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路 基建项目大中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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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路基建项目大中修工程

青岛公路2012年度基建项目大中修工程

 

第二驻地办管理制度

 

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

二各级监理人员职责…………………………………………………………6

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各级监理机构职责

驻地办的主要职责

一、质量监理

1、编制本合同段内工程的《监理细则》,报经监理办审批。

2、审核本辖区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程的技术方案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分项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报总监办审查、备案。

3、审核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人配备的人员是否满足合同、现场施工要求。

4、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装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5、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组织辖区内各承包人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复测和审批;审批原地面线测量及放线成果。

6、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台帐,报送监理办。

参与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7、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8、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9、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构件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及时签认。

10、建立施工质量监理台账,组织权限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缺陷调查、处理,并提交调查报告。

11、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分项、分部中间交工证书;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剩余工程组织进行调查,确定相应责任,督促承包人修复、完成。

二、施工安全监理

1、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事件及存在有较大施工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向总监办、业主报告。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上报总监办审批。

3、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及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进行整改,情况严重应上报总监办,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上报业主。

5、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

6、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认真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填报安全监理月报。

7、收集安全生产监理全过程资料,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

8、审查承包人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参加总监办组织的工程环境监理交底会,向承包人提出应特别注意的环境敏感因子和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

2、检查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场前卫生检疫与卫生免疫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承包合同中环境保护条款的执行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区生活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施工区珍稀物种保护、污水处理、空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卫生防疫等方面。

4、检查承包人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系统地记录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定期作出评价,如存在问题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应上报总监办,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上报业主。

6、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和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上包总监办。

7、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并签署环境监理意见。

四、工程费用监理

1、复核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编号划分。

2、建好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计量与支付台帐,对已完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和已核定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准确及时计量,审核计量证书;审查办理承包人当月进场工程材料预付款计量申请和动员预付款计量申请,上报总监办审批。

3、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与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测量记录。

五、工程进度控制

1、督促承包人尽快做好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及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总监办审批。

2、审批分项、分部的开工报告;审查单位工程、合同工程的开工报告,上报总监办审批。

3、签发分部、分项工程的停工、复工令,并报总监办。

4、审查各标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上报总监办审批;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月、旬计划,并督促承包人实施。

5、编制所辖段的工程进度报表、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报表,及时上报总监办,做好每位监理人员日志和驻地办监理总结。

六、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1、熟悉合同文件。

2、主持工地会议。

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

4、按项业主制订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变更进行初步审查。

5、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6、协调所辖范围内各承包人之间在施工中所发生的有关问题。

7、监督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总监办,业主并发出书面通报。

七、其它

1、按照本项目管理的需要,及时地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的动态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

2、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

4、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要求编制施工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文件。

5、执行业主根据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并组织落实;履行监理合同、《巴达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手册》、《BDJ2总监办监理实施办法》及监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职责。

二、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高监)的岗位职责

①在业主、代表处、监理公司总监办的直接领导下,主持驻地办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监理人员进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②组织监理人员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检查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总监办及业主;

③监理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以及施工方法等,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办及业主;

④审查工程总包和分包的资格;

⑤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查单位工程、合同工程的开工报告;审核计量证书;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⑥审批一般工程变更,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办及业主;

⑦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办及业主;

⑧审批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⑨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类问题;

⑩负责编制本合同段的工程《监理细则》;

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总监办,业主;主持编制驻地办资料并督促承包人及时编制并提交竣工文件;

负责驻地办的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纠正下级监理人员工作中不正确或不恰当的决定、指令、提示、签证等;

承办业主及总监办下达的指令。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高监)的岗位职责

除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分配的工作外,还应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各项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监理的各方面情况.

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其它监理工作;

负责驻地办行政管理工作,对驻地办行政管理全面监督检查控制;

负责驻地办的施工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绿化优化、景观环保的监督与管理。

综合办公室职责

办理和归档各种往来文件、函件及办理驻地办的指令、决定、报告、纪要、会议记录等文秘工作;

负责管理驻地办办公、生活备品、工作车辆及服务设施;

负责对本办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司机管理、教育,做好考勤考核,建立监理人员人事档案工作;

做好驻地办的安全保卫,宣传报导和监察工作;

负责后勤工作,接待上级检查及有关来访人员,必要时安排好食宿;

作好车辆管理工作,科学调度工作车辆,保证领导及有关监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管理好财务工作,定期提供财务月报、年报;

