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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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2、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原审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事由、再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4)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再审申请人应当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记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3、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5、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再审申请人提交的两份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返还再审申请人。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再审申请人并告知其补正。

  

  6、经审查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和再审申请书副本:

  

  

(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2)本院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5日内通知再审申请人补正并说明理由。

  

  7、再审申请人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审法院应针对申请再审事由并结合原裁判理由作好释明工作。

再审申请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告知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8、再审申请人越级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法院应告知其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9、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间要求的,应告知再审申请人。

再审申请人坚持申请再审的,应予受理。

  

  10、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11、人民法院应当就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再审申请人未主张的事由可不予审查。

  

  1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可以根据申请再审事由、审查阶段和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审查方式:

  

  

(1)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2)审阅原审卷宗;

  

  (3)询问当事人;

  

  (4)组织当事人听证。

  

  13、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不经审阅原审卷宗,迳行裁定驳回申请。

  

  14、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立的案件,可以不经审阅原审卷宗,迳行裁定再审:

  

  

(1)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2)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3)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5)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6)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并经生效裁判或者行政处分决定确认的;

  

  (7)其他不需审阅原审卷宗的案件。

  

  15、审查过程中,可根据审查申请再审事由所需材料范围决定调取原审卷宗范围。

必要时,可要求原审法院以传真件、复印件等方式及时报送相关卷宗材料。

  

  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调卷函后15日内按要求报送卷宗。

  

  16、人民法院可根据审查工作需要询问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

  

  17、对符合下列情形的申请再审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1)提出新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以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有必要进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18、合议庭决定听证的,应在听证3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及证人。

  

  19、听证由合议庭主持。

听证时,由审判长宣布听证事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合议庭应当要求当事入围绕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成立进行陈述和辩论。

  

  20、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不参加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不影响听证进行。

  

  21、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应当裁定准许。

  

  22、审查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应当裁定准许。

  

  23、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再审申请人有权利义务继受人且其申请参加诉讼的,变更其为再审申请人;

  

  

(2)再审被申请人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变更其为再审被申请人;

  

  (3)再审申请人无权利义务继受人或其未申请参加诉讼的,裁定终结审查程序;

  

  (4)再审被申请人无权利义务继受人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裁定终结审查程序。

  

  24、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期间的,裁定驳回申请。

  

  25、经审查,申请再审理由成立的,一般应由上一级法院再审。

  

  下列案件,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至第(十三)项事由提起再审的;

  

  

(2)因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

  

  (3)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

  

  (4)当事人不方便到上一级法院诉讼的;

  

  (5)上一级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案件。

  

  26、下列案件,不应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1)因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提起再审的;

  

  

(2)因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提起再审的;

  

  (3)原判决、裁定系根据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的;

  

  (4)再审申请人住所地不在原审法院辖区内的;

  

  (5)其他不宜由原审法院再审的案件。

  

  27、再审裁定和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2)原审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名称、案号及制作日期;

  

  (3)申请再审事由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4)对于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的分析;

  

  (5)裁定主文。

  

  裁定由合议庭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8、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再审申请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一般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29、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调卷期间、鉴定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审查期限经批准延长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

  

  30、本工作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试行。

2008年4月1日之前受理,尚未审结的申请再审案件,由受理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继续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

  

  附: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为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增强诉讼文书的实用性和说理性,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拟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共十一种,编“民申字”号(不服再审裁判申请再审的,编“民再申字”号),并明确各类文书内容要求,文书格式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请各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样式一:

  

  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

  

  ××××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

  

  ××××:

  

  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7、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因你(你单位)提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本须知第--条的要求,现将全部材料退回。

请按照本须知要求行使申请再审权利。

  

  (院印)

  

  ××××年×月×日

  

  说明:

本须知样式供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不符合条件或需补正材料,告知再审申请人时用。

  

  样式二:

  

  受理案件通知书

  

  ××××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民申字第××号

  

  ××××:

  

  你(你单位)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经审查,你(你单位)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七日内,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明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授权范围);

  

  二、你(你单位)应当根据本院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参加询问和听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你单位)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是:

  

  1、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收集、提供证据,有权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2、可以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可以自行和解;

  

  4、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院印)

  

  ××××年×月×日

  

  样式三:

  

  应诉通知书

  

  ××××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民申字第××号

  

  ××××:

  

  ×××(再审申请人)因与你(你单位)(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已经受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七日内,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明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授权范围);

  

  二、你(你单位)应当在接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三、你(你单位)应当根据本院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参加询问和听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你单位)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是:

  

  1、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收集、提供证据,有权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2、可以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可以自行和解;

  

  4、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附:

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院印)

  

  ××××年×月×日

  

  样式四:

  

  民事裁定书(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称,(概述申请再审事由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如有多项事由,应逐项分别列明)。

  

  再审被申请人辩称,(概述反驳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经审查查明,(写明法院在审查程序中认定的与申请再审事由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理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或者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或者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写:

“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院印)

  

  ××××年×月×日

  

  书记员×××

  

  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依当事人申请裁定由本院提审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原裁判没有需要执行内容的,删去法律依据中的民事诉讼法第百八十五条和裁定主文第二项。

  

  样式五:

  

  民事裁定书(对民事调解书提起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称,(概述申请再审事由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如有多项事由,应逐项分别列明)。

  

  再审被申请人辩称,(概述反驳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经审查查明,(写明法院在审查程序中认定的与申请再审事由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理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写:

“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院印)

  

  ××××年×月×日

  

  书记员×××

  

  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依当事人中请裁定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原调解书没有需要执行内容的,删去法律依据中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裁定主文第二项。

  

  样式六:

民事裁定书(驳回对民事判决、裁定的再审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x×××)民×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称,(概述申请再审事由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如有多项事由,应逐项分别列明)。

  

  再审被申请人辩称,(概述反驳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经审查查明,(写明法院在审查程序中认定的与申请再审事由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申请再审事由不成立的理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或者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院印)

  

  ××××年×月×日

  

  书记员×××

  

  说明: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时使用。

  

  样式七:

  

  民事裁定书(驳回对民事调解书的再审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宇第××号

  

  再审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在原一、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称,(概述申请再审事由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如有多项事由,应逐项分别列明)。

  

  再审被申请人辩称,(概述反驳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经审查查明,(写明法院在审查程序中认定的与申请再审事由有关的事实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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