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璞珂设计文件及图样格式的编制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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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璞珂设计文件及图样格式的编制要求
设计文件及图样格式的编制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设计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及图样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军品设计文件和图样的编制。
2职责
设计文件由技术(设计)部门编制。
3程序
3.1一般要求
3.1.1设计文件一般由封面、里页组成,表格内容设计文件也可由首页、续页组成。
3.1.2设计文件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不得自撰简化字,不得用繁体字。
3.1.3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内容一般由前言、正文构成,必要时可增加目次和附录。
3.1.4表格内容设计文件的书写要求排列整齐,字迹工整。
3.1.5设计文件应完整、正确、协调、保证质量,应能够规定产品的组成、型式、结构尺寸、技术要求、原理以及制造、调试、试验、验收、使用、维护、贮存和运输时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说明等。
3.1.6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要求,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生产特点、所处研制阶段的不同区别对待,在满足组织生产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表1做出具体规定。
3.1.7在生产初样和试样阶段的产品时,设计部门应按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要求,向生产部门提供生产必须的设计文件。
3.1.8在每个研制阶段结束时,资料管理部门应协助设计部门,对该阶段的设计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表1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要求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文件简号
阶段
M、C
S(Z)
D
1
零件图
—
△
△
△
2
总图
—
△
△
△
3
外形图
WX
○
○
○
4
安装图
AZ
○
○
○
5
保护图
BT
○
○
○
6
技术条件(产品规范)
JT
△
△
△
7
明细表
MX
○
△
△
8
标准件、外购件汇总表
HZ
○
○
○
9
技术说明书
JS
○
○
○
10
大纲
DG
△
△
△
11
细则
XZ
○
○
○
12
计算文件
JW
○
○
△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文件简号
阶段
M、C
S(Z)
D
13
设计任务书
RW
△
△
△
14
产品配套表
CP
○
○
○
15
备、附件及工具配套表
BH
○
○
○
16
使用文件汇总表
YH
○
○
○
17
引用文件汇总表
WH
○
○
○
18
关键件、重要件汇总表
GH
○
△
△
19
其它表
TB
○
○
○
注:
表中符号△——应编制的设计文件,○——根据需要而定。
3.2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详细要求
3.2.1目次
设计文件的打印页(或手写)在30页以上时,应编目次。
目次通常只列前言(引言)、章、带标题的条和附录,标题与页次之间用“……”连接,页次不加圆括号。
3.2.2前言(引言)
用以说明该设计文件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或应用领域、使用条件等。
前言(引言)放在正文首页前面,一般不写标题,也不编号。
3.2.3设计文件中的数值
3.2.3.1数值一般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表示物理量的数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写上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表示非物理量的数(相对物理量的数值而言),数字一至九宜用汉字“一、二、三……九”表示,大于九的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在同一份文件中要保持上、下所用数字符号的一致性。
示例:
正确的写法:
0.18mm;18个月内;用五根管子进行试验,每根长5m。
不正确的写法:
零点一八毫米;十八个月内。
3.2.3.2小于1的数值用小数形式表示时,应在小数点符号左侧补零。
