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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发展规划课件

杭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杭州金融业发展回顾1

(一)发展成就2

(二)存在问题6

二、“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发展的背景分析7

(一)后危机时代国家金融改革展现新形势7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带来新机遇8

(三)我市经济全面转型升级提出新要求8

(四)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面临新挑战9

三、杭州“十二五”金融业发展思路与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发展原则10

(三)发展目标11

四、“十二五”时期推动杭州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13

(一)围绕多元化发展,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3

(二)围绕多层次构建,培育资本市场体系15

(三)围绕多样化路径,全面活跃金融创新16

(四)围绕多渠道拓展,扩大农村金融供给18

(五)围绕多方位对接,融入区域金融合作20

(六)围绕多层面营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21

五、“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态的空间布局22

(一)强化一核22

(二)提升两带23

(三)构建三圈23

(四)培育三园24

(五)带动多点26

六、“十二五”时期推动杭州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26

(一)加强组织领导26

(二)强化政策扶持27

(三)实施人才战略28

(四)优化开放环境29

“十二五”时期,杭州将进入人均GDP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跨越的新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实施结构调整、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

金融业作为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之一,既是提升杭州城市能级、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也是支撑其他产业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先导性基础产业。

认真谋划好“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对我市“十二五”实现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规划根据《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编制,重点是在全面把握国内外背景趋势、深入剖析行业发展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杭州金融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促进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杭州金融业发展回顾

在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目标指引下,“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进步和居民生活品质提高,金融业已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奠定了雄厚基础。

(一)发展成就。

1.金融整体实力持续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金融中心地位凸显。

金融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268.2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06.03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7%,占全市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从2006年的7.2%和17.2%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10.2%和20.9%。

金融总量和金融综合竞争力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仅次于上海,呈现出被国内金融界称之为“杭州现象”的高效益、低风险的运行特征。

2.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市银行、保险机构数增长迅速,数量分别由2006年的22家、40家增长到2010年的42家、63家,证券、期货分支机构数较快扩张,分别由2006年的92家、11家增长到2010年的119家、37家,基金、信托、租赁等其他金融机构多元并存、不断发展。

各类金融机构总量由2006年的178家增长到2010年的275家,增长54%以上,金融机构密集程度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是全国大中城市中金融机构种类最为齐全的城市之一。

 

表1在杭金融机构“十一五”期间数量增长情况

金融机构

2006年

2010年

银行(其中:

外资)

22(3)

42(9)

保险公司(其中:

总部)

40

(1)

63

(2)

证券经营机构(其中:

总部)

92(4)

119(3)

期货经营机构及网点

11

37

证券基金公司

0

1

信托公司

2

2

金融租赁公司

1

1

财务公司

2

2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8

8

合计

178

275

3.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

“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呈现出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资本市场、保险市场、产权市场等共同发展的格局,金融市场功能发挥明显,金融机构业务量和利润额持续增长:

2006年底,我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855.55亿元和6603.86亿元;到2010年底,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7084.35亿元和15078.73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0.6%和22.0%。

资本市场稳步发展,全市“十一五”期间新增上市公司47家,融资622亿元,2010年底共有上市公司83家(2006年底为41家),累计融资总额818亿元(2006年底为231.8亿元)。

“十一五”期间,杭州当地企业发行债券209亿元。

2010年,全市期货经营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额24.05万亿元,占全国交易总额的7.8%;2010年全市共实现保费收入202.94亿元(2006年为82.43亿元),居全省首位,全国第七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2382元/人和3.41%;2010年全年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399宗,总成交金额99.78亿元,在浙江省列第一,在全国位居前列。

全国备案创投企业统计数中,我市列副省级城市第二位。

4.本土金融实力稳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地方本土金融机构发展加快,竞争力提升明显。

2006年底,全市共有城市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各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8家,典当行26家,担保公司62家,还有创业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公司近30家。

2010年末,全市有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信托公司各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8家,小额贷款公司22家,典当行57家,担保公司344家,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创投及股权投资机构115家,产权交易所1家;在《银行家》发布的“2010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杭州银行列全国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分类排名第二。

