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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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docx

嘉善县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

嘉善县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

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促进嘉善县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步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17〕16号)、《浙江省经信浙江省财政厅委关于萧山区等18个县(市、区)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浙经信投资〔2017〕101号)和《浙江省经信浙江省财政厅委关于推进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县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投资〔2017〕138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和两化融合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促进制造业持续创新发展为目标,调整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加快提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推进工业现代化工程,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以创新发展为主要路径的经济转型升级新模式。

二、主要目标

——规模总量持续做大。

到2019年,全县培育“独角兽”企业达到50家,力争实现产值、税收分别占全县规上工业的比重50%以上。

打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企业30家。

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400亿元,其中木业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等新兴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元。

年均实际利用外资5亿美元以上。

——质量效益上新台阶。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10%,增值税(地方部分)年均增幅9%,工业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9年,力争全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数超过8个,累计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0家以上,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80家以上,全县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金额年均增长18%。

——融合发展取得突破。

到2019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3%,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全县“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85。

——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

到2019年,工业生产性投资达到240亿元、增幅年均达到12%以上,技术改造投资达到200亿元、增幅年均达到15%以上;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幅达到11%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4%以上。

——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9年,全县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6年下降19%,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6年下降1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6年下降1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1%,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扶优扶强工程,培育振兴实体经济新引擎

1.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

按照“以规模为基础、以贡献为前提”的基本原则,通过申报、综合分析和评估及审核确认,择优确定一批“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全方位政策扶持和引导服务,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强化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到2019年,培育“独角兽”企业50家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2.培育一批股改上市企业。

全面落实企业上市新政,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和再融资的支持和奖励,点燃企业资本运作的热情,加快形成资本市场的“嘉善板块”,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插上资本的翅膀。

到2019年,新增股改企业20家、上市(挂牌)企业10家、“小升规”企业240家以上。

(责任单位:

县金融办、县经信局)

3.推进一批兼并重组企业。

支持优强骨干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之间结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对生产经营状况差、行业地位不明显、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在政府的引导下,一方面由我县的同行业优势企业进行兼并式收购,成为其配套企业零部件加工企业,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外地优强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促其逐步发展壮大。

到2019年,累计兼并重组企业30家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

(二)实施创新驱动工程,聚力振兴实体经济新动能

1.加大研发机构建设力度。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重点突破一批制约我县实体经济领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到2019年,新增各类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0家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

2.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全力推进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完善体系、搭建平台,梳理并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性能稳定、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提高产品附加值。

到2019年,规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7%;获得授权专利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300件;高新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4%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

3.推进产学研用模式创新。

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科研院所为智力支撑,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建立一批产学研用典型示范,统筹开展基础材料、关键工艺、核心元部件、高端软件、系统集成等方面协同攻关,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产学研用模式创新。

到2019年,新增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以上。

(责任单位:

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三)实施招大引强工程,增强振兴实体经济新动力

1.完善招商选资体制机制。

推进要素资源统筹,加强要素资源对招商引资的有效引导和支持,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招引落地工作。

建设和应用招商工作共享平台,统筹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创新招商方式,强化育链、强链、延链工作,建立相应产业研究机构,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

引进和培养专业招商力量,组建专业招商团队。

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招商引资考核,深化招商选资评价体系,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

2.突破招商选资重点领域。

立足“依托上海、巩固港台、突破欧美”的招商方向,把握住上海产业转移的趋势,分析好上海产业转移的动向,主动承接优质项目向我县平行转移。

紧盯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等“四大所”和世邦魏理仕、高力国际、第一太平戴维斯、戴德梁行、仲量联行等“五大行”,建立政府、中介、企业“三位一体”的协同招商机制。

加大与上海重要科技产业平台的对接,着力形成“孵化在上海、转化在嘉善”、“发展在上海、转移到嘉善”的招引模式。

强化同国外驻沪使领馆、商业协会、欧美同学会等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才机构的联络联谊,大力招引高端项目。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

3.优化招商选资综合环境。

规划建设沪浙产业合作示范园,以省级通信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提标扩容、提升能级、提高质量,大力吸引并统筹优质项目落地。

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开展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不断完善“临沪新城、效率嘉善”软环境品牌建设,为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贴心服务,全力把嘉善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地区。

推广应用企情在线系统,深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审批服务中心)

(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打造振兴实体经济新路径

1.实施一批“机器换人”重点项目。

围绕“2+2+2”产业定位,以省市“机器换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为抓手,选择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试点,着力培育一批试点示范企业。

