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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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细则
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组织好我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计划及2003年高考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和调整我省普通高中会考工作的意见》,制定以下考试实施细则。
一、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江苏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负责,各市、县(市、区)、考点共同组织实施。
1.省会考办负责:
(1)制定考试实施细则、考务工作细则;
(2)制订、修改考试纲要;(3)建立考试题库;(4)建设考试管理中心;(5)开发考试、考务软件;(6)对市、县有关人员考试、考务软件使用进行培训;(7)制定考试过程和安排考试时间;(8)阅卷;(9)印制等级证书;(10)维护考试中心网站;(11)指导和巡视市、县(市、区)考试工作;(12)省级考试档案管理等。
2.各市、县(市、区)会考办与省会考办衔接,负责本地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会考办负责:
(1)安排县(市、区)考试;
(2)验收和批准考点;(3)汇总、统计各类报表;(4)指导与巡视县(市、区)考试工作;(5)组织安排市管学校考试工作;(6)管理市级考试档案。
县(市、区)会考办负责:
(1)指定非考点学校和社会青年考生报名及考试的考点;
(2)汇总、统计报名情况;(3)打印、发放准考证;(4)编排考点、考场、考生;(5)组织安排、巡视考试;(6)组织、安排培训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7)组织安排县(市、区)及乡镇管辖学校考试工作;(8)打印和发放等级证书;(9)管理县(市、区)级考试档案等。
3.各考点负责:
(1)组织本校和县(市、区)安排的其他学校考生报名;
(2)布置考试环境;(3)组织与实施考试;
二、考试的等级设置和方式
1.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根据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学要求和提高要求分为九个等级。
1-3级为小学教学分阶段要求水平(不开考),4级(初级)为小学毕业要求水平;5级为初中教学阶段要求水平(不开考),6级(中级)为初中毕业要求水平;7级为高中教学阶段要求水平(不开考),8级(高级)为高中毕业要求水平;9级为高中以上提高水平。
2.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统一采用单人单机上机考试方式。
3.各考试等级对全省中小学生开放,考生可参加本学习阶段的毕业要求水平考试,也可跨阶段参加高级别的考试。
高级别等级证书可替代低级别等级证书。
4.2002年5月和2002年10月进行的两次等级考试只进行第8级(高级)考试,暂不向其他年级学生和社会青年开放。
三、考试内容
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限定在《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试行)》范围内。
四、考试对象
1.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对象为:
(1)江苏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
(2)社会青年。
2.2002年5月和2002年10月进行的等级考试对象分别为2000年秋季和200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3.借读生随借读学校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和发放等级证书。
五、考试实施步骤
1.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每年进行两次,5月和10月各进行一次。
不安排补考,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可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
学生参加考试次数不限。
2000年入学和200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分别参加2002年5月和2002年10月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8级(高级)。
2.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4级(初级)和6级(中级)的安排
各市初中、小学参加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年级、要求、考试对象的范围,暂由各市教育局根据各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的具体情况决定。
待条件成熟再进行全省统一考试。
2002年各市可选择部分地区、学校进行试点,并将选定的试点地区、学校于2002年9月15日前报省会考办。
省会考办负责有关考试的准备。
试点考试时间初步拟定为2002年11月。
六、考点的申报和验收
凡是具备了一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向县、市会考办申报,作为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考点。
各市会考办原则上可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硬件、软件配置要求》(见附件),以每个考场用于考生的计算机数不少于25台的标准对考点进行验收批准。
也可参照同样标准委托县(市、区)会考办进行验收,市会考办批准。
各市可指定具备了一定条件的其他教育部门的学校申报考点,市会考办进行验收、批准。
各市会考办对考点验收、批准后报省会考办备案。
七、考试日程和时间安排
1.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0月的第三个双休日周六、周日两天进行。
在上述时间内不能完成考试计划的县(市、区),报省会考办批准后,可延长一至两天。
2.每天安排五场考试,每场考试60分钟,两场之间间隔30分钟。
上午两场:
第一场8:
30-9:
30,第二场10:
00-11:
00;下午三场:
第三场:
1:
30-2:
30,第四场:
3:
00-4:
00,第五场:
4:
30-5:
30。
八、考试收费
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公布的方案收取考试费,并逐级按比例上交上级部门。
九、考试成绩管理
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第。
考试成绩以等第形式通知考生。
十、等级证书发放
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市或县(市、区)会考办发放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加盖市或县(市、区)会考办钢印的《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级证书》。
十一、未尽事宜及以上条款由省会考办负责解释。
江苏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高级)》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从2002年开始,我省已成功进行了五届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通过考试有力促进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普及和课程实施水平的提高。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小学三年级以上和初中都已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普通高中2005年也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方案。
