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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煤销售管理细则

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品公路销售

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管理,实现煤炭产品调运、销售业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精准化,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按照霍煤电办字【2007】48号文件精神,结合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的实际和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市场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结算管理,操作流程,奖惩,票据管理,数量、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报表管理,监督考核.

一、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品公路销售领导组

组长:

卫广生卢炳章史龙喜

副组长:

吴志杰张景义宁犬祥

成员:

运销公司财务处企管劳资处调度室纪委保卫科

职责:

煤炭产品公路销售领导组负责制定晋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北煤业)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的相关政策;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检查下属各单位对本细则的落实情况,并实施考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北煤业运销公司

办公室主任:

赵保国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相关事宜;负责配合运销公司办理公路煤审批单、签订合同、计划下达、统计分析、相关公路运行手续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资源及运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负责监督检查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货款结算管理工作;负责督察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货款统一回收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督察晋北煤业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货款是否进入山西焦煤指定的银行账户,掌握山西焦煤对晋北煤业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货款拨付情况。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是负责晋北煤业煤炭产品公路销售具体工作的唯一部门,负责晋北煤业煤炭产品公路煤销售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对晋北煤业各矿井公路调运工作具有业务管理职能。

公路销售煤价格委员会

组长:

卫广生卢炳章史龙喜

副组长:

吴志杰

成员:

运销公司财务处纪委企管劳资处调度室

职责:

在大量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结合煤炭产品质量情况,依据优质优价、最低限价、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等原则,经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的煤炭价格.

公路销售煤价格监督委员会

组长:

宁犬祥

成员:

纪委企管劳资处运销公司财务处

职责:

根据价格委员会决定的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公路煤销售过程中价格执行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形成多方价格监督制约机制。

二、市场管理

贯彻落实统一市场的销售原则,发挥大集团优势,巩固扩大煤炭产品公路销售主体市场的份额,以保证晋北煤业稳健发展的市场空间。

积极寻求大用户,形成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中长期战略合作用户的市场份额;扩大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辐射范围,逐步向周边扩展,形成稳定的煤炭产品公路销售市场。

三、合同管理

晋北煤业煤炭销售合同均由运销公司统一签订。

合同明确用户、品种、质量、交货运输方式、计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其他承担费用等内容,合同执行完毕统一归档管理。

煤炭销售合同期限原则上执行30天,每月15号签订合同,到期合同作废。

四、计划管理

凡是通过公路销售的各矿的煤炭产品全部纳入晋北煤业公路煤生产销售计划管理.

(一)年度销售计划审批

每年末,晋北煤业根据当年各矿煤炭产销情况,申报年度煤炭公路销售资源量,作为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计划和霍州煤电销售公司组织订货的依据.经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审批后,晋北煤业运销公司下达年度公路销售计划。

(二)月度销售计划审批

每月召开价格会之前,各矿按本单位下月生产情况和当地市场情况,向运销公司提报下月可供公路煤销售的资源数量、建议市场价格及用户需求情况,运销公司参照各矿的建议,对照各矿当月公路煤销售提货数量及各矿实际装车、运输能力,编制公路煤销售计划,在征求晋北煤业意见的基础上,报霍州煤电销售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调整计划

在月度公路煤销售计划执行过程中,运销公司可依据市场需求、公路运输、生产情况,报霍州煤电销售公司审批后下达销售调整计划。

五、结算管理

1、每月25号对用户拉运数量进行签认、结算、交晋北煤业财务处开具发票和基金。

2、每月合同全部到期时,对煤款和装车计量费进行对账,保证数目同晋北煤业财务处一致。

3、按照合同执行时间拉运,要及时通知用户进行签认;用户在合同时间内未完成拉运量的,要及时核减剩余量,并对实际拉运量进行签认,保证签认单数量不跨合同,一合同一结算,一张结算单上只有一种价格,确保各户结算煤款帐目清晰。

六、操作流程

1、用户持销售合同和运销公司市场营销科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到公司财务处按合同数量全额将煤款打入公司财务处。

财务处开具收据凭证。

2、运销公司依据财务处开据的收款收据开具煤炭产品公路销售指令单,指令单一式两份,第一份存根,第二份供煤单位,发放公路煤销售票据一式六联(第一联:

磅房存留;第二联:

矿(厂)财务;第三联:

公司地销办公室;第四联:

购方;第五联:

司机;第六联:

矿(厂)门卫)。

3、矿运销部门接到指令单后,负责向磅房、煤场、装载司机、门卫(保卫科)、下达装车执行通知单。

各供煤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按合同数量、质量及时组织装车,要配合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提货,逾期将按规定核减提货量.