杭州联合银行列农村合作银行排名榜首。

杭州工商信托荣获2010年“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奖项。

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担保行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

5.金融创新积极活跃。

“十一五”期间、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围绕缓解融资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杭州金融创新成效突出:

积极探索组织载体创新,成立银行科技支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信用担保联盟、金融超市、创投服务中心、创投引导基金;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率先推出网络联保贷款、网络小微贷、金融仓储、贷联投、商贷通、金融风险池等创新产品,探索设立债权基金、担保基金、种子基金;推进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推行联合担保、桥隧模式、反担保方式和股权质押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增辟路径;牵头长三角22个城市举办中小企业融资创新论坛(2010西湖金融峰会),扩大杭州金融创新的辐射影响。

6.金融生态环境优良。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8〕273号)等一系列文件,为我市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金融资产质量优良,我市各类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稳居全省第一,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在全国大中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行榜中名列前茅;“十一五”期间在杭银行平均不良贷款量、率持续双降,2010年平均不良贷款率0.9%,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56和0.05个百分点;金融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地方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基本成形。

(二)存在问题。

我市金融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多方面的发展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直接融资比重不高。

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规模仍占主导地位,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直接融资规模偏小。

间接融资比重过高易导致风险集中,且新兴产业、创新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个性化、多样化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也不利于形成多元化金融发展格局。

二是县域金融供给相对不足。

五县(市)贷款余额仅为全市的8%左右,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相对较少、金融发展水平较低,金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县(市)金融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相对不足,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小企业融资渠道较窄。

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弱,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资本的路径不畅,小企业融资门槛高、融资行为不规范等融资困难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小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之一,民间融资的不规范也易诱发危及金融运行秩序的不稳因素。

四是金融人才支撑不足。

我市引进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力度不足,金融人才居留的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加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极化效应影响,高层次的金融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相当紧缺,对我市金融业创新、转型发展的支撑不足。

五是本土金融实力较弱。

我市本土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与国内大中型金融机构在杭分支机构竞争中不能有效发挥地缘优势。

本土金融体系不健全,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仍是空白。

地方本土金融实力较弱导致金融业服务本地经济的能力不足,不利于缓解小企业融资难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六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度不高。

全市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不多,在我市设立省级以上总部的知名跨国金融机构偏少,业务占比较低,与上海、北京等国际化程度高的城市相去甚远。

对外开放度不高导致金融产业的整体能级和影响力相对较低,制约了我市区域金融中心辐射功能的发挥。

二、“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发展的背景分析

(一)后危机时代国家金融改革展现新形势。

从国际环境看,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和世界金融市场治理结构发生有利于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积极变化。

人民币的国际化和金融领域开放将加快我国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

从国内环境看,金融危机的冲击虽然使得中国经济当前面临较复杂的不确定性,但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远未结束,经济发展基本面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转变,这给金融持续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危机后以金融稳定增长为主旨的金融监管和治理结构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金融业发展重心向服务实体经济回归。

实施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深化金融市场化建设,实现稳健与创新的平衡,将是“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的主导方向。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带来新机遇。

“十二五”时期将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速期,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将会明显加快。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将杭州定位为“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杭州优越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金融机构集聚。

杭州民营经济强市的地位有利于借助上海强大的金融优势错位发展。

杭州可在上海金融政策的溢出效应和创新示范效应下,进一步提高杭州金融业的发展能级、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新的金融格局中争取更为有利的地位。

(三)我市经济全面转型升级提出新要求。

金融危机冲击和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下,杭州经济全面转型升级速度加快,产品、技术、业态、商业模式加速创新,这将催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和丰富的金融产品需求,给金融业创新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要求。

与此同时,我省高度重视金融业对经济引领和支撑的主导性作用,明确提出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提出把杭州打造成“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重要区域金融中心”,这对省市合力强化杭州承接上海、服务全省、面向长三角的金融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

(四)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面临新挑战。

杭州正在建设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对杭州而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极化效应会带来金融资源和人才流失等负面影响。