如0.001。
数值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
如:
0.001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写作0.0010。
3.2.3.3数值应尽量避免用分数表示。
如果出现分数时,分数线一般用“/”表示,而不用“—”表示。
3.2.3.4为了清晰起见,数和数值相乘应使用乘号“×”,而不使用圆点。
示例:
正确的写法:
1.8×10-2
不正确的写法:
1.8·10-2
3.2.3.5带有尺寸单位的数字相乘时,如外形尺寸L×B×H,应写成“100mm×50mm×30mm”,而不能写作“100×50×30mm”或“100×50×30mm3”等其它形式。
3.2.3.6表示偏差范围的数值按下列方式书写:
a)温度的偏差范围应写成“20℃±2℃”、“(20±2)℃”、“(20+20)℃”,而不能写作“20±2℃”、“20℃+2℃0℃”;
b)角度的偏差范围应写成“7°+1°-2°”、“7°±1°”或“(7±1)°”,而不能写作“7+1°-2°”、“7±1°”;
c)线性值的偏差范围应写成“80mm±2mm”、“80+0.150mm”、“80mm+50-25μm”,而不能写作“80+2.5mm”、“80+50-25μm”;
d)阻容值的偏差范围应写成“50Ω±2.5Ω”或“(50±2.5)Ω”,“50μF±5μF”,或“(50±5)μF”,而不能写作“50±2.5Ω”、“50±5μF”。
3.2.3.7表示参数范围的数值按下列方式书写:
a)以百分数规定数值的参数范围无公称值要求时,应写成“63%~68%”,而不能写作“63~68%”。
数值之间用“~”符号连接;
b)以百分数规定数值的参数范围值如有公称值要求时,带公差的中心值应写成“(65+3-2)%”,而不能写作“65+3–2%”;
c)线性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2×103~3×103”,而不能写作“2~3×103”;
d)角度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7°~9°10′”、“-7°±2′~+7°±2′”,而不能写作“7~9°10′”、“±7°±2′”;
e)重量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15kg~20kg”,而不能写作“15~20kg”;
f)温度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17℃~23℃”,而不能写作“17~23℃”;如果温度值的上下限范围有方向要求时,应按起始值在前,终止值在后的形式书写,数值之间用“→”符号连接,如“+5℃→-15℃”;
g)在文件中单独表示温度值时,应注意正温与负温的写法,若数值中有负值时,其中的“+”符号不省略,如“-10℃~+20℃”;
h)分数值的参数范围一般用数学分数形式表示,如:
“1/4~3/4”。
3.2.3.8对于有关质量指标数值的说明应采取极限否定语气,即非正面肯定的语句叙述,如:
不允许缺陷多于(极限值)……;不允许性能低于(极限值)……等。
3.2.4设计文件中的计量单位、符号和代号
3.2.4.1设计文件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及其它符号、代号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法令和标准规定,标点符号应按GB/T15834的规定,正确使用。
3.2.4.2同一份设计文件中所使用的各种符号、代号,应有固定含义,不能用同一符号表示两种量值的含义,如:
前面用S代表距离,后面用S代表面积;亦不能将同一含义的量用两种符号表示,如:
前面用α表示某一角度,后面又用β表示同一角度。
3.2.4.3下角标加在量的符号的右下角,其字号比量的符号小一号。
如Pa、Pmax。
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的下角标,文件中不应再用汉字或其它字母代用。
如最大输出功率Pmax而不能写作P最大。
3.2.4.4文件中同一物质或同一尺寸应用统一的单位来进行度量和表示,如某一长度,不能一时用“m”一时用“mm”;同理,同一重量不能“t”和“kg”混用。
3.2.4.5文字叙述中不得用物理量符号、数学符号或计量单位符号和其它代号代替其名称,但当带有阿拉伯数字时,应使用计量单位符号。
例如:
正确的写法不正确的写法
输出电压应不大于8V输出电压应不>8V
电机每小时启动次数电机每h启动次数
材料中铁的百分含量材料中铁的%含量
3.2.4.6文件中列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应在数值全部写完之后再写出计量单位符号,数值之间用逗号或分号隔开,而不能用顿号。
例如:
1.0;1.5;2.0;2.5mm。
3.2.5设计文件中的公式
3.2.5.1公式写在左右居中的位置,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计量单位注释在公式的下面,用“式中”和冒号引出;“式中”二字空两格书写;方程式要用正确的数学形式来表示。
3.2.5.2同一份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公式时,按公式在文件第一次出现的次序在整个设计文件中连续标注公式编号
