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三防管理制度.docx
《车间三防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间三防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车间三防管理制度.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9/2724a35f-07d9-49d1-8f12-60a1f7fb0c8b/2724a35f-07d9-49d1-8f12-60a1f7fb0c8b1.gif)
车间三防管理制度
车间“三防”会议制度
1、每周一为车间“三防”安全例会,由车间主任主持,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三防”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上周“三防”工作,安排本周“三防”工作,明确“三防”工作重点并落实有针对性的“三防”措施。
3、“三防”安全例会必须按时召开,若周一时间为国家法定公休日,“三防”安全例会可提前和延后召开。
4、“三防”例会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和查询。
车间“三防”值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兖矿东华重工和再制造分公司要求,经研究建立采掘大修车间“三防”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车间现场情况,切实加强现场“三防”管理,值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晚22时,保持24小时开手机,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值班,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3、车间根据工作实际,排出值班表,发放给值班人员。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安全监察员汇报,以及时调整值班人员,决不能空岗。
5、值班人员要及时调度车间“三防”工作情况,深入现场和要害部门,只要发现“三防”隐患,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发现严重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对违章违纪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6、积极查处“三防”安全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确保“三防”目标的顺利实现。
7、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三防”安全情况。
车间“三防”台帐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三防”管理基础工作,促进车间“三防”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车间必须建立完整的“三防”台帐,如:
“三防”组织机构和通讯联络、“三防”隐患排查及其整改台帐、抢险人员、装备、物质储备及其它、辖区主排水沟、防洪沟数量、流经地点、流经方向、治理和清挖情况的台帐、排水能力统计台帐、消防设施管理台帐、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其它有关夏季“三防”方面的台帐和信息管理、建筑物、构筑物、输电线路等防雷设施配备、检测、外检等管理台帐、降雨量实测记录统计台帐、供暖管路统计台帐、供暖温度检测台帐等。
台帐记录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
车间及上级单位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3、本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台帐记录并报安全部审查备案。
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4、本制度由电气大修车间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三防”信息传递及落实管理制度
1、所有人员在发现隐患后必须及时上报不得拖延,并要对隐患情况的准确性负责。
2、全面做好“三防”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反馈各环节的工作,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对车间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部。
3、各班组在接到车间下发的整改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立即整改,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应立即反馈车间分管领导,以采取临时保安措施,对因无特殊情况而不按期整改的班组和个人,车间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车间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车间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车间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3、根据车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应急演习活动。
5、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6、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7、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或消除。
车间“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排查和治理隐患,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
1、本规定所称“三防”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
2、危害较轻或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有一定影响,或者工程量较小,须由车间、相关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二、职责分工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现场“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场操作人员负责个人作业环境“三防”事故隐患的辨识。
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物的安全状态。
2、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将本单位排查出的“三防”事故隐患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三防”事故隐患排查申报表》,每月必须在20日前上报分公司安监部门。
“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小组人员:
黄宗宝、薛鹏、葛磊、刘树国、张晓辉。
“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时间:
每周五。
3.对由安监部门填写的《“三防”事故隐患治理通知书》,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地点和隐患事项,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对所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编制隐患治理方案(措施)。
5、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按限定的日期治理完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6、车间的“三防”具体负责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工程,应实行全过程监督,治理责任应明确到人,每周及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向分公司安监部门报告。
7、车间“三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台账、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治理过程跟踪监督台账、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记录进行管理。
三、处罚规定
1、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每周的“三防”安全排查,无故不参加者处20-50元的罚款。
2、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责任人处100-300元的罚款。
车间“三防”工作检查、巡视制度
1、车间成立“三防”领导检查小组。
2、三防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灾害性天气的预防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检查各类抢险物资的准备、人员落实情况、现场隐患等,灾害性天气前后的检查,主要排查应急措施现场的准备。