杭州需要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体系中找准定位,积极主动对接,与其形成互补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

同时,杭州也要积极处理好与周边其他中心城市之间的金融市场和金融资源竞争,争取在金融发展大格局中形成共赢的分工合作关系。

三、杭州“十二五”金融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支持杭州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建设长三角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为定位,依据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建设中小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基地为重点,以钱江新城金融核、庆春路和延安路金融带为集聚主平台,以多元化金融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样化金融产品、多路径金融供给、多层面金融生态、多方位金融对接为方向,积极推动杭州由金融大市向金融强市迈进,在全省金融“两个中心”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发展原则。

——坚持服务经济与做强产业相结合。

将金融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构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型金融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

——坚持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

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按照稳升总量、多调结构的方针,在保持信贷规模适度增长的同时,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形成多元融资格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坚持创新突破与风险防范相结合。

秉承“积极创新、慎防风险”的理念,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步伐,积极创新发展金融运行机制、产品和服务体系。

实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监管,加强风险识别和动态监测,建立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创建“杭州金融安全区”。

——坚持接轨上海与辐射周边相结合。

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环境、机制、市场、监管、人才等方面的对接和合作,提升杭州金融资源的集聚程度和金融能级。

密切杭州都市经济圈、长三角城市群金融合作,形成更大的金融集聚与扩散效应,进一步提高杭州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发挥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作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元化、多层次中小金融机构集聚、区域资本市场活跃的金融业组织和市场结构,基本形成支持地方经济、促进转型升级的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以及为民营经济发展、居民金融投资理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特色金融品牌,着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小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努力打造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2.具体目标。

——金融总体实力提升。

“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0.6%,到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超1000亿元,占全市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保持在10%和20%以上。

到2015年末,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8000亿元和24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速均在12%左右。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4%以下。

全市保费收入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15%,保险深度超过4%,保险密度超过4500元/人。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上市融资、债券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规模明显扩大。

——企业融资结构优化。

“十二五”期间,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提高到14%以上。

股票融资、债券融资规模增加,各类股权融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其他融资得以拓展。

年均增加上市企业10家,培育市级上市后备企业20家,到2015年末,上市公司总家数达到130家以上,总数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实现新增股票融资额400亿元左右,新增债券融资额500亿元左右,其他融资额400亿元。

——金融机构发展集聚。

“十二五”期间,加大引进和培育力度,保持省级金融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业务总部年均8家左右的增长,到2015年末,达到160家左右。

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年均新增10支左右,到2015年末,规模以上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超过160家。

小额贷款公司年均增加6家,到2015年末,达到50家以上。

村镇银行布点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

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1家。

金融集聚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中小金融机构总部和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集聚区。

——金融生态环境和谐。

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社会信用体系、金融征信体系、金融稳定与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性、互助性、政策性、再担保等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和有效的金融监管、金融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逐步形成,金融生态优化和谐、金融运行稳健安全,区域金融中心效应初步显现。

四、“十二五”时期推动杭州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围绕多元化发展,集聚各类金融机构。

1.吸引中小银行机构总部集聚。

重点引进大型银行中小企业专营中心、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总部或管理总部、业务营运总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总部入驻杭州,打造在全国具有领先影响力的中小金融机构总部基地。

2.吸引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集聚。

积极吸引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业、信托业公司总部,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业务专营机构、国内外大型财富管理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

大力吸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国内外知名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鼓励发展本土创投和股权投资机构,为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拓宽通道。

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资产(财富)管理投资机构总部集聚区。

3.吸引集聚外资金融机构来杭发展。

充分借助与上海邻近的地缘优势,重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杭设立浙江分支机构、浙江管理总部和营运中心、研发中心。

顺应与台湾、香港地区金融合作扩大趋势,把握机遇吸引台湾、香港两地各类金融机构来杭发展。

采用合资、合作方式,吸引国际知名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种类型的外资金融机构来杭组建区域性总部。