4、供煤单位磅房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单人操作.对拉煤车辆进行严格的空车回皮,同时负责每天16点前将当日拉煤车数、吨数,逐级上报。

5、煤场管理员接到装车指令后要核准车辆与派车单是否相符,并负责收回前一车的矿(厂)财务、地销办公室,两联票据上交。

6、装载司机接到装车单后,负责核对车辆是否与车辆相符,若相符即可按规定装车,严禁无“单”、品种不符等情况装车。

7、门卫(保卫科)负责对进入煤场车辆与派车单核准,并维护车辆进出秩序,负责拉煤车辆出厂时门卫票的收回,严禁无票出厂.

8、每月末,供煤单位按照指令单和实际提货量,对用户开具《晋北煤业公司工程煤销售签认单》.

七、各矿主要职责

1、各矿要相应成立以行政一把手挂帅的煤炭销售管理领导组,加强煤炭销售的管理。

2、各矿要把煤炭销售监督检查纳入调度值班范围。

每天调度值班要对煤场、磅房、门卫等岗位进行不定时检查,对失职、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各矿要严格按照运销公司下达的指令单组织用户及时提货,任何单位无权停止用户提货.

4、各矿要完善装车、计量、监控设施。

保卫、纪检、企管等部门要参与监督。

严禁发生少拉多记,多过少计等现象,空车必须每车过衡检重,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八、奖惩

1、晋北煤业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公路销售计划,按吨动力煤2元、精煤3元的标准提取管理费,管理费70%用于公路销售费用,30%留晋北煤业作为奖励资金。

运销公司按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当月给予奖励。

若完不成计划,按少完成计划比例扣减管理费和奖励额(计划经批准变更后的可不扣减管理费)。

2、运销公司根据当月公路销售完成情况,对各矿实行月考核月兑现,考核结果经公路销售领导组批准后报财务处执行。

3、管理费、奖励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公路销售专用,保证费用及时到位,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专款专用,保证使用合理,符合财务规定,严禁胡支乱花.

4、按照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对违法行为举报者,一车次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保密。

保卫部门查出并严厉打击一车次奖励2000元。

5、年终,晋北煤业将对公路煤销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公路煤销售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从公路销售专项管理费中列支。

九、票据管理

1、晋北煤业运销公司对工程煤销售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2、票据由运销公司煤质计量科统一编号、印制、保管、发放、回收、整理、归档上交,各矿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私自印制,票据全称《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过磅票据》,票据一式六联.

3、各矿根据销售计划,按月申请用票量,经运销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采用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票据的周转量控制使用。

4、使用单位领取票后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5、各矿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票据领取、发放、回收、核查、归档等工作,建立专项台帐,如实记录和统计,及时回收核查归档,作废各联必须齐全,编号一致。

月末分用户汇总统计所用票据数量、票号及销煤数量、全矿当月所有票号。

按日期编号次序整理造册,按日统计票数及煤量,每旬汇总,同作废票据一起上交运销公司.

6、煤炭销售票据只允许司磅员使用,必须保持编号的连续,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圆珠笔按一式六联逐项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留空缺,必须有司磅、监磅人员及用户司机共同签字,不得使用钢笔、铅笔或其他笔填写,更不得二次填写或开据空白票据,不得涂改,撕毁,发生丢失票据立即报案。

计算机配齐后废止手工填写的形式,票据全部实现电脑打印。

7、各矿运销部门要制定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十、数量、质量管理

1、各矿(厂)要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器具要力争科学合理,监控手段完善有效.要加强工程煤质量管理,减少杂质混入.