(1)、
(2)、(3)……,公式和编号之间用“……”连接。
例如,计算试验样品温度变化的公式:
θ=D(1-et/τ)……………………………………
(1)
式中:
θ——试验样品温升,℃;
D——高温和低温变化幅值,℃;
e——自然对数的底;
t——试验时间,s;
τ——热时间常数,s。
3.2.5.3在同一份文件中需要互相引用公式时,可直接写出该公式的编号。
如文件中引用第9个公式时,写作“公式(9)”不写作“公式9”、“(9)式”等。
3.2.6设计文件中的图
3.2.6.1文件中的图应在正文中明确提及,表达方式在同一份文件中应尽量统一。
如:
“见图1”、“图1所示”、“符合图1”。
图一般排在有关条文附近与条文相呼应。
当图多,所占篇幅较大或集中在一起更好时,可将图集中在一起列在文件条文之后。
3.2.6.2按各图在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的次序,在整个文件中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
如:
图1、图2……。
只有一幅图时,标明“图1”。
同一图号内有几个图样时应按a)、b)……顺序编写。
3.2.6.3图号后面是否写图名,在同一文件中应统一。
图号和图名放在图的下方居中位置。
图中表示任何值的单位均应标出。
3.2.6.4图面上一般不要有说明文字,若特殊需要,说明文字应写在图的下面,图编号的上面。
3.2.7设计文件中的表格
3.2.7.1表格排在相关条文附近,先见引文,后见表格。
3.2.7.2按表格在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的次序,在整个文件中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
如:
表1、表2……。
只有一张表时应标明“表1”。
3.2.7.3表号后面是否写名称在同一文件中应统一。
表号和表名应放在表的上方居中位置。
3.2.7.4表格中各栏参数使用的计量单位都相同时,将单位写在表的右上角的上面,计量单位不同时,将单位写在参数名称下方。
3.2.7.5表格中参数值“不大于”、“不小于”或“最大”、“最小”时,用符号“≤”、“≥”或“max”、“min”表示,不用文字书写。
3.2.7.6表格不允许有空栏,无参数或文字的空栏应填入“—”符号。
3.2.7.7如果表格因本页版面所限未排完而转入下页续排时,表格下部应将一个横栏排完,用细实线闭合,续排的表格应在每页表的上方中间位置重复表的编号,并应在表号前面用适当文字注明。
如:
“表1(续)。
”续表的表头不得省略,也不得用数字序号代替。
3.2.8设计文件中的引用文件
3.2.8.1第一次引用时,按下列顺序:
标准:
标准号→顺序号→年代号→标准名称;
法规性文件: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件号→文件名称;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代号→技术文件名称的顺序。
再次出现时,可只写出标准号和顺序号;文件号;技术文件代号。
引用其中部分条文时还应写明条文编号。
3.2.8.2同一份文件中需相互引出章或条时,只写章或条的编号。
如:
“按第3章”、“按3.1”“按3.1.1а)”(“条”字不写出)。
3.2.9设计文件中的“注”
3.2.9.1文件中的条文、图、表以及公式中需要作必要的简短解释和说明时,按本条规定执行。
3.2.9.2条文的脚注
3.2.9.2.1脚注不包含要求,只给出附加信息。
脚注位于本页的下方,并在页面的左边用一长度为版面宽的四分之一的细实水平线与正文区分开,细线下写注的条文。
3.2.9.2.2脚注的条文用一个半圆括号的连续何拉伯数字1)、2)、3)……等左起空两个字的位置书写。
脚注在整个文件中连续编号。
3.2.9.2.3脚注在正文中提及。
在有关的词或句子后插入与脚注编号相同的上标数字标明脚注,为了避免同上标数字混淆,也可用*)、**)、***)……代替。
3.2.9.3表注和图注应区别于脚注和条文中的注,并与之分开单独处理。
表注应置于表中,并位于表的脚注之前。
表中只有一个注时,应在注的第一行文字前标明“注”。
有多个注时,应标明“注1”、“注2”等。
图注应置于图题之上,并位于图的脚注之前。
图中只有一个注时,应标明“注”。
同一幅图中有多个注时,应标明“注1:
”、“注2:
”等。
3.2.10设计文件中的附录
3.2.10.1附录在正文中提及,位于正文的后面。
3.2.10.2每个附录均应另起一页,“附录”二字写在第一行居中的位置上单独占一行。
“附录”二字后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A、B、C……顺序编号。
只有一个附录时标为“附录A”。
在附录编号的下一行居中位置写明附录性质,即“(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
3.2.10.3附录必须设标题,标题写在附录性质下一行居中位置。
3.2.10.4录中的章、条、表、图的编号方法与正文相同,但应在章、条、表、图的编号
前加上表示该附录的编号。
例如:
附录A中第1章用“A.1”表示、附录A中图1用“图A.1”表示。
3.3常用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
3.3.1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参见QJ1714.8A。
