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975798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5.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docx

总结幼儿园保安会议记录

FEB2019//PREPAREDBYDAVIDSMITH

职责目录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实施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的管理

1.1

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2

2

实施对幼儿园教师管理

2.1

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

3

2.2

幼儿园教师的考核工作

4

2.3

对幼儿园教师的奖励

5

2.4

对幼儿园教师的惩处

6

3

实施对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

3.1

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 

7

3.2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8

3.3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9

4

实施对校舍的安全管理

4.1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

10

5

实施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

5.1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11

5.2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12

5.3

幼儿园安全教育

13

职责事项信息表

(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法定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调查——审查——决定——告知——执行

运行要件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责任事项

1.发现或接到举报应当给予处理行为,组织调查取证;

2.调查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对违规事实、证据、调查取证后、进行审查,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规行为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培训——总结

运行要件

培训方案、培训材料、考核、培训总结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2.组织报名;

3.组织培训;4.考察考核;

5.总结归档。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教师考核工作)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幼儿园教师的考核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2.津人社局发【2012】66号文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述职——确定等次——公示

运行要件

个人考核表、汇总表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2.总结考核;

3.民主推优;4.公示结果。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对幼儿园教师奖励)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对幼儿园教师的奖励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评审——公示——表彰、奖励

运行要件

业绩报告、获奖材料、推荐表

责任事项

 1.发布方案;2.组织评审;

3.公示结果;4.实施奖励。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对幼儿园教师惩处)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对幼儿园教师的惩处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发布——调查核实——实施处罚

运行要件

师德承诺书、师德自查表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2.发布方案;

3.调查核实;4.实施处罚。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

法定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卫生部令第1号)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卫生检查反馈——整改落实——记录存档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卫生保健制度、预案、卫生保健信息表、工作总结

责任事项

1.制定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2.自查整改;

3.建立档案;

4.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法定依据

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食堂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后勤部门配合----工作总结

运行要件

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健康体检证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案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责任事项

1.科学幼儿营养膳食,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食堂管理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膳食质量和水平。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法定

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卫生保健部门具体实施,后勤部门配合----工作总结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卫生保健制度、预案、卫生保健信息表、卡、工作总结

责任事项

1.保护幼儿身心健康,促进生长发育。

2.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生活自理能力。

3.引导幼儿学习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会保护自己。

4.及时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做好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

法定

依据

1.《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2.《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5〕12号)

3.《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管理规定》(津政办发【2013】89号)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1.鉴定——维修

2.排查——维修——上报

运行要件

1.鉴定报告;

2.维修计划;

3.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工程量单、会议记录、审核报告、合同。

责任事项

1.检查校舍有无破损、歪斜等安全事项。

2.发现问题及时抢险维修并与上级部门联系。

3.隔离危险建筑,保证人员安全。

4.根据房屋鉴定标准按时鉴定。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法定依据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3.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

4.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学习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机构评估——记录存档

运行要件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预案、工作记录

责任事项

5.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6.自查整改;

7.建立档案;

4.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3.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

4.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学习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机构评估——记录存档

运行要件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预案,工作记录

责任事项

1.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自查整改;

3.建立档案;

4.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职责事项信息表

(幼儿园安全教育)信息表

序号

5.3

名称

幼儿园安全教育

法定依据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3.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

4.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

实施机构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职责边界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运行流程

学习法律法规——制定制度(计划)——实施安全教育——记录存档

运行要件

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工作记录

责任事项

8.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工作制度(计划);

9.实施安全教育;

10.建立档案;

11.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监督方式

电话:

24971945

邮箱:

hd24you@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建新东里

整理丨尼克

本文档信息来自于网络,如您发现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我修正;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信息与通信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