2、运销公司煤质计量科要对毛煤质量进行稽查,数量质量出现纠纷时,依照山西焦煤煤炭产品商务纠纷处理的管理办法处理。

十一、计量管理

1、加强计量人员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应用先进计量器具,完善计量器具维护、鉴定、操作管理规章制度,实现计量准确无误。

2、计量人员应具备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作风过硬、业务熟练、廉洁敬业的基本条件,考取岗位合格证,持证上岗。

3、煤炭销售计量以供方量为准,过磅时司磅、监磅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票据必须有司磅、监磅人员及用户司机共同签字;建立分用户过磅台帐、煤炭销售台帐。

做到记录齐全,清晰无涂改。

每天16时由各矿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天各用户调运情况,由公司调度室将调度日报表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4,对计量员失职造成计量事故、人为开空票,补票据等,以权谋私、里勾外连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5、保证销售产品质量,质量检验以运销公司煤质计量科取样化验为准.

十二、报表上报管理

1、建立建全煤炭销售各种报表、台帐等,每月末由公司向山西焦煤煤炭销售总公司霍州煤电公司上报当月销售报表情况。

2、各矿(厂)根据本细则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制订详细的装车、计量、统计、结算、报表、台帐管理等配套管理办法,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调拨的计划、统计、计量、结算具体事宜,确保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管理的系统化。

3、对指令单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日期、数量、品种。

4、计量台帐详细记录用户当日销量、车数,做到日清月结。

5、用户结算要做到提货单、计量台帐、过磅单三统一。

6、月末要将各种资料分类封存、归档。

7、日常报表要做到统一、准确、及时、完整。

十三、监督检查

(一)晋北公司煤炭产品公路煤销售监管组

组长:

宁犬祥

副组长:

赵保国

成员:

运销公司纪委企管劳资处调度室保卫部门负责人

(二)监督检查

每季度由公司公路煤销售监管组对运销公司、各矿公路煤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每月由运销公司对各矿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并责成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日常销售管理的动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对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文件和细则的落实情况;2、执行“六统一"的情况;3、生产(生活)用煤、调配装的煤炭产品的计划、计量、运输、结算、调拨管理;4、矿调运过程日常管理情况;5、公路煤销售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对自行签订合同、私自收取货款的,对各矿按应收货款处以三倍罚款,并由公路煤销售监管组研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凡变相销售计划内煤炭产品(公路合同占用集团公司铁路计划发运、占用地方铁路运输计划但在地销矿点直接装车销售、变相将煤炭产品作为矸石、煤泥销售等),一经查出,对矿按应收货款处以三倍罚款,并由公路煤销售监管组研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加强公路煤销售、调拨运输过程的管理,凡调运手续不完备、调运过程中私自调换煤炭等现象,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由公路煤销售监管组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对销售的矸石煤、煤泥以及生产(生活)用煤、调配装的煤炭产品,销售调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晋北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由运销公司、财务处向霍州销售公司公路煤销售管理处全面、详细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按违纪论处,按隐瞒金额的两倍处以罚款,并由公路煤销售监管组研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在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过程中,对违规违纪的罚款,由晋北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由晋北公司纪委负责落实。

 

后附: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销售票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炭销售管理考核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炭稽查管理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质管理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运输管理办法》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销售票使用

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煤炭销售票使用,保证晋北煤业公司各单位正确使用及保全煤炭销售票,按照山西焦煤销售票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票据管理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对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票据由运销公司煤质计量科统一编号、印制、保管、发放、回收、检查整理、归档上交,票据全称《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产品公路销售过磅票据》,票据一式六联。

各矿票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所存放的票据安全负责。

各矿要制定自己的销售票管理办法。

对所使用的票据安全负责,明确票据管理员和票据使用人员职责,当班人员使用票据要有交接台帐,双方必须签字认可,明确职责。

严格按制度执行。

同时,要严格按照办法操作,处理问题,严抓落实。

二、考核办法

1、各矿运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私自印刷,出现一次处罚该矿运销科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晋北煤业公司保卫处进行处理.

