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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灵通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科学管理灵通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本风景区),协调本风景区与灵通山旅游经贸开发区城市建设区的关系,实现本风景区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灵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以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结合灵通山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相关规划的成功经验,并经多轮专家、领导论证评审后编制完成,是指导本风景区资源保护、开发建设和经费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第三条本风景区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本风景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坚决维护本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要大力宣传本规划及各项规划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规划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建设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五条指导思想:

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以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为基础,以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为前提,从风景区发展条件出发,进行合理规划,将灵通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长株潭三市的生态核心和具有高知名度、强吸引力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六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尊重和发展地方文化原则,最大综合效益原则,社会需求与市场导向原则,风景区与城市协调发展原则,超前性与操作性并重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原则。

第七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04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

 

第二章风景资源分类与评价

第八条本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将本风景区风景资源分为二大类、八中类、十九小类。

计74个景观单元。

包含虹霞蜃景、物候季相、山景、江河、湖泊、生态类群、古树名木、泉井等自然景观类型;专题游园、风景建筑、纪念建筑、名人宗词、宗教建筑、遗址遗迹、游乐文体场地、宗教礼仪、神话传说等人文景观类型(详见下表)。

风景资源类型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一、

天景

日月星光

屏风夕照、七星揽月

虹霞蜃景

拓岭丹霞

地景

山景

老虎听经、狮子啸月、狮头崖、高山景廊、山市晴岚

海岛

兴马洲,桃花岛香、九华沙滩

水景

泉井

双井清泉

江河

雾江锁源、石港远帆、柳浪闻涛

湖泊

荷塘月色、堤柳垂影、湖岸风光、湖海云天、观湖台

生景

古树名木

千年银杏

生态类群

湿地生态园

物候季相

桃林花雨、樱花雪谷、红枫染秋、梅花湾、松涛岭、花廊

二、

园景

专类游园

果园春色、苗木园

建筑

风景建筑

伟人亭、昭王亭、凤亭、鹃亭、莺亭、鸠亭、雀亭、虎亭、龙亭、湖岸农家、奎星楼

宗祠

刘琦故居

纪念建筑

英烈塔

宗教建筑

昭阳古寺、灵通山古寺、千手观音寺

胜迹

遗址遗迹

秋瑾墓葬遗址、黄兴二母墓、烈士坡、岳公岭、将军渡、纤夫栈道、诗词碑廊、藏凤洞、古石梯道

游乐文体场地

美人鱼广场、湖光码头、湖底潜游、飞桨扬波、赛艇区、跳伞水台、万竿垂钓、烧烤区、射击场、遛马场、自行车赛道、攀登壁、野营谷

风物

宗教礼仪

古寺飞钟

神话传说

孝心树、昭潭、三十六湾、金马赛龙、龙洞

第九条灵通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特征如下:

1.悠久的历史名山

早在春秋时期,因周昭王或楚昭王之一而得名的灵通山就开始对后世产生影响。

北宋时,著名书画家米芾曾登临灵通山,因爱慕这里“夕阳晚照,霞光万丈,烟雨碧波,色彩缤纷,名山大江,美而壮观”的景色,画了一幅《山市晴岚图》,尔后,灵通山声名大震,并被列为“潇湘八景”之一,吸引无数文人雅士来此观光揽胜,留连忘返。

历史留下了灵通山旧八景美妙绝伦的著名景点和多姿多彩的名人诗词画卷。

2.深远的宗教文化

位于灵通山顶的昭阳古寺渊源深远,其始建于唐朝初年,宋朝时改称“昭阳殿”,明、清时称“灵通山观”,内分关圣殿、玄帝宫、玉皇阁、观音堂。

另建有千手观音寺,分前、后、中三大殿,该寺目前是湘潭市最大的宗教场所,现灵通山古寺扩建正在筹备当中,灵通山深远的宗教文化正在发展壮大。

3.著名的民族及革命名人胜迹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内有与岳飞齐名的北宋抗金名将太尉刘琦的故居,有宋朝著名抗金将领岳飞的妻子李氏和次子岳雷流放中落脚数日的岳公岭,有毛泽东驻留过的伟人亭,有彭德怀大元帅逃难经过的将军渡,有民主革命中巾帼英雄秋瑾安葬过的第一墓葬遗址,有民主革命先驱黄兴生母继母合葬墓,有彭德怀的大弟弟彭金华等八烈士蒙难的烈士坡等等民族及革命名人胜迹,具有爱国及革命传统教育意义。

