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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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推荐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1〕6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评审小组,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领导、各相关办公室主任。

二、推免的类型

本次推免分为学习成绩优异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一)学习成绩优异推免

1、学术型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向本校推荐和外单位推荐两种。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型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且经过相关专家认可或具有相关业绩证明的学生。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

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六)国防生推免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印发〈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政联〔2007〕3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学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

2、参加推免的国防生必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干部部”的书面同意。

3、国防生一般应推荐到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研究生,也可推荐到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它普通高校。

4、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推免到本校的保留入学资格2年)。

5、推免到本校的国防生应签订《国防生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成绩优异和专业学位推免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学术型:

在校学习期间前六学期课程综合平均成绩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两专业要求75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要求70分以上。

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目前均无不及格课程,课程成绩按照最好成绩计算。

注:

综合平均成绩=(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2

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考试课成绩)/∑考试课学分

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考查课成绩)/∑考查课学分

注: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

推免过程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者和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达到425分以上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原则如下:

(1)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2)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未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3)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

(4)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未一次通过。

2、专业学位型

在校学习期间前六学期课程综合平均成绩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两专业要求75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要求70分以上。

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目前均无不及格课程,课程成绩按照最好成绩计算。

注:

综合平均成绩=(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2

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考试课成绩)/∑考试课学分

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考查课成绩)/∑考查课学分

注: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

推免过程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者和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达到425分以上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原则如下:

(1)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2)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未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3)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一次通过。

(4)所学课程(必修课、指定选修课)未一次通过。

(八)个性化人才除满足上述前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个性化人才推免不受学习成绩排名的限制,但学生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含65分)。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五名、省级二等奖前四名、省级三等奖前三名有效)。

4、其他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由学院(系)审核,确认后报学校审查,合格者可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

四、综合素质各项加分的基本标准

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察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思维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工作表现、获得奖励、专长等方面。

为了更客观地全面地评价学生,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采用积分推荐法,在院(系)推荐名额内的学生,前六个学期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与下面

(一)-(四)项累计求和,按积分列出名次。

对于同一名学生所有因素的加分和不得超过5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科创能力加分:

此类加分上限3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1、在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荣获奖励加分,所有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方可加分:

国际一等奖0.9分;国际二等奖0.8分;国际三等奖0.7分;国家一等奖0.7分;国家二等奖0.6分;国家三等奖0.5分;省级一等0.5分;省级二等0.4分;省级三等0.3分。

竞赛库见附件一。

(注:

同一作品多次获奖的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加分,不重复累加。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前两作者)或取得突出成果的。

加分细则见附件一。

3、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加分细则见附件一。

(二)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此类加分上限1分,超过1分按1分计算。

(三)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

此类加分上限3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自2007级起高水平运动员不再参与此项加分。

(四)其他加分:

此类加分上限1分,超过1分按1分计算。

1、在校前六个学期,获国家奖学金加0.3分(08年以后),获校奖学金者,本科生年度学习特别奖加0.2分,一等奖加0.1分,二等奖加0.05分,三等奖加0.025分;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加0.1分;在校期间获创新奖学金者,一等奖加0.2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

多次获得奖学金可累加。

获奖情况以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2、在校期间参加各类校级竞赛加分,所有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方可加分:

校级一等奖0.3分;校级二等奖0.2分;校级三等奖0.1分。

详见附件二。

3、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加分详见附件二。

4、社会工作特长生(校级学生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以校团委制定的办法为准;院级、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附件二。

五、推免程序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在第七学期进行,由院成立的推免工作评审小组主持推荐工作,首先进行学习成绩优异学生和专业学位学生的推免工作,个性化学生的推免工作随后进行。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院教务办公室报名;

(二)院教务办公室根据推荐条件和办法,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由院推荐评审审核后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

(三)由学院将推荐材料报校推荐委员会通过;

(四)通过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并报教育部、工信部、省招生办备案。

六、附则

向我院推荐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系)报教务处,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一)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其它未规定奖项由理学院推免工作评审小组会同学院专家临时讨论决定是否加分。

本规定解释权在理学院推免工作评审小组。

附:

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审小组名单:

主任:

孙伟民

副主任:

沈继红

成员:

张晓威吕开东康崇孟霆张丽剑

理学院

2011年9月13日

 

附件一

一、竞赛库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库

竞赛

级别

序号

竞赛名称(◇为创业及相关类)

A类(46项)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包括省级赛)

2

ABU亚太地区机器人大赛

3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包括亚洲、东北、省)

4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

5

全国机器人大赛暨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选拔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及嵌入式系统专题、信息安全专题邀请赛

(2)文化优势7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及创意赛(包括东北区域赛)

300元以下□300~400元□400~500□500元以上□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是□否□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10

3.www。

oh/ov。

com/teach/student/shougong/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竞赛

创业首先要有“风险意识”,要能承受住风险和失败。

还要有责任感,要对公司、员工、投资者负责。

务实精神也必不可少,必须踏实做事;11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包括省赛)