组织监理人员政治学习,做好各级监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性,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

负责检查监理人员廉政合同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负责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及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做好办公室日常值班,特别是节假日,防汛期间的值班安排和信息传递,不得有空档;

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受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本驻地所辖合同段的合同管理及工程计量工作;

②负责本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③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作好工地现场记录;

④深入工地现场,掌握并记录承包人的人、机、料日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⑤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量均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

⑥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等有关文件;

⑦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和各种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⑧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审查;

⑨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⑩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验检测监理人员的职责

①受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总监办试验检测工程师业务管理,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本驻地相关合同内试验监理负责;

②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提出委托试验项目及实施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③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进行时须有试验监理员在场;

④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标定与使用情况,协同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⑤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理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⑥全面负责所辖合同段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档案;

⑦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业主备案;

⑧检查、试验检测的各项工作;

⑨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与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②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③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

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

⑤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台帐;

⑥编写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

⑦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受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本合同段测量和施工期变形监控的监理工作;

②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对施工过程中测量监控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测量监控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③审查承包人的整个工程施工测量监控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测量监控方案及分项施工测量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④检查承包人的测量监控工作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包括测量仪器经专业单位检查标定的记录情况;

⑤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测量监控报告,根据申请的范围及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签署验收意见;

⑥作好测量监控验收记录,完成成果整理并妥善保管,制订测量监控工作质量图表;

⑦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⑧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驻地办文秘(信息员)职责

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

负责收集整理工地所有会议纪要,整理后交驻地审查,随后迅速分发给有关专业人员及单位;

负责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文件信函资料的保管;

对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办理登记和收发手续;

对各种资源统一分类、整理和编码。

三、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行为规范

1、崇尚道德,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2、遵纪守法,廉洁执业谨慎做事;

3、恪守职责,爱岗敬业严谨求实;

4、尽忠职守,公私分明一丝不苟;

5、拼搏进取,相互协作锲而不舍;

6、齐心协力,共建和睦文明企业;

日常行为规范

1、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规范日常文明用语;

2、同事之间不论长短, 互相尊重协作共事;

3、自我约束经常反省,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4、注意维护企业形象, 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5、规范言行按章办事, 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6、提高市场竞争意识, 出谋划策企业发展;

7、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钻研业务争创一流;

8、韬光养晦遇事冷静,  三思而行大局出发;

9、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廉洁自律严谨操守;

10、提倡文明礼貌卫生,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四、文明办公条例

一、全体员工要和气相处、礼貌待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为国家和公司的共同利益,努力维护企业荣誉。

二、熟悉岗位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对待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克服困难完成本职工作。

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领导不在场与领导在场一个样,没有人检查与有人检查一个样。

四、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展民主化和科学化管理,努力为基层、科研、生产、客户、员工服务。

五、各部门要用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教养)的要点对办公场所进行整理。

要求办公场所不能有纸屑、杂物,办公桌面不能有灰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放置整齐,不用的东西不要放在桌面上,下班要清理桌面。

椅子不坐要靠桌沿摆放整齐。

六、办公场所要求安静和不要随意串岗。

职工去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和挂牌上岗。

七、接待客人必须讲究文明礼貌,客人走后及时清理会客室。

每当接电话时,牢记说一声“您好、*****”,语言要美要文明,切勿高声谈笑,防碍他人工作。

八、注意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

不向窗外扔杂物、乱倒水,洗手间不能乱倒茶叶、乱倒污水,手纸入纸篓。

洗手间停水时禁止使用。

九、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安全门、通道、楼道畅通。

下班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行政综合部联系。

 

五、驻地办监理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巴达高速公路项目BDJ2驻地办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监理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规定,同时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证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十不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团结、务实、严谨、优质、廉洁、高效”的总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理工作程序,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忠于职守,持证上岗(监理证),在工作中做到三带(带图纸、带钢尺、带记录),三勤(口勤、手勤、脚勤),二坚持(坚持现场检测、坚持旁站)。

第六条监理人员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坚持请示汇报,不得泄露监理内部资料、信息和情况。

第七条监理人员必须在规定赋予的职责权限内公正廉洁地工作,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人索、拿、卡、要,不准为亲友介绍承包工程或采购机械设备和材料,不准接受承包人的钱物,不准参加承包人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八条监理人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和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监理工作需要。

