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总则.docx
《第一章规划总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规划总则.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一章规划总则.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9/0ec22f0c-cbd2-4dd5-bae8-cece873be6a7/0ec22f0c-cbd2-4dd5-bae8-cece873be6a71.gif)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实现南马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花园区块工业产业的发展环境,科学合理的指导本区块内一期项目各地块的开发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范围以南马镇花园区块为主,以路网框架为规划范围,主要包括花园村及周边前宅、下庄头等村庄。
适用于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以北地块规划管理单元内一期项目的各地块的土地试用性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用地总共包括两个地块——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9、《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东阳市南马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1、《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村庄规划》
12、《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3、其它各类相关规划、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南马镇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第五条成果构成
本规划成果为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东阳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条其他规定
在规划实施和管理中应遵守法定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管理。
文本中标“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特别声明
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至其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
如需规划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规划原则上保持已批项目的合法性,因重大项目因素需对已批项目进行调整,需征询用地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意见并作出说明。
第二章用地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两个个地块面积——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15.06公顷,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94公顷。
第九条二类居住用地(R2)
规划中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为11.14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9.74%。
第十条工业用地(M1)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一类工业用地2.32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2.03%;
第十一条工业用地(M2)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二类工业用地91.46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79.99%;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二类工业用地5.50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92.59%;
第十二条商住用地(B/R)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商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65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1.44%。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用地(U31)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消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0.2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0.17%。
第十四条公园绿地(G1)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公园绿地为0.38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1.44%
第十五条防护绿地(G2)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防护绿地为7.19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6.29%;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防护绿地为0.44公顷,占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的7.41%;
第三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六条道路等级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详见表3-1
表3-1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或编号
红线宽度(米)
断面形式
长度(米)
道路等级
备注
1
东永二线
30
3-24-3
1220
主干路
现状
2
康平路
14
2-10-2
896
主干路
规划
3
阳光路
30
3-24-3
618
主干路
现状
4
规划纵一路
24
3-18-3
64
次干路
规划
第十七条车位配建
规划地块内停车位数量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进行设置,居住小区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按标准配置停车位。
车位配建标准见表3-2。
表3-2停车位配建标准表
项目
机动车(车位/每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车位/每100㎡建筑面积)
工业厂房区
0.3
0.6
工业厂房办公区
0.8
0.6
仓库区
0.4
0.4
备注:
上表参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根据以上配建标准,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机动车位10576个,非机动车位20416个;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机动车位495个,非机动车位910个;
第四章地块控制导则
第十八条日照间距
按《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建筑退让
规划对建筑退让有一定要求,并综合考虑道路景观、建筑应急通道以及日照和防火要求,建筑退线按表4-1控制。
表4-1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
道路宽度
(D)
建筑高度(h)
交叉口
h≤24米
24米<h≤60米
60米<h≤100米
后退距离
D≤24米
4
6
8
10
24米<D≤40米
5
8
10
12
D>40米
6
10
12
15
备注:
上表参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十条地块管理通则
本规划地块(包括现状保留、已批用地、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及政府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的控制指标按已批或项目实际确定,未明确项目地块的控制指标据下确定。
1、用地性质:
对明确的项目地块保留其用地性质;对上位(专项)规划明确的基础设施、保障性设施或其它重大设施予以落实;对其余未明确的用地依据功能区位、交通条件、周边用地性质、相关技术要求等确定用地性质。
2、地块划分:
保留明确项目的地块边界;需落实的基础设施、保障性设施或其它重大设施依据道路红线和规模需要确定地块边界;对未明确项目的地块,原则上以周边确定的道路红线和已明确地块红线为边界,对确实需要再进行划分的,依据性质、等级及相应规模等进行细分。
规划管理部门可根据后续项目推进情况,在保证建筑总量不变的条件下,对同一大类用地或兼容性用地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五章控制单元规划
第二十一条建设总量控制
为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又必须赋予规划必要的弹性。
为此,通过控制单元的平台将规划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开发强度,而控制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2-4.0,建筑密度控制在60%,整体开发容量控制在127.7-404.7万平方米。
规划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2-4.0,建筑密度控制在60%,整体开发容量控制在6.6-22万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地块建筑高度按24米控制,具体地块高度以图则中地块高度控制指标为准,如需突破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分层指标控制
指标控制分为强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强制性指标指规划实施中必须按规定执行的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引导性指标指宜执行的内容,纳入技术文件加以引导控制,包括地块出入口方向、居住人口、居住户数等。
第二十四条五线控制
(1)绿线:
规划单元内绿线控制范围主要包括防护绿地等。
控制要求:
不得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蓝线:
规划单元内蓝线控制范围主要包括池塘。
控制要求:
严格保护蓝线控制范围内水域,同时应根据河道整治规划要求进行相应整治。
(3)紫线:
本规划单元内没有要求控制的紫线范围。
(4)黄线:
规划单元内黄线控制范围主要包括高压走廊。
控制要求:
黄线范围内禁止未经批准,改建、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以保障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
(5)道路红线:
规划单元内城市道路用地的控制规划线。
控制要求:
道路红线是规划主要控制线,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
1、用水量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用水量预测量见下表;
表6-1平均日用水量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用水指标
(m3/ha.d)
平均日用水量
M3/d
工业用地
93.78
70
6564.6
居住用地
11.14
40
445.6
商住用地
1.65
60
99
绿地
7.57
10
75.7
未预见量
以上总量的10%
718.49
总计
7903.37
规划确定本地块最高日用水量为7900M3/d。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用水量预测量见下表
表6-2平均日用水量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用水指标
(m3/ha.d)
平均日用水量
M3/d
工业用地
5.50
70
386.4
绿地
0.44
10
4.4
未预见量
以上总量的10%
390.8
总计
395.2
规划确定本地块最高日用水量为400M3/d。
2、供水方式
本规划地块供水水源位南马自来水厂。
3、管网布置
本单元内供水管网采用环状供水系统,规划管径为DN200-DN300。
第二十六条排水工程
4、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水塘等水域。
污水纳入南马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5、雨水工程
按照就近、分散排放的原则进行雨水管道布置,雨水就近排入地块内水域。
规划范围内其余雨水通过内部道路下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分散排入自然水体。
规划采用东阳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雨水量。
6、污水量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
规划确定本地块平均日污水量为4228M3/d。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
规划确定本地块平均日污水量为316M3/d。
第二十七条电力工程
7、用电负荷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用电负荷预测见下表7-1:
表7-1用电负荷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负荷标准
(KW/ha)
电力负荷
(KW)
工业用地
93.78
400
37512
居住用地
11.14
300
3342
商住用地
1.65
250
412.5
绿地
7.57
10
75.7
总计
-
-
41342.2
同时率取0.65,功率因素取0.9,规划预测本控制单元用电负荷为24200KW。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用电负荷预测见下表7-2:
表7-2用电负荷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负荷标准
(KW/ha)
电力负荷
(KW)
工业用地
5.50
400
2208
绿地
0.44
10
4.4
总计
-
-
2212.4
同时率取0.65,功率因素取0.9,规划预测本控制单元用电负荷为1300KW。
8、供电设施
本规划地块供电与南马镇城镇用电一致。
9、电网布局
规划采用10kv中压配电系统,内设10kv开闭所,由110kv变电所不同的10kv母线段供电,采用环网状连接、开环运行。
规划建议设置在道路绿化地块中。
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按电力部门有关电力规范配置。
低压供电线的供电半径控制在150~250米之间。
中低压配电线均为电缆敷设,新建城市支路均建电缆管沟。
现状架空线应结合道路改造逐步改为地埋敷设。
第二十八条电信工程
10、需求预测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固定电话需求预测见下表10-1:
表10-1固定电话需求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装机量标准
(门/ha)
装机容量(门)
居住用地
11.14
100
1114
商住用地
1.65
100
165
工业用地
93.78
25
2344.5
总计
3623.5
规划预测本控制单元固话装机容量为约3624门。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该控制单元固定电话需求预测见下表10-2:
表10-2固定电话需求预测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装机量标准
(门/ha)
装机容量
门
工业用地
5.50
25
138
总计
138
规划预测本控制单元固话装机容量为约138门。
11、管线规划
规划保留的道路,其路下的电信管道继续沿用,规划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有线电视预测量完善电信管道网络。
规划结合单元内道路建设在城市支路下布置4-18孔的弱电综合管线。
第二十九条环卫工程
1、垃圾收集点
在编制单元的公建区、广场、公共绿地,按规范设置密封的垃圾箱,并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
垃圾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设置间距分别为人流活动密集区和商业街:
25—50米,一般道路:
80—100米。
规划生活垃圾全部实施分类、袋装化和密闭式垃圾车的收集清运方式。
2、公共厕所设置
规划按要求设置公共厕所。
每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30-60平方米左右,同时应敷设无障碍设施。
第三十条管线综合
规划地块内道路各类管线布置原则为:
(1)管线综合布置原则上宜按下列顺序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燃气供气、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
规划要求电信电缆(弱电)、电力电缆(强电)分离布置,避免影响。
(2)各种管线的位置都要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及标高系统。
(3)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统一进行。
(4)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远期结合。
(5)沿道路设置的管线平行,横过道路的线段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
(6)地下管线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压力管让自流管;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有的;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
(7)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运作。
(8)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工程管线之间水平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9)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交叉情况而定,管顶与行车路面垂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0.9米。
第七章防灾规划
第三十一条消防规划
1、消防站设置
本规划地块内消防任务主要由南马镇消防队负责。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的畅通、安全。
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
第三十二条人防规划
3、建设要点
对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对新建的生产车间、职工公寓等人流集散较多的建筑,应按照有关规定修建具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地下工程。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
人防工程要与消防规划、停车设施规划相结合。
第三十三条防震规划
参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
确定规划地块的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
教学区内的新建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与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本地块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附表1: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
规划用地一览表
类别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R2
二类居住用地
11.14
9.74
M1
一类工业用地
2.32
2.03
M2
二类工业用地
91.46
79.99
B/R
商住用地
1.65
1.44
U31
消防设施用地
0.2
0.17
G1
公园绿地
0.38
0.33
G2
防护绿地
7.19
6.29
规划建设用地
114.34
100.00%
水域及其他非建设用地
0.72
-
规划用地
115.06
-
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
规划用地一览表
类别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M2
二类工业用地
5.50
92.59%
G2
防护绿地
0.44
7.41%
规划建设用地
5.94
100.00%
规划用地
5.94
-
附表2:
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机动车位(个)
非机动车位(个)
HY01-01-M1-01
M1
2.32
1.2-4.0
60
24
15
251
501
HY01-01-M2-01
M2
5.02
1.2-4.0
60
24
15
542
1084
HY01-01-M2-02
M2
4.6
1.2-4.0
60
24
15
497
994
HY01-01-M2-03
M2
8.78
1.2-4.0
60
24
15
948
1896
HY01-01-M2-04
M2
3.93
1.2-4.0
60
24
15
424
849
HY01-01-M2-05
M2
4.58
1.2-4.0
60
24
15
495
989
HY01-01-G2-01
G2
1.17
-
-
-
90
-
-
HY01-02-M2-01
M2
2.09
1.2-4.0
60
24
15
226
451
HY01-02-M2-02
M2
8.32
1.2-4.0
60
24
15
899
1797
HY01-02-M2-03
M2
4.48
1.2-4.0
60
24
15
484
968
HY01-02-M2-04
M2
5.11
1.2-4.0
60
24
15
552
1104
HY01-02-M2-05
M2
4.79
1.2-4.0
60
24
15
517
1035
HY01-02-M2-06
M2
5.67
1.2-4.0
60
24
15
612
1225
HY01-02-G2-01
G2
1.98
-
-
-
90
-
-
HY01-02-G2-02
G2
0.16
-
-
-
90
-
-
HY01-03-M2-01
M2
4.64
1.2-4.0
60
24
15
501
1002
HY01-03-M2-02
M2
14.3
1.2-4.0
60
24
15
1544
3089
HY01-03-R2-01
R2
4.9
0.8-1.2
35
15
25
154
-
HY01-03-R2-02
R2
6.24
0.8-1.2
35
15
25
197
-
HY01-03-B/R-01
B/R
0.47
1.5-2.0
30
15
25
17
-
HY01-03-G2-01
G2
1.76
-
-
-
90
-
-
HY01-03-G2-02
G2
0.51
-
-
-
90
-
-
HY01-03-G2-03
G2
0.75
-
-
-
90
-
-
HY01-03-G2-04
G2
0.33
-
-
-
90
-
-
HY01-04-M2-01
M2
2.56
1.2-4.0
60
24
15
276
553
HY01-04-M2-02
M2
1.96
1.2-4.0
60
24
15
212
423
HY01-04-M2-03
M2
1.29
1.2-4.0
60
24
15
139
279
HY01-04-M2-04
M2
0.67
1.2-4.0
60
24
15
72
145
HY01-04-M2-05
M2
3.78
1.2-4.0
60
24
15
408
816
HY01-04-M2-06
M2
0.74
1.2-4.0
60
24
15
80
160
HY01-04-M2-07
M2
1.25
1.2-4.0
60
24
15
135
270
HY01-04-M2-08
M2
1.31
1.2-4.0
60
24
15
141
283
HY01-04-M2-09
M2
1.59
1.2-4.0
60
24
15
172
343
HY01-04-B/R-01
B/R
1.18
1.5-2.0
45
15
25
64
127
HY01-04-U31-01
U31
0.2
1.5
45
15
25
16
32
HY01-04-G1-01
G1
0.38
0.1
10
5
-
-
-
HY01-04-G2-01
G2
0.53
-
-
-
90
-
-
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下限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机动车位(个)
非机动车位(个)
HY02-01-G2-01
G2
0.44
-
-
-
90
-
-
HY02-01-M2-01
M2
5.50
1.2-4.0
60
24
15
174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