4.积极打造本土金融的“杭州板块”。

在创造环境支持在杭金融机构发展、支持浙商系列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的同时,重视杭州地方本土金融板块的打造。

支持杭州银行上市融资和推进其跨区域经营发展,推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加快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根据两区五县(市)农信社发展条件择机启动向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转型。

鼓励杭州工商信托公司业务领域向多元化拓展。

支持杭商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地方小型金融组织。

适时组建市级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并寻求合资、入股、重组等方式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填补我市地方金融机构空白,增强地方金融资源的集聚能力和配置效率。

5.重视发展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积极发展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保险中介、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典当、产权交易、金融仓储、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各类机构。

积极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吸引各类金融中后台机构集聚,打造国际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国内重要的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

(二)围绕多层次构建,培育资本市场体系。

1.积极发展股权投资业。

落实已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政策,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的形成。

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并新设成长性产业投资母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业。

加强报备管理,促进股权投资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推动上市公司的培育和发展。

市、区(县、市)紧密联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充实扩大梯度培育库。

优化政府、中介机构服务,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尽早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及海外目标市场上市。

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上市公司监管合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9号),规范和发展并重,推动上市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上市公司在转型升级中的行业龙头作用。

3.加快发展各类债券融资。

利用各类债券融资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企业债券获得融资。

积极探索联合发债方式,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同时,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权基金等债权类金融创新。

4.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发展壮大。

发挥杭州期货经营机构集聚优势,支持在杭期货公司加快发展,保持国内领先优势。

充分利用期货功能,推动期货公司与更多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帮助企业通过期货交易实现套期保值,提升企业管理价格风险的能力。

5.着力拓宽场外交易市场。

以杭州产权交易所为主体,积极拓展交易品种和丰富交易方式,充分发挥产交所配置各类资源的作用。

积极争取高新区(滨江)纳入中国证监会实施的“新三板”扩容试点,通过代办转让平台,为科技企业融资开拓新的渠道,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更多投资机会和退出通道。

(三)围绕多样化路径,全面活跃金融创新。

1.激励金融机构主动创新。

积极运用政策手段,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着重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应用。

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奖项评选活动,调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服务品牌。

2.开展政、金互动合作创新。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权基金与“风险池”的规模,壮大信用担保联盟,推进保险贷款保证等辅助融资类保险试点和补充(或经办)医疗养老保险等辅助社会管理类保险试点。

发挥市创投服务中心的平台功能,积极做好项目对接和资源共享,扩大引导效应。

充实和提升中小企业金融超市,打造全天候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服务平台。

3.实施科技金融匹配创新。

以“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的申报、实施为契机,着力支持主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发挥浙江省银行卡联网联合平台的作用,提高金融的公共便民缴费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兴金融创新业务。

4.推动抵押方式多方创新。

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多种抵押担保融资模式。

推广企业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和排污权抵押贷款。

积极发展金融仓储模式,促进金融机构与专业物流仓储公司合作,开展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推广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覆盖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模式。

5.探索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创新。

着眼多方合作,以公司制加会员制的构架组建运作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PE份额、企业股权、租赁资产、信托产品、票据资产以及保险理财类等金融性资产的公开交易创新业务,为各种金融资产提供从登记、交易到结算的全程式服务,以及金融资产投融资咨询和相关增值服务。

(四)围绕多渠道拓展,扩大农村金融供给。

1.发挥农信社的主力军作用。

稳步推进县级农村信用行(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股权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其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能力。

杭州联合银行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后,要继续坚持服务“三农”方向,进一步发挥服务农村作用。

其他有基础的行(社)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条件成熟的农信社要向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转型。

落实国家金融支农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落实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的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2.扩大金融机构的农村覆盖面。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实现村镇银行在县级区域布点的全覆盖。

县域新增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向中心镇倾斜,推动已设小额贷款公司到中心镇开设服务网点。

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社员的功能。

鼓励在杭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投资基金、金融仓储到县城、中心镇开设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开展各类金融或准金融业务。

在实力较强的中心镇探索投融资平台试点,为小城市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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