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825282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7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docx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

研究员

决策机制

操作流程

刘宾

研究部

电话:

(0755)1

邮箱:

liubin@

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

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第五条期货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

1、交易员:

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

2、档案管理员:

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

3、资金调拨员:

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

4、会计核算员:

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5、风险控制员:

负责监督和跟踪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股指期货办公室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九条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

各项股指期货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股指期货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条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的(含2000万元)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与期货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授权期限。

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书所列权利。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授予权限应即时予以调整,并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业务流程

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吸收风险管理员意见后﹞

未通过

通过

 

 

第十五条,期货领导小组结合风险信息拟定初步的操作方向。

第十六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报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股指期货交易的建仓品种、价位区间、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止损区间、价位及额度等。

第十七条交易员根据批准的方案,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由风险控制员审核,经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主管审批同意后交资金调拨员执行付款。

会计核算员根据银行的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交易员根据公司的股指期货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令。

第十八条每笔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于1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期货经纪公司交易系统生成的交易账单打印并传递给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风险控制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股指期货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员收到交割单或结算单并审核无误,并经财务部相关主管签字同意后,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

第六章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股指期货业务前须做到:

1、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2、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1)公司期货业务岗位设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执行;

(2)期货业务人员要求:

①有期货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经资格审查后推荐给期货领导小组作为候选单位;

2、期货领导小组从候选单位中选定公司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并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呈批的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交易方案须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股指期货业务进行检查,监督股指期货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风险控制员直接对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董事长负责。

风险控制员岗位不得与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二十八条风险控制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期货股指期货业务是否是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的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交易员应于每天收市后将已占用的保证金金额、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追加的保证金数量,形成专门报告或标准帐表,并及时上报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2)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风险控制员;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该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期货领导小组做出决策。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控制员应立即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

①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②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③公司的具体交易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④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股指期货方案;

⑤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过程的正常进行;

⑥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4)期货领导小组、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任何人员,如发现股指期货交易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同时,期货领导小组立即终止违规人员的授权手续,并及时调查违规事件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

2、风险处理程序:

(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召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1、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

由交易员及时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报告期货领导小组,责成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

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

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并下达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股指期货过程正常进行。

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业务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章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于月初向期货领导小组提交上月股指期货业务报告,包括本月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股指期货效果、未来价格趋势及相关分析。

第三十五条股指期货业务人员应遵守以下汇报制度:

1、交易员每次交易后向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每次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2、交易员和会计核算员分别根据每次交易情况建立股指期货统计核算台帐并向财务总监及风险控制员报告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期货股指期货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境内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5年。

第九章保密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股指期货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境内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公司股指期货业务的定期披露及临时披露内容由期货领导小组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确定。

第十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结算、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风险由公司承担。

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的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行为人对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将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多年企业管理咨询经验,专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品管理方案,企业诊断方案,制度参考模板等

欢迎您下载,均可自由编辑

感谢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