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性普法医护人员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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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普法医护人员试题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A)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口头同意或书面同意。

(B)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B)

5.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A)

6.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的科学技术水(A)

7.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A)

8.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可以进行居家隔离治疗(B)

9.染病疫情信息不能对外公布。

(B)

10.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要资金短缺可以适当降低对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B)

11.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获得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A)

12.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B)

13.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A)

14.乡镇卫生院可以不报告传染病疑似病例(B)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

(A)

16.乙类传染病中的某种传染病可以按甲类传染病管理(A)

17.医务人员可以公开传染病患者的全部资料(B)

18.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有明确诊断前,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A)

19.患鼠疫、霍乱和炭疽死亡的,死者的尸体可以交予其亲属处理(B)

20.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不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B)

21.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地方各级政府有权对本行政区内,调集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参加疫情控制工作。

(A)

2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A)

23.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A)

24.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A)

25.甲类传染病的宣布由全国人大决定。

(B)

26.病毒肝炎属于丙类传染病。

(B)

27.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A)

28.对所有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A)

29.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经消毒后才可食用。

(B)

30.单位和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B)

31.病原携带者是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A)

3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A)

33.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行为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A)

34.自身感染又称外源性感染,其感染源来自患者自身。

(B)

35.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

3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属于乙类法定传染病,流行时按甲类传染管理(A)

37.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职责。

(A)

38.医师可以自行组织和参加医学会。

(B)

39.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办理。

(B)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的医师,包括医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乡村医师。

(B)

41.医师资格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A)

42.具备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均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B)

4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A)

44.医师取得资格后,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A)

45.医师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后.可以到医疗单位执业行医,从事相应的医疗服务活动。

(B)

46.医师经注册后,在同一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均可以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B)

47.药品贮藏对保证药品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在凡例中有明确规定,阴凉处:

系指不超过20℃。

(A)

48.放射化学纯度:

是指含有某种特定放射性核的物质中,该核素的放射性活度与物质中总放射性活度的比值。

(B)

49.《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A)

50.单采血浆站严禁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

(A)

51.采血器材等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必须按国家规定予以销毁,并作记录。

(A)

5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A)

5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B)

54.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

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双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B)

55.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A)

56.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A)

57.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B)

58.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属于损伤性废物。

(A)

59.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第三类精神药品。

(B)

60.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

(A)

6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B)

6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象。

(A)

6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A)

64.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B)

65.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书面意见。

(B)

66.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A)

67.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A)

68.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6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B)

69.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

(A)

7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A)

71.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A)

72.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A)

73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A)

74.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

(A)

75.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可以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B)

7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或其他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B)

77.《护士执业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印制。

(B)

78.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A)

79.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初次注册的要求,即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

(A)

80.医嘱内容前应空两格。

(B)

81.主诉书写字数应不超过18个字。

(B)

82.入院记录书写中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不需要加(“”)以示区别(B)

83.日常病程记录可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蓝黑色墨水笔审核。

(B)

84.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A)

8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A)

8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日期在考试前半年向社会公布。

(B)

8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承办考试机构、考区、考点三级责任制。

(A)

88.港澳台地区不能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B)

89.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考试制度。

(B)

90.抗菌药物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B)

91.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A)

92.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A)

9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B)

9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A)

95.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A)

96.急救中心(站)可以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

(B)

97.《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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