到2019年在全县各重点发展产业中培育3家示范标杆企业;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2016年增长36%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2.实施一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全面推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开展“企业上云”,促进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及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

到2019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85,信息经济增加值比2016年增长60%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3.探索一批智能制造新业态。

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向产品设计、工程承包、远程故障诊断、第三方维修维护、协同制造等多元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推动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由产品制造型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总包、全程服务型企业转变。

到2019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9%。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统计局)

(五)实施退散进集工程,增添振兴实体经济新空间

1.全面整治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

以村级工业园区、低小散行业整治为契机,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落后产能、环境污染等相关要求,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加大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的整治淘汰进度。

到2019年,全面完成各类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2.加快小微企业集群集聚发展。

以“2+2+2”产业发展导向为指导,加快产业集聚、要素集聚、政策集聚,加快小微企业园区(“两创”中心)项目规划和建设,落实各类指标和建设资金,简化项目申报及审批流程,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区(“两创”中心)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建成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小微企业园区,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开辟新空间、营造新环境、构建新平台。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3.实施工业企业要素差别化改革。

建立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和分类施策的资源要素价格倒逼机制,形成以亩均绩效论英雄的良好共识,企业积极通过技术改造、盘活存量、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绩效提升,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加大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新政,同步实施差别化用电、用水等政策,运用倒逼机制推进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六)实施减负增服工程,深化振兴实体经济新举措

1.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更新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目录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收费。

全面规范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核面、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设施检测、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涉企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监管,引导其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制,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到2019年,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累计减免金额力争达到4.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

县审批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等)

2.降低要素使用成本。

对工业企业的用地、用工、物流及仓储、信息、融资及水电燃气等,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降低要素使用成本。

充分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到2019年,减免职工保险费、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和省级以上其他减负政策减负力争累计达到18亿元以上;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力争累计达到1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各相关部门)

3.加大精准服务力度。

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企情在线系统”和联动服务中心功能,通过干部进企、现场交办、限时解决等方式,不断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管理升级、技术创新、上市融资、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共性问题提供公益服务。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七)实施智力支撑工程,汇聚振兴实体经济新活力

1.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工作。

继续大力实施“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和“国千”、“省千”人才的引育工作,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

到2019年,力争引进“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人才累计达到80人、“国千”人才45名、“省千”人才30名。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2.注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

继续发挥工信部“长风计划”全国示范区建设的优势,充分利用国家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的专家资源优势,分行业、多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学习进修、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活动,着力提升企业经营决策者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到2019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20期以上,培训人数20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委党校)

3.充分发挥实训基地作用。

紧紧依托嘉善中专、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等实训基地,通过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本地企业培养专业人才。

到2019年,力争通过各种形式培养专业人才2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

(八)实施“三品三强”工程,提升振兴实体经济新品质

1.产品标准体系强建设。

以质量强县建设为抓手,以“浙江制造”标准为引领,组织优势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通过对标达标,主持(参与)制定(修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或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产品标准。

到2019年,主持(参与)制定(修订)各类标准30件以上。

(责任单位:

县质监局、县经信局)

2.自主商标(品牌)强培育。

鼓励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商标(品牌)、行业商标(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和产品商标(品牌)等,促进企业提高商标(品牌)价值。

到2019年,浙江名牌产品达到15个、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产品达到8个;中国驰名商标(含司法认定)达到8件。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经信局)

3.工业精品强提升。

进一步加强“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浙江制造精品”工程,打造嘉善经济“升级版”,到2019年,力争培育“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累计达到5个以上、通过“浙江制造精品”认定产品累计达到5个以上。

进一步加大首台套高端装备扶持力度,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进程,加快实现高端装备制造的进口替代,力争到2019年新增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2个以上。

根据《嘉善县优质工业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加快调整步伐,修订完善推荐目录,进一步提升嘉善优质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到2019年,全面建立并完善嘉善县优质工业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批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嘉善县振兴实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振兴实体经济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

进一步加大对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和激发积极性,加强对典型企业、示范项目进行重点宣传、跟踪报道,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推动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的工作氛围。

(三)加大财政扶持。

加强现有财政资金统筹,研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的支持力度。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基金和专项资金。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创新券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产业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公共平台、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等,通过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考核督查。

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将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工作和绩效纳入当年工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更加注重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的实效,确保按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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