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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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卢氏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中小学校食堂经济活动,根据《会计法》、《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和《卢氏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卢氏县范围内公办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成建制小学及幼儿园食堂。

非成建制的小学教学点和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纳入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中小学校不执行本办法。

三、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应当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四、中小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工作在校长(法人代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中小学校食堂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日记账、明细帐,纳入中小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中小学校大账合并。

六、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收入、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七、对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营养餐)资金的收支,在纳入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设立专门台帐,明细核算。

八、中小学校食堂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九、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原则上采用权债发生制,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办理。

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

第一节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

为了保证核算口径的统一,便于综合分析,食堂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全县统一制定,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及以下明细科目,一级科目名称和编码原则上不得自行修改和增加。

中小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的会计科目如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科目名称及编号

一、资产类

10

3001一般结余

1

1001现金

11

3002营养餐结余

2

1002银行存款

12

3003固定基金

3

1003库存物资

4

1004其他应收款

四、收入类

5

1005固定资产

13

4001伙食费收入

6

1006待处理财产损益

14

4002营养餐收入

15

4003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

7

2001应付账款

五、支出类

8

2002预收伙食费

16

5001原材料成本支出

9

2003其他应付款

17

5002人工成本支出

18

5003营养餐支出

三、净资产类

19

5004其他支出

第二节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现金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库存现金。

食堂买菜人员领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余额。

3.中小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002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和通过银行结算的各种收支款项。

2.中小学校将食堂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的银行存款余额。

3.中小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堂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至相符,做到账款相符。

1003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对少量随购随用的物资直接通过支出类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按大米、面粉、果蔬菜、肉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奶蛋类、食用油、调料、燃料、低值易耗品、自养生物、其他库存物资等分别设置明细账。

明细账应载明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3.购入物资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领用物资出库时,根据“出库单”,借记“原材料成本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4.中小学校食堂的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发生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发生盘亏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中小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1004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

2.发生其他应收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其他应收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不同的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中小学校食堂尚未结算的其他应收款的总额。

1005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归中小学校食堂使用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资(灶具、餐具、冷气设备、交通工具等)原价。

2.中小学校食堂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进行分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增加时,如果属于使用食堂结余资金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借记“原材料成本支出/零星修够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如果属于由学校购置或从其他途径取得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食堂固定资产变动时,学校固定资产账应同步登记。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其他收入。

1006待处理财产损溢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贷记“原材料成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科目,借记本科目。

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原材料成本支出”,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收到过失人赔偿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溢余。

二负债类

2001应付账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采购粮食、副食、燃料等应付的各种货款,应发未发的炊工工资,以及暂存的保证金等。

2.收到供货方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3.供货方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计算应发的炊工工资时,借记“人工成本支出/工资支出”,贷记本科目;发放炊工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002预收伙食费

1.本科目主要核算预收的各类伙食费以及IC卡充值和支付等。

2.预收到伙食费(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3.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4.确认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余额反映预收的伙食费余额。

2003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账款、预收伙食费以外的暂存、应付款项。

如确认已毕业或转走的学生应退未退的伙食费等。

2.确认应退未退的伙食费时,借记“预收伙食费”,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人名称设置明细账(表)进行明细核算。

三净资产类

3001一般结余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拥有的除营养餐专项资金外的滚存结余资金。

2.期末,应将“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原材料成本支出”、“人工成本支出”、“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成本支出”、“人工成本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结账后,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累计亏损额,贷方余额反映累计结余。

3.年度终了,收入、支出类科目余额转入后,应编制1张记账凭证与学校大账合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在凭证摘要栏注明“与学校大账合并”。

与学校大账合并后,本科目无余额。

4.新的年度开始时,重新编制1帐凭证将并入学校大账中的食堂结余基金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现金”,贷记本科目。

5.与学校大账合并,和将并入学校大账中的食堂结余余额转入学校食堂账的过程,无需流动真实的银行存款和现金。

3002营养餐结余

1.本科目核算纳入中小学校食堂核算的营养餐专项滚存结余基金。

2.期末,应将“营养餐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营养餐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营养餐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营养餐支出”科目。