12

全国Tl-DSP大奖赛

13

Altera亚洲创新设计大赛

14

honda中国节能竞技大赛

15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包括省赛)

16

全国大学生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包括东北区域赛)

17

中国计算机博弈锦标赛

18

全国大学生游艇设计大赛

1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20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21

全国航空航天航海模型锦标赛(科技类)

22

中国/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3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24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5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26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27

IEEE电脑鼠走迷宫大赛(包括省赛)

28

ImagineCup微软全球学生大赛

29

“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包括东北区域赛)

30

全国高校环保科技创意设计大赛

31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32

中航工业杯-国际无人飞行器创新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

34

全国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

35

SIFE创新公益大赛(包括东北区域赛)◇

36

全国MBA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37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教育部)◇

38

二十一世纪中英创业计划大赛◇

39

“英特尔-伯克利”国际大学生技术创业邀请赛◇

40

“用友杯”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竞赛(包括省赛)◇

41

全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42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43

“金蝶杯”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4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45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

46

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包括省赛)◇

B类(34项)

1

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

2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3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4

ADI中国大学生创新设计竞赛

5

“毕昇杯”全国电子创新设计竞赛

6

“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设计与技能大赛

7

“国信蓝点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8

Altera中国大学生电子设计论文赛

9

“supermap杯”全国高校GIS大赛

10

瑞萨超级MUC模型车大赛

11

“中科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技术大赛

12

全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竞赛(NOC)

13

全国无线电测向竞赛

14

“三菱电机自动化”大学生自动化科技创新设计大赛

15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6

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

17

NI中国“虚拟仪器技术”竞赛

18

中国大学生ARM嵌入式系统电子设计竞赛

19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0

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实践科技锦标赛

21

中国大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北大或浙大)◇

2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23

全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24

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

25

Google杯中国大学生公益创意大赛◇

26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业大赛◇

27

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

28

中国平安励志计划创业大赛◇

29

“创响新生代”康师傅-早稻田大学创新挑战赛◇

30

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应用大赛◇

31

麦肯锡“第二人生”创业大赛◇

32

泰乐琪全球大学生创业大赛◇

33

中国大学生创意创业大赛◇

34

全国ERP沙盘模拟大赛◇

 

二、其他项目加分细则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

3

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专利授权

发明

3

专利证书

(注:

为第一发明设计人)

实用新型

1

外观设计

0.5

发表论文

SCI

3/2

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注:

为论文第一作者)

EI

1/0.5

ISTP

0.5/0.25

CSCD核心期刊

1/0.5

期刊原件

(注:

为论文第一作者)

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并宣读论文

0.5/0.25

 

附件二

一、校级竞赛加分细则

校数学竞赛

特等奖

0.4

获奖证书原件

一等奖

0.3

二等奖

0.2

三等奖

0.1

校物理竞赛

一等奖

0.3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

三等奖

0.1

纸桥大赛

一等奖

0.3/0.2/0.2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校“五四”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

0.4/0.3/0.3/0.3

获奖证书原件

一等奖

0.3/0.2/0.2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校“五四”杯创业计划竞赛

一等奖

0.3/0.2/0.2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下落结构设计竞赛(鸡蛋撞地球)

一等奖

0.3/0.2/0.2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网页设计大赛

一等奖

0.3/0.2/0.2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电子设计大赛

一等奖

0.3/0.2/0.2

获奖证书原件

二等奖

0.2/0.1/0.1

三等奖

0.1/0.05/0.05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普通型

0.1/0.05/0.05

项目立项及结题证明

重点型

0.2/0.1/0.1/0.1

重大型

0.3/0.2/0.2/0.2

大学生科研立项

普通型

0.1/0.05/0.05

项目立项及结题证明

重点型

0.2/0.1/0.1/0.1

重大型

0.3/0.2/0.2/0.2

大学生工程创新训练

普通型

0.1/0.05/0.05

项目立项及结题证明

重点型

0.2/0.1/0.1/0.1

重大型

0.3/0.2/0.2/0.2

实用新型

0.4/0.3/0.3

 

二、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加分细则

(1)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者加0.4分;

(2)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杰出青年、校优秀共产党员者加0.3分;

(3)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团)干部者加0.2分;

(4)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者加0.1分;

(5)在校期间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0.2分,院级加0.1分。

三、院级、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细则

院级、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细则

职位

最高加分值

院级学生组织

团学工委副主席

0.75

各部部长

0.5

各部副部长

0.3

部员

0.2

学生党组织

党支部书记

0.5

党支部委员

0.25

班级组织

班长

0.6

团支书

0.2

学习委员

0.15

其他委员

0.1

注:

1.对于院级学生组织成员,需有关单位提供证明,方可加分;

2.以上列出为加分最大值,具体加分情况视工作表现而定;

3.对于在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党组织、班级组织身兼数职的同学,职位加分可以累加,上限不超过1分;

4.学生干部任职期满一学期方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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