4.秀丽的山水风光

灵通山耸立在湘江之畔,地势险峻,树木葱郁,风光旖旎;湘江浪涛滚滚、波光粼粼、渔歌互答、深潭幽港。

山水相依相伴、相互映衬,形成了“屏风夕照、拓岭丹霞、桃林花雨、双井清泉、老虎听经、狮子啸月、古寺飞钟、石港远帆”灵通山旧八景等优美的自然景观,呈现出秀丽的山水风光特色。

第十条本规划采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五级标准,对风景区74个景观单元进行评价。

得出评价结论是特级景观单元和一级景观单元为0个,二级景观单元1个,占1.4%,三级景观单元9个占12.2%,四级景观单元64个占86.4%;景观资源普通,精品景源稀缺,景观价值度和吸引力不大,景区旅游发展受极大制约;景观单元的环境水平、利用水平和规模范围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建设,景观单元等级具有发展提升空间。

(景观单元等级及提升详见下表)

自然景观单元现状等级表

序号

景源名称

景源价值≤70分

环境水平≤20分

利用水平≤5分

规模范围≤5分

总分

等级

1

山市晴岚

60

8

2

2

72

二级

2

屏风夕照

56

5

2

2

65

三级

3

拓岭丹霞

55

5

2

2

64

三级

4

老虎听经

55

5

2

2

64

三级

5

狮子啸月

55

5

2

2

64

三级

6

石港远帆

54

5

2

2

63

三级

7

桃林花雨

23

4

1

2

30

四级

8

双井清泉

24

8

1

2

35

四级

9

兴马洲

23

7

0

3

33

四级

10

柳浪闻涛

22

6

2

3

33

四级

11

狮头崖

18

8

2

2

30

四级

12

千年银杏

24

3

2

1

30

四级

13

九华沙滩

20

6

2

2

30

四级

14

雾江锁源

19

4

1

1

25

四级

15

樱花雪谷

19

3

2

1

25

四级

16

红枫染秋

19

3

2

1

25

四级

17

梅花湾

19

3

2

1

25

四级

18

松涛岭

19

3

2

1

25

四级

19

荷塘月色

20

2

2

1

25

四级

20

堤柳垂影

19

4

1

1

23

四级

21

湖海云天

19

2

1

1

23

四级

22

湖岸风光

18

3

1

1

23

四级

23

桃花岛香

16

2

2

1

21

四级

24

高山景廊

15

3

2

1

21

四级

25

湿地生态园

16

2

2

1

21

四级

26

花廊

14

2

2

2

20

四级

27

观湖台

14

2

2

2

20

四级

人文景观单元现状等级表

序号

景源名称

景源价值≤70分

环境水平

≤20分

利用水平≤5分

规模范围

≤5分

总分

等级

1

昭阳古寺

53

10

4

3

70

三级

2

古石梯道

50

10

4

4

68

三级

3

刘琦故居

55

5

1

1

62

三级

4

伟人亭

44

10

4

2

60

三级

5

秋瑾墓葬遗址

40

10

3

1

54

四级

6

黄兴二母合葬墓

40

10

2

1

53

四级

7

千手观音寺

35

10

4

4

53

四级

8

古寺飞钟

35

10

2

2

49

四级

9

将军渡

30

8

3

2

43

四级

10

烈士坡

25

10

4

4

37

四级

11

岳公岭

25

6

4

2

37

四级

12

昭潭

24

8

2

2

36

四级

13

三十六湾

23

8

2

3

36

四级

14

龙洞

22

5

1

2

30

四级

15

七星揽月

20

3

2

2

27

四级

16

奎星楼

20

4

1

1

26

四级

17

昭王亭

18

5

1

1

25

四级

18

纤夫栈道

16

6

2

1

25

四级

19

藏凤洞

20

2

1

1

24

四级

20

灵通山古寺

15

4

2

2

23

四级

21

英烈塔

15

5

1

1

22

四级

22

诗词碑廊

15

5

1

1

22

四级

23

孝心树

13

