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综合项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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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综合项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阐明

一、土石方工程

二类:

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10m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

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6m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

(1)二、三类工程以外机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

二类:

(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钻(冲)孔桩;

(3)地下持续墙;

(4)打预制方(管)桩。

三类:

(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人工挖孔桩;

(3)打钢板桩。

三、软基加固及支护工程

二类:

(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支护工程;

(2)采用钻(冲)孔桩支护工程;

(3)采用地下持续墙支护工程;

(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支护工程。

三类:

(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支护工程;

(2)采用人工挖孔桩支护工程;

(3)采用打钢板桩施工支护工程;

(4)锚杆及护坡;

(5)软基加固或深井降水;

(6)旋喷桩或深层搅拌桩等其他支护工程。

四、住宅建筑

一类:

檐高≥70m,层数≥25层,面积≥25000平方米;

二类:

檐高≥40m,层数≥15层,面积≥15000平方米;

三类:

檐高≥21m,层数≥7层,面积≥4000平方米;

四类:

檐高<21m,层数<7层,面积<4000平方米。

五、公共建筑

一类:

檐高≥85m,层数≥25层,面积≥0平方米;

二类:

檐高≥50m,层数≥15层,面积≥1平方米;

三类:

檐高≥25m,层数≥7层,面积≥5000平方米;

四类:

檐高<25m,层数<7层,面积<5000平方米。

六、特殊建筑

一类:

跨度≥24m,面积≥5000平方米;

二类:

跨度≥18m,面积≥3000平方米;

三类:

跨度<18m,面积<3000平方米。

七、工业建筑

一类:

(1)檐高≥15m,跨度≥24m,面积≥5000平方米单层厂房;

(2)檐高≥30m,跨度≥12m,面积≥10000平方米多层厂房;

二类:

(1)檐高≥12m,跨度≥18m,面积≥3000平方米单层厂房;

(2)檐高≥24m,跨度≥9m,面积≥7080平方米多层厂房;

三类:

(1)檐高≥9m,跨度≥12m,面积≥平方米单层厂房;

(2)檐高≥18m,跨度≥6m,面积≥4000平方米多层厂房;

四类:

(1)檐高<9m,跨度<12m,面积<平方米单层厂房;

(2)檐高<18m,跨度<6m,面积<4000平方米多层厂房。

八、其她建筑

一类:

(1)层数≥5层,面积≥0平方米车库;

(2)层数≥3层,面积≥15000平方米单独地下建筑工程;

(3)容积≥5000立方米冷库;

(4)单炉总蒸发量≥50吨/小时锅炉房;

二类:

(1)层数≥3层,面积≥15000平方米车库;

(2)层数≥2层,面积≥10000平方米单独地下室建筑工程;

(3)容积≥1000立方米冷库;

(4)单炉总蒸发量≥10吨/小时锅炉房;

(5)变压器总容量≥1000kVA变电所。

三类:

(1)层数<3层,面积<15000平方米车库;

(2)层数<2层,面积<10000平方米单独地下建筑工程;

(3)容积<1000立方米<>冷库;

(4)单炉总蒸发量<10吨/小时锅炉房;

(5)变压器总容量<1000kVA变电所。

四类:

围墙或挡土墙。

九、构筑物

一类:

(1)高度≥60m且容量≥100吨水塔;

(2)高度≥100m烟囱;

(3)容量≥1000吨贮油(水)池;

(4)高度≥25m贮仓;

(5)高度≥60m电视塔。

二类:

(1)高度≥40m且容量≥50吨水塔;

(2)高度≥80m烟囱;

(3)容量≥500吨贮油(水)池;

(4)高度<25m贮仓;

(5)高度<60m电视塔。

三类:

(1)高度<40m且容量<50吨水塔;

(2)高度<80m烟囱;

(3)容量<500吨贮油(水)池。

阐明:

1.住宅建筑:

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居民用来居住、生活非生产性建筑。

2.公共建筑:

指综合楼(商业、办公混合)、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图书馆等供人们进行各项社会活动非生产性建筑。

3.特殊建筑:

指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造型特殊公共建筑。

4.工业建筑:

指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建筑。

5.檐高:

指建(构)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

设计室外地坪如有不同标高时取平均标高;檐口如设计有挑檐者计至挑檐上皮高度,无挑檐者计至屋顶板面高度,单层建筑物中如有女儿墙时高度计至女儿墙顶面;设计如有突出屋顶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不超过建筑物自然层两层或7m时不计算檐高高度,超过两层或7m时计算檐高高度。

6.层数:

指设计层数(含地下层)。

面积不大于原则层30%顶层不计层数,层高2.2m以内技术不计层数,附属层也不计层数。

7.面积:

指按《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8.跨度:

指构造设计定向轴线距离。

多跨建筑物按主跨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支护工程无论与否与其她主体工程一同发包,均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一种工程中同步浮现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划分类别。

一种支护工程中同步浮现不同类别状况时按各自类别原则单独划分。

10.单独承发包地下室某些基本(打桩工程除外)、地下室工程按整个主体工程划分类别。

11.一种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或多栋时,较高层某些各层水平投影建筑面积之和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较高层某些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较低层某些划分工程类别。

建筑物基本相连,内地台以上提成两栋或多栋时按一种单位工程划分类别。

12.室外游泳池依照其容量按贮水池工程划分类别。

13.某分类工程有各种状况,符合其中一种状况,即为该类工程;某种状况有两个以上条件,符合所有条件,才为该类工程,直至四类。

14.改建、扩建工程按原工程类别原则划分,拆除工程统一按三类工程原则划分类别。

深圳市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原则

一、民用(住宅、公共)建筑安装工程

民用(住宅、公共)建筑各专业安装工程类别均与相应建筑工程类别相似。

二、工业建筑及其她建筑安装工程

(一)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1)系统电压≥35kV、单台容量≥1000kVA且总容量≥5000kVA;

(2)系统电压≥35kV、总容量≥8000kVA;

(3)系统电压10kV、总容量≥10000kVA。

二类:

(1)系统电压≥35kV、单台容量<1000kVA且总容量<8000kVA;

(2)系统电压10kV、总容量≥5000kVA。

三类:

(1)系统电压10kV、总容量<5000kVA;

(2)系统电压≤1kV。

(二)送配电线路安装工程

一类:

(1)架空线路、系统电压≥35kV、单回长度≥3000m;

(2)架空线路、系统电压10kV、单回长度≥5000m。

二类:

(1)架空线路、系统电压≥35kV、单回长度<3000m;

(2)架空线路、系统电压10kV、单回长度<5000m;

(3)电缆线路、系统电压≥35kV、长度≥5000m;

(4)电缆线路、系统电压10kV、长度≥8000m。

三类:

(1)电缆线路、系统电压≥35kV、长度<5000m;

(2)电缆线路、系统电压10kV、长度<8000m;

(3)电缆线路、系统电压≤1kV。

(三)电梯安装工程

一类:

电扶梯和运营速度在1.0m/s及以上电梯分部安装工程;

二类:

一类工程以外电梯、小型杂物电梯分部安装工程。

(四)室外管网安装工程

一类:

(1)最大管径600㎜、且管径≥600㎜管道总长度≥400m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

(2)最大管径1000㎜、且管径≥1000㎜管道总长度≥500m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工程;

(3)最大管径400㎜、且管径≥400㎜管道总长度≥300m室外燃气管网安装工程。

二类:

(1)最大管径300㎜、且管径≥300㎜管道总长度≥300m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

(2)最大管径800㎜、且管径≥800㎜管道总长度≥400m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工程;

(3)最大管径200㎜、且管径≥200㎜管道总长度≥200m室外燃气管网安装工程。

三类:

(1)最大管径150㎜、且管径≥150㎜管道总长度≥250m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

(2)最大管径500㎜、且管径≥500㎜管道总长度≥300m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工程;

(3)一、二类以外室外燃气管网安装工程。

四类:

一、二、三类以外室外给水、排水管网安装工程。

(五)空调通风安装工程

一类:

制冷量在100万大卡(1163.0kW·h)及以上,中央空调分部安装工程;

二类:

制冷量在20万大卡(231.6kW·h)及以上,中央空调分部安装工程;

三类:

一、二类工程以外中央空调分部安装工程。

(六)消防安装工程

一类:

同步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安装和室内消火栓安装)防排烟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消防安装工程;

二类:

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安装和室内消火栓安装)、防排烟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中任意三个系统消防安装工程;

三类:

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安装和室内消火栓安装)、防排烟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中任意两个系统消防安装工程;

四类:

一、二、三类工程以外其她消防安装工程。

(七)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1)具备检测、控制、执行功能成套生产设备自控系统;

(2)20台摄像机及以上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3)40门及以上工厂通讯系统。

二类:

(1)仅具备检测、监控功能成套生产设备自控系统;

(2)20台摄像机如下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3)40门如下工厂通讯系统。

三类:

一、二类工程以外其她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工程。

(八)锅炉安装工程

一类:

单炉蒸发量在10吨/h及以上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二类:

单炉蒸发量在4吨/h及以上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三类:

单炉蒸发量在4吨/h如下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九)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1000kN·m以上起重设备、10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工程;

二类:

800kN·m以上起重设备、5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工程;

三类:

630kN·m以上起重设备、3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工程;

四类:

一、二、三类以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十)各类工业设备安装、车间工艺设备安装及其相配套安装工程

一类:

(1)成套装置或成套生产线。

(2)Ⅲ类以上工业管道工程(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工程(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限度分级)。

(4)全面积防爆电气安装工程。

(5)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碳钢贮罐。

(6)压力容器现场组装焊接。

(7)设备单重10吨/台或组装设备总重50吨/台(其中最大单件重量10吨/件)及以上工程。

(8)超限设备运送和安装。

(9)设备基本面标高12m和设备净重2吨及以上工程。

(10)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容器、工业炉、冶金炉、冶炼炉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类:

一类工程以外各类工业设备安装、车间工艺设备安装及其相配套安装工程。

三类:

一、二类工程以外工业项目辅助设施安装工程。

三、其她工程

二类:

装饰工程使用安装综合价格者。

三类:

(1)拆除工程;

(2)通用厂房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四类:

普通构筑物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阐明:

1.住宅建筑:

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居民用来居住、生活建筑物。

2.公共建筑:

指综合楼(商业、办公混合)、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图书馆、独立车库等作为公共活动建筑物。

3.工业建筑:

指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建筑。

4.通用厂房:

指普通原则厂房,厂房设施比较简朴,仅提供普通给排水和常规电气设施厂房。

5.安装工程类别由民用(住宅、公共)建筑安装工程、工业建筑及其她建筑安装工程等专业构成。

6.工程类别划分均以单位工程为准。

单位工程是施工公司产品,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建筑工程连同安装工程一起称为一种单位工程,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建筑工程是一种单位工程,而安装工程又是一种单位工程。

7.安装工程中,有几种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为单位工程类别。

8.改建工程使用安装综合价格者:

(1)对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仅发生安装工程时可以参照相应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原则执行;

(2)对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犹如步发生建筑工程则其工程类别均与建筑工程相似类别;

(3)对于工业建筑安装工程则参照相应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原则执行。

9.园林绿化工程使用安装工程综合价格者按园林绿化专业类别执行。

10.独立变配电所内安装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原则执行。

社区内室外配电装置及线路类别按其出线装置类别原则执行。

11.民用(住宅、公共)建筑室外管网安装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及其她建筑安装工程中相应类别原则执行。

12.本类别划分原则不适合专业安装工程分包。

深圳市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原则

一、土石方工程

二类:

挖填土石方量≥50000立方米、且挖填深度≥10m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

(1)挖填土石方量≥30000立方米、且挖填深度≥6m机械土石方工程;

(2)软基加固工程;

(3)深井降水工程。

四类:

(1)二、三类工程以外机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一类:

(1)机动车道总宽度≥22.5m高档路面工程;

(2)机动车道总宽度≥15.0m,且有非机动车道高档路面工程。

二类:

机动车道总宽度≥15.0m高档路面工程。

三类:

机动车道总宽度≥7.5m混凝土、沥青混路面工程。

四类:

(1)机动车道总宽度<7.5m道路工程;

(2)单独人行道工程。

三、桥涵工程

一类:

(1)层数≥3层立交桥;

(2)桥面距地面最高高度≥18.0m立交桥;

(3)单孔跨径≥40m桥涵;

(4)总长≥100m桥涵。

二类:

(1)除一类工程外其她立交桥;

