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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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要点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要点

一、疾病概述

(一)定义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是由感染、物理、化学刺激或过敏等因素引起的急性气管-支气管黏膜炎症,常发生于寒冷季节或气温突然变冷时。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

急性起病,主要症状为咳嗽,可伴有其他呼吸道症状如咳痰、气喘、胸痛,上述症状无其他疾病原因解释,可对本病作出临床诊断。

鉴别诊断: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需与肺炎、变应性鼻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支气管哮喘、肺癌、百日咳、充血性心力衰竭等疾病鉴别。

二、药物治疗原则

(一)镇咳

对于频繁或剧烈咳嗽造成的不适,影响学习、生活、工作和睡眠,甚至可能引起气胸、肋骨骨折、晕厥等并发症的患者,可酌情应用右美沙芬、喷托维林或苯丙哌林等镇咳药。

痰多者不宜使用可待因等强力镇咳药。

对于白天工作需要精神警觉(如驾驶员)的患者,慎用可待因或其他含阿片镇咳药。

可待因和右美沙芬使用时间不宜过长。

(二)祛痰

溴己新、氨溴索、乙酰半胱氨酸和标准桃金娘油等均具有化痰作用。

(三)解痉抗过敏

对于支气管痉挛(喘鸣)的患者,可给药解痉平喘和抗过敏治疗,如氨茶碱、沙丁胺醇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四)抗感染治疗

不推荐对无肺炎的急性单纯性气管-支气管炎进行常规抗菌药物治疗。

对存在过去一年曾住院治疗、口服皮质类固醇、糖尿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其中一项且年龄≥80岁的患者,或者存在两项且年龄≥65岁的患者,可酌情使用抗菌药物。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的常见治疗药物见表1。

三、治疗药物

(一)溴己新祛痰药。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伴有痰液黏稠不易咳出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

对盐酸溴己新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8~16mg/次、3次/d,餐后口服。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用药无特殊;有胃溃疡或胃溃疡病史者慎用;肝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二)氨溴索祛痰药。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良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支气管肺疾病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

对盐酸氨溴索及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

急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30~60mg/次、2~3次/d,餐后服。

如需长期服用,14d后剂量可减半。

静脉滴注:

15mg/次、2~3次/d;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患者可按推荐剂量服用;肝肾功能受损者应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妊娠期(3个月后)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三)乙酰半胱氨酸祛痰药。

用于改善痰液黏稠引起的呼吸困难、咳痰困难。

禁忌证:

对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本品含有阿司帕坦,患有苯丙酮酸尿症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0.2g/次、2~3次/d。

泡腾片0.6g/次、1~2次/d,用半杯温开水溶解,最好在晚上服用。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用药无特殊;有胃溃疡或胃溃疡病史者慎用;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权衡利弊后才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四)桉柠蒎祛痰药。

适用于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

对桉柠蒎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口服。

桉柠蒎宜于餐前半小时,凉开水送服,禁用热开水;不可打开或嚼破后服用。

(1)成人:

急性患者,0.3g/次、3~4次/d;慢性患者,0.3g/次、2次/d。

(2)4~10岁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五)羧甲司坦祛痰药。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稠厚、咳嗽困难。

禁忌证:

对羧甲司坦或者其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片剂,0.25~0.75g/次、3次/d;口服溶液剂,0.2~0.5g(10ml)/次、3次/d。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消化道溃疡者慎用;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六)标准桃金娘油祛痰药。

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和支气管炎引起的咳痰。

禁忌证:

对标准桃金娘油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口服,宜在餐前30min用较多的凉开水送服。

勿将胶囊掰开或咀嚼服用。

(1)成人:

服用成人装。

急性患者,1粒/次、3~4次/d;慢性患者,1粒/次、2次/d。

(2)4~10岁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七)右美沙芬镇咳药。

主要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禁忌证: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及其辅料成分过敏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哺乳期妇女;有精神病史、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未满2周的患者。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片剂、糖浆剂、颗粒剂,15~30mg/次、3~4次/d;缓释片剂,30mg/次、2次/d,不可掰碎服用。

(2)2岁以上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3个月内和哺乳期间的妇女禁用;哮喘患者、多痰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八)喷托维林镇咳药。

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禁忌证:

对喷托维林或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25mg/次、3~4次/d。

(2)5岁以上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必须使用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九)苯丙哌林镇咳药。

用于治疗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使用。

禁忌证:

对苯丙哌林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口服,成人20~40mg/次、3次/d。

(2)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及老人尚不明确,妊娠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可待因镇咳药。

