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三违管理手册.docx
《企业反三违管理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反三违管理手册.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企业反三违管理手册
HSE健康安全环境
企业员工反三违手册
企业员工反三违手册
第一部分“三违”的识别和预防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二、识别和预防违章操作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
第二部分习惯性违章的成因与防范
一、习惯性违章的成因
二、反习惯性违章的特点
三、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
四、如何防范习惯性违章
第三部分反“三违”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三违”行为表现分类表
表01思想状态类
表02精神状态
表03综合安全类
表04生产操作类
表05维修作业类
表06仪表作业类
表07电气作业类
表08分析化验作业类
表09铁路、汽车装卸作业类
表10机关人员和其它类
第一部分“三违”的识别和预防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1.什么是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出现违章指挥的原因
不从客观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
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不尊重专家、员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
(1)不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
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2)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
(4)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5)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7)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
(8)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
(9)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10)发生工伤事故,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11)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擅自投入使用。
(12)在机电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13)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对特种设备不按规定制造、购置、安装和使用,以及在使用中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时仍安排生产。
(14)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不具备有关法规规定的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从事工程项目勘查设计和施工,或者委托转包给不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5)对建筑安装工程,不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放任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16)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7)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
(1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指挥行为。
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
(1)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
(2)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纠正。
二、识别和预防违章操作行为
1.什么是违章操作行为
凡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均属违章操作。
2.出现违章操作行为的原因
安全技术素质不高,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
明知道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
明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
侥幸心理严重,知道这种违章可能要出事故,但认为不一定而采取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
(1)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系围巾以及长发辫不放入帽内等。
(2)工作不负责任。
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
(3)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5)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篮等)。
(6)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
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清除切屑、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7)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已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8)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械设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9)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10)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11)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12)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13)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
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
(14)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15)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
1.什么是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在生产作业场所,员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需要将各个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起来,越是现代化的生产,这种严密的协调作用就越明显。
因此,这就需要依靠员工自觉维护和遵守劳动纪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如果员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散漫、无视规章制度的约束,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人身设备事故。
劳动纪律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有:
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2.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迟到、早退、中途溜号。
(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定,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在正常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
(4)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东游西逛、聚集闲谈、嬉戏。
(5)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
(6)上班不干活、消积怠工.严重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
