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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难自己不讨好世界

不为难自己,不讨好世界

序大理小友七七

文/许崧

七七是大理小友,写了一本关于大理的小说集。

她的文字多是关于感情的。

大理的,感情的,听起来是很好的组合。

大理,一座小城养百样人。

大城市人多,比大理多得多,但真要论多样性未必比得上大理。

这么说很多人是不服气的,但如果来大理住一阵子,大概会有不同的想法。

大理这地方胜在人和人的关系浓度高。

浓度高的地方发生化学反应的机会很大,果不其然也就一直发生着。

大都会里的热闹,虚有其表的多,背景里却有叮叮当当的金币落地声让人欲罢不能;大理的热闹往往是自发的,低俗高雅平淡浓烈都不缺,贵在常能尽兴。

戴着面具很难尽兴的,不信可以试试看。

我们都知道人的关系越简单越美好,可也往往不由我们自己说了算。

在数不胜数的人间各种合纵连横中,情感是几乎每个人都会遭遇的关系,这既有延续种族的难以克制的冲动使命在里面,也有成就自己一生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如果两个人能简简单单一辈子走到白头,他们收获幸福;如果两个人(或者两人以上)磕磕绊绊地纠缠不休,那么他们会给人写到书里。

总之,恋爱这件事,可以多谈,两头都有机会,不吃亏的。

大理也许还真是个发生一段感情的好地方。

这座小城飘散着一股自由主义气息,没有很重的规矩,却有苍山洱海那般美好的助燃剂,来来往往的人又多有摆脱了牵绊的错觉,于是各种仅存于理论上的可能都在发生。

这实在是很棒的事。

七七在大理,显然是个称职的人生观察者。

她用虚构的方式记录下一个个非虚构的人。

那些人换了名字,换了身份,换了模样,换了一切可以换掉的身外之物,留下如假包换的人生在七七的笔尖。

幸亏有大理,七七得以窥见这么多精彩的人,以及他们身上刀刻斧凿的印记;大理也幸有七七,那些本该随风消散的红尘,终得以保存。

作为一个多样性生态的热烈拥护者,我很遗憾自己没有足够长的寿命把所有生活都过一遍。

显然跟我有同感的人数量颇为可观,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地球文明会发展出一类叫“创作者”的人,以减轻同类的遗憾为职业方向。

感谢这些被专门指派来取悦我们的人,令我们以安全的方式体会了别人在别处的生活,光怪陆离的,惊天动地的,或者百感交集的。

在众多创作题材中,以电影举例,什么战争片枪战片恐怖片科幻片灾难片之类,都是跟我们生活没什么关系的。

靠展现平常看不见的画面和故事来说服我们掏钱供养他们,这还是容易理解的。

但独独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的,体验的,却依然保持着澎湃热情还要去偷窥的。

为什么会这么独特?

我代表不了别人,只能说说自己的理解。

对于爱情的期待,可能深入到内心最深处,人人都是不嫌多的。

通过那些别人的事,有时候我们看到不敢相信的曲折、难以企及的勇敢,有时候也从中看到自己,像是被说破了心事。

离自己的生活越远,我们越可以超脱旁观;跟自己生活近了,才有机会代入到故事中,去体会同呼吸共命运的过瘾。

而最终,一部关于情感的电影,一本关于情感的书,其实都是在说四个字。

这四个字如此重要却又如此容易被忽略,因而值得被不断反复。

这四个字叫“珍惜生命”。

珍惜生命的本意,是珍惜经过你生命的那些人那些事,因为不论多么努力,你终究还是会失去他们,而他们也终究会失去你。

既然离散是注定的,对抗这个必然结局的唯一挣扎就只剩下珍惜。

珍惜他们,也就是珍惜自己。

我们都只活一次的。

读过这本短篇集的书稿后,这个念头又一次袭击了我。

许崧简介:

男,杭州人,著名的旅行作家。

1969年11月19日出生。

著有作品:

《印度走着瞧》《不去吃会死》《美国走着瞧》《西亚走着瞧》。

 

