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劳务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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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劳务合同范本
保利溪湖三期洋房工程
17、18、19、20、21号楼及车库
防
水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合同编号:
BDC-008
签定时间:
2014年5月22日
防水劳务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
弘润建筑劳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保利溪湖·三期洋房工程17-21号楼、车库(人防)的防水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宏瑞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工程名称:
保利溪湖·三期洋房工程17-21号楼
工程地点:
市花溪区洛平
承包形式:
全费用包工包干模式。
防水分项工程的人工、机具、辅助材料、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围的全部工作容自主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承担其作业容的全面责任;所有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按照预算限额领料,乙方指派专人签字领用。
甲方提供塔吊和施工电梯、外架。
合同履约保证金: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正。
保证金待所有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月退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原因导致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并按己完工程产值的20%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方承诺的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因素,延误业主的工期要求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工程质量一次验收。
三,承包容和价格:
承包容:
由乙方承包保利溪湖三期洋房17—21五栋洋房的屋面、地下室、卫生间、阳台等防水工程部位施工。
乙方对防水施工、包工不包主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维修,包验收合格。
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工作围根据乙方实力而定,甲方暂定五栋洋房委托乙方组织工人完成施工图纸上所有防水工程容。
1、施工使用材料:
3mm厚BAC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卷材、JS水泥基防水涂膜,具体的以施工图及建设单位下发的变更或指令为准。
2、价格和施工条款:
乙方承包防水自粘卷材、JS水泥基防水涂膜一律单价按7元/m2计算。
此单价属干铺或湿铺法施工。
如甲方要求采用湿铺方法,乙方提供辅助材料丙纶胶粉,甲方应提供水泥;如采用干铺法,辅助材料煤气、氯丁胶冷底子油属乙方提供,乙方施工单价不变,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非乙方原因漏水处需要补漏的按计日工计算(技工180元/个,小工120元/个)以现场施工派工单为准。
4、劳务工资支付方式:
按节点结(三层一个节点)的方法,每个节点完成当月25号上报工程量进度,次月付上月劳务工资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支付15%的尾款劳务工资,余款5%(质保金)2年付清。
四,工期
开工日期:
本工程暂定于2014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
本劳务分包工程暂定于2014年11月31日完工。
(具体完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周进度计划节点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15天。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5、附件(承诺书)
6、标准、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7、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序号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生效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甲方选择适用,乙方无任何异议。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年5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现场办公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及手印)
甲方代表人:
乙方负责人:
电话:
电话:
2014年5月22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标准规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系列标准
(2)2004年《市土建定额》
二、乙方对下列事实确认无误:
1、乙方保证已完全掌握本合同要求的各项标准规;
2、乙方理解并接受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总(分)承包合同条款的约束;
3、乙方已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
4、乙方已熟悉本合同容。
三、合同价款:
详见本分包工程合同协议书之所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四、付款方式
详见本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工期
1、乙方进场具体的开完工日期,均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书面的开工、完工时间确认表。
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进度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签收。
2、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六、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工程质量具体验收标准:
(见专用条款)。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它损失,乙方须承担所有费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完成。
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次不合格,则甲方将按(见专用条款)元/次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经甲方,监理或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立即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质量一定标准的达到,并不表明乙方工程质量没有缺陷,乙方必须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对自身施工围的质量缺陷进行修补,以达到规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对缺陷进行修补,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单位修补,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产生异议。
七、工程变更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变更乙方的承包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所有涉及费用增加的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曾世旭签字和加盖甲方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须经建设方及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7天,向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
月底项目部与乙方在办理月进度结算时同步办理变更部分的结算,但变更价款只能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最终结算后方可支付。
乙方在7天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八、工程结算
1、本工程按照节点支持,7层一个支付节点。
乙方每月应按时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3、节点进度结算程序:
乙方进场后自次月起,每月20日,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在两天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再经公司分管领导核准后待达到节点支付时日后,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每月办理的进度结算书只能作为甲方部记帐和办理乙方进度付款的依据,仅作为本合同最终结算的参考。
4、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容完工后一周,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办理完结算,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之后报甲方相关领导审核。
甲方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此后,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经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影响甲方的结算办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现有的进度结算件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施工中若出现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施工前按照甲方统一制式表格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于需要确定施工造价的变更、洽商需经甲、乙双方确定造价后方可施工,如未经甲方确定价格乙方就自行施工变更、洽商容时,甲方在结算时不接受此结算单,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需协助甲方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办理有关签证资料,在取得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最终结算。
若最终结算中,建设单位不予确认变更、签证部分的相关费用,则该部分工作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6、甲方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手印)后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九、组织保证
1、甲方派项目经理永良组成项目经理部,并委托项目执行经理曾世旭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袁现禄代表乙方现场负责,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天。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合格的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4、在开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明确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和职务,并委托持有的安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
十、施工计划
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递交两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辅材、小型机具、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提出改进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十一、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向甲方所属项目提供、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5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进场工种和人数为:
20人(根据工程的需要适时增减),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30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核实、存档。
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500元/人的罚款,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原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5天,否则每次每天罚款500元。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属项目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甲方及当地政府要求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