结账后,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营养餐专项资金累计亏损额,贷方余额反映累计结余。

3.本科目年度终了收入、支出类科目余额转入后,应编制1张记账凭证与学校大账合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在凭证摘要栏注明“与学校大账合并”。

与学校大账合并后,本科目无余额。

4.新的年度开始时,重新编制1帐凭证将并入学校大账中的食堂结余基金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现金”,贷记本科目。

5.与学校大账合并,和将并入学校大账中的食堂结余基金转入学校食堂账的过程,无需流动真实的银行存款和现金。

3003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2.中小学校食堂固定资产增加时,如果属于使用食堂结余资金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借记“原材料成本支出/零星修够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属于由学校购置或从其他途径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

中小学校食堂固定基金变动时,学校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应同步登记。

3.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

4.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5.期末,本科目余额应与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一致,方向相反。

四收入类

4001伙食费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2.收到或确认伙食费收入时,借记“现金”、“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其他结余”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已收到的伙食收入总额。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02营养餐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营养餐”拨款收入。

2.收到学校报账后转入的“营养餐”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收到的营养餐收入总额。

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营养餐结余”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03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除上述收入以外与食堂业务相关的收入,如学校补助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包装物和饭菜下脚料(泔水)处理收入、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2.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已收到的其他收入总额。

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其他结余”。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支出类

5001原材料成本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而发生的各项原材料成本支出,不包括营养餐成本支出。

2.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粮食支出:

核算大米、面粉等主食材料支出。

(2)果蔬支出:

核算蔬菜类材料支出。

(3)肉(豆)制品支出:

核算猪肉、鸡、鸭、牛肉、豆腐(制品)等肉(豆)类食品的支出。

(4)水产品支出:

核算鱼、虾等水产品类的支出。

(5)蛋奶类支出:

核算蛋、奶等原材料的支出。

(6)食用油支出:

核算食用油等原材料的支出。

(7)调料支出:

核算味精、酱油、食盐等调料的支出。

(8)燃料支出:

核算用于食堂的燃料支出。

(9)水电费支出:

核算食堂水电费支出。

(10)零星修购支出:

核算食堂购买零星用品等支出。

(11)低值易耗品摊销:

核算食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支出。

(12)运费、旅差费等采购相关支出

(13)其他支出:

核算食堂原材料方面其他支出。

3.发生原材料成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原材料成本支出处理。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原材料成本支出总额。

期末结转时,借记“一般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002人工成本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炊事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障费等支出。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工资支出:

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工资支出。

(2)奖金福利支出:

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奖金福利支出。

(3)社会保障支出:

核算用于食堂炊事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体检等方面等支出。

(4)其他支出:

核算食堂除上述以外的人员支出。

3.发生人工成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人工成本支出处理。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人工成本支出总额。

期末结转时,借记“一般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003营养餐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烧制营养餐的各项支出,根据营养餐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营养餐原材料采购类别设置明细账。

2.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3.鉴于目前营养餐专项资金报账体制,学校食堂可将营养餐报账支出票据复印后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5004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它各项支出。

2.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章账簿设立

会计账薄是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通过账薄的设置和登记,为计算财务成果、编制会计报告提供依据,为开展财务分析和会计检查提供依据。

中小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的账簿如下表:

账簿名称

记录人

依 据

核对依据

现金日记账

出纳

收付款凭证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日记账

出纳

收付款凭证

银行对账单

明细账(支出、往来)

会计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总帐

总帐

会计

记账凭证

或科目汇总表

明细帐

库存材料数量金额

明细账

保管员

入库单、出库单

会计库存材料金额账

及实物数

第四章会计报表的编制

一、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中小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和填报口径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二、中小学校食堂需编制以下会计报表:

编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中小学校食堂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度、年度

