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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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图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图
二、内部各机构的职能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益: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依照合理、有效原则,对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机构、总经理进行授权,并监督检查其工作;
(四)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进展打算和公司自有资金的重大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决定公司分公司的设置、撤消或变更方案;
(九)审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和差不多治理制度;
(十)决定发起和治理基金;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督察员,并决定其酬劳事项;依照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酬劳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治理人员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二)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审查公司的关联交易;
(十四)基金经理的任免;
(十五)决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十六)决定公司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等事项;
(十七)拟订公司章程修订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十八)股东会及本章程给予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资格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监督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形;
(四)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及督察员人选;
(五)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依照董事会授权代表董事会对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基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六)和谐董事会下设机构工作,发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采取措施;
(七)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或出具授权托付书托付其代表签署该等文件;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授权,行使下列职责:
(一)检查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情形;
(二)审查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三)拟订公司的风险治理战略和风险治理政策;
(四)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操尽情形;
(五)董事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下设督察员办公室,督察员列席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会议。
资格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资格审核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授权,行使下列职责:
(二)研究分析董事会的构成情形,拟订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三)负责对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等人选的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四)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侯选股东、董事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公司高级治理人员提交董事会批准;
(五)董事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授权,行使下列职责:
(一)拟订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并提请股东会审批;
(二)拟订公司及高级治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提请董事会审批;
(三)拟订对公司董事、公司及高级治理人员的绩效评判方案,并进行考核,分别报股东会和董事会核准;
(四)董事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督察员办公室作为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行使下列职责:
(一)履行董事会给予的对公司经营治理活动的监督和风险操纵职能;
(二)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并依照董事会授权负责对高级治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三)负责联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督促公司经营治理部门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五)监督监察部的工作;
(六)董事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督察员办公室应定期、独立出具督察报告,报送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遇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长和合规审查与风险操纵委员会讨论;发觉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赶忙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一)主持公司日常经营、行政及财务的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依照董事会授权,在法律、法规承诺的范畴内决定公司自有资金的合理运用;
(三)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
(四)拟订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组织拟订公司的差不多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拟订公司职员薪酬制度和福利保证方案;
(八)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但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治理人员,决定聘用和辞退工作人员;
(十)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组织对职员的考核、评议,并决定薪酬、奖惩、升降级等;
(十一)董事会和本章程给予的其他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专门设机构,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交易总监等人员组成。
督察员列席会议。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批投资治理相关制度,包括投资治理、投资决策、交易、研究、投资表现评估等方面的治理制度;
(二)确定基金投资的原则、策略、选股原则等;
(三)确定资金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畴,包括资产类别比例和行业或板块投资比例;
(四)确定各基金经理能够自主决定投资的权限以及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的权限;
(五)依照权限,审批各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额超过自主投资额度的投资项目;
(六)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监察部
公司设立监察部,依照总经理的授权开展监察工作。
其要紧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日常监察和风险操纵工作;
(二)对基金运作、内部治理、制度执行及合规守法情形进行监察;
(三)每月独立出具监察报告,报送总经理和督察员办公室。
如发觉职能部门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赶忙直截了当向总经理报告;
(四)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
(五)为公司职员和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和制度咨询服务;
(六)审核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报告;
(七)同意督察员办公室的业务监督;
(八)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研究进展部
研究进展部是公司投资治理的决策支持部门,其要紧职责是:
(一)负责证券投资分析与研究,并依照研究结果制定并提出可操作的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二)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和爱护基础股票库;
(三)组织和谐利用外部研究资源,专门是利用被分配给交易量的券商的研究资源;
(四)选择利用外部资讯和投资分析系统;
(五)负责投资表现评估;
(六)参加券商选择与评估工作;
(七)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基金治理部
基金治理部是公司专职负责基金投资的部门,要紧职责是:
(一)制定并提交投资建议、投资打算和项目方案,以及资产配置建议等;
(二)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含资产类别和行业投资)决议和重要投资决议;
(三)在授权的范畴内,进行日常的投资组合治理(含风险治理和流淌性治理);
(四)参加公司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小组(包括投资分析、资产配置研究、市场营销、产品设计、券商选择与评估等);
(五)定期撰写基金投资报告(月、季、半年、年);
(六)编制和爱护备选股票库;
(七)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中央交易室
中央交易室是公司专职负责证券投资交易执行及其相关事务的部门,其要紧职责是:
(一)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交易指令;
(二)向基金经理提示市场专门交易状况,并提出应对建议;
(三)交易的记录、汇总、核对和报告等;
(四)定期组织、和谐、参加券商的选择与评估工作,参加制定券商选择与评估的治理方法;
(五)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市场开发部
市场开发部是负责公司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的部门,其要紧职责是:
(一)研究基金市场并设计开发基金产品;
(二)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方案,对公司形象和基金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三)与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合作设计开放式基金运营系统,负责建设并治理基金产品的直销及代销渠道,组织基金产品及其它金融产品的销售;
(四)依照基金产品及投资者的具体情形,提供有针对性的客户服务(包括业务咨询、客户投诉、投资者教育等)并负责拓展客户群体;
(五)代表公司统一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六)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基金营运部
基金营运部部门职责包括:
(一)负责与托管行业务联系;
(二)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三)对基金投资活动进行会计核算;
(四)定期编制基金运作报告,包括年报、中报、季度投资组合公告等;
(五)开放式基金运作方案的设计;
(六)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综合治理部
综合治理部部门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资产的治理,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负责公司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治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行政、后勤、文秘事务等治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的外部联络和对外交往工作;
(六)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
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部部门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年度信息技术的费用支出和投资预算的制订;
(三)负责运算机系统的运行爱护和安全治理;
(四)针对开放式基金业务,进行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
(五)负责公司职员的运算机操作指导和技术培训;
(六)公司给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