为此,根据教育部2003年制订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院重新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高级)》,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是测量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要求的重要手段,必修部分与选修部分考试成绩合格是取得相应学分的必要条件,也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施以后进行的第一项全省统一考试。
因此,各地要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和考试为契机,充分整合教育资源,为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提供必备的硬、软件条件;通过教育教学,让学生掌握信息技术,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信息素养,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为学生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通过考试,提高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质量。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联系。
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高级)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为适应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改革的要求,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制定以下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会考办、各县(市、区)会考办、各考点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一)省教育考试院职责
1.考务工作由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考试方案、考试纲要和考务工作细则;组织编写考试指导用书;制定和修改考试、考务软件;指导和督查市、县(市、区)、考点的考试工作;组织阅卷;公布成绩;发放成绩证书;管理考试档案及考籍等工作。
2.命题工作由考试命题中心负责。
主要根据考试方案与考试纲要组织命题、文字审题和电子审题等工作。
3.数据信息处理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主要负责项目考试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成绩处理等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会考办、考点的职责
各市、县(市、区)会考办和考点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主要负责本地、本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市会考办负责:
(1)安排县(市、区)考试工作;
(2)验收和批准考点;(3)指导、巡视县(市、区)考点考试工作;(4)组织安排市管学校考试工作;(5)处理考试突发事件;(6)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上传各类信息及考试答卷文件;(7)发放考试成绩证书;(8)负责辖区内考试经费的上缴工作;(9)管理市级考试档案;(10)汇总、统计各类报表等。
2.县(市、区)会考办负责:
(1)组织考点报名,汇总报名信息;
(2)编排考点考场,打印、发放准考证;(3)组织培训监考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4)组织安排巡考、督考;(5)组织安排县(市、区)及乡镇管辖学校考试工作;(6)处理考试突发事件;(7)检查督促各考点上传考试答卷;(8)收费并上缴市会考办;(9)发放考试成绩证书;(10)管理县(市、区)级考试档案等。
3.各考点负责:
(1)组织本校和县(市、区)会考办安排的其他学校考生的报名;
(2)组织与实施考试;(3)收费并上缴县(市、区)会考办。
二、考试的等级设置和方式
1.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共设四个等级:
初级(小学毕业水平)、中级(初中毕业水平)、高级(高中毕业水平)、提高级(高中以上提高水平)。
2.各考试等级对全省中小学生开放,考生可参加本学习阶段的毕业要求水平考试,在通过本学习阶段的毕业要求水平考试后,也可跨阶段参加高级别的考试。
3.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统一采用单人单机、随机组卷的上机考试方式。
三、考试的实施步骤与功能
1.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每年进行两次,不安排补考。
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10月的第三个双休日起的4天,每天安排五场,每场80分钟。
在4天内不能完成考试计划的县(市、区),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批准后,可延长一至两天。
每次考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双休日进行续考。
考试过程中因出现异常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的考生,可参加续考。
续考资格由市、县(市、区)会考办确认,各市须将续考考生的名单及续考原因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备案。
2.初级、中级、提高级的考试仍由各市教育局根据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的具体情况、条件决定是否进行试点。
3.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是测量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要求的重要手段,必修部分与选修部分考试成绩合格是取得相应学分的必要条件。
一次考试中必修与选修有一部分不合格或两部分都不合格的考生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
必修与选修两部分均已合格的考生,也可继续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
考试成绩以最高分计算。
四、考试对象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对象为:
(1)江苏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
(2)社会青年。
2006年10月进行的等级考试(高级)对象为2005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借读生随借读学校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和发放考试成绩证书。
五、考试命题与试题类型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依据《考试纲要》的内容与要求进行命题。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试卷分必修与选修两部分。
每部分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分别评分和计算成绩。
题型均为单选题、综合分析题和操作题三种形式。
六、考试成绩管理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分必修与选修两部分同时公布,均以分数和等第形式下发各市会考办,由市、县(市、区)会考办通知学校及考生,并于每年5月发放加盖市或县(市、区)会考办钢印的考试成绩证书。
其中等第成绩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75分-89分)、合格(60分-74分)和不合格(0分-59分)。
每次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
网址:
http:
//202.119.135.100或.
