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排与市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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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排与市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汇编

 

市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排

20*年是我市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之年。

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服务经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贯彻落实全市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职能,深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统筹规划,加强协调,着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建设生态市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局作为建设生态市的主要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宣传发动、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任务书、编制生态市建设纲要、推进基层创建活动等前期工作,并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

3月23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金德水主持会议,副组长、副市长何剑敏具体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由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签订的工作任务共计310项,涵盖生态市建设的方方面面。

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上半年我局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生态市规划编制工作。

委托北师大开展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已完成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经修改形成送审稿,待下一步组织专家论证。

同时以宁波生态市规划为龙头,各具特色的县(市)区的生态建设规划也在加快编制中,目前已有江东区、鄞州区、镇海区、慈溪市、宁海县等地完成了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其它县(市)的生态规划也抓紧编制之中,覆盖全市范围的生态市规划体系正在形成。

二是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

针对各地创“国家模范环保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不同的目标,组织专家开展县(市)区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创建效果。

继宁海县于去年10月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后,象山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日通过了省级预验收,奉化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余姚市泗门镇、慈溪市周巷镇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此外全市还有14个乡镇和16个行政村通过省(市)级生态示范乡镇验收,40个村镇列入所在县(市)创建单位,基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做好生态市工作任务的日常督查。

为贯彻落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履行好生态办职责,召开市级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联络员会议,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度情况。

结合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人大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联动检查、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部分抽查,并将工作进展通过简报形式加以编发,截止6月底,共编印工作简报15期,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督促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开展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和理念贯彻,目前有96家单位获“环保模范单位”称号,形成一批具有良好环境行为的基层组织。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保知识下乡进社区行动”、“百名妇女看环保”等活动,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工作目标,开展“创模”、建“生态县区”的系列宣传活动,培育和提高全民建生态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着力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从20*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已连续四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期间,曾培炎副总理又召开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为此3月9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拉开了20*年全市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序幕。

半年来,围绕专项执法行动我们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结合全省三级人大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联动检查,我局会同计划、经济、监察、工商部门以巩固去年专项检查成效为起点,认真落实“四查”制度,联合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环境案件、重点敏感区域、违规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如责成河姆渡镇政府对区域内不锈钢酸洗小作坊进行查处,销毁所有作坊的酸洗池,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截止到6月10日,共检查企业1554家,立案109家,共处罚款1*万元,成为历年来查处力度最大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在此期间,我们还充分媒体的舆论作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今年整治行动方案,公开曝光执法期间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各级政府从根本上解决辖区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全面实施区域环境整治。

根据年初下达的整治任务,海曙和江东两区对辖区内1000余家餐饮企业进行摸底,为下步全面整治打下基础,江北区则开展对慈城镇酸洗行业的整治,并建成日处理50吨/日的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镇海区结合中大河整治工程,制定沿岸企业搬迁计划,投入170万对现有7家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北仑区积极开展铝压铸、模具行业的“腾笼换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中;鄞州区深入开展章溪河治理工作,对3家酸洗拉丝企业实施搬迁;余姚市抓好姚江沿岸工业企业的结构布局调整,10家重点水、气污染企业正在搬迁之中;奉化市结合“创模”工作,对亭下、横山水库上游和剡溪萧王庙镇活动堰上游附近的水环境进行治理,完成河岸生活垃圾清理;慈溪市对铜熔炼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新浦镇内6个村的熔炼加工点和宗汉铝熔炼园区,完成观海卫镇、桥头镇废塑料整治和及周巷镇腌制废水治理的前期调查工作;宁海县巩固凫溪流域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对沿岸10家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令,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象山县开展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整治工作。

三是完成实验室污染物调查和环境容量核查工作。

我市被国家列为开展实验室污染物防治工作的试点城市,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市近90家实验室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半年实施实验室环境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准备。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要求,开展全市地表水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完成287家重点污染源的核查工作,为下半年开展容量测算工作提供详实数据。

三、依法办事,强化服务,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积极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强化行政服务意识。

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中心的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依法对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基础上,对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采取承诺告知制或现场审核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办事。

做好项目环保监管工作。

坚持审批“六原则”,积极扶持高新技术和少、轻污染项目,建立面向全国的专家咨询库系统,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论证工作,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审批项目3455个,否决699个。

强化项目建设期间的监管力度,重点做好电镀、印染、化工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监管和检查工作,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此外我局还积极推进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主动做好认证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审核和服务工作,目前已有60家单位通过IS*40*认证,促使企业的环境自律意识不断提高。

