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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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3篇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3篇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第1篇为贯彻落实宝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经中心研究决定,建立重大项目"四办"服务工作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

一、"四办"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范围1.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1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和农业项目。

2.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3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产服务业项目。

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内容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由中心负责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进行审办;对申办可行的项目证照办理进行会办;对需要上级许可的项目进行帮办;对各窗口办理服务情况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项目早实施、早投产。

三、重大项目"四办"工作流程

(一)接待。

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登记。

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二)受理。

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三)审办。

由中心业务科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提供审批建议,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浪费。

(四)会办。

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不同的会办方式。

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

(五)帮办。

对需报省、市批准的事项,实行专人帮办服务,根据申办对象要求,由相关窗口明确专门人员帮助申办对象去省、市办理。

(六)督办。

由督办科对重大项目办理的服务效能加强跟踪督查,对服务不力,造成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七)回访。

对于办结的重大项目,由中心督办科牵头,定期到有关企业进行回访调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中心各窗口在项目办理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情况。

四、重大项目"四办"工作要求中心成立重大项目"四办"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业务、督办的负责人任副组长,业务科、督办科和相关窗口的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业务科负责。

各窗口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帮办,对重大项目的办理要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一事一档。

对项目的服务明确"一个人",对项目所需申办材料及收费做到"一口清",对项目申办材料的指导、审查、审批实行"一条龙"。

各窗口负责人是重大项目"四办"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安排好涉及本窗口的重大项目的全程帮办工作。

中心业务科和督办科要加强与各窗口的业务协调和衔接,确保做好重大项目"四办"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具体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第2篇2020年是"四办"改革攻坚提升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发〔2020〕7号),深化"四办"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复工复产,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1]一、工作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抢抓政府管理数字化转型机遇,突出流程优化和"一网通办",全面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便利化,巩固提升"四办"改革成果,不断增强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

全区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比例达70%以上,简易事项即来即办;"网上办"比例达95%以上,可全程网办比例达70%以上;"就近办"比例达75%以上;"一次办"比例达95%以上;办事群众好评度达99%以上。

--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效能步入全市中心城区前列。

企业开办实现"一表申报、一个环节、最快半天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办理,实现简易事项即来即办,抵押登记、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中小微企业供水、供电、供气接入探索推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聚力流程优化,推进政务服务协同高效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

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能简化就简化,能线上办理就线上办理,能不见面审批就不见面审批"的要求,对照国内先进城市中区情与洪山相近的区县,按照最优标准对标对表,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五减"行动,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对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等六个方面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切实解决事项不够精细规范、审批环节不够精简、线上线下融合不够、服务效能不优等突出问题,全方位推进政务服务流程重塑。

按照"应领尽领""应进必进"要求,扎实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编制、发布工作,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固化对标优化成果,实现审批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2.推进"一事联办"集约服务。

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需要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围绕开办餐馆、药店、书店、便利店等应用场景,细化50个场景需求,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取件"和成熟一件推出一件的要求,梳理编制"一件事"清单,逐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涉及事项、责任部门、办理条件、申报方式、申请材料、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审批服务。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

(二)聚力重点领域改革,全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最快半天办结,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免费提供企业印章。

推进开办企业涉及的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等7个事项同步网上办理,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

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管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推进企业登记"容缺受理"和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

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降低注销成本。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洪山公安分局、洪山税务局、洪山社保处、入驻政务中心银行机构;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底之前)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突出精简环节、减少时间、降低成本,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试点,加快落实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审批环节精简至19个以内,申请材料精简至30项以内;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学习借鉴"标准地""标准厂房"做法,结合区域统一性评价成果实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推进产业项目、简易低风险项目拿地即可开工、拎包即可入驻。

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缩小审查范围,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深化重点项目帮代办,主动靠前提供政策辅导、专家咨询、预排工期、进度跟踪、协调督办等服务。

(牵头单位:

区建设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洪山生态环境分局、相关市政服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底之前)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数据自动获取、信息自动核对,实现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即来即办;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批量登记和继承、受遗赠登记除外)。

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水电气过户一体化"。

推动法院、机构编制、公安、住房保障房管、司法、民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联通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推进办事企业群众"零材料"办理。

推进不动产权籍一体化调查,实现房屋预(实)测绘成果信息与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

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

洪山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洪山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金融办;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底之前)4.优化"水电气"获得服务。

简化优化"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办理、联合审批,实现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总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优化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助推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

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水电气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中小微企业获得用水办理环节为2个、办理时长为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项,对DN40mm以下的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零跑腿、零环节、零费用、零时长"服务。

推进"一证办电",实行企业报装一窗受理和"掌上电力"可查。

探索实行125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零费用"接入。

获得用气办理环节最多3个,申报材料减少至1项;用气量在10m/h以下的供气接入工程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推进水电气报装系统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数据共享。

