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网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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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网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HCZS-LY32-JYZWJ-11
加油站网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方: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分包方:
徐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6年月日
加油站网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方: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徐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项目部二工区的加油站网架施工分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房建工程
1.2、工程地点: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二工区
1.3、承包范围: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二工区加油站网架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业章的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1.4、承包内容:
依本工程设计院审核确认的二工区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加油站网架的制作、加工、除锈、防腐、防锈、运输、吊装、安装、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满足国家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评定标准的所有工作内容。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包施工技术措施、包验收资料、包风险的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2、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6年3月8日(具体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
2016年6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0天
3、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合格标准(不得低于建设单位与甲方的主合同标准),乙方承包范围内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承包范围外的由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验收标准应按以下规范执行: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20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3、《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GB/T16939-1997;4、《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5、《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6、《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7、《钢丝网架混凝土复合板结构技术规程》JGJ/T273-2012;8、《钢网架焊接空心球节点》JG/T11-2009;9、《 网架与网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GJ08-89-2000;10、《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T10-2009;11、《 配电网架空绝缘线路雷击断线防护导则》DL/T1292-2013等;本工程采用上述规程规范,但不限于上述规程规范。
4、合同价款
4.1、本工程合同价款:
单价:
218元/m2(网架面积)
网架面积:
2854m2
合计(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壹佰柒拾贰元整;
(小写):
¥622172.00元;
4.2、由于材料涨价,另计材料差价17元/m2
合同单价已包含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网架等材料采购、制作、加工、除锈、防腐、防锈、运输、吊装、安装、资料维修等费用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满足国家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评定标准的所有工作内容。
4.2、结算方式:
采用合同包干价+变更的结算方式;合同包干价由双方约定,变更是指由业主和项目部确认并计量的变更,变更项目部收取费用与合同包干价部份一致。
4.3、结算单价及工程量:
以业主、项目部确认并计量的为准。
4.4、面积以图纸投影面积为准。
5、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开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5.1.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电源接至二级配电箱。
5.1.3、开通场外公共道路与施工场地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1.4、负责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
5.1.5、对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变更签证,中间验收。
5.1.6、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堆放场地,并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
货物自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后,乙方安装人员自行负责现场安全和材料保管。
因保管不善或意外原因导致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1.7、合同签订前,甲方有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的人员、生产、安装资质及供货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5.1.8、对乙方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构配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对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
5.1.9、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样图一套,其余由乙方自行复印。
正式施工前3天内组织乙方和本项目的技术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同时向乙方做好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文明施工以及降低能耗措施等交底。
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以工程变更单形式提供给乙方。
5.1.10、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11、在乙方拒不接受甲方的整改意见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整改,所产生的工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按2倍扣除。
5.1.1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委派姜广新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现场施工技术、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与甲方对接有关检查、验收和签证等工作,除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甲方其他现场与钢结构相关的工程在钢结构单位进行检查时,乙方均应无条件配合。
5.2.2、参加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会审,并做好会审纪要。
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误或严重不合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有关单位确定修改意见,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施工,乙方不得直接与监理单位进行书面工作联系。
5.2.3、乙方在施工图技术交底后3日内,根据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5.2.4、乙方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设置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具体人数根据湖南省湘建建2010年109号文的要求配置)。
乙方委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及特殊作业人员为: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1
安全员
姜广新
2
施工员
刘备
乙方专职安全员需人证相符,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5.2.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物资合格供方名录选择确定物资供方,或对物资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后确定。
应报送甲方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并提交质量证明文件,并完成相关的报验手续。
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检验、运输和保管。
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必须向甲方工程师提交制造厂家出具的材料质量证明,证明该材料质量合格,材料进场前必须向甲方送交样品,或现场看样,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保证所有材料均为合格正品,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须送检的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2.6、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确认实际工程量。
5.2.7、须按政策规定为其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综合单价已包含该项费用)。
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造成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2.8、乙方应确保其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的发放。
乙方每月30日造工资表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于次月5日前代为发放给本人。
工资表的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甲方项目部施工员负责审核乙方施工作业人员的出勤记录考核。
5.2.9、乙方不得以工程进度款不到位(非甲方原因)为由拖延工期或降低工程质量。
5.2.10、按照过程分项工程验收备案资料要求收集、整理钢结构资料,并在分项工程结算前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供,以满足验收和结算的要求。
若因资料不合格,导致验收、结算不能进行,乙方自行承担并处理,费用自理同时还需承担甲方的损失。
5.2.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生产,接受甲方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实施手册范本》的各项要求,且全力支持配合甲方创建示范工地或示范工程的工作。
5.2.12、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施工管理不符合要求、工期延误、安全设施不合格、管理混乱、验收质量等级和合格率低、以及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生产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含经济)。
5.2.13、乙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甲方资金出现短缺不到位时,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甲方工程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甲方的工作。
6、工程款支付
6.1、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支付时间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时间节点同步,在此付款节点期间甲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工程分包中间支付工程款申请单》。
6.2、钢网架送至工地付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质量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6.3、甲方每次在支付乙方进度款及结算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项目部当地的外出经营许可证及办理好的税务登记证,甲方配合办理税务登记证。
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7、工程验收及交付
7.1、工程验收应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国家颁发的有关验收规范为标准,工程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并投运。
若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7.2、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抄件必须加盖供货公章)及交货清单(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注意事项等。
交货清单一式二联,经甲方经办人验收签字后,一联交甲方经办,一联由乙方留存),随货同行并与现场到货实物一致。
若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文件等,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7.3、验收时间:
材料到达施工场地甲方应当场验收、先检后用,材料按照要求到场后堆放整齐。
7.4、钢网架进场抽样检测合格后,如果在加工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经重新取样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5、若验收中发生纠纷(如货物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将存在异议的产品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仲裁检验结果经检验货物符合标准,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8、违约与争议