3.3.2技术条件(JT)
技术条件是对产品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要求,是生产和使用的共同技术依据。
技术条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前言:
叙述技术条件的用途、适用范围以及共同使用的有关设计文件;
b)产品分类:
用以说明产品的品种、形式、规格的划分以及产品的外形尺寸、接口尺寸及基本参数。
一般包括:
产品的品种、形式、基本参数与尺寸;
c)配套:
说明产品配套的种类和数量;
d)技术要求:
说明为满足使用所须具备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表面处理等要求。
一般包括:
制造要求、性能要求、质量要求、使用性能、理化性能、稳定性、卫生安全要求、耗能指标,外观和感观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其它要求;
e)试验方法:
说明对产品各项技术要求进行试验的方法和条件。
一般包括:
试验条件和试验前的准备、试验的顺序、内容和方法,试验结果的记录、计算、分析和评定等;
f)检验、验收规则:
说明对产品必须进行检验项目、分组方法、抽样(按有关文件)和检验程序以及验收规则等。
一般包括检验分类(类别)和受检内容(项目),组批与抽样(方法和数量),检验方法和检验的结果判定、复验规则等;
g)标志、包装:
说明产品的标志(代号)和包装箱上的标志的要求,以及对产品的包装要求。
产品标志一般包括:
收发货标志、储运图示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及其他标志。
包装要求一般包括:
包装技术要求、包装材料、对内装物的要求、包装试验方法、包装检验规则。
必要时,包装部分可规定产品随机技术文件,如产品证明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及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
h)运输、贮存:
说明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要求以及在库房中保管产品的要求。
运输一般包括:
运输方式、运输条件、运输中的注意事项等。
贮存一般包括:
贮存场所、贮存条件、贮存要求、贮存期限等。
3.3.3技术说明书(JS)
3.3.3.1技术说明书用以说明产品用途、性能、组成、工作原理、使用维修方法等技术特性。
供使用、研究本产品用。
3.3.3.2技术说明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概述:
概要说明产品的用途、性能、组成及在系统中与其它产品的关系等;
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应列出使用、研究本产品所需的技术数据及有关的计算公式和特性曲线等;
c)工作原理:
从本产品的使用出发,通过必要的简图(如电路图、原理图、数据和程序流程图或其他示意图)以通俗的方法说明产品的工作原理;
d)结构特征:
说明产品在结构上的特点、特性及组成,可用产品外形图、装配图
和照片等说明产品的主要结构;
e)安装和调整:
说明产品在使用地点进行安装和调整的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f)使用和维修:
说明正确使用产品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产品使用维护、检修、排除故障的方法、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
3.3.3.3根据需要,可编制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包括产品的用途、原理、技术特点、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等。
3.3.3.4上述各条文应根据产品的情况,增减各项内容。
3.3.4大纲(DG)
大纲是说明产品进行试验、试车、遥测、鉴定等任务的目的、要求的纲领性文件,它是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细则、检查任务进展情况的依据。
大纲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较广,可按有关规定编写。
大纲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a)对任务的要求;
b)完成任务的方案;
c)完成任务的负责单位;
d)完成任务的方法;
e)任务的预期结果;
f)完成任务后所获取数据的处理要求等。
3.3.5细则(XZ)
3.3.5.1测试细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细则的使用范围;
b)测试应达到的目的;
c)具体测试项目与步骤;
d)测试所应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
e)测试所应具备的条件(使用的仪器、设备等);
f)测试所得数据的具体处理意见等。
3.3.5.2使用维护操作细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注意事项;