推动与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水电气市政公用设施提前建设,实现企业申请报装即可挂表接入,提高接入效率和可靠性。

(牵头单位:

区科经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园林局、区建设局、洪山公安分局、相关市政服务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底之前)5.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对照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通用清单,清理规范并制定发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放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准入,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加强"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推广应用。

强化中介服务监管。

(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底之前)(三)聚力网上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网通办"1.大力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

结合国家、省与市一体化平台融合以及市级部门专网撤销进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通过市一体化平台审批,新增接入政务服务事项200项以上。

充分应用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监察、电子签章、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等支撑平台,提升全程网办水平。

完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数据、云资源等基础架构,强化"一网通办"支撑。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区大数据中心、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2.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和数据共享。

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100%覆盖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探索"电子证照卡包"创新应用,实现"一码亮证";推进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电子营业执照的深度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推行证照、数据调用全程上链,提升证照使用安全性。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公共数据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区大数据中心、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3.推进"全市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

围绕户籍户政、出境入境、交通交管、社保医保、税费办理、卫生健康、就学养老、住房公积金等领域,分别拟定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跨层级、跨区域办理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

做到"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事项分别达到100项、150项。

(责任单位:

洪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洪山社保处、区医保局、洪山税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房管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4.更大范围推进便民服务自助办、掌上办。

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体系,新增100项服务事项;利用银行等商业机构网点密集优势,探索"政务服务+银行"模式,推动自助服务终端进楼宇、进社区、进高校、进园区。

推动鄂汇办APP可办便民服务事项达400项。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底之前)(四)聚力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推进线上线下集成融合1.优化服务暖企便民。

运用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递办、自助办等渠道,畅通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减少人员跑动聚集。

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反馈渠道。

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深入开展"送政策、摸情况、解难题、交朋友"联系服务企业活动,通过"点对点"、"一帮一"方式,送政策、摸情况、解难题、交朋友,深入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并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

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6个区直部门、5个垂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7月底之前)2.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

结合"民呼我应"开展街乡政务服务机构改革,优化调整街道内设机构,重组街道事业单位,配备一定数量有专业背景的行政编制人员,引入政务外包模式,规范街乡政务中心管理。

授予街乡一定行政审批权限,梳理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更好服务群众企业"家门口"办事。

(牵头单位:

区委编办;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3.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

完善政务大厅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建设,加强街道(乡)、社区(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配齐配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做好健康码推广应用,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

设有线下服务窗口的区直部门和垂管部门、各街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1]4.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地见效。

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提升"好差评"覆盖率。

按照成熟一批、参评一批的原则,对接入"好差评"系统的政务服务机构开展评议工作。

多形式推动主动评价率提升,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

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强化对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的监督检查。

切实提高"好差评"主动评价率、服务满意率、整改反馈率、处理及时率、回访满意率。

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与"双评议"衔接工作。

(牵头单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

参与"好差评"工作的区直部门和垂管部门;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之前)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调度。

各部门、各街(乡)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把深化"四办"改革摆在事关营商环境优化、事关"民呼我应"改革、事关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针对所涉及的任务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改革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鼓励先行先试。

各部门、各街(乡)要紧盯"四办"改革目标,主动对标先进,从实际出发,借助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人工智能应用、便企便民应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三)强化考核落实。

坚持以评促建、以考促优的原则,不断完善区内区"四办"改革的考核办法,建立"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四办"改革考核制度。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部门、各街(乡)"四办"改革和政务服务效能进行月度考评。

(四)强化支撑保障。

各部门、各街(乡)要在人、财、物方面对"四办"改革给予全力支持,对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推进力度。

要加强工作宣传,总结推介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四办"改革氛围,让办事企业群众享受"四办"改革红利。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第3篇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发〔20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四办"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便利化,特制定《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特点聚力为民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最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市实际,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深化"四办"改革成效。

聚力排堵解难。

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强化责任,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聚力融合创新。

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进审批服务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突出流程优化和"一网通办",分别从"四办"比例和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两个方面提出了2020年拟达到的目标。

一是在政务服务"四办"方面:

政务服务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比例达70%以上,简易事项即来即办;"网上办"比例达95%以上,可全程网办比例达70%以上;"就近办"比例达75%以上;"一次办"比例达95%以上;办事群众好评度达99%以上。

二是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方面:

企业开办实现"一表申报、一个环节、最快半天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简易事项即来即办,抵押登记、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中小微企业水电气接入探索推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四、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从流程优化、重点领域改革、网上服务能力和窗口服务能级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

一是聚力流程优化,推进政务服务协同高效。

主要包括: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和推进"一事联办"集约服务。

二是聚力重点领域改革,全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主要包括: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水电气"获得服务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三是聚力网上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主要包括:

推进一体化平台深度融合、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和数据共享、推进"全市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和更大范围推进便民服务自助办、掌上办。

四是聚力提升窗口服务能级,推进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主要包括:

优化服务暖企便民、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和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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