8.1、如乙方逾期完工(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责任除外),乙方按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2、如乙方逾期完工超过30天(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责任除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场,并且除按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3、如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且达到合同要求,由此发生的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8.4、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乙方按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5、乙方出现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乙方的现场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管理及施工需要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的,乙方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8.6、如乙方机操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或影响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并对乙方进行200元/次罚款。
8.7、乙方施工中应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与各施工班组团结协作。
若本班组吵架、斗殴的,由乙方承担每人次1000元的违约金;与其它班组吵架、斗殴、群架的,不管事由与否,由乙方承担每人次6000元的违约金。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8.8、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的施工任务(含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经双方协调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其他原因中途退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已完工程量经验收合格的,按合同单价结算。
8.9、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甲方每逾期一天罚款合同欠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10、本工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申请仲裁。
9、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详见附件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按施工程序办事,满足甲方一切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要求。
如由乙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质量保修和维护
10.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的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包括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所需的所有零配件。
10.2因乙方原因导致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10.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10.4、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
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其他
12.1、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应遵从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人员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负责。
12.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工期已考虑节假日及农忙季节、雨季、各分包工程穿插施工意外情况对工期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可相应顺延工期(乙方不能以本条出现的情况而增加工程造价),其它情况均不能拖延工期。
不可抗力因素的条件以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为准。
12.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所有债务债权完毕并质量保修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3260814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户名:
户名:
合同签约地点:
合同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
《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二:
《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三: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附件四:
《湖南建工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公司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违约责任细则》
附件一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徐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房建工程
二、地点:
龙永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三工区
三、安全范围:
工程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的操作及其人身安全。
四、安全期限:
从正式开工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退场之日止。
五、甲方安全生产权利、责任和义务
1、告之乙方对分包施工工程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告之乙方施工人员应履行甲方总公司及甲方规定的相应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向乙方施工人员发放甲方总公司及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明确乙方的安全管理目标,并每月进行安全考核。
4、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参加甲方总公司及甲方组织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5、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有权利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6、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检查,有权提出现场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消除的要求,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7、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有权对相关人员的安全行为依据甲方总公司及甲方的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8、为乙方施工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六、乙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相关施工人员应履行甲方总公司及甲方规定相应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遵守甲方总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学习。
3、确保完成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轻伤施工2人以下
⏹重伤事故为0
⏹死亡事故为0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目标
施工作业过程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达标验收。
(3)、文明施工目标
乙方支持配合甲方创建示范工地或示范工程。
4、参加甲方总公司及甲方组织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分包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接受甲方总公司及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7、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8、发生重伤以上重大事故,主动施救并进行处置,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全部经济、法律和行政责任。
9、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做遵纪守法公民。
接受甲方的奖励或处罚。
乙方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姜广新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员姜广新电话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章、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管理缺陷原因,导致以下情形:
1)轻伤人数超过2人,每超过1人处罚1000元;
2)重伤1人,处罚10000元/人;
3)死亡1人,处罚100000元/人;
2、因乙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达标,未能一次通过当地安监机构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达标验收的,处罚款100000元/人。
3、乙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达标,未能创建示范工地或示范工程的,处罚款200000元。
4、乙方施工人员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每人次处罚款100-500元。
详见附件七《湖南建工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公司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违约责任细则》。
5、甲方日常巡视检查和安全达标检查发现乙方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问题隐患。
甲方告之乙方后,乙方未及时落实整改并消除的,甲方对乙方每处处500元罚款,并要求改正。
乙方未及时彻底消除的,对乙方每处处200元罚款,并要求改正;拒不落实整改的,甲方派人员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甲方另派人员整改2倍费用的罚款。
(整改项数以整改单罗列的项数为准)
6、乙方发生违约,履约保证金不够使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的工程款扣除。
7、乙方人员以下情况应予清退:
1)无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或证件不全的人员;
2)进行吸毒、聚众赌博、偷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破坏项目公共财物的人员;
3)连续三次违章、违规、违纪,经教育不思悔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人员。
4)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发生争议,可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申请仲裁。
九、其他
1、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与项目部其它劳务(分包)单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4、本协议书与分包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帐号资料证明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我司与贵单位签订的《加油站网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HCZS-LY32-JYZWJ-11),所有工程款请贵司汇入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
徐州九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银行账号:
5
开户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和平西路支行
我司(本人)保证该账号资料准确无误,若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有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我司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做为对贵单位的补偿。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3260814
联系电话:
日期:
2016年1月20日
附件三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附件四
湖南建工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公司
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违约责任细则
编号:
HCZSBZ2014-02-25/4
序号
违章、违规、违纪事实
处罚金额(元)
1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工作卡
50/人·次
2
现场安全代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现场整天(8小时)
500/人·次
3
现场安全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现场整天(8小时)
500/人·次
4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不参加安全专门会议
50/人·次
5
现场施工管理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
500/人·次
6
进入施工现场部戴安全帽或不按标准佩戴安全帽
50/人·次
7
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100/人·次
8
喝酒后上岗作业或打赤膊不穿衣服操作
100/人·次
9
穿拖鞋或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上岗操作
50/人·次
10
人工挖孔桩桩下作业不系安全带
100/人·次
11
吊篮工作人员从楼层上下
100/人·次
12
物料提升机载人上下
100/人·次
13
现场随地大小便
50/人·次
14
现场偷盗公共财物或大家斗殴致人受伤
200/人·次
15
从高空(2m以上)抛掷建筑材料,垃圾等物品
100/人·次
16
工序作业完工场地不及时清理
100/人·次
17
安排宿舍值日清扫未履行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