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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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普法宣传工作。

制定印发《xx县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攻坚年活动方案》,落实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发挥普法重点对象推进组作用,规范职责,明确任务,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工作再深入;举办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农民、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知识考试,以学促考,再掀普法学习高潮。

不断完善华海制药农民工普法学校xx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新筹建了同创和帝景天成农民工普法学校及县三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共举办农民工普法讲座6场次,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8场次。

继续推广王庄“农民讲坛”先进经验,开展农民普法讲座26场次;与县民生艺术团续签法制文艺演出协议,引导法制艺术团走进乡村、社区,吸引群众学法新视点,开展法制文艺演出6场次;开通普法微博和普法专网,开通普法微博和普法专网,发送微博6000余条,拥有听众9100多人,收听2900多次,成为普法宣传媒体的新阵地。

目前,上法制课286场次,开展法制宣传26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发放普法宣传手提袋11000个,法制宣传围裙1100个,受教育群众达12万多人次。

对照市年初的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目前已落实:

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制定经费保障标准按每人不少于0.15元;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举办全县法律和时政知识考试;对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农民工普法学校和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开展“3.15”、“6.26”等节点宣传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

没有落实:

1、政府党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只有一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2、普法骨干培训班(近期将举办);建有法治公园;“12.4”活动。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入矫登记报到、信息采集、集中宣告、处罚告知、训诫教育、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环境影响评估都在县社区矫中心进行。

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团队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与治疗,先后开展集体心理活动5场次,并为10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心理问题。

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等级管理,坚持入矫3个月内严管不动摇,对于社区矫正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坚持严管到底。

加大定位手机使用数量和监控力度,为3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开通了手机定位,定期通报定位手机使用情况,对问题手机及时更换处理。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社区矫正岗位大比武”活动,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提升社区矫正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目前,在册接受矫正443人(其中缓刑372人,假释35人,管制31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

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21人,解除矫正185人,较去年底净增36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2‰。

2、安置帮教工作。

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与xx市戒毒所结成双向联系单位,协助戒毒所干警回访强制戒毒康复人员7人次;组织服刑人员亲属远程探视帮教监狱服刑人员5人次;对监所录入的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核查41人次。

建成连城镇玉鹏蔬菜合作社和新马桥金路迪箱包厂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

(三)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83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228个,企事业调委会4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其它调委会12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4个,拥有调解人员1588名,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已经形成。

为尽快落实《xx市财政局xx市委政法委xx市司法局》于2021年6月6日下发的财行〔2021〕243号文件通知精神,积极协调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经费的落实,经过调研,形成《关于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报告》上报县政府。

目前,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74件(其中医患纠纷调委会2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201件),调解成功3305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0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3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6件314人。

(四)法律服务工作1、公证工作。

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县“大建设、大拆违”工作。

开展公证宣传,现场解答咨询,引导各方合理表达诉求;对提出的拆迁方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严格的审查;结合拆迁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建议,解决xx区改造中存在的法律难题。

加强窗口建设,在办证服务大厅,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99件,其中,民事702件、经济类1092件;办理法律援助工作7件;为棚户区居民解答公证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起。

2、律师工作。

组织律师开展“双联”和服务“美好乡村建设”创建活动,走访群众118户,调解纠纷11件,开展普法讲座2次,接待法律咨询960人次。

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普法讲座活动,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2件,开展法律培训345人次,代理参加调解、诉讼或仲裁5件。

鼓励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机构及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好帮手”,目前,担任乡镇政府法律顾问1家。

参与陪同领导涉法信访接待26次,及时有效化解疏导信访案件。

目前,共办理诉讼案件344件,其中刑事案件124件,民事(经济)212件,行政6件,仲裁2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

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值班48次,及时有效地化解疏导信访案件。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落实“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三统一”原则,严格实行限制跨区域代理制度,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均配备了税控机,统一使用国税票据。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执业检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与水平。

目前,共代理诉讼案件607件、非诉讼案件74件、见证41件、业务咨询7.5万人次,业务收费72.7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32万元。

(五)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春浓工程”,建立“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

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度,参与值班40人次,接待热线咨询45人次。

探索办理法援案件新途径,对基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实行“先受理、先指派、先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成立法律援助专业旁听评议小组,落实上门回访和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分别与县法院刑庭、县人民检察院、县看守所协调联系,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例。

