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圳地铁设备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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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地铁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根据深圳市地铁集团“关于发布《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权责清单》的通知”(深地铁〔2019〕355号),为规范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变更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设备变更,系指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建设”)承担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及代建项目甲供设备、材料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范围包含:
清单内容、技术要求(技术方案、技术指标、产地、品牌、生产厂商)等。
第三条【原则】设备变更原则上要求“先批准、后实施”,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同一起因引起的变更一次申报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分段建设、开通的项目,以分段开通段为单位进行变更。
第二章设备变更原因和分类
第四条【设备变更原因】设备变更原因分为下列六类情况:
(一)行政许可原因:
系指因发改、规划、国土、建设、人防、消防、交管、环保、卫生防疫、城管等政府部门要求而引起的设备变更。
(二)设计原因:
系指因设计方案变更、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相互影响等需要修改、补充或完善而引起的设备变更。
(三)技术标准变化原因:
因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变化而引起的设备变更。
(四)功能及需求变化原因:
系指因使用功能变化、地铁集团或深铁建设要求变化而引起的设备变更。
(五)卖方原因:
系指因承包商及其分包商自身原因引起的变更。
(六)其他原因:
系指不属于上述原因而引起的设备变更。
第五条【设备变更分类】设备变更分为Ⅰ、Ⅱ、Ⅲ、Ⅳ、V共五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Ⅰ类设备变更:
a、批准的初步设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有调整的;
b、影响到全线某一系统或重要车站运营标准、运营安全的;
c、变更一次增加投资:
200万元(含)以上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Ⅱ类设备变更:
a、重要设备技术参数的变更,影响到系统主要功能的;
b、设备、关键部件、重要材料的生产厂家或品牌变更;
c、变更一次增加投资:
100万元(含)以上到200万元(不含)以下的。
d、变更一次减少投资:
100万元(含)以上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Ⅲ类设备变更:
a、设备、材料的品牌不变,产地变更;
b、变更一次增加投资:
20万元(含)以上到100万元(不含)以下的。
c、变更一次减少投资:
20万元(含)以上到100万元(不含)以下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Ⅳ类设备变更:
a、变更一次增加投资:
20万元(不含)以下的。
b、变更一次减少投资:
20万元(不含)以下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属V类设备变更:
设备或部件(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原生产厂家产品升级换代、原型号停产而导致的变更(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出具的证明),此类变更不涉及费用变化。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合同卖方职责】
(一)负责根据买方的需求提出设备变更建议,并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意向书面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依据合同提出设备、材料变更申请,并附变更依据及支持性材料,以说明变更原因、理由、必要性及合理性;
(三)根据买方项目主管部门设备变更审查会意见,修订方案,但卖方不参加变更有关审查会议;
(四)在设备变更审查批准后,负责按变更令实施;
(五)建立设备变更台帐,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六)保存全套完整的变更资料。
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
(一)依据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审核设备变更申请,并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含技术和费用);
(二)参加建设总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设备变更审查会,提出意见;
(三)根据业主《设备变更通知单》下达《设备变更指令》;
(四)督促卖方按《设备变更指令》实施变更,跟踪变更进度及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
(五)建立设备变更台帐,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六)对变更清单及价格进行审核。
第八条【设计单位职责】
(一)根据设计相关的变化情况提出设备变更建议;
(二)审核卖方提出的设备变更申请,提出设计意见及相关设计文件;
(三)参加设备变更审查会,提出设计意见;
(四)审核设备变更后的设计技术接口,提出设计咨询意见,并对变更后的设备接口完善设计;
(五)依据设备变更,修改完善设计及施工图,并编制变更后的清单。
第九条【深铁建设有关部门职责】
(一)项目主管部门
1、项目主管部门是指设备、材料变更的主办部门;
2、负责收集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关各方(卖方、设计、使用部门、政府等)的变更建议,及时组织合同变更的申报、审查和审批;
3、对卖方的变更申请及变更清单进行审核;
4、负责组织设备变更初审、技术评审,向技术委员会提交审议;
5、根据审批情况,签发《设备变更通知单》;
6、对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代发《设备变更指令》;
7、依据设备变更的决定,组织实施变更;
8、负责建立和管理变更(完整资料)台帐。
(二)合约中心
1、参加设备变更初审、技术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组织设备变更费用审查,依据合同约定提出费用审核意见,并组织与卖方的协商就变更费用达成一致;
3、对设备变更审批提出审核意见。