3、三防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4、对因排查不到位造成灾害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车间灾害性天气巡查制度
1、加强雨季“三防”基础管理工作。
在雨季来临前及雨季期间由组长负责组织车间人员定期进行隐患大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逐条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车间应对各自相关作业点、工作现场、办公房屋等设施、设备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处理;及时了解恶劣天气动态。
3、恶劣天气期间,要加强对车间的检查,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冬季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5、所有区域必须责任到人,定期对区域内设施或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在雨季期间安全可靠。
6、在雨季期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程序进行救援,保证人员不受伤亡、财产不受损失,争取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车间“三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规范“三防”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三防”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及职工安全自保和互保能力,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防”安全教育培训,教育要有具体内容。
2、定期对职工进行“三防”新知识、新技术、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方面的教育。
3、班前会要经常对职工进行“三防”教育,强调“三防”设备、设施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4、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防”安全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进行相应的“三防”教育培训。
车间“三防”物资管理制度
1、“三防”物资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处物资验收标准执行验收入库。
2、“三防”物资要单独建账,单独存放,建立物资取用账目,专人管理。
3、“三防”应急、储备物资要有醒目标志。
4、“三防”物资库区内,要库容整洁,道路通畅,标识明显。
5、“三防”物资要排列有序,库区有编号、架位要有标牌。
6、“三防”应急物资抢险使用后,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必须按储备定额及时补充。
7、储备物资要根据其有效期和形状,及时更新替换,杜绝失效,做好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8、“三防”应急物资不许擅自挪用,否则严格考核单位领导和责任人。
车间抢险队伍管理制度
1、车间抢险队由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调度。
2、在发生险情时抢险队需24小时值班待命。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络。
3、在执行险情抢护任务行动方面,服从调度,对各项情况应考虑周全,按指定时间到达目的地参与抢险。
4、在汛前进行拉练演习,锻炼抢险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和熟练队伍的抢险技能;克服险情抢护时的人与人、人与机的配合不协调。
5、抢险队的抢险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统一存放在仓库,需要使用时进行发放,使用完毕后仍存放回仓库,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
车间停止作业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对非煤产业停止作业作如下规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停止作业: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
3、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用品容器、安全设施、起重器具、登高用具、厂内运输工具未经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
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并危及安全生产的。
5、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6、生产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措施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的。
7、对于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且未进行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8、承、发包工程,承包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发包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
9、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
10、进行大型设备(构件)吊装、检修等危险作业,不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无专人现场统一指挥,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
11、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或应办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而不办,就组织生产,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
12、擅自变更经批准的技术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
1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
14、生产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力或无针对性的。
1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
16、不佩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危及人身安全的。
17、灾害性天气强令工人上班无法保证安全作业的。
18、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不按设计进行施工、生产的。
19、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条例、行业安全规程,危及安全生产的。
20、带电作业及其他违反供电管理制度的。
21、对于同一地点施工作业违章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同一地点或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6条以上的。
22、工作场所的有毒气体浓度超过标准(气体浓度标准:
氯气1mg/m3、氨气30mg/m3、硫化氢10mg/m3、三氯氢硅<20mg/m3、光气0.5mg/m3、CL21mg/m3、CO30mg/m3、甲醇50mg/m3、异酯0.05mg/m3、氯酸甲酯3.5mg/m3、氯化物0.3mg/m3、三氯化磷0.5mg/m3、甲基对硫磷0.1mg/m3、硫酸二甲酯0.5mg/m3、黄磷0.03mg/m3、三甲胺10mg/m3、甲醇50mg/m3、甲苯100mg/m3、二氯乙烷25mg/m3、酚5mg/m3、氰化氢0.3mg/m3、吡啶4mg/m3)的。
23、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4、违反其他行业规程、标准安全生产禁令,危及安全生产的。
25、违反非煤产业各生产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自行制定的停止作业管理规定的。
二、检查必须按下列说明执行
1、检查内容:
(1)检查资料,防范措施的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要求,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2)监察现场,查看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2、检查说明:
(1)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应予以保证,纳入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概算,优先安排,中途不得截留或挪用,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