我有一个红娘梦

爱情就像夏天的向日葵,金灿灿发着光,让人欲罢不能。

每个来大理的人都有一个梦想,不是开间安静的客栈,就是开间文艺的咖啡馆,或干脆在山腰海边建一座小小房子。

这些形式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渴望一种安稳悠闲的生活,每日种花养狗,迎来送往,听有意思的旅人讲述有意思的故事。

2012年,我毅然决然从外企辞职,背着包拉着箱子来到大理,其实那时候我并未打算在大理长待。

更准确地说我压根没想过来大理,当时正为一个广播电台的朋友写一部长篇,每日工作占用了大部分时间,我也不想此生都在各种策划方案里挣扎,所以毅然辞职。

我花了两个月给朋友发去写好的长篇,她却告诉我已经辞职,人在西藏。

我像是捧着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却找不见孩子他爹一样茫然无措。

从上大三开始,我陆续用不同的笔名给一些言情杂志写小说,稿费低得吃块牛排像过年打牙祭一样稀罕,超过一百元的裙子都得思量半天。

如今闲置在家,百无聊赖,前途一片渺茫。

我想起梅婷在电影《阿司匹林》里说过:

“小白说他的生活就像苍蝇撞在玻璃上,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

”而我现在,连玻璃都看不见,抬头只有四面黑压压的墙。

再后来我迷上了网游,昏天黑地地在游戏里打了一个月,把峨眉号练到八十六级,丐帮号练到五十四级。

除了游戏,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睡觉,一日一餐也不觉得饿。

突然有一天,我被镜子里那个满脸痘痘、灰头土脸的自己吓到,痛定思痛,收拾好行李,决定出门散心。

但去哪儿呢?

我用扔飞镖的方式找到了大理,买了票直奔未来。

就像扔硬币一样,一切都交给运,即便错了,也无罪于身。

来到大理,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是老李,叫他老李其实有点冤枉,他不过和我同龄,只是长得实在着急了点,二十多岁看上去像三十四五一样老成。

