行业商会帮助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

“积极发展独

-页脚--

立公正、规范动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体系。

”这说明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建立

健全行业商会是非常必要的。

行业商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小视和低估的。

新形势下我国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问题研究

来源:

2011-06-13

大中小

复制链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向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过渡,社会经济组织结构也由原来简单的政府--企业的二元结构向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的复杂多元的链式结构延伸。

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这种深刻变化,给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提出了新要求,赋予

了新任务。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作为市场中介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日渐突出。

研究当前我国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考察其在沟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中的影响与作用,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探索在这一新的领域开展统战工作的重点、途径和方法,也是统一战线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

一、我国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的发展概况及主要特点

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同行业企业出于避免盲目竞争、谋求共同发展、维护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的需要,自发和自愿依法组织起来,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法人社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相互之间联系的重要纽带;承担着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组织行业检查和评比,协调和处理同行业企业纠纷,开展行业自律等职能,是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中,它还是企业所有者、经营者这一特定利益群体的代表。

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商会是以西欧行会制度形式出现的、于1599年成立并在1650年获得书面特许的法国马赛商会。

此后,英国、荷兰、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根据本国国情创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商会或工商会组织。

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与商会都是市场中介组织,具有共同的性质,其主要的区别在于:

前者为行业性组织,即“条条”,后者为地域性组织,即“块块”。

因此,有时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也称商会。

我国的商会组织因近代工商业的不发达而出现较晚。

1902年

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是近代中国最早的商会,同年还有张之洞在汉口创办的汉口商业会议所和袁世凯创办的天津商务公所等。

1903年

清政府商部制定了《商会简明章程》。

1912年成立了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为当时中国的总商会。

1914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商会法》,1918年颁布了《工商同业公会规则》,1928年颁布了《工商同业公会法》。

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全国各大中城市一般都有商会、同业公会组织,如解放初期在上海有270多个同业公会,北京有130多个同业公会等。

1953年在改建中国旧商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工商经济界的社会团体,同时也是当时在经济领域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渠道。

此前各地大多陆续成立了

地方性的工商联组织,当地的同业公会均纳入工商联系统,从独立的社会团体变为工商联领导下的专业性组织,其组织形式和社会地位有所弱化,但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各地同业公会一直在经济领域中发挥着制定行规行约、组织行检行评、平抑物价、评议税收、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等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部门管理并直接经营企业,同业公会的职能因被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取代而退出了历史舞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为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势,政府对企业从直接经营转为管理和服务,需要相应的中介组织即行业协会作为承担政府原有职能的受体。

同时,市场的发育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使很多企业的经营范围突破了过去按部门管理行业的限制,出现了大量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

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产生了对各类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的客观需要,在政府转制和企业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新的行业性中介组织应运而生。

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发育而陆续出现的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都是行业性中介组织,只是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名称,二者并无本质区别。

为便于论述,本文把依托政府经

-页脚--

济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组建成立、经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尚带有原计划经济体制痕迹的行业性中介组织称为“行业协会”;将同行业企业自下而上组成,充分体现出领导自选、人员自聘、经费自筹、会务自理的民间社团本色,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或无主管上级的民营企业组成的行业性中介组织称为“同业公会”。

目前我国的行业性中介组织有如下特点:

从地域分布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行业性中介组织的自发性越强,群众性越广泛。

这些地区多数行业性中介组织因主要依靠企业自愿组成,基本上体现了自律管理、自我服务,可切实代表会员利益,会员参与热情高。

在提供为会员所需服务的基础上,也能收取会费;不足之处是经费时常短缺,常常要靠大企业赞助支持,因而易被某些大企业利用或左右,日常活动的开展也比较困难,特别是没有适当的主管单位而不能依法注册,活动领域和方式都受到限制。

从行业分布看,越是传统的行业,由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机构“翻牌”而来的协会越多,旧体制的色彩越浓。

这些行业协会因具有官方身份或背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行政职能,如核发许可证、产业证,出具年检证明,参与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行业评比和行业检查等,因此会费收入较为稳定,有可靠、持久的经济基础,便于开展各类活动;不足之处是易滋生官僚作风,受权力部门控制,工作方式主要是依托行政手段,难以真正代表会员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利益,会员的认同感、向心力较差。

从职能作用看,据对北京市部分行业协会的问卷调查显示,近几年各类行业性中介组织在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等工作。

主要是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制定行业标准,组织企业参加政府主办的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二是开展面向会员企业的服务,主要是组织会员企业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活动等;三是通过组织行业评优、开展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素质,促进行业的不断发展;四是代表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集中和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等。

