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局工作方案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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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局工作方案8篇.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021年卫生局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督导方案

为保证本次补充免疫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补充免疫接种率,根据县卫生局下发的《2021年县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各阶段的进展情况,保证此次补充免疫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督导范围为全县所辖各乡镇,督导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1月20日;12月11日~12月20日。

三、督导组组成

督导组由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全过程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组织县级专业人员对流动人群聚集较多的城区驻地进行补充免疫全程督导。

四、督导内容

㈠前期准备阶段:

重点对基层开展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动员(包括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活动实施计划的制订、应种者摸底登记、受种者知晓率、物资(含疫苗)和接种的准备落实与人员配备情况、接种点设置、冷链设备及运转安排、车辆等其它后勤保障情况等进行督导;

㈡现场实施阶段:

重点对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接种人员资质、现场登记和资料统计情况、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现场处置等情况进行督导;

㈢后期评估阶段。

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对资料整理、汇总、上报情况,剩余疫苗处理等进行督导。

五、督导方法、步骤及要求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察、查验记录,入村、入户及市场抽样调查等方法对补充免疫各个阶段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㈠听取汇报。

督导人员到达各乡镇后,首先向当地政府及卫生院汇报此次督导的目的、意义和日程安排,争取配合和支持,然后听取卫生院关于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各项工作的准备及实施等情况汇报,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㈡查阅资料。

查看消除脊灰补充免疫有关方案或计划和文件及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摸底登记、后勤保障、活动实施和督导检查的相关材料。

㈢现场调查。

城区抽取所有相关学校(以实际情况为准)、随机抽取5处流动人群聚集的地区开展现场督导,其它乡镇抽取所有相关的流动人群聚集的地区开展现场督导,主要查看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接种人员资质、现场登记和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应急预案制定及现场处置等情况;并对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和接种情况进行快速调查和评估;根据不同的督导阶段填写督导调查表(详见附表1-3)。

具体方法如下:

1、摸底质量评估。

前期准备阶段重点督导摸底调查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开展摸底质量评估,填写附表1。

2、群众知晓率快速调查。

知晓率调查可在现场接种开始前、现场接种早期各进行一次,填写附表2。

城区抽取所有相关学校(以实际情况为准)、随机抽取5处流动人群聚集的地区,其它乡镇抽取所有相关的流动人群聚集的地区,各调查3名群众,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

若100%的人了解补充免疫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3、实施现场评价。

在抽到的接种点现场观察和调查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现场登记和资料统计情况、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现场处置等情况,填写附表3。

4、接种率快速评价。

每个乡镇在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进行快速调查,每个乡镇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或社区),每个村(居委会或社区)入户调查约15名目标儿童,每个乡镇累计调查45名儿童;城区从集贸市场、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接种日不在本辖区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

每乡镇脊灰补充免疫评价共调查45名目标儿童。

城区共调查60名目标儿童。

㈣反馈督导意见。

督导工作完成后,对督导中调查、观察和了解到的当地补充免疫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督导报告,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或卫生院,指出督导工作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摸底质量调查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建议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若有二项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原因解释时,建议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群众知晓率快速调查时,发现有1名受种者未了解补充免疫时间和目标人群,则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接种率快速评估时,如果被检查乡、托幼、学校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0%,其所在乡镇要开展查漏补种。

六、有关要求

督导人员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督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操作,督导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基层与当地工作人员密切协作,帮助发现和解决基层及现场接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起到监督指导和推动当地工作的作用。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工作,不断巩固我县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据各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和风险评估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县为单位,2月龄~3岁儿童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接种地区、对象及时间

(一)接种地区。

全县范围开展。

(二)接种对象。

原则上为所有2月龄~3岁(2021年1月1日出生~至现场接种之日满2月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至少28天。

重点对象是接种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

(三)接种时间

全县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分两轮开展,第一轮服苗时间为2021年11月13~17日,第二轮为2021年12月13~17日。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三、疫苗的选择与接种方法

本次补充免疫实施免费接种,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

接种技术严格按照原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同时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补充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减毒活疫苗应间隔1个月以上。

前期使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的儿童,凡无接种禁忌症者,本次补充免疫应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种opv。

四、工作要求

(一)人员培训

按照逐级培训的要求对从事本次补充免疫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原则上县级培训到乡级,乡级培训到村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补充免疫的目的、意义;补充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培训要以切合实际、注重实效、提高业务为宗旨,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培训工作应在规定时限内(附件2)完成。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各卫生、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区卫生人员、乡村医生和街道、村(居、社区)委会、托幼机构等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填写摸底登记表(附件4-1)。