镇咳,用于较剧烈的频繁干咳,如痰液量较多宜并用祛痰药。

禁忌证:

对可待因或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多痰患者、已知为细胞色素P4502D6酶(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18岁以上成人,口服,15~30mg/次,30~90mg/d;极量为90mg/次,240mg/d。

(2)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患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一)美敏伪麻溶液感冒用药。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及过敏引起的咳嗽、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禁忌证:

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10ml/次、3~4次/d,24h内不超过4次。

(2)2~12岁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尚无明确资料。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二)沙丁胺醇平喘药。

用于缓解喘息性慢性支气管炎等伴有的支气管痉挛。

禁忌证:

对沙丁胺醇过敏者及其他肾上腺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沙丁胺醇气雾剂:

仅用于经口吸入,对吸气与喷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罐。

必要时用,每次1~2揿,需要时可每4小时重复1次,但24h内不宜超过6~8次。

(2)吸入用沙丁胺醇溶液:

仅用于经口吸入,应通过雾化器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成人:

可将2.5~5.0mg吸入用沙丁胺醇溶液置于雾化器,让患者吸入雾化的溶液。

根据支气管痉挛缓解程度可调整剂量,最高可达10.0mg。

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只有在预计母亲获益大于胎儿潜在风险时,妊娠期患者才可使用该药;沙丁胺醇可能分泌入乳汁,除非母亲获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或者使用期间暂停哺乳。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三)氨茶碱平喘药。

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的平喘治疗。

禁忌证:

对氨茶碱过敏、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未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

常用量为0.1~0.2g/次,0.3~0.6g/d;极量0.5g/次,1.0g/d。

肌内注射:

0.25~0.50g/次,应加用2%盐酸普鲁卡因。

静脉注射:

25~50mg/次,用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0~40ml,注入速度≤10mg/min。

静脉注射茶碱类速度过快和/或浓度过高,可造成心律不齐,此种用法应慎重选择,仅在特殊需要时严格按照规范应用。

静脉滴注:

0.25~0.50g/次,0.50~1.00g/d,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注射给药极量为0.50g/次,1.00g/d。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氨茶碱可透过胎盘屏障,可随乳汁排出,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四)马来酸氯苯那敏抗变态反应药。

适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喷嚏、流涕等。

禁忌证:

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治疗者禁用;对马来酸氯苯那敏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

4~8mg/次、3次/d。

肌内注射:

5~20mg/次。

(2)儿童: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酌情减量;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五)阿莫西林青霉素类。

用于肺炎链球菌、溶血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呼吸道感染。

禁忌证:

对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口服,0.5g/次、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0.5~1.0g/次、3~4次/d。

(2)儿童:

(3)新生儿和早产儿:

(4)特殊人群用药:

晚期肾功能衰竭患者,阿莫西林的半衰期可自正常的0.9~2.3h延长至5~20h;因此肾小球滤过率为10~50ml/min和<10ml/min的患者,其给药间期应分别为8~12h和16h。

血液透析可影响血药浓度,每次血液透析后应予以1g阿莫西林。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六)头孢呋辛头孢菌素类。

用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西林耐药菌)、克雷伯杆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埃希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禁忌证:

对头孢呋辛及其辅料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2.25~4.50g/d,每8小时给药0.75~1.50g,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病情严重者可增加至每日6.00g,每6小时给药1.50g。

(2)儿童:

(3)>3个月婴儿:

(4)特殊人群:

肾功能减退者需调整剂量:

成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时,剂量为0.75~1.50g/d,3次/d;肌酐清除率为10~20ml/min时,剂量为0.75g/12h;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剂量为0.75g/24h。

儿童

成人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0.75g。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七)左氧氟沙星喹诺酮类。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感染:

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等。

禁忌证:

对喹诺酮类药过敏者;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左氧氟沙星全身制剂;特殊疾病状态,有重症肌无力史者避免使用;肾衰竭、有肌腱疾病史或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患者慎用;有QT间期延长、未纠正的低钾血症患者避免使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口服: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性加重,0.4g/d分2次服,或0.5g/d顿服,疗程7d。

(2)缓慢静脉滴注:

治疗剂量及疗程同口服,根据病情需要,可先予静脉滴注,继以口服左氧氟沙星的序贯疗法,需注意左氧氟沙星的注射剂只供缓慢静脉滴注,不可快速静脉输注,也不可用作肌内注射。

每0.2克的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min。

国外左氧氟沙星的用法与用量(口服与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如下: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性加重,0.5g/d顿服,疗程7d。

(3)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须慎用,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肾功能减退者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间隔时间:

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需调整口服和静脉给药剂量。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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