总的说来,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尽管背景不同,它们对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一些遵循市场规律、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处理较好、自身定位准确的行业协会,在协助政

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并逐步加强了为会员服务的职能,如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近年来由于从政府有关部门那里获得了对新建医药企业行业准入的前期咨询、药品的定价与调价、全市医药行业的统计、参与行业规划的制定等项职权,协会得到很大发展,会员数量已由1987年成立之初的69家,发展到了190家,对全市医药行业制药工业企业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一些成立比较早的行业协会,已经初步实现了从行政性行业组织向社会性行业组织的转变,会员成分已经由国有企业占主体逐步发展到私营、个体及股份制等无行政主管的企业占主体,会员的行业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

在行业协会随着政府转变职能、实现政社分离、逐步走向规范的同时,一些自发形成的同业公会组织也开始出现,并有加速发展的趋势。

这些由企业自发成立、与国际惯例较为接近、没有政府背景、不依靠行政权力而能发挥中介组织功能的同业公会,如温州的打火机协会、服装商会等,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维护行业利益、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了政府部门难以发挥的作用。

二、当前我国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行业性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时,我们更应看到,从整体上看,目前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不论在数

-页脚--

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迟滞了市场化进程。

问题和原因主要表现在:

1、政府转变职能滞后,制约了行业性中介组织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无需商会、协会的存在。

在体制转轨时期,尽管在改革方向上明确了“许多政府部门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完全可以交给民间商会等人民团体去办”,但在操作实践中,由于“交与不交、早交晚交、交多交少”的主动权在政府,因此政府转变职能是使企业成为无主管的市场主体,从而产生对民间社团需求的基本前提,并以此为基础,才能形成政府--中介--企业相辅相成的市场体制框架。

政府部门既是改革的领导者,又是改革的对

象。

从计划体制下的“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涉及大量部门利益、权力的调整,而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作用,二者互为因果,目前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内仍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情况下,行业性中介组织的建设很难真正摆上日程。

2、行政依附性强,行业代表性差,且组织林立,时有扯皮现象发生。

由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刚刚形成,因此,一方面自上而下成立的行业协会的会员目前主要还是原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下属的国有企业,与在体制外成长起来的多种所有制企业联系较为

薄弱,开展工作时依靠主管机关赋予职能,民间性、自律性、服务性、平等性较差;另一方面自下而上成立起来的同业公会数量很少、范围有限,会员在该行业中所占的比例以及经济实力等,都缺乏行业代表性。

在一些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的新兴行业中,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各种行业自律性评议等,均需依靠能够代表行业发展前景、维护行业利益、反映业内人士要求的行业组织的参与,但目前新兴行业中的同业公会尚缺乏应有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加之所有制分割、地区分割、部门分割等现象的存在,行业性中介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着重复设立、层次偏多、相互交叉、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造成企业多头入会,无所适从,主管部门也容易因为既得利益而有时争抢、有时推诿。

如在“非典”流行期间,为阻止“非典”的传播,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分别发布了《分餐制经营服务规范》和《餐饮业分餐制设施条件与服务规范》,因“政出多门”,两个协会对分餐制的标准不同,要求不一,又难以协调解决,在企业中引起了混乱,致使“分餐制”无法实行而不了了之。

3、自身机制、管理体制与市场化趋势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自身机制看,目前绝大多数行业协会是体制内生成的,即由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转制或由其直接组建产生,形成政会不分,会企不分,许多行

业协会是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产物,自治色彩淡而政府主导性色彩浓。

据对北京市现有148个全市性行业协会的调查,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等在原系统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占绝大多数,部分行业协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安置离退休的领导和解决机关的分流人员,甚至部分协会办事机构成为与政府相关机构合署办公的“二政府”。

从管理体制上看,目前仍延续对行业性中介组织实行社团登记和业务主管双重管理的体制,这就使得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已经出现并将继续出现的大量无主管上级的民营企业和许多新兴行业,因无法在原体制内找到合适的主管部门,而不能使同业公会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获准登记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

据对杭州市的调查,许多体制内生成的、自上而下组建的行业协会大多名存实亡,而民间自发形成的适应市场需要、有着强大活力的143家同业公会,仅有5家在民政部门获准注册登记。

有名无实和有实无名这两种矛盾现象并存,目前在各地有一定的普遍性。

4、行业性中介组织无法可依的现象亟待解决。

行业性中介组织尽管有了20年的发展,但迄今没有专门法律法规对其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职能等进行全面明确的定位,在政策层面上也缺乏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行业协会建设既有重复又有空白。

