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94943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青海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青海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44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2号)精神,规范我省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相对独立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资本化途径和网络化支撑,面向创业早期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由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省“双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地区众创空间的指导服务和推荐工作。

第2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申请认定众创空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须是在省内注册且具有明确发展方向的法人机构,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实际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

入驻的企业、团队(项目)总数不少于10个。

(二)有专业的辅导团队。

有2名及以上具备与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建立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三)有固定的孵化场所。

拥有150平方米以上可自主支配孵化面积,具备较为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四)具备完善的服务功能。

能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建有线上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成果交易、知识产权、认证检测等线上服务。

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

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还应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设施和条件,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五)有畅通的融资渠道。

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创新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能力,并有成功的创业投资或孵化案例。

第五条申请认定众创空间,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青海省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1);

2、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众创空间孵化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及付款凭据;

4、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材料,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其他能够证明其培训经历的文件;

5、众创空间创业导师名单、聘书、服务协议和服务活动记录等;

6、众创空间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7、企业、团队(项目)入孵条件、退出办法的相关文件;

8、众创空间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佐证材料,如与融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入驻创客、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提供融资佐证材料;众创空间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在孵企业、团队(项目)清单(包括:

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技术领域等),以及与其签署的服务协议;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每场活动需提供活动通知或截图、签到表和活动图片等材料等。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按要求向省“双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省“双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意见(附表1)并填报“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

(三)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审定,并对外公示审定结果。

(四)公示无异议的众创空间,由省科技厅给予认定并颁发“青海省众创空间”标牌。

第3章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经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及其运营主体,应自觉接受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期向省科技厅提交年度总结材料和统计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经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享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支持政策。

第九条实行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与动态管理制度。

省科技厅或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绩效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按照青政办〔2015〕144号文件相关规定,从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中给予100万元以内奖励支持,用于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取消其省级众创空间资格。

第十条众创空间要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创新创业服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奖励资金,以及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取消众创空间资格;涉及违法违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4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附件1

青海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申报时间: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七年制

附表1

众创空间申报表

众创空间名称

成立时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运营主体性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众创空间性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自主支配孵化面积(平方米)

工位数(个)

专业管理人员数量(人)

导师数量(人)

在孵企业、团队(项目)数量(个)

是否建有线

上服务平台

主要负责人简介

(限200字内)

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限500字内)

 

服务模式和内容

(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限1000字内)

 

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限500字内)

投融资服务情况

(限500字内)

成功孵化案例

(限500字内)

郑重承诺:

本次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虚假信息,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负责人签名:

运营机构(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众创空间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一、建设概况

1、运营机构介绍

2、机构设置情况

3、孵化场地面积及工位设置情况

4、具备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能力

5、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二、服务资源

1、管理团队介绍

2、创业导师团队介绍

3、服务模式

三、服务成效

1、企业、团队(项目)入驻情况

2、开展各类孵化服务情况

3、成果推介、技术转移情况

4、投资或合作投资情况

5、企业、团队(项目)孵化成效

四、发展规划

附表2

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学历

入职本

单位时间

附表3

众创空间创业导师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行业领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