2、使用单位领取票后必须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方可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发现一次处罚该矿5000元,矿运销科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晋北煤业公司保卫处进行处理。

3、煤炭销售票的填写,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办法》的要求填写。

发现一次填写不准确的处罚该矿运销科1000元,处罚司磅员200元。

4、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销售票使用管理,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台帐,保持票面整洁。

对作废的票据要有明确的标记,做好记录。

发现一次票据丢失、损坏、涂改处罚该矿3000元,矿运销科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晋北煤业公司保卫处进行处理.

5、过磅票据各矿运销科要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回收、归档。

发现现票据管理混乱的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出现一次,对该矿处罚1000元,该矿运销科处罚200元。

6、各矿运销科根据公路销售计划,按月申请用票量,经运销公司煤质计量科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票据的发放采用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票据的周转量控制使用.如不按规定执行一次处罚该矿3000元,该矿运销科1000元。

7、各矿运销科票据专职管理员,每月5日前将已开据使用的票据存根,收集、整理、造册,每本票据封面上标明序号、用户及各用户车数、吨数。

发现一次未按时整理、存根、造册及标注不明确的处罚该矿运销科1000元,票据专职管理员200元。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

二○一○年五月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炭销售

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调运程序,加强调运基础管理,保证调运工作能够正常进行,避免因组织不到位影响调运的情况出现,为矿井正常生产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调运责任

公司所属各矿作为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在煤质管理、煤炭保全、工农关系、安全问题等方面要通过抓环节管理,提高煤炭质量、疏通运煤公路以及防止偷盗煤炭现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所属各矿运销科作为调运主体,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保证完成晋北煤业下达的销售计划;各矿运销科科长是调运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调运计划落实、调运秩序、煤场装车组织、销售计量等工作。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作为管理部门,全面配合各矿做好调运工作,确保完成销售计划。

二、考核办法

1、在煤质管理方面,煤场管理员要及时掌握矿井煤煤质情况,掘进矸石必须分开堆放,若因煤炭中的大块矸石导致用户停止调运,出现一次处罚该矿10000元。

该矿运销科1000元。

2、公司所属各矿必须做好煤炭保全工作,如发生偷盗煤、里应外合、垫磅撬磅等现象,出现一次处罚该矿5000元,矿运销科、保卫科各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晋北煤业保卫科进行处理。

3、各矿必须处理好运煤公路周边工农关系,经常性对运煤公路进行维修、维护,对调运过程中因工农关系和路况现象出现堵路情况,造成停止运煤,应立即协调处理,堵路时间超过1小时,出现一次处罚该矿2000元.

4、调运期间,各矿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装车、煤场、运煤公路(矿内)、磅房周围实行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问题,处罚该矿1000—10000元,该矿保卫科500-5000元。

5、各矿运煤车辆要按序回皮、装车、过磅,出现插队、拥堵造成运煤工作未能正常进行,出现一次处罚该矿1000元,该矿保卫科200元.

6、调运期间,煤场和磅房必须有该矿运销科安排专人跟班盯现场,对调运进行监督、协调。

无安排或安排人员不到位、现场组织不利造成调运工作停止,出现一次处罚该矿1000元,该矿运销科500元。

7、磅房、门房开票人员要及时到位,并认真开展工作。

磅房和计量衡上要保持清洁,对使用票据严格管理,出现票据丢失和票据签字代签现象以及迟到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出现一次,对该矿处罚1000元,该矿运销科处罚200元.

9、装载机要定期检查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油料充足、运行正常。

装车过程要按照国家规定,严禁超重装车。

因装载机故障,造成调运停止,出现一次处罚该矿1000元,该矿运销科200元.