4、负责建立变更台帐。
(三)设计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出具变更依据;
2、参加设备变更技术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3、组织设备变更中与设计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项目使用部门
1、负责从用户角度提出设备变更建议;
2、参加相关设备变更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五)安质部参加涉及影响安全的设备变更技术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六)工程管理部参加涉及影响工期调整的设备变更技术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七)技术委员会对Ⅰ类设备变更进行专题论证。
第四章设备变更的申报、审查和审批
第十条【设备变更的立项依据】设备变更申报前必须取得设备变更立项依据,设备变更立项依据指说明引起发生变更需求的事项证明材料,包括:
政府行政文件,地铁公司(含深铁建设)相关会议纪要,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联系单及施工图,或发起部门出具的变更建议书等。
凡变更事项缺乏合同定价依据,或其他原因存在较大审计风险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向深铁建设专题请示变更立项。
第十一条【设备变更的编号管理】设备变更的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设备变更编号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同一设备变更在变更的申报、审批、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变更立项申报表》、《设备变更技术评审表》、《设备变更费用审核表》、《设备变更审批表》、《设备变更通知单》、《设备变更指令》等材料中设备变更编号是统一的,同一项目中设备变更的编号原则上是连续的;
(三)设备变更的编号为:
项目合同编号-BG两位流水编号,例如:
合同编号为DT3XX-SBXXX/2019的项目第一次变更编号为:
DT3XX-SBXXX/2019-BG01;该项目的第二次变更编号为:
DT3XX-SBXXX/2019-BG02。
第十二条【设备变更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均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或卖方的需要,按本办法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卖方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监理单位的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由监理单位负责此项目的监理工程师签署明确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设计单位的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由设计单位的经办人签署明确意见并提出设计意见及相关设计文件,总体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使用部门的审批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由设备使用部门的经办人签署明确意见,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的经办人签署明确意见,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六)合约中心的审批签署要求
各类设备变更由合约中心的经办人签署明确意见,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设备变更的立项申报处理程序及时限】申报单位按本办法附件要求的格式,提交设备变更申请、技术评审资料(含变更依据)、变更费用预算及附件,报监理单位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报至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等初审,给出初审意见。
监理单位、公司审批部门收到设备变更申请及齐全附件资料后,I类、Ⅱ类《设备变更立项申报表》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Ⅲ类、Ⅳ类、V类《设备变更立项申报表》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如资料不全须在2个工作日内按原路退回或告知申报单位。
第十四条【设备变更的详细审核(技术、费用)处理程序及时限】
(一)设备变更的详细审核包括技术评审和费用审核。
原则上技术评审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费用审核由合约中心负责。
(二)技术评审的组织程序及处理时限
设备变更完成申报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将评审资料发至相关单位,并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技术评审会议对变更的安全、质量、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评审,有关各方依据会议纪要及其结论性意见在会议召开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技术评审应该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查、以及各种方案的对比,考虑的因素包括“必要、合理、安全、经济”等。
(三)Ⅰ类设备变更完成技术评审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将审查情况专题报请深铁建设技术委员会、地铁集团技术委员会论证,技术委员会得出论证结论后提交后续审核部门审批。
Ⅱ类、Ⅲ类、Ⅳ类、V类设备变更分别按变更程序报批。
(四)费用审核的组织与处理时限
合约中心在收到设备变更申请资料及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后,负责对费用进行审核。
费用审核:
主要进行变更的技术经济审查,包括经济上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查以及各种可能方案的经济性评价。
处理时限为Ⅰ类、Ⅱ类设备变更15个工作日,Ⅲ类、Ⅳ类、V类设备变更为10个工作日。
如需与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沟通或因合同中无价格依据需询价则适当延长时间。
第十五条【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设备变更审批程序
设备变更审批分为立项审批和费用审批。
1、Ⅰ类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1)立项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项目分管领导、合约分管领导、总经理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经营班子会议审议批准,(Ⅰ类设备变更完成技术评审后须提交深铁建设技术委员会及地铁集团技术委员会审议)。