第三章工作责任

第九条认真做好来往文件的收发、传递工作。

来文及时处理,经驻地办领导批示以后两天内必须办理完毕,紧急文件当天处理(如遇正、副驻地外出不能及时审阅除外)。

驻地办发文,经驻地办领导签发后即编号及时打印,急件也可用扫描仪扫描后发送或传真等方式先行发送)。

第十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好监理费用,按时上报财务报表,保证正常开支。

抓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要求登记造册,领用人签字。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沥青砼、水泥砼的配合比审核批复工作,及时做好配合比的平行验证试验。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频率要求做好测量、试验的抽检工作,做好测试仪器的使用和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工程计量的审核工作,防止施工单位虚报、重报工程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复完成,若存在资料不齐等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予以补充。

第十四条建立好工程计量台帐,认真审核工程计量数量,杜绝无手续的超清单计量。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文件,审定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常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向驻地办及总监办、业主书面和口头汇报。

第十六条按承包人投标书的承诺,定期对承包人进场的人、机料和试验仪器设备、质量自保体系情况进行核查和督促,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不允许开工。

第十七条会同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和提供书面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等资料,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和工程的平面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

工程测量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复核、抽检,做好控制工作。

第十八条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对每批进场的水泥、钢筋、沥青砂石料等原材料,除应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检验单外,还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自采加工或砂石材料应按规定的测试方法和频率进行抽检;用于工程的半成品的构件,须有厂家批号、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准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清退出场。

第十九条对施工单位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签认检验成果。

可利用承包人测试设备进行抽查性检验,采集数据。

试验室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抽验,控制施工质量。

未经参与或亲自监督试验过程,不得签认试验成果。

第二十条加强工序检查,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要加强监控,尤其对基础工程、砼浇筑、钻孔桩、钢筋的加工安装、预制构件和预应力张拉等的施工要实行跟班旁站,进行现场质量检查、记录和全过程监督,使之符合设计要求,消除隐患,防止工程质量事故。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指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理。

第二十一条加强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检查和巡视,制止和纠正不按规范施工的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行为。

只要有施工单位在工地作业,就必须有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脱岗和溜岗。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监理日记制度,如实做好检测记录,及时办理中期交工证书,对施工单位的各项资料应认真审查核实,不允许乱签证。

第二十三条建立工程计量台帐,严格禁止手续不全的超清单计量。

计量资料要认真审查,现场核定工程计量范围,审核工程数量和试验检测资料。

核验签署计量证书,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日期无误。

第二十四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驻地办汇报,并在24小时以内用书面形式报告驻地办。

第二十五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拖延和敷衍。

对工序不经检验,材料不符合规定,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进度滞缓的施工行为要按权限及时下发口头或书面指令,并督促检查纠正。

第二十六条对工程变更、索赔等,应现场认真核定,提供详情资料,严格按程序办事。

第四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工作责任做好监理工作的人员将给予阶段性目标奖励,对在监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在年终评比时评为先进工作者,除精神奖励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八条对每次巡视发现理应进行旁站但未进行旁站监理人员,按30元/次进行处罚,从当月津贴中扣除;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负有直接工作责任的人员,扣除奖金的30%;负有间接工作责任的人员,扣除奖金10%。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人员,除按第二十八条处罚外,还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由巴达高速公路BDJ2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六、驻地办廉政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条参与本项目建设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厅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业主制定廉政建设措施、规定,了解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本项目建设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个人的廉政要求、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条驻地办必须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廉政规定,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建立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

驻地办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为驻地监理工程师。

第三条根据《巴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总体要求,驻地办成立廉政专门机构,配备兼职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及《廉政合同》的落实,组织实施廉政教育,明确各类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廉政要求、行为规范及相应责任。

第四条驻地办工作人员廉政责任

(一)驻地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及人员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驻地办工作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驻地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驻地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单位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为业主单位及其个人报销任何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安排业主单位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本工程的监理分包等经济活动。

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业主或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第五条驻地办工作人员廉政责任追究

(一)驻地办工作人员有违反第四条第一款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对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驻地办工作人员有违反第四条第二款的,给予相应处理,退出全部非法所得;并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驻地办工作人员有违反第四条第三、四款的,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驻地办对直接管辖范围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批评教育至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驻地办工作人员违反《廉政合同》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营私舞弊、滥用职权、损害相关单位利益、影响工程质量的,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驻地办工作人员分别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四款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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