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加强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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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加强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工作实施意见.docx

2020年关于加强年轻干部

优选优培优用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秘发〔2019〕13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厅秘发〔2019〕15号)和《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对干部储备、人才保证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培养年轻干部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和全区工作大局,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选育用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全链条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干部储备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着眼今后5到1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有组织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形成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的工作格局。

(一)素质能力更加过硬。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具有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符合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

'

(二)规模数量更加合理。

着眼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逐年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到2022年,区委直接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正处级10名左右、副处级22名左右、科级40名左右。

(三)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面向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拓宽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渠道。

专业结构更加完备,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匹配度不断增强。

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四)担当精神更加彰显。

坚持事业为上,强化年轻干部政治培养和实践锻炼,使其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锤炼严实作风,自觉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而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而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五)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加强总体规划部署,按照一年创新、两年配套、三年完善的思路,逐步形成分批调研、动态管理的发现储备机制,上下联动、持续跟踪的培养锻炼机制,以事择人、人事相宜的适时使用机制,基本构建起具有我区特点、系统配套的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制度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优选”,放宽视野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

1.严把人选标准条件。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担当作为表现,重点选拔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

正处级年轻干部年龄不超过42岁;副处级年轻干部年龄不超过40岁。

科级年轻干部年龄35岁左右(其中,新提拔为正科级年轻干部的年龄不超过34岁,新提拔为副科级年轻干部的年龄不超过32岁)。

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2.建立集中调研制度。

坚持集中调研和日常了解相结合,每2至3年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实行层层推荐和系统推荐相结合,面上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在调研中深入了解、深层考察、深度把关,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数量上要满足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5到10年乃至更长时期需要,其中女干部不少于20%,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3.完善常态化发现机制。

加强日常跟踪了解,不定期开展无任用调研,通过谈心谈话、参加会议活动、任职考察、培训教育、完成重大任务等,经常性、近距离识别优秀年轻干部,深层次、多角度发现了解优秀年轻干部。

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实绩考核,统筹领导班子年轻干部配备比例,始终掌握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4.加强分类储备。

按照岗位和层级,分类储备正处级、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干部。

区分领域,分类储备熟悉党务、财政金融、经济招商、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

根据优化班子结构和各党派换届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培养党外年轻干部,注重从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队伍,并做好优秀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储备。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妇联、团区委,责任单位:

各单低党组织)

5.实行动态更新。

坚持边调研了解、边分析研判,每年综合年轻干部各方面情况对人选进行动态调整。

到2022年,逐步建立一支70人左声的科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后备队伍。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二)强化“优培”,提升优秀年轻干部政治素质和斗争本领

1.分级抓好培训。

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教育的重中之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培训,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处级年轻干部参加省、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调训等,对优秀科级年轻干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培训。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2.强化政治训练。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让年轻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活力。

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年轻干部重温入党誓词、过好“政治生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O坚决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加强对年轻干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使年轻干部涵养政治定力、炼就政治慧眼、恪守政治规矩。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3.拓展实践锻炼平台。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维稳、土地征收、招商引资等基层一线和经济主战场长期“墩苗”磨炼历练。

结合重点任务,每年有计划、分批次、有针对性的选派5名左右优秀科级年轻干部采取挂职、交流等方式承担重点工程、重要改革任务以及巡视巡察等专项

工作,进行岗位锻炼。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三)放手“优用”,推动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健康成长

1.实现年轻干部配备目标。

到2022年,实现每个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40岁左右年轻干部,其中配备35岁左右年轻干部的街道比例超过2/5(5人),45岁左右党政正职的配备数量超过1/4(6人)、40岁左右党政正职的配备数量超过1/8(3人),至少配备2名40岁左右街道党政正职。

区直单位配备40岁左右年轻干部的领导班子超过1/3(19个),其中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正职的配备数量超过1/8(5个)。

每年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年轻中部比例不低于1/6。

全区三年选拔至少7名42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区管正职(街道2人、区直党政部门5人),每年选拔2名左右;三年选拔至少16名40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区管副职(其中街道配备35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不少于5人),每年选拔6名左右O

同时,各单位党组织选拔35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科级职务要有一定比例,科级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时,干部调整要优先考虑年轻干部。

科级领导职数7职(含7职)以上的,职数出现空缺时,没有优秀年轻干部的,三年内至少要配备1名不超过35岁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科级领导职数7职以下的,职数出现空缺时,要统筹考虑,一般应有1名不超过35岁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合适人选时,区委统筹配备。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2.开展区级试点工作。

根据我区目前年轻干部分布的特点和现状,区委拟在年轻干部总量较多的教育系统开展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试点,将在校级干部配备上充分考虑年轻干部的需要,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方面优先考虑。

到2022年,在优秀年轻干部人数上,要实现全区校级、中层干部人数达到25名左右。

其中,不超过40岁正校级优秀年轻干部要不少于3名,35岁左右副校级优秀年轻干部要不少于7名,不超过35岁中层优秀年轻干部要不少于12名。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党组)

3.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某委办发(2018)79号)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年轻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在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基础上,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妥善处理,树立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牵头单位: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4.强化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

加强品质修养锤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坚守精神追求,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保持平和心态,心无旁鹫努力工作。

各党(工)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按照权限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生活会、巡视巡察、谈心谈话、始终把年轻干部置于党组织监督管理之中。

(牵头单位: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信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5.拓展年轻干部来源渠道。

在上级组织各种公开考录的基础上,放开干部(公务员、参公、事业)调入条件,对区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年轻干部,经了解掌握后优先办理调入。

优先调入人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须37岁以下,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须35岁以下;二是取得“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科员须30岁以下、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须33岁以下、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须35岁以下。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6.坚持从严从实管理。

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规定,对年轻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健全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职考察与平时了解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全方位考察了解。

实行动态管理,对年轻干部出现的自我设计、攀附钻营、拈轻怕重等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对在现岗位上不胜任、不称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调整下来。

(牵头单位: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

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

要细化措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统筹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推动年轻干部工作有机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共享资源、统筹使用、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二)强化政策支撑。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等方面政策。

完善相关制度,增强政策吸引力,拓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来源渠道。

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统战等有关部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研究探索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推进全区年轻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年轻干部工作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区妇联,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三)抓好督导落实。

将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工作实绩考核相衔接,并作为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通知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宏观指导、跟踪考核、督促落实。

年轻干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

每年区委组织部结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民主评议改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年轻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对工作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每年年底,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年度年轻干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作为年度考核和单位述职述廉的内容之一。

(牵头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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