(7)上班睡觉、看电视、下象棋、打扑克。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
(9)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
(10)无理取闹、纠缠各级领导、影响正常工作。
(11)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肇事。
(12)私自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
第二部分习惯性违章的成因与防范
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规程,长期反复发生的作业行为。
分析习惯性违章的成因,深刻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高度重视习惯性违章的预防措施,对炼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习惯性违章的成因
1.一味地想走捷径。
一些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观念新、脑子活,干工作也想“多、快、好、省”,但有时一味地想走捷径,置安全措施于不顾。
2.对潜在危险熟视无睹。
员工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看得见"的危险往往比较警惕、重视,但对潜伏危险的习惯性违章往往掉以轻心。
他们往往对已发生的危险比较警醒,对暂时没有发生危险恶果的习惯性违章却容易忽视。
3.侥幸心理作祟。
因为偶然违章没有造成什么恶果,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性违章。
4.“艺高人胆大”。
认为自己熟悉操作技术,有工作经验,理论上也有一套,操作知识也都知道,因而有关作业规定和程序对自己来说都是“不必要的”、“小菜一碟”,别人不敢违章,自己却敢。
5.误认为“习惯性违章不算违章”。
错误地认为,不良的作业习惯只是个人的工作习惯和“风格”,算不上是违章。
6.认为不是检查,没人监督,执不执行规章无所谓。
认为上级部门没来检查,不用“装样子”、“走形式”,工作现场没有领导监督,也无人会处罚,自己是单兵作业或与同事俩、仨人作业,不用按程序走也可以。
7.粗枝大叶、不拘小节。
认为对自己熟悉的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没必要每次都顾及“细节”、“小事”。
8.逞能冒险蛮干。
认为不是特别高就不用使用梯子,低压电“打不死人”就带电作业。
误认为按规章程序作业是无能胆小的表现,冒险蛮干方显“英雄本色”。
不愿意“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喜欢“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9.单位、班组安全管理不严。
个别单位、班组只重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制度。
对暂时还没有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姑息迁就,放松了对员工安全行为的严格要求和教育督导。
发生事故后,不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反习惯性违章的特点
1.反习惯性违章的必要性
多年来的事故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
这充分表明,习惯性违章存在的巨大隐患与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反习惯性违章势在必行。
2.反习惯性违章的长期性
反习惯性违章不能只搞大突击、集中培训、集中教育,不能搞“季节性”,只能搞“全天候”。
应该充分认识到,反习惯性违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搞短期行为。
反习惯性违章决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长期艰苦地防范,才能杜绝一犯再犯。
三、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缺乏认识,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终于酿成令人可怕的悲剧。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
即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
如进入生产装置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护用品等。
2.习惯性违章作业。
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如电工作业不挂警示牌,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等。
突出表现为图省事,认为执行规程要办理手续,要使用安全工器具,既麻烦又费时,而不执行也不一定出事。
对执行规程抱着应付的态度,违反了也不在乎
3.习惯性违章指挥。
即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
如下发工作票不写安全要求,在作业过程中,该执行的监护不执行等。
四、如何防范习惯性违章
1.狠抓"认识"教育
“认识”不到位,行动就不会到位。
正确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防范习惯性违章的重要意义,是预防习惯性违章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
因为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必须要有思想认识正确的人去执行,因此要狠抓“认识”教育。
2.狠抓“安全知识”教育
要利用简报、会议、宣传栏、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加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防范习惯性违章的能力。
3.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
可以通过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条例”、“反习惯性违章奖惩办法”、“反习惯性违章岗位实施细则”等。
把规章制度定到单位、定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上
4.反习惯性违章工作要长抓不懈
克服习惯性违章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抓不懈。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填报“岗位安全操作不违章日志”,即只要是工作日,无论哪一个岗位的员工都必须填写当日的安全操作记录,由班组及区块验收。
采取每周一小结,每月一评比,每年总结的办法,不让任何一个习惯性违章行为成为漏网之鱼。
5.奖励与惩罚并用
有了规矩,就得按规矩办,否则规矩就是一纸空文,防范习惯性违章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对于那些一贯坚持按规程工作、一丝不苟遵守安全规定而长期无任何事故的班组、个人要重奖,以激励全体员工。
而对那些违章的现象及责任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处罚,以警示旁人。
6.实行违章一票否决制
有的人之所以对习惯性违章满不在乎,除了因为没有深刻理解习惯性违章所潜在的巨大危害之外,还与习惯性违章发生后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有关。
所以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不能只批评教育或象征性地罚一些钱,而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安全不过关,其他都免谈。
7.领导重视
反习惯性违章能否取得成效,不仅仅取决于企业各级领导的决心、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而且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企业领导带头遵章守纪,杜绝习惯性违章指挥,员工就能跟着学,照着做,就能带出遵章守纪的员工队伍。
领导重视就能感召众人,只要领导以身作则,就会产生一股强大的反习惯性违章的凝聚力。
8.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要预防因习惯性违章而诱发的事故,既要解决好习惯性违章者这个主导因素,又要注意解决好操作对象、作业环境这些客观的因素。
单纯强调人这个主导因素,而忽视客观条件,不符合预防事故的客观规律。
特别是有的员工因受不良传统做法和习惯方式的影响,虽然身临险境却不知险,若再加上设备陈旧,存在许多缺陷和隐患,则事故难以避免。
因此,要预防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后果必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部分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
)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
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6)私藏、偷盗火工产品或将剩余火工产品在井下引爆的;
(7)违章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在一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8)违章不听劝阻、制止、殴打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违反上级指令中开除矿籍条款者。