老李爱笑,一笑露出一脸褶子,更觉老气。

老李个子不高,有着内蒙古人的豪爽,在豆瓣上看到他发的帖子出租房子。

看完房,我并不满意,才村码头那时候还不热闹,冷冷清清没几个人,一幢三层民居中的一间,带个独立卫浴,跟旅店标间差不多。

但吃饭是个大问题,离古城较远,码头村子里的小店加起来不超过三家。

没看上房子,老李热情地帮我找了个客栈住下,还带我去人民路上吃了羊肉米线。

老李话多,路上零零碎碎介绍大理的特色,他已经在大理待了两年多,目前准备找房子开个客栈。

我一脸鄙视,每个到这里的人都去开客栈了,那开客栈的人不是要比住店的人多。

总之,他是个老成的年轻人,热情的内蒙古汉子。

后来了解到,他还是万能的“度娘”。

客栈提供包月,我便交了一个月房费,每天和客栈里摆地摊的、度假的、避难的各种小伙伴成群结队上山下海,倒也玩得乐不思蜀。

一个月后,我正在周城和朋友研究扎染,老李打来电话说弄了个院子,在装修,让过去帮忙看看出出主意。

我们马不停蹄赶回古城,老李已经在古城北门拿下一个院子,里面横七竖八放着木料等杂物。

院子一百多平方米,三层,十一个房间。

老李已经挽着袖子和几个朋友开刷了,他带着我参观这个不成形的院子,一边用指点江山的气势介绍将来在这里搭个玻璃房喝茶,那边挖个水池种荷花。

说到兴奋处,唾沫星子四处飞溅,恨不能在墙上砸出几个大坑。

我自告奋勇来帮忙做饭,对整日无所事事的游荡已经厌倦。

每天去菜市场买菜,有时拉上一起住在客栈的梅子。

梅子是广州女孩,长发,圆嘟嘟的脸笑起来有个小小的酒窝。

我一直觉得她看上去虽然是娃娃脸,但实际年龄一定比我大,但她死不承认。

熟悉一点后,我们两个无业青年为了节约生活成本搬进一间标间。

后来得知梅子和男友恋爱了四年后才发现对方已婚,莫名其妙“被小三”的梅姑娘万念俱灰,一气之下辞职来了大理疗伤。

梅子其实是个很传统的女孩,一心只想爱一个人,然后和他一起终老。

为了不让她一个人闷在客栈胡思乱想,我去哪儿都叫上她,她细心体贴,有她在身边我也再不担心忘记电话钥匙。

其实我拿手的只有一个菜,咖喱牛腩,我和梅子分工合作,第一天晚上,我做了脸盆那么大一盆咖喱牛腩,梅子煮了一锅清水苦菜汤,炸了一盘花生米,老李抱来两箱啤酒。

十多个人,围坐在堆满杂物的施工现场,吃得满头大汗。

“来,感谢两位美女,辛苦了,虽然只有两个菜,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老李举杯说。

“还真不是我们厨艺不行,就你那一块木板搭成的灶台,要啥没啥,连个菜刀都没有。

”我一边辩解一边数落。

就一荤一素一盘花生米的菜,大家吃得无比满足。

第二天,老李去超市配齐了厨房用品,我和梅子开始在XX上找一些简易食谱变着花样做饭。

我们很认真,但还是把红烧排骨做成了黑漆漆的酱排骨,油光水滑的豉油鸡做成酱油炖鸡,连绿油油的芥蓝都能炒出紫菜的颜色。

但无论我们做的菜颜色多难看,总是能被大家吃得光光的。

那段时间,我们过着像战友一样忙碌但开心的生活。

两个月的工夫,客栈已经初步成形,那晚,老李请客吃羊肉火锅,同样十多个人围成一圈。

酒过三巡,梅子开始脸发红舌头打结,她抬着酒瓶起身郑重地说:

“我决定了,我要留在大理生活,以后嫁在大理,你们赶紧给我介绍对象。

老李也突然拿起酒瓶说:

“你要嫁不出去就来我的客栈当老板娘,虽然我人长得糙了点,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老李那晚脸色泛红,客栈终于开起来了,这是他的梦想,实现的时候,更让他措手不及。

我记得梅子来的时候说待一周就回家,这一周变成了两个月。

这期间,闲来无事的我当起了红娘,极力把老李推荐给梅子,每次她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表态。

喜不喜欢你倒是给个话啊,她不说,就笑,弄得我心里实在没底。

快开业的时候,老李拖着我去帮他买客栈里的东西,大到床铺电视,小到被套毛巾。

这个家伙做事雷厉风行,一天把下关所有的建材、木材、家具商场都跑了一遍,我骂他周扒皮虐待长工。

其实他比周扒皮还周扒皮,人至少还给长工开工资了,我呢,一整天两瓶苹果醋一碗青椒牛肉盖饭就打发了。

我口干舌燥地跟着健步如飞的他在干燥的下关飞奔,他居然还恬不知耻地说为了让我锻炼身体才不打车的,我说我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他这么不要脸的,他就阴笑着说他小名就叫李贱。

我连打他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奸笑着继续前进。

那次以后,我就一直叫他贱人,他也乐呵呵地答应。

那天,老李特意让我帮忙挑选了一双女士拖鞋,我问他送谁,这货笑而不答。

老李客栈正式营业后,梅子顺理成章地搬到老李客栈做起了义工,每日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穿着那天我帮老李挑选的女士拖鞋。

于是我四处炫耀我的红娘功力,看来我有望在大理,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开一个婚介所,将这项人类最伟大的事业发扬光大。

之后,我在老李隔壁租了个套间,和他们做起了邻居。

作为客栈的开国元老,我开始享受我来之不易的待遇。

每天早上九点,老李发个信息:

“娘娘,早膳已备好,请移驾膳食宫享用。

”我有时会过去,但更多时候会赖床,便回条:

“小李子,本宫今日身体不爽,午膳时间再请示本宫。

再之后,老李迷上了西餐,开始没日没夜地研究,恨不能一天十餐。

各种三明治、意面、牛排……他总是一边奸笑一边说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我们吃得受不了了,开始四处躲他。