10、计量准确,台帐记录规范,衡器运行可靠。

因责任不到位造成计量衡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计量工作,出现一次处罚该矿1000元,该矿运销科、保卫科各200元。

11、用户档案和各种票据要专人专管,做到一户一档,票据的领用和回收要建立台账、认真检查,档案和票据管理出现一次错误处罚该矿1000元,该矿运销科100元。

12、调运工作组织有序,顺利完成月度公司下达调运指标,奖励该矿10000元,运销科、保卫科各5000元。

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同等处罚。

三、监督检查

运销公司不定时组织现场督查,对调运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并现场监督处理.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

二○一○年五月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炭稽查管理办法

为配合晋北公司山浪矿煤炭统一销售,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的要求,维护公路销售秩序,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成立运销稽查监察小分队责成专人进行日常销售管理动态监察,确保公路销售工作良性循环。

制定办法如下:

一、稽查监察

第一条晋北公司运销处派驻基层计量站(票据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复磅计量、票卡查验等工作。

  第二条晋北公司运销处稽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有权对下列情形进行监督、稽查。

稽查地点包括:

各煤场,磅房,门卫,调煤运输线路,站台等。

稽查内容:

  

(一)监督计量站(票据中心)是否按照晋北公司售煤办法执行;

(二)稽查用票单位在使用票据时是否存在多拉少开、一票多开、票货不符、票据转让转借、伪造票据、无票销售等违规情况

  (三)监督检查计量站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无票过关、人情送关、贿赂过关、违规计量等情况;

  (四)检查运煤车辆无卡无票上路、票货不符等违规行为.

(五)监察岗位人员服务态度是否良好、是否有偷盗煤现象.

第三条稽查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配合二级单位搞好稽查工作。

严厉打击煤炭运销工作中各种违法行为;

第四条司磅监磅员廉洁自律守则

(一)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上岗不干私活、不留闲人。

(二)严格按规定开具填写票据,不得违规办理出库手续.

(三)准确计量、认真填票、不多过少计、不少过多计、不空开票据、不错添、不漏填、无涂改。

(四)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到签名不代签、不漏签、不预签、不补签。

(五)热情服务,有礼有节,严禁服务态度恶劣吃喝卡要,刁难用户。

(六)严禁收受用户任何礼品,严禁接受用户请吃。

二、稽查处罚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运销科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人为责任,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

 (三)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对违规现象处理不力的;

 (四)票据发放人员违反管理程序,私自调整供票对象和数量的;

(五)结算人员违反规定造成规费收缴不到位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

  (七)计量站工作人员有贩票行为的;

  (八)参与贩票、制售伪票的;

  (九)工作人员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晋北运销处或委托稽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一)在销售的原煤及煤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

(二)无公司下发内调(地销)煤指令,擅自调煤者;

  (三)不配合稽查,或不予提供内调,地销等相关票据的。

  第七条运煤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接受或阻碍计量工作人员检查,验票计量,无理取闹的;

(二)煤种不符、数量不符的;

  (三)票据不规范或无票据的;

(四)故意绕道避关和强行闯关的;

(五)贿赂串通工作人员的;

第八条计量人员违章处罚办法:

(一)迟到,早退,脱岗,睡岗,酒后上岗一次罚30元;

(二)上岗期间留闲人,看闲书,吃零食,干私活一次罚20元;

(三)预签字一次罚30元,漏签字一次罚20元;

(四)不认真审查手续,随意签字盖章,票据有问题未及时纠正一次罚20元;

(五)当班票据无统计,整理,统计错误罚20元;

(六)当班不填台账或错填,漏填,涂改不清一次罚30元;

(七)票据字迹不工整清晰一次罚10元;

(八)服务质量低下,态度恶劣,刁难用户一次罚30元;

(九)当班发生偷盗煤按事故分析结果处理,参与偷盗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

二○一○年五月

 

晋北煤业运销公司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质管理,转变观念,充分体现“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管理理念,树立“客户至上,用户第一”的服务宗旨,认真抓好煤炭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构筑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煤质考核奖罚力度,落实质量责任制,提升质量管理内涵水平,并根据集团公司提出的“以适销对路、合格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稳固市场、拓展用户、保正常生产”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各矿做为安全生产主体,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要切实把原煤煤质当做大事来抓,促进销售;各矿生产副矿长是矿井生产原煤质量及煤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采面优化设计、采掘面优化布局、煤场拣矸管理以及煤质管理考核等工作,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降低原煤的灰分和含矸率.

运销公司作为管理部门,服务重心下移,全力扶持山浪矿做好商品煤煤质及运销工作,确保商品质量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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