七、考点设置
凡是具备了一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向县、市会考办申报,作为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考点。
各市会考办原则上可根据《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硬件、软件配置要求》(见附件①)进行验收,也可参照同样标准委托县(市、区)会考办进行验收,市会考办批准。
具备一定条件的教育部门主管的其他学校也可申报考点,由市会考办进行验收、批准。
各市会考办须将验收批准后的考点报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对各地上报备案的考点,必要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验收。
对少数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县(市、区)会考办可安排该校考生到附近的考点学校进行考试。
八、经费与使用
各地须严格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收取考试经费。
收取的费用除按规定上缴省教育考试院外,其余费用须用于考试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九、考试指导用书的编写与发行
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会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中小学教研室共同组织专家和教师编写《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试指导》。
考试指导用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考试纲要;知识要点;样题、样卷;上机考试过程说明和考生须知五个部分。
考试指导用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行。
未尽事宜及以上方案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处负责解释。
附件①: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硬件、软件配置要求
一、考试系统硬件配置:
(一)考试管理机:
P4以上主机,40G以上硬盘,256M以上内存,10M以上网卡,800*600彩显。
(二)考试机:
PIII以上主机,20G以上硬盘,128M以上内存,10M以上网卡,800*600彩显。
(三)网络:
10M以上交换机或HUB。
二、考试系统软件配置:
(一)考试管理机:
WIN2000或XP操作系统,OFFICE2000系统。
(二)考试机:
WIN2000或XP操作系统,OFFICE2000系统,根据所选择的选修内容,安装相应的软件。
三、考场网络环境:
10M以上WINDOWS对等网,每台计算机设置唯一的IP地址。
附件2: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高级)
必修部分
主题一:
信息技术与社会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信息及其特征
1.信息的基本概念
A
2.信息的一般特征
A
二、信息技术与社会
3.信息技术的概念
A
4.信息技术的悠久历史
A
5.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A
6.合理使用信息技术
A
主题二:
信息获取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信息的获取过程
1.信息来源的主要途径
A
2.信息获取的方法和工具
A
3.信息的数字化表示
A
二、因特网信息的查找与下载
4.因特网的服务功能
AB
5.信息的浏览
ABC
6.信息的搜索
ABC
7.信息的下载与保存。
ABC
8.E-mail的发送和接收
ABC
三、信息的甄别与评价
9.信息甄别的基本方法
AB
10.信息的评价
AB
主题三:
信息加工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信息加工的方式
1.信息加工的概念
A
2.信息加工的基本方式
A
3.计算机信息加工的一般过程
A
二、文本信息的加工
4.文字处理
ABC
5.文本信息的结构化
ABC
6.文本信息的形象化
ABC
三、表格信息加工
7.表格数据的处理
ABC
8.表格数据的图形化表示
ABC
四、多媒体信息加工
9.图形、图像信息的加工
AB
10.音频、视频信息的加工
AB
五、信息的编程加工
11.编程加工信息的基本过程
A
六、信息的智能化加工
12.人工智能的应用领域
A
主题四:
信息管理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和方法
1.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
A
2.信息资源管理的方法
AB
二、常用信息资源管理
3.用PDA管理日常事务
AB
4.用资源管理器管理本地计算机资源
ABC
5.用收藏夹管理网站资源
ABC
6.用Blog管理网上资源
ABC
7.用电子表格实现统计资源管理
AB
8.用文件夹共享实现协作资源管理
AB
三、数据库信息管理
9.数据库的概念
A
10.数据库、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关系
A
11.Access数据库的简单操作
ABC
主题五:
信息集成与交流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信息的集成
1.信息集成的一般过程
AB
2.常用信息集成工具
AB
3.简单网页的设计与制作
ABC