但这家伙居然夜里十点多端着炸得黑漆漆的牛排堵到我门口,牛排上黏着一些不知名的香料。

我语重心长地拍着他的肩说:

“小李子,本宫知道你一向勤快好学,但你能不能让我们的胃休息几天。

”看他一脸贱笑地献殷勤,我还是捏着鼻子吃了半块。

为了半块外焦内生的牛肉和不知名的酱料,我拉了一个星期的肚子。

在我们的打击下他终于放弃了西餐,又开始研究咖啡。

咖啡这东西,我一点不碰,碰一次胃能疼一周,就算他跪地请求我也一口不喝,便宜了住店的客人,每日有免费咖啡喝。

后来,他开始研究酥油茶,我们彻底疯了。

你做得好吃也就罢了,偏偏自己不敢喝,硬逼着梅子和在他那边帮忙的朋友喝。

一天,我去借自行车环海,老李贱兮兮地端着酥油茶凑到我面前,看着灰色里掺杂着黑色杂质的酥油茶,我骑上车就往外跑,这东西要是喝下去,拉肚子那都算命大了。

这事过去一段时间后,老李热爱上登山,买了一批装备,每日六点多就带客人去爬山,我们的胃才彻底安全了。

之后,我接到约稿函,开始闭门写字,很少再去老李客栈。

我再去客栈的时候,老李满脸忧郁地说:

“梅子跟她男朋友同居了!

我不禁瞪大眼睛问他今昔是何年?

难道我这次闭关了很久?

还是世界变化太快。

还没反应过来,梅子抱着床单出来了,她把床单放进洗衣机。

本着红娘八卦的心,我抛下郁闷的老李凑到她面前要她老实交代近况。

梅子娇羞地低着头,眼睛瞟向正在擦自行车的大罗。

大罗是老李的朋友,年纪比我们大四五岁,成熟稳重,我们称他大罗。

他也是来大理游玩在豆瓣上认识老李的,他话不多,自老李开始装修客栈起就一直来帮忙,我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他干活认真仔细,即便帮朋友也像给自己干一样卖力。

大罗脾气好,在混账老李折腾厨房的时候,我们都各种打击和躲避他,只有大罗大无畏地吃喝下老李递给他的任何东西。

我一边摸额头佯装流汗一边惊叹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我明明是要把梅子介绍给老李的,怎么半路杀出个大罗,两人还在老李客栈里明目张胆地同居了,这要传出去我的红娘职业生涯岂不是就此断送了。

气得我直骂老李没用,我都把这么个水灵灵的大姑娘塞你客栈里了,你怎么还让别人给抢了。

我一边拍着老李的肩一边骂他:

“早叫你生米煮成熟饭,你不听,现在好了,稀饭都没的喝了。

老李看得开,后来反安慰我说: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米饭做成爆米花也没用。

”最后还来一句他的经典语句,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我白了他一眼,真没出息,白操心了。

他居然还认真地说:

“要相信,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这事就这么算了,人家都同居了,我们还能怎么样呢?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依旧打打闹闹像个大家庭一样生活着。

半年后,我阑尾发炎,回家做了手术。

我从朋友圈里看到形单影只的老李,和秀恩爱的大罗、梅子。

他们收养了一只小狗起名叫欢欢,闲不住的老李又租了几块地开始种菜,爱奇思妙想的大罗买了一匹马,天天出去放马,梅子剪了短发。

不知道为什么,住院的那些天,我看着他们的朋友圈,除了骂几句神经病,更多的是想念。

回到大理,老李特意买了鸡,亲自下厨,给我炖了一锅浓浓的鸡汤说要给我补一补。

最重要的是那锅鸡汤他不许别人喝,我成了客栈最高贵的病号,大家都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我。

一天,梅子突然和我说:

“不如,你跟了老李吧!