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件(全年任务600件),其中:

民事428件(诉讼200件,非诉228件)、刑事87件。

办理的案件达到要求比例,分别是律师办理案件(229件)占办案总数的44%(要求比例35%),刑事案件87件占办案总数的17%(要求16%),诉讼案件200件占案件总数的69%(要求比例55%)。

(六)队伍建设、司法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干部培训计划,并采取司法讲堂、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实。

共举办司法讲堂32期、专题培训2次、业务培训4次。

二是举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季培训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三是督促干警参加省、市、县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抓好本单位干警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确保及时完成学习任务。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台活动意见和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学习大会、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组织专项调研、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座谈讨论与交流会、民主评议等活动的开展,干警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督查。

2、司法宣传。

修订完善司法局信息化奖惩办法,鼓励干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宣传。

目前,共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司法行政工作信息71篇,位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之首;在《固镇周报》刊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18篇;向县《政务快报》报送信息48条,被采用5条;向《固镇情况》报送信息50条,被采用23条;向市局《心情驿站》投稿22篇,被采用8篇;网页信息更新6755条。

3、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县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投资10万余元,对机房进行更新改造;确定专人对局网络平台进行管理,确保网络正常使用。

邀请专业人士对信息化应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举办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120人次。

目前,法律援助案件全部网上申请、审批、指派、结案;矫正手机监控网络覆盖全县;人民调解案件信息一案一录;社区矫正人员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等信息录入完整、准确。

网络平台的广泛应用,使我局各项工作步入了信息化轨道,已基本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

(七)其他工作。

一是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0万;在谈项目1个,意向投资8000万元;先后邀请惠阳鑫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富安工贸有限公司洽谈生产电容触摸屏项目和新型建材加工项目。

二是调整充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自我治安防范;加大投入,做到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确保不发生任何刑事、治安和盗窃案件。

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保证单位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干警的自身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是认真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开门接访"工作要求,实行领导带头接访,律师参与接访,及时办结信访案件,实现了信访维稳的工作目标。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计生监管,全局没发生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

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七是开展双拥创建和“三结三联”等帮扶活动,利用节假日,看望慰问武警官兵和困难群众。

八认真办理政府网站网民咨询投诉,共办理4件网民咨询投诉,网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九是积极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十是完成市局xx县委、县政府下达司法局的其他各项目标任务

(八)亮点工作。

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平安安徽、美好安徽建设,2021年6月份省司法厅出台《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两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先后在王庄、新马桥、城关、仲兴等乡镇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站,在陈圩村、谷阳等10多个村居(社区)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

2021年7月,市局召开工作推进会,观看了我县部分乡镇和社区工作站(室)建设视频,我局作为典型做了经验介绍。

随后,xx县司法局、xx市司法局等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我县参观学习司法行政工作站(室)建设。

9月18日,省司法厅正厅级巡视员到我县调研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平台建设情况,在实地查看了王庄陈渡村司法行政工作室、新马桥水利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和城关司法行政服务站后,高度评价我局各项业务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目前,我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已建成60%,力争年底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100%建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率达到80%。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存在1人所现象;三是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问题不能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的迎查工作。

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找差补缺,确保六五普法通过验收。

不断完善华海制药、同创、帝景天成农民工普法学校xx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力争每个乡(镇)创建1个高标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法律知识考试,坚持“以考促学”,再掀学法新热潮。

加强“法律六进”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开展。

创新载体,不断完善“农民讲坛”、法制文艺演出、普法微博和普法专网等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警民联调”工作室建设,加大协调配合,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一案一补”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稳定任务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犯罪。

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氛围。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认真做好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加强对律师辩护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涉法信访事件,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公证机构《两个办法》学习落实,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活动,切实提高公证质量。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按要求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案件“三项比例”。

发挥监督员作用,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进一步探索办理法援案件新途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示范工作站、联系点创建活动。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基层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服务站及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2021年前规范化率达到100%。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利用周五司法讲堂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按照中央、省和市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倡导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的风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机关廉洁、廉政氛围。

加强党建工作,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推进结对共建工作。

(八)完成市局xx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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