4.简单HTML代码的使用
ABC
二、信息的发布
5.信息发布的多种方式
AB
6.通过网络发布信息的方式
AB
7.通过网站发布信息的主要方式和过程
AB
三、信息的交流
8.信息交流的意义
AB
9.信息交流的方式
AB
10.网络信息交流的安全性
AB
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纲要(高级)
选修部分
模块一:
算法与程序设计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算法
1.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
A
2.算法的描述方法
A
二、程序设计基础
3.程序设计语言
A
4.数据及运算
ABC
5.程序设计的顺序结构
ABC
6.程序设计的分支(选择)结构
ABC
7.程序设计的循环结构
ABC
8.结构化程序设计思想
A
9.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思想
A
三、算法与问题解决
10.解析法
ABC
11.穷举法
ABC
12.递归法
ABC
13.排序与查找数据
ABC
四、应用程序设计
14.程序设计的一般步骤
AB
15.简单程序设计
ABC
模块二:
多媒体技术应用
单 元
知识与技能要点
试题类型
一、多媒体技术与社会
1.多媒体技术的概念与特征
A
2.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AB
二、图形图像的采集与加工
3.图形、图像的基本描述
AB
4.图形、图像的采集
AB
5.图形、图像的加工
ABC
三、音频信息的采集与加工
6.声音的数字化表示
AB
7.音频信息的采集
AB
8.数字音频的加工
ABC
四、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加工
9.视频文件的格式及特点
AB
10.数字视频的采集
AB
11.数字视频的加工
ABC
五、动画制作
12.计算机动画原理
A
13.计算机动画制作的基本流程
A
14.逐帧动画制作
ABC
15.补间动画制作
ABC
六、多媒体信息的集成与交流
16.多媒体作品制作的一般过程
A
17.常用多媒体集成工具
AB
18.多媒体作品的交流与评价
AB
模块三:
网络技术应用
单 元
知识点及技能要求
试题类型
一、网络技术基础
1.计算机网络的功能
A
2.计算机网络的分类
A
3.计算机网络的组成
AB
4.网络通信原理
AB
5.局域网的组建与设置
ABC
二、因特网的接入与使用
6.域名及其管理
AB
7.因特网的接入
ABC
8.因特网的服务
AB
9.因特网的使用
ABC
三、网站设计与评价
10.网站的概念
A
11.网站的规划与设计
AB
12.网页制作
ABC
13.HTML语言的基本应用
ABC
14.CSS样式表的简单使用
ABC
15.javascript的简单使用
ABC
16.ASP工作流程
AB
17.网站的发布与管理
ABC
18.网站的评价
AB
上表中题型:
A为单选题,B为综合分析题,C为操作题。
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讨论稿)日期:
2007-11-14
一、命题指导思想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为依据,注重考查高中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度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反映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新的科学思想,关注信息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信息技术测试的内容和要求
(一)测试范围
信息技术学科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科目所规定的一个必修模块和三个选修主题的有关内容。
(二)要求的表达
A:
对应了解水平与模仿水平
B:
对应理解水平与独立操作水平
C:
对应迁移应用水平与熟练操作水平
(三)测试内容和要求
必修部分
主题1 信息的获取(11课时)
内容
内容细目
要求
1、信息及其特征
(1)信息的基本概念
A
(2)信息的一般特征
A
2、信息技术及其发展简史
(3)信息技术的概念
A
(4)信息技术的悠久历史
A
(5)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A
3、信息的获取过程
(6)信息来源的主要途径
A
(7)信息获取的一般过程
A
(8)信息获取的方法和工具
B
4、网络信息的检索
(9)因特网的服务功能
A
(10)搜索引擎及其类型
A
(11)信息的搜索与浏览
C
(12)信息的下载与保存
C
(13)E-mail的发送和接收
C
5、信息的鉴别与评价
(14)信息鉴别的基本方法
B
(15)信息的评价
B
主题2 信息的加工与表达(9课时)
内容
内容细目
要求
1、信息加工的方式
(1)信息加工的概念
A
(2)信息加工的基本方式
A
(3)计算机信息加工的一般过程
A
2、文本信息的加工
(4)文字处理及排版
C
(5)图文混排
C
3、表格信息的加工
(6)创建表格及录入数据
B
(7)公式和函数的使用
B
(8)数据的筛选与排序
B
(9)表格数据的图形化表示
A
4、多媒体信息的加工
(10)多媒体作品的制作过程
A
(11)常见图像类型及文件格式
A
(12)图像的简单处理
B
(13)常见音频文件的格式及播放软件
A
(14)常见视频文件的格式及播放软件
A
(15)多媒体集成的基本方法
A
(16)多媒体作品的简单集成
B
5、信息的编程加工
(17)计算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A
(18)编程加工信息的基本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