我大惊,手里的碗差点砸在地上,我回头搂着她的肩,认真地说:

“其实,我不合适。

我总觉得我和老李,更像是失散多年的哥们儿,我们爱斗嘴,急了的时候甚至会动手,但若别人敢欺负对方,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冲出去。

这种哥们儿的情谊很难转变成男女之情。

就在我开始写大理故事的时候,老李也终于遇到了他的女神。

女孩叫敏敏,刚上大三。

在豆瓣上看到大罗养马的帖,心生向往,奔着大罗就来了,可到了一看,大罗身边已经有个梅子,便郁闷地在客栈住下。

大罗自然不方便带她爬山环海了,只能由老李掌柜亲自来,一周时间,两人开始眉来眼去。

送敏敏走的时候,老李的眼里泛着泪花,用恋恋不舍来形容都不够恰当。

敏敏走的那一个月,我们最开心的事就是,只要在楼下轻声说一句:

“敏敏回来啦!

”不出三秒就能看到老李气喘吁吁地从楼上飞奔下来,屡试不爽。

敏敏走后一个月,跟母亲说要回大理嫁人,办了退学手续带着父母就来了大理。

老李从内蒙古请来父母。

才短短两个月,两人就把红本子领到手了。

这速度,也太快了。

他们领完证请客吃饭,我端着酒诚心诚意地向老李道歉:

“我错了,我以前骂你笨、骂你没出息是我有眼无珠,从此以后,你是老大。

你说得对,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祝你们白头偕老,先干为敬。

从此,愚笨的老李成了我们几个中最幸福的人,每天带着他的小娘子游山玩水,不亦乐乎,过上了吃饭有人盛汤盛饭、喝酒有人端水洗脸、睡觉也有人铺床叠被的地主生活。

有时候,老李会望着星空,无限感慨地说:

“唉,真羡慕你们单身的。

”话还没完几只拖鞋就朝他飞了过去。

缘分这东西真是奇妙,原本我苦心介绍给老李的梅子被大罗不声不响地抢走了,而冲着大罗来的敏敏成了老李的妻子,这是个美丽的误会,也是爱情最奇妙之处。

现在,偶尔我还会去客栈,做脸盆那么大的一盆咖喱牛肉,一群朋友围着吃得满头大汗。

但老李不用再嚷嚷着后吃完的人洗碗,每次吃完,都有两个好姑娘争着抢着去收拾。

他们只要拎着啤酒瓶,望着星空,感慨生活真美好就够了。

正如你所见,世界本没有错过这一说,所有错过的人和事都是有其轨迹的,原本就是你不该拥有的。

但凡属于你的,是永不会错过的。

 

让我再为你唱首歌

我们最念念不忘的,最难舍的,最回不去的,不是当年的旧时光,也不是当年意气风发、青春正好的自己,而是那个能让自己笑得没心没肺、哭得撕心裂肺的他。

认识红姐,有点意外,那天我刚给编辑发完稿,百无聊赖,抱着iPad在咖啡馆看美剧。

我不爱喝咖啡,但我喜欢去咖啡馆,尤其是少有人去的小巷子里那种。

大理的每一家咖啡馆都布置得很有格调,整面墙的书或是绿色植物。

一定都有一个小小的种满花草的院子,放着一些怀旧的悠扬的英文老歌。

最重要的是,必定有一只慵懒的狗或两只优雅的猫趴在院子里晒太阳。

无论你刚才正打着饱嗝,讲着电话还是盲目走过,只要你进入这个氛围,一定让你想陷进沙发里,闭着眼休息一会儿,或拄着下巴发会儿呆,这是大理的特权。

如果你在写字楼办公室里,老板问你在干吗,你说发呆,一定不是一巴掌也是一顿臭骂。

但在大理的咖啡馆里,老板看你在发呆都不好意思打扰你。

我点杯果汁,躲进角落的卡座里,插着耳机,把整个人都塞进电视剧里。

这个咖啡馆在小巷里,只有三张桌子,店里人不多,就我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女子也正安静地在看书。

我正看得入迷,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我抬起头就见那个女子不好意思地笑笑,低声问,你带×××了吗?

女性私人用品,你懂的。

我从包里掏出一个递给她,没说话继续回到我的剧情里。

并不是我没有礼貌,而是我爱的男配角被车撞了,我想看看他死了没有。

又过了半小时左右,女子再次拍拍我的肩,低声说:

“不好意思,我早上出来得急,忘带钱包了,你能帮我结下账吗?