四、以民为本,改善环境,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始终是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在环保工作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此半年来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开展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不断推进,特别是鄞县撤县设区以来,城区面积大大增加。

为此我局在巩固原有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工作基础上,实施扩建工作,目前市六区建成烟控区225.2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112.77平方公里,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以上,同时加强达标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强化信访查处工作。

我局充分发挥市环境投诉中心集中受理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做到及时规范办理,并公开上网,公开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市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处理案件954个,办结率达100%。

同时继续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议案、提案件132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做好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结合上半年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两次对全市的饮用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跨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工作。

鄞州区、奉化市、宁海县完成对所辖四个中心镇的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完成《宁波市禽畜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汇总工作。

开展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搬迁工作,实施奉化金田等9个规模化牧场污水治理工程,其中江北区目前已关停转迁

市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

20**年是推进污染减排、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冲刺年。

全市环保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七彩云南•生态普洱”保护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接受市委检查指导组的检查指导,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环保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增强,环境监督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各项环保工作有序向前推进。

一、上半年环保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任务,增强信心决心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20**年5月,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精神,总结2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年的环保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落实措施,努力开创我市环保事业新局面。

会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七彩云南•生态普洱保护行动20**年度工作责考核责任书》,首次以《责任书》的形式,将“七彩云南•生态普洱保护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为环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顺利,环保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七彩云南保护行20**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书》和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云环发〔20**〕45号)要求,20**年我市污染减排任务为:

净削减二氧化硫30吨,净削减化学需氧量900吨,完成16个污染减排项目(工程减排项目10个、关停项目3个、新开工项目3个)。

目前,10个工程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其中:

有2个通过省级验收,分别是:

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项目和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纸浆污水深度处理项目。

有8个通过市级验收,分别是:

镇沅淀粉酒精厂生产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城分公司橡胶加工污水处理项目,云南中云勐滨糖业有限公司、景谷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永平糖厂、景谷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钟山糖厂、江城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城糖厂、孟连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西盟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6个糖厂酒精废醪液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项目。

关停3个项目中景谷冀世顺兴铁合金厂已完成关停,墨江兴仁工贸有限公司已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孟连勐马铁合金厂已停产侍拆除。

新开工3个项目中,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环评已通过省级审批,景谷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待省审批。

在环保基础工作方面:

一是完成了省环保厅组织的对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现场考核,在8个城市中位列第三,比上年提升2位。

二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作,已于近期投入试运行。

三是完成了普洱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对县(区)的验收,在此基础上,省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先期对墨江县、思茅区和澜沧县三个样本区进行了验收,三个样本区数据录入正确率平均达99.26%,通过省验收组验收。

(三)围绕发展强化服务,提升质量、注重时效

围绕市政府经济发展的重点,把好环评关,积极主动提升服务质量。

市级已完成5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其中:

我市列入全省20**年100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7个项目(磨思公路、思澜路二期工程、澜惠路、220千伏变电站、澜沧县小坝子水库、镇沅县五一水库、普洱市中心城区路网工程),已完成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在协调省级审批的18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作中,有12个建设项目已通过省级环评审批(澜沧铅矿旋涡柱铅闪速熔节能项目、思茅区人民医院、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墨江县垃圾处理场、镇沅县污水处理厂、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勐野江电站、思茅区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山水铜业4000吨/年技改项目,普洱市、景谷县二个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和云景林纸9万吨/年技改项目),有6个建设项目处在省环保厅审批过程中(宁洱县工业园区规划项目,金光集团金澜沧速生丰产林建设项目,小黑江流域通达河电站项目,宁洱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宁景路、思江路扩建项目)。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宣传法制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成了我市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专项申报工作,为建立健全全国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掌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基本情况打好基础。

二是制定《普洱市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方案》,开展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工作。

上半年现场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人次,对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环境监察、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稳定达标排放,新建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不断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参与完成了元—磨路老苍坡1号隧道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甲酸泄漏造污染的事故处理工作。

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上半年,全市共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112起,接待来信、来访180起,处理率达100%。

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议案、提案7件。

四是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完成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全市145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征收排污费262万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广泛开展环境宣教法制工作,一是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考评检查组对我局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验收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二是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共同组织推荐“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好新闻13篇;三是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20**年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活动”,部分学校学生参与比赛,完成了《普洱经济社会发展60年》中的环保宣传材料上报工作;四是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中,全市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布了环境质量公报,在报刊上刊登文章21篇,发放“七彩云南生态普洱”宣传画册198本,举行了纪念活动和文艺晚会,发放宣传单宣传册44800份,发放环保购物袋9000余个。