b)开机前准备;
c)定期检查测试的项目,参数要求及测试方法等;
d)传动装置的定期检修及润滑;
e)充分、强迫冷却、液压系统的检查及维护;
h)故障预兆以及更换元器件的注意事项等。
3.3.6说明(SM)
说明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较广,可根据需要编制各种说明。
如:
使用说明、调整说明、单元测试说明、保管运输说明等。
3.3.7计算文件(JW)
计算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a)前言(包括计算项目、计算依据等);
b)计算内容(包括计算公式、参数等);
c)计算结果分析和结论;
d)参考资料。
3.3.8任务书(RW)
3.3.8.1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a)简要叙述提出该项任务书的由来及该项任务的功能和用途;
b)方案:
规定该项任务的主要内容,并对任务的设计方案选择提出建议;
c)数据:
给出为实现该项设计任务所必须的先决条件及相关数据;
d)要求:
规定本项设计任务应达到的设计指标,给出所应满足的各种性能参数;
e)要求:
除产品性能参数以外的其它要求。
如试验要求、安装要求、协调要求、使用要求、资料配套要求等;
f)提供完成该项设计任务所必要的资料、附图、附表和公式。
3.3.8.2研制任务书
3.3.8.2.1编制规则:
研制任务书是设计输入的主要内容,是产品研制工作的依据,正确编写研制任务书是设计质量控制的起点。
3.3.8.2.2编写要求:
研制任务书应全面反映用户要求,并充分考虑有关法规、标准和社会要求,以及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3.3.8.2.3主要内容:
研制任务书一般应包括:
任务对象的用途、技术要求、研制周期、研制经费、完成形式、验收方法、标准化质量和可靠性指标等。
3.3.8.3上述各条文的编制应根据任务的情况,对各项内容适当增减。
3.4设计文件图样格式要求
3.4.1格式
3.4.1.1设计文件封面格式见图1,里面格式见图2。
白纸技术文件里页不带边框。
3.4.1.2图样格式以A4幅面为例,见图3。
零件图的格式是把明细栏去掉,保留标题栏。
3.4.1.2.1标题栏的内容填写如下:
a)单位名称:
国营第一一一厂;
b)名称:
绘制对象名称;
c)型号:
产品型号;
d)代号:
绘制对象代号。
当用一个零件图表达多个零件并且代号连续时可用分子分母表示法,如:
G700-51/54;当代号不连续时,应分别填写尾号,并用分号隔开,如:
G700-65;67;68;
e)材料:
零件图按有关规定填写材料的牌号和标准号等,其它图样不填写。
材料栏只允许填写一种牌号,如允许采用其它材料代用时,写在本图样的技术要求中;
f)装配代号:
所绘制对象直接装入所属装配图的代号;
g)数量:
所绘制对象直接装入所属装配图的数量;
h)阶段标记:
按照QJ1714.2A的规定自左至右边续增填写M、C、S(Z)、D;
i)重量:
设计定型的零件图、装配图填写实际重量;试样阶段可填写计算重量或不填写;镀涂的零件填写镀涂后的重量;其余文件不填写此栏。
以千克为计量单
位时计量单位符号可省略,用其它计量单位时必须注明;
j)比例:
图样按GB/T14690的规定,填写绘制对象的基本视图所采用的比例,表格图和其余设计文件不填写;
k)共页第页:
同一代号的设计文件的总页数和本页所在的页次;
l)第页(周边框内):
按照图样排列顺序从1开始编排,如第8页与第9页之间新增页可排“第8a页”“第8b页”,以此类推;
m)签署栏:
按Q/XG.C.4.02的规定签署。
3.4.1.2.2装配图的明细栏采用简单明细表。
当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无法配置明细栏时,允许将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用A4幅面图纸单独编制。
单独编制明细栏时,按由上而下的顺序编写。
明细栏一般按装配图上的序号顺序排列,也可按装配图中的组件、部件、专用零件、借用件、标准件、外购件、材料的顺序排列,自下而上填写。
各类件间留适当的空格,但
要保持序号的连续性。
备注栏内填写对标准件、材料的附加要求等内容,如:
表面处理、性能等级等要求,及“借用件”、“表格图”等。
3.4.1.3明细表首页格式见图4,续页采用技术文件里页格式,即图2。
明细表应装订在图样前面,与后面的图样相对应。
正文内“页次”栏D阶段以前可不填写,D阶段必须填写此栏。
“备注”栏内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借用件、标准件、外购件、附加要求等”。
3.4.1.4图1、图2、图4中各栏的填写内容参照图3。
3.4.2字体和字号要求
图样中的字体和字号要求见表2。
表2字体和字号要求
格式
文字内容
字号和字体
图1
型号、设计文件名称、设计文件代号
二号宋体
编写、校对、审核、审定、标审、批准、国营第一一一厂
三号宋体
共页第1页
五号宋体
密级、阶段标记
小五号宋体
会签及左上角、左下角文字
四号宋体
图2~图4
型号、代号、单位名称、名称、材料、
小三号宋体
其它文字
五号宋体
注:
字号和字体执行Word文档。
图1
图2
图3
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