我住在××客栈,你等下要是有时间陪我去我还给你,不然我把手机押给你,等下送钱来取。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她穿一条亚麻连衣裙,浓黑的卷曲长发中分,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我不禁想她年轻时候一定是个大美女。

都说男人好色,看人都先看脸,女人何尝不是?

她应该是南方人,说话很温柔,语气也缓,给人一种淡定从容的优雅感觉。

“没事,多少?

”我掏出钱包。

如果对方是个帅哥,我一定会说就当我请你,不过,如果是帅哥他可能宁愿把手机押给老板也不肯跟我这种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借钱吧!

“不如,我们一起吃晚饭?

”女子接过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轻轻地说。

我心里一震,不是吧大姐,喝咖啡你都没带钱还吃晚饭,我今天的稿费也才三百多块钱而已。

“现在也是晚饭时间了,你陪我去客栈,我拿完钱包请你吃晚饭,我一个人也找不到地方吃饭,难得遇到,一起吧!

”女子面面俱到,我要是没有更好的理由真不好拒绝。

转念一想,反正我也是一个人。

于是变成了我请她喝咖啡,她请我吃饭。

后来她介绍说她叫白红,深圳人,以前在一家旅游杂志担任主编。

2002年的时候,中甸更名为香格里拉,她为了制作一期关于香格里拉主题的活动,来到这个冷风凛冽的高原小镇,从此爱上了香格里拉,每年都会回那里住上几个月。

2005年的时候,她干脆辞职来香格里拉长住,一住就是八年。

我们选了一家西餐厅,香格里拉粗犷的风并没有令她变得粗糙,她依旧轻声细语,温婉贤淑。

我看着她礼貌对待所遇到的人,点完菜都向服务员轻声说谢谢,这正是我日后想要努力修炼达到的样子,大方得体,优雅沉稳。

一顿饭,我们从贾宏声聊到张国荣,从崔健聊到许巍,从《海的女儿》聊到《红楼梦》,又从星座聊到塔罗牌。

她的知识面广得像华丽版的辞海大全。

说是聊天,其实更多时候是她在讲解,她总能用最简洁的话语把每个事物最独特的地方表述出来。

我想她如果当老师,一定没有学生愿意逃课,在我狭隘的爱好里,她能专业地说出这些事物所有的故事和历史。

还真被我猜中,她真的在香格里拉当了七八年的志愿者。

她白天在学校教孩子,晚上有些家长也会到她家听她的缝纫等生活和医务方面的知识普及,她甚至还帮助当地人打理转租房屋等琐事。

她像机器猫,在香格里拉被人们需要和爱戴着。

她在大理待了近一个月,我们几乎天天厮混在一起,她需要一个不会让自己感觉孤独的伴儿,而我纯粹是被她的优雅气质和传奇的故事吸引,有时间就黏着她讲故事。

她来香格里拉的时候,有一个已经结婚三年的丈夫,丈夫很爱她,处处包容宠爱着她,那时她年轻,义无反顾地热爱着自由。

爱上香格里拉之后,三番五次找机会来香格里拉,一住就是一两个月。

偶尔也会带着丈夫来,但她温文尔雅的丈夫始终接受不了这片粗糙的土地。

很多次,开朗的她都会和当地人一起在烧烤摊和酒吧喝酒聊天。

但丈夫对当地人粗犷的性格和豪迈不拘的举止表示反感,多次试图说服她回到那座繁华的城市。

那时的香格里拉虽然已经世界闻名,但因为交通不便和冷酷的高原气候,一直没多少游人会光顾。

当地的小店也多是藏民自己开的,没有经过培训的厨子,没有达标的卫生情况,客栈里甚至都没法提供热水。

这些都是她丈夫无法接受的,他爱她,但他没办法为了爱她也爱上这个他眼里的蛮荒之地。

这里有着凛冽寒风,就算你躲在屋里,这些风依然能从你的衣角裤管里钻进去,然后如同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刮开你的皮肤,在你的身体里肆无忌惮地游历。