托幼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由托幼机构负责,由托幼机构提供名单交所属的接种单位;散居儿童的摸底工作由街道、居委会人员、社区卫生人员或乡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及乡村医生负责,由摸底登记人员采用挨家逐户方式摸底调查,尤其要做好对常规免疫漏卡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严禁直接从接种卡上抄录名单作为本次补充免疫的对象。

在摸底的同时应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附件3),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儿童或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对在本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未建卡的适龄儿童和常规免疫漏种儿童,应对其补卡并在本次补充免疫结束后安排适当时间对其进行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

各级督导人员要加强对摸底调查、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三)接种方式

要根据地理、人口及交通等情况,采取定点接种为主、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的服务形式开展接种工作,即各单位应在开展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增加补充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以提高接种率。

为保证接种效果,便于统一安排,在此次补充免疫前一个月内(不含一个月)和补充免疫期间,各单位要停止安排目标儿童开展其他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待补充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按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

本次补充免疫不得与其他疫苗常规免疫同时进行,更不得借机开展二类疫苗接种。

常规预防接种门诊。

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通过我县卫生局考核验收,每个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5名以上的接种人员。

临时接种点。

在医院、市场、车站、幼儿园、流动人口集中地等设立接种点。

每个接种点至少安排3名接种人员,进行接种和登记。

入户接种。

明确接种人员的职责,分片包干,对所辖区域进行入户接种。

如果儿童不在,必须再次上门,直至儿童获得免疫为止。

巡回接种队。

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要组建巡回接种队。

每个巡回接种队要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

服苗时,要做到送服到口,看服到肚,吐了再补。

不准将疫苗交给家长或他人捎回服用。

禁用温热水送服。

各类接种门诊或脊灰临时接种点均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补充免疫宣传画和横幅。

新增设的临时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

各接种门诊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设有准备区、接种区和休息区。

疫苗、接种器材和抢救药品、器械要备齐。

寒冷季节要有取暖设施。

接种点要按要求严格消毒。

从事疫苗接种的人员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县、乡级医护人员担任,以村为单位设立临时接种点的,由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

所有接种人员在参与本次补充免疫前均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工作要做到秩序井然,有条不紊。

根据每个接种点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每位应种儿童的接种日程和时间,防止发生因待种儿童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

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1、核实接种对象。

要严格掌握补充免疫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年龄组。

接种工作人员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补充免疫对象。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同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

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

所有受种者受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

儿童接种完毕后,要将实际接种的疫苗、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补充免疫登记表(附件4-1)上,并同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记录在证其他空格上)。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补充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补充免疫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附件4-1)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

各级预防接种门诊要保存本次补充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4、严格操作规程。

疫苗接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操作。

托幼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5、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opv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

下列情况之一均为opv接种禁忌症: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opv,避免接种后加重病情或发生其它不应有的反应,或建议其接种ipv。

(五)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接种前一定要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要进行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询问,必要时要进行查体。

接种时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者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者应暂缓接种。

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附件4-1)上记录。

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儿童接种完毕后,要按照规定经观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同时告知家长接种后数日内若有异常,应及时与接种门诊联系。

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做好补充免疫期间的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同时各级要结合补充免疫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疫苗补充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与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一起及时做好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理。

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信息,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客观报导,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

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当地,避免事态扩大。

(六)接种率快速评估

补充免疫接种完成后,我局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开展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见附件4-7、4-8)。

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计划外生育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区,边远村庄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漏种较严重的地区等。

第1轮补充免疫接种率评估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第2轮接种率评估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

接种率快速评估时,如果被检查乡、市场有一处opv接种率未达到90%,要开展查漏补种。

接种率快速评价方法:

每个乡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或社区),每个村(居委会或社区)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累计调查30名儿童;从市场、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接种日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

脊灰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

评估中发现未接种的儿童,要通知其到指定接种门诊补种。

(七)接种统计和报告

整个补充免疫接种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对有关的接种资料进行整理、审核、统计,并对本次活动(包括各级补助经费或工作经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逐级上报。

乡级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将乡级的总结、补充免疫数据资料(附件4-2、4-3)、省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4)、省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宣传情况统计表(附件4-5)、疫苗和注射器领发及使用情况(附件4-6)、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管理科。

(八)疫苗及相关物资运输、储备

1、做好疫苗供应、车辆保障、冷链运输等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注射器)的需要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疫苗的运输、贮存工作,保证疫苗的供应和质量安全。