共有49个部门、65所学校、15000多师生及绿色家园协会、共青团组织、企业参与宣传,有4件作品获全省七彩云南好新闻奖,完成13所绿色学校、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五)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思茅区倚像镇竜竜下寨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资金到位61万元)和墨江县新安乡布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资金到位77万元)实施。

6月底已完成项目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思茅区六顺乡官房村等一批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完成了七彩云南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六)环境监测工作有序有效

完成了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的常规例行监测任务,获3638个监测数据。

对58家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三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建立了思茅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对5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指导,编制了涉及城市建设、规划、冶金、矿业、交通、茶叶加工、水电、房产等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0份,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施工期监测服务及污染减排竣工验收监测8次,生态类项目输变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18项。

编制完成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普洱市监测站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测仪器设备方案,完成了全国普洱茶土壤环境背景值现状调查,开展了计量认证(20**年)复审准备工作。

(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提高认识、突出特色、解决问题、保证质量“四个目标”和市委“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普洱”的四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始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针,抓紧、抓实、抓好。

健全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中共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普洱市环保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每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和要求,制定了《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流程表》和《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

在学习调研活动中,围绕“五个讲清”,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举办专题讲座、专题案例剖析、专题教育讨论等多种形式,思想大动员贯穿学习培训活动的始终。

广开言路,广集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

通过采取深入基层“广泛听”、座谈走访“当面问”、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多方求”、开展谈心活动“对比找”等多种方式,共征求到涉及思想作风、环境管理、执法监督、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服务基层等6个方面、45条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多方征求到意见6条和建议16条,进行了认真修改。

在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于中,征求到5条修改建议,群众满意率为94%,基本满意率6%,不满意率0%。

(八)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及时成立了普洱市环境保护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制度的主办科室,协办科室和督办领导,实行月报制度。

二是抓好平台建设。

按要求建立和开通了普洱市环保局“96128”信息查询电话专线,确定了专职信息联络员,落实了办公地点和设备,确保了信息查询的畅通。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

组织“96128”政务信息专线联络员和网络查询管理员参加了市级组织的五次集中培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制定了《普洱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普洱市环境保护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宣传平台,设立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总结、挖掘经验做法,不断提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自今年3月份开展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至今,没有涉及需要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阳光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重要事项20项,其中公示到期11项,公示期间均未收到意见建议;通过阳光政府网站向社会通报重点工作66项,未收到群众建议;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明确了“96128”信息联络员及网络查询管理员,主动收集环保业务相关的常见问题及解答30个条目,在政府信息网络查询系统进行了公布。

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宜已整理录入行政许可项目查询系统。

尚未接到“96128”专线政务信息查询事项及政务信息网络查询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活动成果,抓好教育长效机制的落实。

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良好的学习进取风尚,提高政策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指导,为基层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撑腰,积极帮助反映县级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反腐败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环境保护清正廉洁的形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三项制度。

打造清廉、高效、团结务实、充满活力和奉献精神的环保队伍。

营造舒心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干事的良好环境。

(二)全力以赴做好市内重点项目的环保服务工作。

建立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的跟踪督办制度,落实“三同时”管理要求。

围绕市政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中心工作,加强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环评审批部门的沟通交流,对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评估、审批实行专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各个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经济建设出谋划策。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分类管理和环保部“四个一律不批”的规定。

进一步抓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建立与环境监察、监测单位协调联动的机制,严格验收监测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三)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完善环保基础工作。

积极配合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缓解结构性污染。

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大力支持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工作,为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发展腾出总量空间。

在管理减排上,做到对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监测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到位、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开展饮用水源地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城区噪声、油烟、建筑扬尘等污染扰民问题。

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监管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环境监察试点,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综合整治试点示范。

以推进农村“四个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年内完成思茅区倚像镇竜竜村和墨江县新安乡布竜村两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思茅镇省级生态乡镇项目。

(五)加强环保宣传,建立环境行为公开制度。

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创新环保宣教形式,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公民参与环境公益活动。

建立全市环境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状况等政务内容。

建立公布企业环境形象制度,公开曝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事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开展对20**年减排重点项目,限期治理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及时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努力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为基层环境执法创造条件。

(七)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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