5

2

1

20

四级

24

金马赛龙

12

4

2

2

20

四级

25

果园春色

10

5

3

2

20

四级

26

苗木园

11

4

3

2

20

四级

27

风亭

10

4

3

2

19

四级

28

虎亭

10

4

3

2

19

四级

29

龙亭

10

4

3

2

19

四级

30

鹃亭

10

4

3

2

19

四级

31

莺亭

10

4

3

2

19

四级

32

鸠亭

10

4

3

2

19

四级

33

雀亭

10

4

3

2

19

四级

34

湖岸农家

10

3

3

2

18

四级

35

湖底潜游

8

5

3

2

18

四级

36

飞桨杨波

8

5

3

2

18

四级

37

美人鱼广场

9

4

3

2

18

四级

38

赛艇区

8

5

3

2

18

四级

39

遛马场

8

5

3

2

18

四级

40

自行车赛道

8

5

3

2

18

四级

41

野营谷

7

6

2

3

18

四级

42

万竿垂钓

8

4

3

3

18

四级

43

跳伞水台

8

4

3

3

18

四级

44

攀登壁

7

6

2

3

18

四级

45

湖光码头

8

4

3

3

18

四级

46

烧烤区

8

4

3

3

18

四级

47

射击场

8

4

3

3

18

四级

自然景观等级提升表

序号

景源名称

原有等级

提升等级

1

山市晴岚

二级

一级

2

屏风夕照

三级

二级

3

拓岭丹霞

三级

二级

4

老虎听经

三级

二级

5

狮子啸月

三级

二级

6

石港远帆

三级

二级

7

桃林花雨

四级

二级

8

双井清泉

四级

二级

9

千年银杏

四级

二级

10

雾江锁源

四级

三级

11

樱花雪谷

四级

三级

12

红枫染秋

四级

三级

13

梅花湾

四级

三级

14

荷塘月色

四级

三级

15

堤柳垂影

四级

三级

16

湖海云天

四级

三级

17

湖岸风光

四级

三级

18

桃花岛香

四级

三级

19

湿地生态园

四级

三级

人文景观等级提升表

序号

景源名称

原有等级

提升等级

1

昭阳古寺

三级

二级

2

古石梯道

三级

二级

3

刘琦故居

三级

二级

4

伟人亭

三级

二级

5

秋瑾墓葬遗址

四级

二级

6

黄兴二母合葬墓

四级

二级

7

千手观音寺

四级

二级

8

古寺飞钟

四级

二级

9

将军渡

四级

二级

10

烈士坡

四级

二级

11

岳公岭

四级

三级

12

昭潭

四级

三级

13

三十六湾

四级

三级

14

龙洞

四级

三级

15

七星揽月

四级

三级

16

奎星楼

四级

三级

17

昭王亭

四级

三级

18

纤夫栈道

四级

三级

19

藏凤洞

四级

三级

20

灵通山古寺

四级

三级

21

英烈塔

四级

三级

第三章规划范围、性质与目标

第十一条规划范围、面积

1.本风景区范围与面积:

规划确定灵通山风景名胜区范围由灵通山、凤形山和仰天湖三个独立的景区范围组成,其中核心景区范围为灵通山景区,一般景区范围为凤形山和仰天湖景区。

灵通山风景区规划面积为6.20km2。

因风景区为组团型结构,对其边界分述如下:

①.灵通山景区:

北界为湘潭市与长沙市交界线;西界为湘江西岸;东界为北起长沙市边界线与107国道的交点,沿107国道经乡林管站、大路边、市机电厂、土家塘至市六中;南界为市六中至现灵通山风景区大门,再绕龙洞山体到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景区面积约1.81km2。

②.凤形山景区:

北界为西起省沥青站后山,经黑山、冯家围子、塘坡、堤峋老、铸厂围子至京广铁路;东界为北起省沥青站后山、经虎咀、刘家垅、庙门冲、黄泥咀、人形山、南塘尾、傅家围子、北山脚下至高叶塘;南界为西起高叶塘,经鞍子坡、雪山冲、道土塘、猎婆塘至黄塘坡;东界为北起铸厂围子,沿京广铁路到京珠高速公路,再沿京珠高速公路到黄塘坡。

景区面积约3.04km2。

③.仰天湖景区:

西界为湘江东岸;南界为上瑞高速公路沿现水塘边至堆上;东界为107国道;北界为吴家港、排楼山、麻园巷一带。

景区面积约1.35km2。

2.外围保护区范围与面积:

根据灵通山风景名胜区的具体情况,划定的外围保护区东界为京广铁路东侧防护绿地和第一层山脊线,南界为上瑞高速公路和撇洪渠防护带南线,西界为湘江西岸防洪大堤,北界为灵通山后(北)山脚线,总面积约10.1km2。

其中涉及长沙市辖面积1.13km2。

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历史名山、湖光山色为风景特征,融自然与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具有游览观光、宗教祭祀、休闲度假功能的城市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十三条规划目标:

近期逐步发展成长株潭城市群中心花园、生态核心,远期发展为具有高知名度、强吸引力的风景名胜区。

 

第四章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十四条布局结构:

规划灵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布局为“一主、两次、三区”的空间结构:

1.“一主”:

是指以灵通山自然山体所在区域为主体,规划灵通山风景名胜区主体景区——灵通山景区,灵通山自然山体所在区域集中分布着“山市晴岚”、灵通山旧八景、“昭阳古寺、观音寺、刘琦故居、伟人亭、将军渡”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是风景区景观资源精华所在。

灵通山景区是本风景区的依托,是本风景区的核心景区。

2.“两次”:

是指利用仰天湖、凤形山和虎形山的生态旅游资源基础,规划灵通山风景名胜区两个辅助景区——仰天湖景区和凤形山(虎形山)景区,仰天湖开展名水游乐即水上休闲,凤形山、虎形山开展名园游动即山野运动,作为灵通山景区开展名山游览的功能补充。

仰天湖景区和凤形山(虎形山)景区是本风景区的拓展,是本风景区的一般景区。

3.“三区”:

是指灵通山风景名胜区由上述一个核心景区和两个一般景区构成,即由灵通山核心景区、仰天湖一般景区和凤形山(虎形山)一般景区三个相对独立的景区构成。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是城市型风景区,风景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风景区与城市是协调发展关系。

采用“三区”的组成形式,既考虑了风景区自身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景城协调发展关系。

第十五条功能分区:

(一)游览功能分区:

根据地域空间生态资源结构和旅游资源分布状况划分的三个旅游景区,规划形成不同的游览功能分区:

1.灵通山景区:

组织拓展民族历史革命文化景观、传承壮大宗教文化景观、重塑再造灵通山旧八景及新的自然景观,打造灵通山风景名胜区民族历史革命文化、宗教文化、名山自然景观旅游核心功能区。

2.仰天湖景区:

开发水上游乐、休闲、观光游览功能区,主要是垂钓、赛艇、划船、水上跳伞、冲浪、游泳、潜水等水上游乐休闲功能,开发湖面和环湖观光功能,开发临湖临江农家乐、度假村功能。

3.凤形山(虎形山)景区:

开展山野运动、森林观光旅游,主要开发射击、赛马、登山、野营、军事工程参观探险、森林观光等游览功能。

三个景区形成三种不同的旅游功能,整体塑造“名山游览、名水游乐、名园游动”功能互补型游览区。

(二)风景区保护与利用功能分区

从旅游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风景区保护与利用关系进行协调,规划将灵通山风景名胜区及其周边区域分为三大功能区,即风景游览区、建设协调区、外围保护地带。

1.风景游览区:

是指风景区内风景资源集中分布,以游赏、游乐、游动为主要内容的空间区域。

包括灵通山景区、仰天湖景区和凤形山(虎形山)景区三大区域。

其中的旅游资源须严格进行保护,并重点开展自然和人文景观培育,适度开发游赏、游乐、游动等类型旅游项目。

2.建设协调区:

是指107国道沿线建设区,包括灵通山乡和易家湾镇。

此区的开发建设须与风景区相协调,按照本规划和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和控制,不得有影响和破坏风景区景观、污染风景区环境(大气、水和噪声)、侵占风景区用地等不利于景区发展的行为。

风景区开展旅游的一些附属功能(包括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功能)在建设协调区进行补充完善。

3.外围保护地带:

风景区界线以外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是风景区的过渡缓冲地带。

此区的生态资源须进行保护,并对各类建设进行适当控制,从而使风景区的外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本规划区土地利用分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工程用地、林地、园地、耕地、水域等八类。

·风景游赏用地:

主要指向游人开放并且游览欣赏对象集中的用地包括风景点建设、保护和恢复用地,以及野外游憩用地(注:

景区内的生态环境背景部分不计入风景游赏用地)。

·游览设施用地:

指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于景点之外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旅游点建设用地、娱乐文化用地、休养保健用地及购物商贸用地(注:

主要指风景区集中的住宿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本风景区为城市型,此类用地主要在城区安排。

本风景区主要规划三个接待点,即奎星楼、湖岸农家、凤形山入口接待点,总用地约7公顷。

·居民社会用地:

指风景区内的居民点,及风景区管理机构用地。

规划拟将风景区内的居民及管理机构全部搬迁出景区。

·交通工程用地:

指风景区自身需要的对外交通及内部交通,通讯与独立的基础工程用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和灌木等用地,其中林地郁闭度大于30%,灌丛的覆盖率大于40%。

·园地:

主要指风景区内的果园和茶园。

规划在凤形山景区种植果园,面积约20公顷。

·耕地:

风景区内现有耕地0.09km2,主要分布在凤形山和虎形山之间的山坳,规划予以保留。

·水域:

指风景区内的各类池塘、湖面和河流。

池塘包括凤形山景区的福子塘和枫树塘,湖面主要是仰天湖,河流主要是湘江,总水面约100公顷。

规划考虑对景区内用地进行适当调整,见下表:

风景区土地利用规划表

名称

面积(km2)

比例(%)

风景游赏用地

3.13

50.5

其中水域

1.0

16.0

游览设施用地

0.07

1.1

居民社会用地

0

0

交通工程用地

0.06

1.0

林地

2.65

42.7

园地

0.2

3.2

耕地

0.09

1.5

合计

6.20

100

 

第六章风景保护与培育规划

第十七条本规划将依据完整性、真实性和适宜性原则,采取分级、专项分类等措施,确保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一景区分级分区保护规划

第十八条本规划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区等四个区域,其中前三项属于风景区范围,外围保护区在风景区范围之外。

1.一级保护区

主要是灵通山景区的现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直接管辖范围,指从南大门至千手观音寺后山上的东门,绕灵通山后山脚到奎星楼,再沿湘江东岸至南大门所围合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面积约35公顷。

●一级保护区内的主要保护措施

①严格保护原有地貌特征,使其处于自然状态,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

②严格控制游人的容量,不能突破其环境承载力,禁止安排旅游接待设施。

现有民居和居民有计划地迁出,在建设协调区的安置区内集中安置;

除消防车及景区组织的专业环保旅游车之外,严禁其它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一级保护区;

④严格保护现有森林植被空间地域,积极培育森林植被,尽量提高区内森林覆盖率,对森林植被适当进行林相改造,培育景区森林植物景观。

2.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主要指灵通山景区内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面积约146公顷。

其综合价值略逊于一级保护区,以保护景观面貌的永久性、完整性为目的。

●保护措施

①禁止采石挖砂、埋坟建墓,对现有民居和居民有计划地迁出,在建设协调区的安置区内集中安置;

②不得开荒种地,根据要求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③严格保护河流湖泊,禁止倾倒垃圾,河道内严禁建设防洪的任何建、构筑物;

④禁止任何形式的采伐树木,加强封山育林,禁止放牧,保护区内森林植被;

⑤其观景建筑及游览设施,必须与景区风格相协调,力求保持区内景观的自然原貌。

3.三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主要是指凤形山景区和仰天湖景区,面积约439公顷。

●凤形山景区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

②保护自然山体、林地、岩石,除必要的林相改造外,不得破坏现有植被;

③保护区内水体,防止农业污染、粪便污染;

④禁止在区内建设工业厂房。

●仰天湖景区保护措施:

①保护区内水体水质,防止污染,禁止填埋水面和改变水域用途,禁止向水体排放各类废水废物;

②保护好湖面沿岸的生态环境;

③湖区周边建设要求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4.外围保护区

主要是指在风景区以外,以河流、道路、山脊线为界划定的风景协调区域,面积约10.1平方公里。

主要保护措施: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绿化建设;控制建筑形式、质量、外观、色彩等方面,严禁砍伐树木、开山采石、河道挖砂,加强水土保持。

第十九条本规划对风景区内的设施建设、人类活动实行分区控制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分级分区保护区的主要设施一览表

分级分区名称

设施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仰天湖和凤形山景区)

外围保护区

机动车道、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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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砌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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