这里的路边都是成群结队的牦牛,稍不留意,就踩到一脚牛粪。

而她看不见这些,她只看见这里的奇特建筑,高高的转经筒散发着神秘的光,整个古镇笼罩着祥和气息。

这里的人们热情爽朗,朴实憨厚,毫无算计之心。

这里天高地阔,站在山顶大喊一声,半小时后对面的大山会传来悠扬的回声。

她爱这些,这里没有大城市的拥挤繁杂,只要你愿意,可以和路边任何一个人聊天喝酒。

这里的人无论男女喝酒都豪爽,满满一杯端起一仰脖子喝了,然后大声劝酒,有时甚至出手强行让你喝酒。

他们认为这是对待客人最尊敬的方式,让客人多喝酒、多吃肉。

大片的牦牛肉,蘸上高原辣椒面,直愣愣地往嘴里塞。

他无所适从地坐在喧闹的人群中,显得唐突和格格不入。

他的一生精致内敛,从未有过这样放肆的笑声和姿态。

在他看来,这些人如江湖上的草莽,他虽爱她对任何人都亲切有礼,却不希望她混迹于这样的人群之中。

他们为了她对香格里拉的痴迷,吵了三年,他终于受不了了,选择结束这段婚姻,那年她辞职来香格里拉定居。

三千块一年租了一个破旧的院子,合同一签就是十年,没有卫生间,没有太阳能,没有像样的卧室厨房。

她不怕,一个人慢慢地装修,折腾了两年多终于可以招待朋友来吃住了。

那时,开始陆续有背包客和流浪艺人来香格里拉,她用个大大的木牌写上“且住”挂在木门上。

她觉得,所有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暂且借住,她在香格里拉就更是这样,所以她给自己的小院起名“且住”。

从此她过上了世外桃源一样的生活,每日坐公车或顺风车去学校义务上课,晚上就看书看电影,天气好的周末也背上相机四处拍照。

她把照片整理好发在网络上,渐渐有人关注她的生活,回复留言。

她就用她的积蓄在这里定居下来,2006年冬天的时候,父亲去世了,她匆忙赶回深圳。

一个月的时间,她过得如同一年,她穿着藏靴藏袍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人们的眼神里有好奇和鄙夷。

换上高跟鞋,才半天时间,她的脚就肿了起来。

站在人潮拥挤的街道上,令她感觉恍如隔世。

她已婚的前夫来看她,坐在豪华的饭店里,他点了满满一桌佳肴为她补身体,她却满心怀念高原上浓香的酥油茶和牦牛干巴。

他们并排坐着却像远隔千里,找不到共同话题交流。

她想念香格里拉的清新空气、凛冽北风,想念围坐火塘边喝酒的温暖。

她回到香格里拉,走出车站,像从前世回到今生,亲切地大口大口呼吸着干燥凛冽的空气。

夜晚,风刮得屋顶呜呜作响,她就索性爬起来看电影到天亮,她没觉得孤独难熬,反倒渐渐喜欢上这样独处的时光。

也有人误以为且住是客栈,背着包找过来。

她也不好意思赶人走,便招待人吃住,有的人住三五天,也有人一住就一两个月,自己买菜做饭,自己洗衣打扫,且住变成了一个背包客收容所。

时间长了,来住的人渐渐多了,有人唱歌换住宿,有人包做饭,有人包修理。

她说起那段时光的时候,眼睛里泛着愉快的光,我听着这些故事,脑袋像放电影一样闪过一个个场景。

她也是在那时候遇到他的。

他是个流浪歌手,背着一把吉他走遍中国各座城市,西安、北京、成都、拉萨……他走到哪儿唱到哪儿,没有被饿死,也没有被冻死,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

他皮肤黝黑,不爱说话,白天去广场上卖唱,晚上去酒吧唱歌。

他热爱唱歌,不唱歌手也不舍得离开吉他。

她那年三十六,离异。

而他二十七岁,正是年华最好的时候。

他在她的小院住下,每日给她唱两首歌,然后轻轻说晚安。

已经很多年了,没有人跟她说过晚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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