(二)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给予安全处罚,同时可给予行政处分:
1、酒后入井罚款100元;溶区大爆破期间带烟火入井罚款300元;
2、入井人员和主井口运输工作的人员不戴安全帽的罚款30元/人次;
3、在井下工作场所作业前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检查、处理的罚款100元/次;
4、对斜井装砂机械、提升用的绞车不执行牢固可靠的稳固措施,罚款100元;对装砂机械的撑脚、道卡、齐蓬卡完好、工作台车文明卫生,未做到的分别处以50元/样的罚款;
5、放炮前不对炮崩区的设备、机械、缆线、信号等进行掩护,导致装砂机械被打烂的罚款500元,开关、设备、缆线被打烂的分别处以200元/样,并承担设备、设施折旧后价值的50~100%的赔偿;
6、放炮作业不按规定,不按要求安设警戒放炮的罚款200元/次;
7、处理盲炮不按规定进行的罚款300~500元,同时停止工作,参加违规学习,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特别严重违章处罚;
8、掘进工作面打眼工不按规定及时打风筒眼、电缆悬挂眼的罚款30元/个(眼子个数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
9、违反火工产品在领、运、用、退和炸药、雷管分装分运规定的罚款100元/次;
10、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漏风或风流短路的罚款100元;
11、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规定或走严禁行人的绞车道罚款100元;
12、井下带电作业不按规定程序停、送电的罚款100元;
13、对主井底、主暗斜井底挂钩工不遵守本工种操作程序而导致的车辆走单行道的罚款100~500元/次,对主井筒、主暗斜井井筒挂钩工不按井筒挂钩工操作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井筒跑车事故罚款500元/次,同时对造成的设备、设施、钢丝绳及车辆损坏,按购置价折旧费用的10~30%追究赔偿责任;
14、全矿提升运输、溶区生产、开拓过程中,凡矿车跳道必须采用正确的处理办法,处理跳车,不得乱干、蛮干,甚至违章处理。
否则罚款100~300元,同时按对设备、设施、轨道、钢丝绳、绞车和矿车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的10~30%追究经济赔偿;
15、对运输线、尾矿卸矸轨道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质量铺设标准化”,做到道床稳固,确保运输线畅通,对铺轨不合格的罚款50元/次,对尾矿卸矸因道床不稳导致的翻车或信号指挥不当造成的矿车翻车按10元/个车进行处罚;
16、主井绞车司机、主暗斜井绞车司机、矸石山绞车司机及生产区域小绞车司机、运输各水平对拉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工作地点所用绞车的操作规程,认真班班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各工种之间要相互配合,做到安全生产,违者罚款50元/次。
由于绞车司机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同时应按损失价值的10~30%追究经济赔偿;
17、机电队的钳工、电工、焊工、车工、矿车修理工、安监办通风工、运输的杂工及道班工。
不遵守行业操作规程,不做到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互助保安和行业的安全规程以及安全方面的规定,一律予以50~100元/人次的罚款;
1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长、队长、现场值班队长、班组长、安全监察员、工程技术人员)不按“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甚至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罚款100~300元;
19、现场值班队长、班组长不与工人同进同出的,作业前不首先检查工作区域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的罚款100元;对现场安全隐患不安排处理,甚至处理不了也不汇报的罚款100元;
20、队长、值班队长、现场班组长、入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对错误操作不予以纠正的罚款100元;
21、对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调换工种不进行换岗培训就安排上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特殊工种作业不按特种作业进行管理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22、对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矿长指令精神的,不加强现场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给予单位领导人、现场值班队长100~200元罚款;并可给予行政降职、撤职的处分;
23、芒硝矿所有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业务保安意识差的罚款50~100元;因检修、安装质量低劣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罚款200~500元;
24、凡芒硝矿各工种作业班组集体违章的处以300~1000元;其中现场管理人员承担的罚款应比普通员工多1~2倍,其余的按人头均摊;
25、芒硝矿全体员工,凡是违反劳动纪律(包括无故提前下班、脱岗、离岗、井下工作时睡觉、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等)影响矿井安全生产正常工作秩序的罚款50~100元/人次,同时可给予调换工种、调离原岗位的处理;
26、芒硝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无故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50~200元罚款;同时可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调离原岗位、或降级使用等处理;
27、对人为因素损坏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安全标致、安全警语、安全须知、矿井井下路标以及矿井专用测点的罚款50~100元,同时责令赔偿损失的50~200%;
28、对井巷工程质量差,运输线路铺轨质量差,未按井巷质量要求施工和铺轨的,给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罚款200~300元,分管的队长或值班队长,班组长分别承担20%、30%,其余的按人头均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9、违反矿井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要求的,导致工作场所脏、乱、差的;机电设备、设施、硐室、车房、检修房工作场所不按行业文明生产卫生规定要求进行管理的,给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和影响的罚款50~100元;同时追究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0、芒硝矿90钻施工人员必须对工作场所和行走的路线进行敲帮问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90钻施工必须严格按芒硝矿中深孔打眼工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钻孔施工图表进行施工。
违者严格按《中深孔施工工程承包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31、芒硝矿大爆破期间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按照编制的爆破设计说明书、施工作业计划、实施细则、作业图表、安全技术措施和溶区大爆破期间芒硝矿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者罚款100~300元;必要时可以加大1~2倍处罚;
32、芒硝矿看守人员、地面工业广场作业人员、地面运输人员和掘进队必须看好、管好各自的物资、材料、工具以及从井下打出地面的物资、材料、工具并及时进行收捡、归顺,违者罚款50~100元;同时追究失误丢失的物资、材料、设备、工具以及边角余料的损失;
33、对私拿、盗窃、巧立名目夺取矿山废旧物资、材料、金属、钩环、插销、法兰盘、镙栓、道钉、道夹板以及废旧地滚废旧钢丝绳等物资、设备、材料的罚款100~300元;同时追究损失价值的5~10倍经济赔偿;
34、对违章或事故肇事者袒护,不提供真实情况或嫁祸于人;有意辱骂或刁难安监人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追究事故的业务部门人员的罚款50~200元;
35、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顶板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质量、数量等管理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工作玩忽职守、处事不公,给安全、生产、质量、产量带来影响的罚款50~200元;可并处警告或调离本岗位的处理;
36、芒硝矿全体人员凡发现违章不制止,又不报告的按违章处理;现场有管理人员的处管理人员,属岗位职责范围的处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