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

上传人:0****4 文档编号:13892702 上传时间:2023-06-1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02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docx

2021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3篇

2021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第1篇

为全面推进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及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全县职业卫生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指导思想

1.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拓展职业卫生基础活动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病高发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督促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个体防护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是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义务,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一是强基固本,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基础建设工作"回头查"活动,巩固前期基础建设活动成果。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纳入到基础建设活动中,2016年,力争基础建设新达标企业数增加3家。

4.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

一是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

二是要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规范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

5.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所有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树立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

二是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是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

三、深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

6.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拓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业范围。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具体要求,2016年对全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4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7.坚持巩固提升,对前期专项治理的八大(木制家具制造、皮革箱包、电子产品生产、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电镀、冶金铸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

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做到正常运行,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8.严格规范职业卫生执法内容和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台账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夯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

按照《职业卫生检查程序》,采取两人执法并配备执法记录仪,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对危害较重且无法现场整改的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复查确保整形成闭环。

9.积极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

要聘请市、县职业卫生领域相关专家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工人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查看现场警示标识、危害告知是否符合要求,通风、除尘设施设备是否运行良好,为一线工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努力实现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全覆盖。

在2015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联合或委托各乡镇(街道)安办对乡镇工业集中区职业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实现监管无盲区。

2021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第2篇

总体思路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为主线,突出抓好职业健康执法年、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法规标准、技术支撑三个体系,深入推进宣教培训、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等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尘毒危害控制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强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把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主要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棉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

以袋装水泥装袋、装车环节的粉尘危害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

将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会同相关司局启动为期3年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不断完善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

扎实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

制定印发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方案,开展为期2年的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

认真组织普查动员和培训,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加强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如期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将普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研究起草《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逐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体系。

制定《高危粉尘作业管理规定》《高毒作业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强化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监管。

加快职业健康国家标准、地方法规、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建立由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成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体系,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和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提供依据。

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

与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工业类建设项目立项信息。

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执法,并将此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会同相关司局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电子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执法工作。

对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建设单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停建、关闭。

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培育规模化、多元化的技术服务主体。

严格机构监督执法,提升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开展机构信用评定试点工作,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指导职业病危害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和国家级区域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治平台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机制。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工作

组织好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尘毒危害治理经验,普及职业健康常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监督指导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动各地壮大基层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配备专业人才和执法装备。

会同人事司组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视频讲座和3期职业健康专题研讨班,指导各地按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集中轮训的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提高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为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第3篇

2015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为主线,以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为重点,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和专家队伍为基础,以强化职业病危害治理、防治评估、"三同时"监管、项目申报、信息统计、宣传教育培训、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

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104号和省编办69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卫生"防、治、保"监管职能的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工作,争取设置独立机构,配备、充实专职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

力争2015年年底前市、州职业卫生监管职能100%划转,重点县(市、区、行委)50%以上完成职能划转。

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各项规划目标纳入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分值,进一步推动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一是以矿山采选、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机械制造、冶金、铸造、焦化、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各地区选择2——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整治。

二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集中开展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协调解决青海创安有限公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124期)、《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省重点督办问题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14〕183号)精神,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责任措施,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粉尘治理,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茫崖石棉矿工作场所粉尘治理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个体防护用品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严厉打击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一是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并按步骤分阶段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确保年度目标和具体目标如期实现。

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试点工作,省局将分行业领域选择两家用人单位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试点单位,以试点经验推广基础建设活动。

二是强化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精神,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估我省为"不合格"的反馈意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局长毛占彪同志批示(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完成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认真研究我省职业健康方面的工作,提出系统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明年一定要达标)的要求,强化对职业病危害评估的监督检查,明确评估目的、范围、指标、方法、措施等内容,确立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五个地区为国家和省上重点评估地区,每个地区评估企业不少于300家,力争2015年全面达标。

三是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规范全省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样板,力争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80%以上。

四是强化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统一全省职业卫生档案样本,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力争2015年辖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85%以上。

四、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强化职业卫生源头监管力度。

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行为,严格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跨省从业和告知的监管。

2015年拟对2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可。

五、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信息统计

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坚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申报定期通报制。

继续开展"百日职业病危害项目集中申报"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力争2015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70%以上(中央驻青企业、省管企业申报率达100%)。

加大职业卫生统计和调查摸底工作力度,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和调查摸底工作。

力争2015年年底前,基本摸清全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总数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的基础数据,建立起基本完善的职业卫生信息统计系统。

六、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宣贯力度,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二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宣传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

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举办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监管人员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培训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是分区域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专题培训班,增强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意识。

五是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邀请国家级专家现场面授和解答问题,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七、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协作联动机制

一是补充职业卫生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协调,密切联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定期沟通磋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调研、督导等工作,有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第11页共11页

免责声明:

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