(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3)单孔跨径≥20m桥涵;

(4)总长≥70m桥涵。

三类:

(1)单孔跨径≥10m桥涵;

(2)总长≥30m桥涵。

四类:

(1)单孔跨径<10m桥涵;

(2)总长<30m桥涵。

四、隧道工程

一类:

截面净宽度≥9.0m,且长度≥500m隧道。

二类:

截面净宽度≥7.0m,且长度≥100m隧道。

三类:

截面净宽度<7.0m隧道。

五、给水工程

一类:

(1)日生产能力≥20万吨自来水厂;

(2)最大管径≥1000mm、且管径≥1000mm管道总长度≥400m给水管道工程。

二类:

(1)日生产能力≥8万吨自来水厂;

(2)最大管径≥600mm、且管径≥600mm管道总长度≥300m给水管道工程。

三类:

(1)日生产能力≥吨自来水厂;

(2)最大管径≥300mm、且管径≥300mm管道总长度≥200m给水管道工程。

四类:

(1)日生产能力<吨自来水厂;

(2)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给水管道工程。

六、排水工程

一类:

(1)日解决能力≥20万吨污水解决厂;

(2)日解决能力≥10万吨单独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径≥1200mm、且管径≥1200mm管道总长度≥600m排水管道工程;

 (4)箱体最大构造宽度≥8.0m渠箱工程。

二类:

(1)日解决能力≥10万吨污水解决厂;

(2)日解决能力≥5万吨单独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径≥1000mm、且管径≥1000mm管道总长度≥500m排水管道工程;

(4)箱体最大构造宽度≥4.0m渠箱工程。

三类:

(1)日解决能力≥3万吨污水解决厂;

(2)日解决能力≥2万吨单独排水泵站;

(3)最大管径≥600mm、且管径≥600mm管道总长度≥300m排水管道工程;

(4)箱体最大构造宽度<4.0m渠箱工程。

四类:

(1)日解决能力<3万吨污水解决厂;

(2)日解决能力<2万吨单独排水泵站;

(3)一、二、三类工程以外排水管道工程。

七、燃气工程

一类:

最大管径≥500mm、且管径≥500mm管道总长度≥400m燃气管道工程。

二类:

最大管径≥300mm、且管径≥300mm管道总长度≥200m燃气管道工程。

三类:

一、二类工程以外其她燃气管道工程。

八、路灯工程

一类:

(1)包括10kV变配电装置安装路灯工程;

(2)路灯安装≥120根工程;

(3)路灯安装≥80根,且包括20.0m及以上高杆灯安装≥8根工程。

二类:

(1)路灯安装≥80根工程;

(2)路灯安装≥60根,且包括20.0m及以上高杆灯安装≥5根工程。

三类:

路灯安装≥40根工程。

四类:

一、二、三类工程以外路灯工程。

九、地铁工程

地铁工程均属一类工程。

十、其她

二类:

(1)具备明渠、暗渠及截洪沟等单独排洪工程;

(2)通信保护管或电缆保护管总长≥0m工程。

(3)单独发包交通设施工程。

三类:

(1)截面净空≥4平方米砌筑沟渠工程(涉及电缆沟等);

(2)通信保护管或电缆保护管总长≥1m工程;

(3)拆除工程。

四类:

(1)截面净空<4平方米砌筑沟渠工程(涉及电缆沟等);

(2)通信保护管或电缆保护管总长<1m工程;

(3)单独挡土墙、护坡、围堰等零星工程。

阐明:

1.通用册中土石方工程无论与否与其她专业工程一同发包,均单独划分工程类别,一种工程中同步浮现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以机械土石方为准划分工程类别;打桩工程均以主体工程类别为准,不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2.高档路面:

指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整洁石块路面。

3.社区内道路工程套用本综合价格,工程类别按相应规定减少一类原则执行,直至四类工程。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堰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5.隧道截面净宽度指隧道内截面宽度。

隧道内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工程等,按隧道工程分类。

6.附属于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按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分类。

7.附属于燃气管道工程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按燃气管道工程分类。

8.除地铁和隧道内有关工程外,与其她专业工程一同发包路灯、交通设施、通信保护管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9.交通设施工程涉及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

