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年度自检报告1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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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年度自检报告1解析
南通升达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维护保养
年度自检记录报告
注册代码3110-440400-201111-0048
使用单位珠海市拱北华信酒店
电梯编号3#
使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77号
自检日期_2012年10月日____________
主要参数
设备名称
乘客电梯
使用单位
设备编号
3#
使用单位
珠海市拱北华信酒店
设备使用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77号
制造单位
广东升达电梯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2011年9月
规格型号
SDK1000/1.5-JXVF
产品编号
S1108C086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1000KG
额定速度
1.5M/S
层站数
8层8站
控制方式
集选
自检概况
✓无整改项目
□有整改项目(不合格项:
项)
自检结论
合格
自检员
备注
电梯使用现场已具备检验条件,可进行整机检验。
使用单位负责人:
使用单位(盖章)
日期:
自检项目
序号
自检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
自检记录
自检结果
1
1.技术资料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
合格
2.
安全技术档案
制造资料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
合格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型式试验合格证和调试证书
门锁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
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
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合格
驱动主机型式试验合格证
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
限速器调试证书
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
电气原理图
√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安装资料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
√
合格
施工方案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资料
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
---
无此项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
施工方案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限速器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监督检验报告
√
合格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
合格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
合格
5.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合格
2
2
机房
(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与通道门
(1)通道设置与畅通
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
合格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无此项
实测:
通道高
m
梯子高
m
夹角
°
(2)通道照明
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
(3)通道门
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实测:
宽1.2m;
高2.13m
3
2.2
照明
机房照明、照明开关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
合格
4
2.3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
合格
5
2.4
主开关
主开关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
合格
6
2.5
驱动
主机
(1)工作状况
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合格
(2)轮槽磨损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
7
2.6
紧急
操作
(1)手动紧急装置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合格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3)应急救援程序
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
8
2.7
限速器
(1)电气安全装置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
合格
(2)动作速度校验
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
9
2.8
接地
接地连接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
合格
10
2.9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动力回路
20MΩ
照明回路
3MΩ
安全回路
2MΩ
合格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11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
井道安全门
(1)门锁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无此项
(2)电气安全装置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12
3.2
井道检修门
(1)门锁
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无此项
(2)电气安全装置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13
3.3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
合格
14
3.4随行电缆
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
合格
15
3.5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
合格
16
3.6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
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
合格
(2)停止装置
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
17
3.7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
合格
18
3.8
缓冲器
(1)缓冲器固定
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
合格
(2)液位和电气安全装置
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
(3)对重越程距离
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见附表1
19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1)检修装置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
合格
(2)停止装置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
20
4.2安全窗(门)电气安全装置
安全窗(门)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
无此项
21
4.3对重(平衡重)固定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
合格
22
4.4
轿厢
面积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
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
合格
23
4.5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1)紧急照明
轿厢内应当装设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
合格
(2)紧急报警装置
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
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
√
24
4.6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实测:
高0.78m
宽1.0m
合格
25
4.7轿厢超载保护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
合格
26
5
悬挂装置
、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
合格
27
5.2端部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
合格
28
5.3
补偿
装置
(1)绳(链)端固定
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
无此项
(2)电气安全装置
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
(3)补偿绳防跳装置
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29
5.4旋转部件的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
合格
30
6
轿门与
层门
6.1
门间隙
(1)门扇间隙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见附表2
最大值
5mm
合格
(2)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
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见附表2
最大值
21mm
31
6.2
玻璃门
(1)标记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
无此项
(2)固定件
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
(3)防拖曳措施
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
32
6.3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
合格
33
6.4门的运行与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
合格
34
6.5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
合格
35
6.6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
合格
36
6
轿门与
层门
6.7
门的
锁紧
(1)锁紧型式
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
合格
(2)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门锁啮合长度数据见附表2
(3)电气安全装置
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
(4)轿门锁紧装置
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
37
6.8
门的
闭合
(1)机电联锁
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
合格
(2)电气安全装置
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
38
6.9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见附表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间隙最小值:
7mm
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最小值:
8mm
合格
44
7试验
7.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合格
45
7.2耗能缓冲器试验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无此项
√实测:
110s
合格
46
7.3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合格
47
7.4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合格
48
7.5空载曳引力试验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
合格
49
7.6运行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
合格
50
7.7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
合格
51
7.8上行制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合格
半年及年度维保附加项目
序号
自检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
自检记录
自检结果
1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无松动
√
合格
2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合格
3
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合格
4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合格
5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合格
6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确
√
合格
7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合格
8
曳引绳、补偿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合格
9
曳引绳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
合格
10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合格
11
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合格
12
对重缓冲距
符合标准
√
合格
13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固定、无松动
14
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
合格
15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16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
合格
17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合格
18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合格
19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
合格
20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工作正常
√
合格
21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
合格
22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
合格
23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
合格
24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
合格
25
随行电缆
无损伤
√
合格
26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合格
27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
合格
28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
合格
29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
合格
30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
合格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序号
自检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
自检记录
自检结果
1
8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8.1
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1)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
无此项
(2)检修门(窗)开启时从轿内移动轿厢要求
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30m
检修门(窗)的尺寸:
m×m
边缘间距:
m
2
8.2
底坑内的作业场地
(1)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
无此项
(2)井道外电气复位装置
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
无此项
3
8.3
平台上的作业场地
(1)平台进(出)装置与电气安全装置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
无此项
(2)机械锁定装置设置与电气安全装置
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
无此项
(3)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设置
如果检查(维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