一方面,各个系统

从自己工作需要,甚至从自身利益出发创办行业协会,由于国家对于不同级别地区间的同类行业协会的关系并未明确,造成重复设立、职能交叉:

同行业的行业协会在不同的委办分别设有,因企业的所有制不同又有不同的组织,省市一级有,地市一级也有等等。

这种按部门、地区、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而设立的行业协会自成体系,小而分散,人为地分割了统一的市场。

另一方面,协会建设中行业分布不平衡,留有相当的空白。

如北京市的行业协会大部分是按照原来传统行业格局设置,行业协会主要集中在工业、商业和建筑行业等传统产业,而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的行业协会则较少。

尽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意识到中介组织的作用,发现了现有各类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存在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商会与行业协会法》,也未颁布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其性质、地位、职能、体制等问题,也难以对现有行业性组织加以清理、规范和有效整合。

5、自身性质在理论与实际上存在矛盾,造成运行中的种种困难。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的领导由民主选举产生,大多由在行业内有威望的企业主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是社会招聘的,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会员交纳的会费和从事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获得的收入及骨干会员的赞助。

对此,我们在理论上是认同的,而实际情况与之差距很大。

在人员构成上,由政府机关改制产生的协会领导多为原政府部门领导,带有比照原行政级别的安置性质;由业务主管部门组建的协会,领导大都由政府部门推荐或任命,多为行政干部而非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

领导层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自身水平有限,很难适应行业管理要求等问题。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素质与协会应发挥的作用也极不相称。

目前行业协会大多未建立合理的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淘汰和退休机制,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员工待遇、福利制度,社会保障问题也没有解决。

这些方面的缺陷,使得协会对所需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造成人才缺乏,专业性不强,整体素质偏低,且现有人员也缺乏专业化培训,客观上难以胜任工作和承接政府转换职能后的行业管理重任,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与健康持续发展。

在经费筹措上,由于会员企业的认同感差,协会能提供的有效服务又很有限,目前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协会还需靠主管部门有限的资助生存,而缺乏相应资助的协会更面临着生存问题。

自下而上组建的同业公会,又往往由于没有主管部门难以获准社团登记,不具备社团法人身份,即使会员愿意交纳会费或给予赞助,也无合法的财务手续收取现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没有形成有效的会费交纳和催收制度,会员欠费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现会费标准由政府限定。

如北京市的会费标准为300元至2000元,这样的标准,使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即使足额收取会费也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和日常开支。

调查显示,北京市的行业协会年收入一般在2—10万元之间。

由于缺乏充足的经费,限制了服务活动的开展,使自身陷入了“经费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声誉低--会员少--经费筹集难”的恶性循环。

三、加强我国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遵循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既是我国政府的庄重承诺和工商经济界的责任和义务,也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战略目标相一致。

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实际需要,完善我国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组织,是在入世机遇与挑战的新形势下亟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1、明确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培育、引导同业公会的改革思路。

一是行业性市场中介组织的建立,应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不能由政府包办或主办,而应由同行业企业自发形成;二是行业性中介组织不仅承担政府转移出的“社会服务职能”,更重要的是承担行业自律的管理职能,以“内行管行内”的自律代替依托行政手段的管理,如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划,开展行业统计和行业培训,组织行业检查和评比,在熟悉和掌握世贸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对外以民间社团身份代表和维护行业利益,等等;三是政府承担的各项管理职能不是简单地以“委托”或“授权”的方式“转移”给在原体制内自上而下成立起来的行业协会,应避免行业性中介组织在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后成为经授权代行政府职能的“二政府”。

2、改革社团管理体制。

适应新兴行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适应众多“边缘”行业存在交叉、行业划分越来越细且边界越来越模糊的新特点,适应无主管上级的民营企业大量出现以及国有企业改制后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新形势,建议以试点方式探索改革行政归口管理行业类中介组织的现行体制。

现有行业协会应在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整合,成为以企业为主体,以“四自”为原则,恢复民间社团本色。

社团管理部门应把无上级主管的同业公会纳入登记、年审范围,降低准入门槛,使其在发展中规范。

社团管理部门要通过年检等方式加强管理,既保证民间社团依法活动,又不干预其内部事务管理。

3、突破地区、部门及所有制界线,对现有行业性中介组织进行整合。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行业管理特别是对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管理,不宜以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不宜以所有制形式划分,更不可能都由政府出面来做。

目前由于行业协会和专业总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