10.给水工程、燃气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11.某专业工程有各种状况,符合其中一种状况,即为该类工程;某种状况中有两个以上条件,符合所有条件,才为该类工程,直至四类工程。

12.除另有阐明者外,各种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类别。

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原则

一、土石方工程

二类:

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10m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

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6m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

(1)二、三类工程以外机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

二类:

(1)桩径>480mm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钻(冲)孔桩;

(3)打预制方(管)桩;

(4)地下持续墙。

三类:

(1)桩径≤480mm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人工挖孔桩;

(3)打钢板桩。

三、支护、软基加固及围堰工程

二类:

(1)采用桩径>480mm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支护工程;

(2)采用钻(冲)孔桩支护工程;

(3)采用地下持续墙支护工程;

(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支护工程。

三类:

(1)采用桩径≤480mm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支护工程;

(2)采用人工挖孔桩支护工程;

(3)采用打钢板桩施工支护工程;

(4)锚杆及护坡;

(5)软基加固或深井降水;

(6)旋喷桩或深层搅拌桩等其他支护工程。

四类:

围堰工程。

四、园林建筑工程

一类:

(1)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2)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建筑工程;

(3)高度21m及以上仿古塔;

(4)高度9m及以上牌楼、牌坊;

(5)缩景模仿工程;

(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150吨及以上假石山;塑9m高及以上假树等。

二类:

(1)占地面积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2)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建筑工程;

(3)高度15m及以上仿古塔;

(4)高度9m如下重檐牌楼、牌坊;

(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

(6)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窗);

(7)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80吨及以上假石山;塑6m高及以上假树等。

三类:

(1)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2)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如下园林建筑工程;

(3)高度15m如下仿古塔;

(4)高度9m如下单檐牌楼、牌坊;

(5)堆砌英石山20吨如下、景石(黄腊石、太湖石、花岗石)80吨如下假石山;塑6m高如下假树等;

(6)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

(7)园路工程。

四类:

(1)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如下综合性园林建设;

(2)园林普通围墙、围栏;

(3)砌筑花槽、花池。

五、绿化种植工程

三类:

(1)道路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2)公园绿化面积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3)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4)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5)其她绿化合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四类:

三类工程以外绿化工程。

六、绿化养护工程

按四类工程。

阐明:

1.土石方、软基加固、打桩、支护及围堰工程无论与否与其她主体工程一同发包,均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一种工程中同步浮现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划分类别。

一种支护工程中同步浮现不同类别状况时按各自类别原则单独划分。

2.园林建筑工程

(1)园林建筑工程是指亭、廊、舫、榭、厅堂、楼、阁、殿、斋、馆、轩、塔等建筑工程;

(2)园林小品是指门楼、景墙、景壁、景门、景窗、人工塑造假山、树(5m如下)、竹、凳、椅、台、墓、花架等小型工艺建筑;

(3)综合性园林建设是指景观、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园等地区内园林建设(包括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缩境模仿、园路等),不涉及绿化、室内外安装工程等,它按园林建设规模划分类别,其占地面积以工程立项批文为准;

(4)缩景模仿工程是指特定建筑物、景区和石景、自然树、动植物等景观缩小、模仿、塑造工程;

(5)景区园林小品是指风景、名胜、公园、墓园、宾馆、别墅区等地区园林小品;

(6)庭院园林小品是指厂矿、机关、学校、住宅社区等地区园林小品;

(7)园路工程是指园林、绿化区域内宽度不大于2m步行路;

(8)综合性园林建设中单项工程(如园林建筑、仿古塔、牌楼、假山等)类别若高于其所属综合性园林建设工程类别,则该综合性园林建设按高一类别工程原则执行;

(9)基本相连两座或多座建筑,按一种单位工程划分工程类别。

3.绿化种植工程

(1)绿化工程是指市政绿化种植和迁移树木工程,以及住宅区、工厂、宾馆、酒店、别墅等庭院绿化布置工程,绿化工程工作内容涉及道路两旁乔灌木、绿化带地被、花坛、草皮、绿篱、乔灌木等;

(2)绿化工程类别划分中面积指标,指是一次性承发包工程数量。

4.绿化养护工程

绿化养护工程不提成活期养护、寻常养护及养护级别,均视为四类工程计费。

工程类别划分阐明

工程类别划分原则,是依照不同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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