2)费用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项目分管领导、合约分管领导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
2、Ⅱ类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1)立项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项目分管领导、合约分管领导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
2)费用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项目分管领导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合约分管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3、Ⅲ类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1)立项审批、费用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项目分管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4、Ⅳ类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1)立项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2)费用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分别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合约中心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5、V类设备变更的审批程序:
项目主管部门在《设备变更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此类变更不涉及费用)
(二)设备变更审批时限
深铁建设各审核部门在收到《设备变更审批表》及有关附件材料后,Ⅰ类设备变更5个工作日、Ⅱ类设备变更4个工作日完成部门审批,Ⅲ类、Ⅳ类、V类设备变更3个工作日完成部门审批。
第五章设备变更的实施
第十六条【设备变更通知单】设备变更通过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向监理单位发出《设备变更通知单》,监理单位据此向卖方发出《设备变更指令》,同时抄送设计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
第十七条【设备变更指令】设备变更由卖方依据《设备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第六章责任和奖惩
第十八条未按本办法规定经批准而自行变更和实施的,由实施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认可。
第十九条未按批准的方案实施的,由实施方承担全部责任,地铁公司将不予认可变更,有关费用不予支付,对因此造成地铁公司损失的,实施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地铁公司保留继续追究损失的权力。
第二十条承包商未按合同原则申报变更造成核减率严重失真的,可对承包商提出警告,并纳入公司的履约考核中。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未尽职尽责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的,或签署的意见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审核后变更的核减率严重失真的,应对监理单位提出警告,并纳入公司的履约考核中。
第二十二条公司相关负责人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审核和审批的,应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发布实施】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1.设备变更流程图
2.《设备变更立项申报表》(样表)
3.《设备变更技术评审表》(样表)
4.《设备变更费用审核表》(样表)
5.《设备变更审批表》(样表)
6.《设备变更费用清单》(样表)
7.《设备变更通知单》(样表)
8.《设备变更指令》(样表)
附件1:
设备变更流程图
Ⅰ类、Ⅱ类设备变更
Ⅲ类、Ⅳ类、V类设备变更
附件2:
设备变更立项申报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设备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
变更原因:
□1行政许可□2设计□3技术标准变化□4功能、需求变化□5卖方原因□6其它
变更原因、理由和立项依据:
(附支持材料)
变更方案简述(包含内容、范围,附表、附图、设备数量、规格型号、费用等变化情况)
估算造价增减:
万元(详见变更费用清单)
工期影响:
延迟天;提前天。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编制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监理工程师:
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相关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日期:
合约中心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日期:
提示:
项目如未经批准即实施,存在风险。
备注:
本表填写一式五份。
卖方存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审计);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
各存一份。
附件3:
设备变更技术评审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设备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
变更原因:
□1行政许可□2设计□3技术标准变化□4功能、需求变化□5卖方原因□6其它
变更原因、理由、立项依据:
变更方案简述(包含变更的主要内容、范围、工期影响等,技术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后设备或系统的技术要求、标准、性能、稳定性、可靠性等是否优于原合同设备的说明、设备材料数量增减情况、费用变化情况):
编制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
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设计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设备变更相关部门评审意见
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使用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提示:
项目如未经批准即实施,存在风险。
备注:
1、本表填写一式五份。
卖方存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审计);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
各存一份。
2、附件:
说明变更的原因和理由及立项依据等支持材料,包括设计联系单、运营联系单、相关会议纪要;变更设备或系统或部件的技术要求、标准、性能、以及稳定性、可靠性、优越性等与原合同设备的情况对比说明;变更设备或部件的市场调研、比选、询价资料,以及相关检测报告、试验数据分析、应用业绩、厂家证明、图纸等说明变更必要性的证明材料。
3、设备材料数量或工程量变更清单及费用清单等。
附件4:
设备变更费用审核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设备变更名称
变更编号
变更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
变更原因类别:
□1行政许可□2设计□3技术标准变化□4功能、需求变化□5卖方原因□6其它
变更原因、理由和立项依据:
变更方案简述(包含内容、范围,附表、附图表等支持材料):
变更前后费用变化简述(包含主要设备材料的数量增减情况、费用增减情况、价格依据及价格合理性说明、是否执行合同单价及合同定价原则的情况说明):
变更造价增加/减少万元(附变更费用清单)
编制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
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地铁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合约中心审核意见:
(是否执行合同单价及合同定价原则或其它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盖章:
提示:
项目如未经批准即实施,存在风险。
备注:
1、本表填写一式五份。
卖方存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审计);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合约
中心各存一份。
2、附件:
变更费用清单,包含设备材料数量增减、规格型号变更、品牌、产地、厂商变更等
情况说明,以及变更计价依据、询价材料、价格合理性证明材料等。
3、变更费用审核意见包括:
是否执行合同单价及合同定价原则或其它情况,经审核确认的变更
费用具体金额。
附件5:
设备变更审批表(□立项□费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分管领导(审签Ⅰ、Ⅱ类,批准Ⅲ类):
签字:
日期
变更名称
变更类别
变更编号
变更方案简述,变更原因、理由和立项依据:
申报单位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合约分管领导(审签Ⅰ、Ⅱ类、批准Ⅱ类费用):
签字:
日期
总经理(审签Ⅰ类立项、批准Ⅰ类费用、批准Ⅱ类立项):
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包括:
技术方案或指标审核、费用审核情况及依据等)
本变更相对原合同造价□增加□减少元,核减比例为%。
监理工程师: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包括:
技术方案或指标审核、费用审核情况及依据等。
)(批准IV类立项、批准V类)
本变更相对原合同造价□增加□减少元,核减比例为%。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部门章)
经营班子会议(批准Ⅰ类立项):
本变更已经年月日第次经营班子会议审议批准(详见附件)
合约中心审核意见:
(包括:
变更费用审核情况及依据等。
)(批准IV类费用)
本变更相对原合同造价□增加□减少元,核减比例%。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部门章)
(Ⅰ类设备变更完成技术评审后须提交深铁建设技术委员会及地铁集团技术委员会审议)
本变更已经年月日第次深铁建设技术委员会审议批准(详见附件)
本变更已经年月日第次地铁集团技术委员会审议批准(详见附件)
备注:
本表采用A3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项目主管部门保存,合约中心保存复印件。
附件6
一、设备变更费用清单(样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货币单位:
元人民币
序号
设备、材料
名称
合同设备清单
变更后设备清单
备注
品牌、产地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品牌、产地
主要技术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
合计
本次变更增加/减少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合同卖方: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合约中心: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公章:
公章: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说明:
1、《设备变更费用清单》需按合同价格清单的序号及内容填写,变更设备清单(实际供货清单)须与合同清单一一对应,备注须标注清楚:
规格型号变更、品牌/产地/厂商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数量变更、新增、取消、不变等情况,设备单价变更的须说明单价计算方法。
2、相关费用变更依据包括:
变更计价依据、价格信息、询价证明、取费标准或文件、价格合理性证明材料等附件。
3、此表可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7:
设备变更通知单
合同名称:
变更编号:
致:
(项目监理单位):
鉴于合同(编号:
)第号设备变更申报已按照《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有关变更意见如下,请立即组织落实。
经批准的变更方案和费用:
附件:
1、《设备变更申报表》及其附件;
2、《设备变更审批表》。
业主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字):
业主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业主项目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本表填写一式五份。
卖方存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审计);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合约中心各存一份。
附件8:
设备变更指令
合同名称:
变更编号:
致(承包商):
鉴于合同(编号:
)第号设备变更申报已按照《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有关变更的意见如下,请立即组织落实。
经批准的变更方案和费用:
附件:
1、《设备变更申报表》及其附件;
2、《设备变更通知单》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部(盖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