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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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XX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
XXXXX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履约验收及付款
第七章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为保证本次谈判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谢谢合作!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XX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XX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预算:
总计人民币3.6万元;
四、项目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用。
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六、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谈判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
XXX构;
2.接收时间:
2020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前。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
2020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
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
XXXXX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XXX;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
XXXXX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幢801;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十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
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因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响应谈判的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6.谈判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竞标时可以选用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产品技术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三、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
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谈判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5.勘察现场的联系人:
XXXXX件第一章第十二条中关于采购人及其联系人。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1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1个工作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响应谈判供的应商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红章。
2.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报价单),必须装订成册。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签署
1.谈判响应文件由:
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C商务报价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谈判响应文件中,除“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外,其余均为1份“正本”和2份“副本”。
3.在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特别提醒】谈判响应文件中的A及B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C中的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将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A、B、C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
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单独密封,备查)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1、提供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的这二项原件。
身份证可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包内。
3、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这二项原件。
4、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原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原件;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这二项原件;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谈判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谈判供应商2019年6月份至2019年11月份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这二项原件。
6、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1、提供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的这二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这二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原件;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这二项原件;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谈判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谈判供应商2019年6月份至2019年11月份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这二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
8、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三、B、B.2、”中的“谈判响应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内的: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谈判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C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1】商务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谈判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
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
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以下称“成交人”)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谈判响应函;
2.谈判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3.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
九、联合体参与竞标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十、谈判报价
【特别提醒】本项目谈判报价,包括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
本次招标竞谈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谈判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本项目需求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中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5.谈判价格包含满足项目需求产品功能参数、安装部署的所有价格。
6.谈判报价中应包含:
所投项目所有服务项中所涉及的设计费、软件费、及设备、备品、备件和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保管、现场安装、吊装、制作安装调试、水电费、总包配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前设备的保管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各项应有费用。
7.除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8.若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经谈判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的任何因素而变动。
9.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报价,原则上不超过2次,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人的依据。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
XXXXX构;
2.接收时间:
2020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前。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谈判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可退还。
十三、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
2020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时间:
开标后当即开始。
资格审查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
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
XXXXX镇街道210会议室(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四、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交纳谈判保证金。
2.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
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3.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仅限以现金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注:
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5.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谈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提交的响应文件内有虚假材料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7)采购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谈判小组评定。
评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十五、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费用
1.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若不符合此要求,其谈判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2.谈判程序顺利进行后,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可退回,其他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含谈判保证金)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3.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六、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竣工验收合格,提交项目完整的竣工资料,付至合同价款的60%;
2、待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
3、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1年(12个月)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不计息全额一次性付清。
十七、供货量调整及结算方式
1.因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供货质量及时供货;
2.竞争性谈判成交价在结算时按比例拆分到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3.已标价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应由成交人根据变更项目资料、计量规则和按编制依据计价×(1-成交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c=(1-成交价/预算价)×100%]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并应报采购人确认后调整。
调整按以下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411号)、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等国家或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12期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材料价格则按市场询价。
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安装工程
1
规费
社会保障费
A+B+C-D
2.4%
2
住房公积金
A+B+C-D
0.42%
3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费率
A+B1-D
1.5%
4
省级标化增加费
A+B1-D
/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1%
6
税金
税金
除税造价
9%
注:
计算基础:
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十八、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成交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1500.00元。
2.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谈判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需求总则
XX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
二、需求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一、喷淋系统
1
新增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DN150
米
48.00
2
管道保温、刷漆、刷油防腐
DN150
米
48.00
3
新增水流指示器
DN1501.6MPa
只
1.00
4
新增信号阀
DN1501.6MPa
只
1.00
5
过马路套管
DN200
米
7.00
6
混凝土路面切割、开挖、回填管沟
米
10.00
7
混凝土路面修复
米
10.00
8
与原有管道衔接
含拆装原有管道
处
2.00
9
原有管道拆除并封堵一处
含拆除和安装
处
1.00
10
原有喷淋系统试压及排查维修
负1F、4层及屋面稳压系统
系统
1.00
11
管件及其他辅材耗材
项
1.00
二、消火栓系统
12
更换阀门
DN1001.6MPa
只
3.00
13
新增阀门
DN1001.6MPa
只
3.00
14
新增焊接法兰
DN1001.6MPa
付
6.00
15
管道更换
更换阀门及新增阀门时所需拆除的管道和新增的管道
处
6.00
16
管道刷油
项
1.00
17
原有消火栓系统试压及排查维修
负1F至4层及屋面稳压系统
系统
1.00
18
管件及其他辅材耗材
项
1.00
所有项目,含材料等运输及安装相关施工集成所有必需辅材,如清单中未列出,而属于项目所必须的,请自行增加,如有遗漏,视作赠送;项目要求进行产品的施工,在清单中未曾反映的工程量,请自行考虑在报价内,成交后不再作任何更改及费用的增加,但必须保证正常施工,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视作赠送。
三、项目的工期:
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XX新苑42号楼消防改造维修项目整体工作。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