十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等,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各项签证及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容,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实力不足以完成本合同的工期、安全、质量等要求时,甲方随时有权根据乙方的施工情况及现场需要划分工作段面组织其它施工队伍对本工程进行施工,乙方无任何异议。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高单价,更不得拒绝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的承包工作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有责任。
2、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和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5、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索赔任何费用。
6、如本地政府规定进行实名制管理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此项工作。
十三、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在结构施工期间确保获得(见专用条款)市文明安全工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达到此标准所需的费用),若达不到按(见专用条款)元/m2对乙方处违约金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均按照(见专用条款)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
2、现场材料要按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周转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同时办理材料入库登记手续,并刷好各种标志。
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见专用条款)元/次的违约金。
3、各劳务分包方均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
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
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当月核定进度款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见专用条款)元/次的违约金。
十四、安全
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
同时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现场的安全设施搭建,并做好标识。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的损失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果乙方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予以施救,尽量减少损失,并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
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于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在两万元以下的,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在两万元以上的,首先由乙方承担在两万元,超出两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3、若甲方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按2000元/次对乙方进行不执行指令的处罚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罚金直接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为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统一购买安全帽,购买安全帽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最终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凡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者,甲方每发现一次,按照《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中相关规定处违约金,直接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应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所需的持有效证件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为便于管理,安全员工资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代为发放。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7、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生产合同。
十五、材料管理
1、乙方必须设专职材料员负责与甲方进行材料业务联系,与甲方共同验收进场材料时(指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周转架料等)必须由乙方指派的专职材料员与甲方办理书面确认。
2、甲方仅提供主材:
图纸标示的防水材料。
3、乙方提供辅材。
4、材料计划:
由甲方提供的一般材料,乙方必须提前3-5天报送材料需用计划,主材计划必须提前10天报送,特殊材料应提前20天以上报送。
对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未及时准备,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配备,并将所发生的费用双倍转于乙方,从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提供的主材和周转材料等乙方均要在现场检查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办理领料手续,工程完工后负责材料包装的归还和主材的损耗结算。
乙方应负责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防盗、合理使用,以上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保管、不合理使用、防盗等工作未做到位,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直接从结算中扣除。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任何浪费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违约罚金金额500---20000元/次;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材料原价值的权利。
7、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节约使用,材料损耗控制在5%以。
超出部分乙方将承担增加部分材料费用,节约部分乙方享受节约部分材料费用,但不得偷工减料。
十六、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1、甲方仅提供大型施工机具如塔吊、施工电梯、水泵、一、二、三级配电箱等设备,除此以外的机械设备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并满足施工要求,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也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
2、乙方提供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器具等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3、工人所需的所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备,费用已包含在固定单价中。
包括但不仅限于所列品种,如:
手套、电工胶鞋、劳保服(需统一着装)、安全带、电焊防护罩、雨衣等。
十七、冬雨季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制订的冬雨季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方的要求。
2、完成冬雨季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或综合单价)中。
十八、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健康
1、乙方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三级教育。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该工地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
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音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建设方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建设方解决扰民及民扰事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2000元/次的处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罚款,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
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十九、合同容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建设方(甲方)对承包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其余合同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并同时退场。
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工程项目停工达两个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无条件退场。
4、乙方对停工没有过错的,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乙方有过错的,应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十九、履约保证金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20000.00元(大写:
两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财务存入专用账户,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日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进场开始生产后,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产值及进度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如下:
1)如乙方能按甲方下达的节点工期(即施工任务通知单)进度计划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可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劳务费给乙方使用。
2)对乙方未能按甲方下达的节点工期(即施工任务通知单)进度计划完成或是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将延期借款。
3)针对上述两条容,若乙方在考核期限仍不能保质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工期节点,甲方将没收该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二十、违约责任
1、经甲方认定,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对乙方已完的工程款不予结算和支付,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关电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2000元违约金。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双方约定协议容如自身发放工资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务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停工调出施工人员或消极怠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退场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建设方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
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上述款项全部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的,甲方向乙方继续追偿,直至乙方全部偿清。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违约责任执行第二十条中相应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付款及结算方式:
1、乙方的收款人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
若领款经办人非合同签订人或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