中小学校食堂02表

收入支出表

月度、年度

三、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样式(附件一)。

第五章附则

一、本办法作为上级中小学校食堂会计制度正式发布前,卢氏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的暂行办法,卢氏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各中小学校在按照本暂行办法进行食堂会计核算时,可参考使用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辅表(附件二)进行精细化核算。

三、鉴于目前体制,学校食堂无法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的中小学校,暂规定由出纳或会计到银行开设存折个人账户(不得开设银行卡账户,所开设的存折个人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作为核算食堂银行存款的专用账户。

食堂银行账户存折和密码要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保管。

提款时至少由会计、出纳两人同时去银行取款。

四、具备电算化核算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以通过软件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

五、本办法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一:

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样式

附件二: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辅表

 

附件一:

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样式

01表:

资产负债表

中小学校食堂01表

编制单位:

年月单位:

科目

编号

资产部类

年初数

期末数

科目

编号

负责部类

年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1001

现金

 

 

2001

应付账款

 

 

1002

银行存款

 

 

2002

预收伙食费

 

 

1003

库存物资

 

 

2003

其他应付款

 

 

1004

其他应收款

 

 

 

 负债合计

 

 

1005

固定资产

 

 

 

三、净资产类

 

 

1006

待处理财产损益

 

 

3001

一般结余

 

 

 

 

 

 

3002

营养餐结余

 

 

 

 

3003

固定基金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补充资料:

1.食堂工作人员    人,其中临时工    人。

2.在校学生人数人,其中住校生人。

3.就餐学生人数    人,其中中午就餐   人。

4.就餐教师人数    人。

注:

1、本表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2、“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期末数”栏各项数字应当根据对应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学校负责人:

学校食堂财务主管:

会计:

02表:

收入支出表

中小学校食堂02表

编制单位:

年月单位:

行次

项目

金额

1

一、本月收入

 

2

其中:

伙食费收入

 

3

营养餐收入

 

4

其他收入

 

5

二、本月支出

 

6

其中:

原材料成本支出

 

7

人工成本支出

 

8

营养餐支出

 

9

其他支出

 

10

三、本月结余

 

11

其中:

一般结余

12

营养餐结余

13

四、累计结余

注:

1、“本月收入”反映中小学校食堂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应当根据对应科目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列。

2、“本月支出”反映中小学校食堂提供膳食服务而发生的各项原材料成本支出,应当根据对应科目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列。

3、“本月结余”为“本月收入”减去“本月支出”后的净盈余,如果为亏损,则用“-”表示。

4、“累计结余”反映中小学校食堂截止本月末累计结余,应当根据“一般结余”和“营养餐结余”科目月末数合计填列。

学校负责人:

学校食堂财务主管:

    会计:

附件二:

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辅表

辅表1

中小学校食堂物资周采购计划表

学校名称:

      第  周   年  月  日——  月  日

月日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预计金额

配送/自购

备注

 

 

 

 

 

 

 

 

 

 

 

 

 

 

 

 

 

 

 

 

 

 

 

 

 

 

 

 

 

 

 

 

 

 

 

 

 

 

 

 

 

 

 

 

 

 

 

 

 

 

 

 

 

 

 

 

 

 

 

 

 

 

 

 

 

 

 

 

 

 

 

 

 

 

 

 

 

 

 

 

 

 

 

 

 

 

 

 

 

 

 

 

 

 

 

 

 

 

 

 

 

 

 

 

 

 

 

 

 

 

 

 

 

 

 

 

 

 

 

 

 

 

 

 

 

 

 

 

 

 

 

 

 

 

 

 

 

 

 

 

 

 

 

 

合计

——

——

——

 

 

 

生均

——

——

——

 

 

 

注:

(1)本单一式二份,一份食堂管理员留存,一份交采购经手人具体实施。

(2)本表为一周的物品采购计划,按日期先后顺序填写;并每天做好日计。

经手人:

食堂主管:

辅表2

中小学校食堂物资日采购公示表

学校名称:

日期:

    年月日

类别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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