脊灰疫苗在-20℃以下或2~8℃避光保存和运输。

每个接种点应配备足够的冷藏箱(包),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

2、做好其他相关物资准备工作。

要做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供应工作。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县必须至少准备一辆救护车,在补充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卫生院、教委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共同做好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保障和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

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免疫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每个乡镇、街道都要保证至少有1名县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保证至少有一名乡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服苗活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等重点地区的补充免疫活动,必须有县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宣传活动应明确本次补充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

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播放补充免疫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传单,每个接种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同志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参加现场接种活动,动员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补充免疫活动的宣传。

(三)督导检查

县级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对我县的补充免疫活动的准备、实施及接种率情况进行督导。

技术上必须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1组由县级卫生行政、技术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对工作较为薄弱的乡(街道)要进行重点督导。

督导要贯穿于补充免疫全过程,包括补充免疫的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及后期评估等各阶段。

督导内容要覆盖我县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各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立即纠正、及时妥善解决。

今年7月28日是第四个“世界肝炎日”,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普及肝炎防控知识,号召大家通过接种疫苗、早期筛查和规范治疗等措施战胜病毒性肝炎,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战胜肝炎,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7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县、乡级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宣传活动。

1、7月28日,在当地广场或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部门同志参加。

2、7月28日前,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2篇以上宣传文章,在当地电视台至少制作1期宣传节目。

四、活动要求

疾控中心及各预防接种门诊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宣传计划。

宣传活动期间,注意保留相关档案资料;系列宣传活动结束后,要逐级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于8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县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管理科。

一、工作目标

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门诊服务为切入点,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门诊插队加塞为突破口,制订有效措施,加强门诊一线力量,延长工作时间,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行风建设,让群众更好地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效。

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全年增设无节假日门诊、错时门诊和夏季夜间门诊,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加塞、挂人情号。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

1、成立医疗门诊“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

2、动员部署。

召开会议对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作出部署。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认真学习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和奖惩规定,并向社会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3、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带熟人插队加塞、挂人情号,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二)全面实施(自6月1日起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1、增设无节假日门诊。

全年所有双休日、节假日均要和工作日同样安排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就诊需求较多的科室中级以上职称专家不得低于工作日平均比例,辅助科室(挂号、收费、检验、影像科等)与后勤保障同步提供服务,使患者能够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日同质的诊疗服务。

2、增设错时门诊。

全年每天门诊挂号、收费、采血、检验、影像、超声等窗口部门以及患者较多的科室提前至7﹕30开诊,医务人员、专家按时到岗到位,保证患者就诊。

3、增设夏季夜间门诊。

开诊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晚上18点至20点。

辅助科室、后勤保障等同步加强力量,满足就诊需求。

4、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严禁挂人情号、严禁加塞。

加强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实现患者按照顺序公平就诊、化验、检查及取药,从管理手段和技术上杜绝加塞现象。

统一管理门诊号源,坚决杜绝内部号、人情号。

5、加强督导检查。

县卫生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报一批违规工作人员。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加强自查自纠,开展医护人员和患者满意度调查,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阶段评估(9月)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新举措。

汇总分析医务人员和群众对优化门诊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大力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开展。

此次专项行动是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体效应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

一把手要亲自靠上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按时完成。

(二)合理调配资源,保证医疗质量。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病员数量,动态调配医务人员、辅助检查仪器设备等医疗资源,合理搭配高、中、低年资医师出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要关爱医务人员,加强对医务人员教育,妥善安排工作及休息时间,全院要集中一切力量为医疗一线提供切实保障。

(三)加大落实力度,严格监督奖惩。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公布监督电话,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诉求期盼,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要落实出院回访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工作量、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延时服务者的劳动报酬,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加大与媒体的沟通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优化就诊流程、延长门诊服务时间等措施,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群众的真实感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工作思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工作规范,及时分析疫情变化,积极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午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乡镇(街道)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指导各村搞好辖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对村内垃圾、粪便、污水用巴斯消毒液进行全面消毒,厕所用生石灰铺撒,从根本上切断传播途径。

要重点做好0—7岁儿童家庭的卫生指导工作,对手足口病患儿家庭进行全面消毒,防止手足口病的传播。

没有发生疫情的村庄每天做到一次消毒;对发生疫情的村庄每天两次消毒,确保消灭传染源,不留死角。

2、加强对在家隔离患儿、密切接触者以及0—7岁儿童的管理。

对在家隔离的患儿及密切接触儿童,乡镇(街道)安排专人管理,做到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直至解除隔离,隔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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