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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境状况公报

201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16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6年,杭州市紧紧抓住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机遇,切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美丽杭州”建设和“三五共治”工程,在保持经济稳中向好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50.49亿元,同比增长9.5%。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水、大气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市区空气优良天数260天,同比增加18天;PM2.5浓度年均值49(4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0%。

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全市85.1%的地表水水质(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夺得了全省治水工作最高奖——“大禹鼎”。

全市声、辐射、固废等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评价指数(EI)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生态省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成为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中第1个国家生态市,被总书记盛赞为“生态文明之都”。

二、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同比稳中有升。

全市47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85.1%,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85.1%,均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市各大流域主要水质监测指标氨氮和总磷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全市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5%,干、支流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运河及城市河道水质有所改善,运河干流断面已全部消除劣V类。

西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1.6米。

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千岛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4.41米。

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图1杭州市各流域氨氮浓度变化图

图2杭州市各流域总磷浓度变化图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优,12个国控饮用水水源地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大气环境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均浓度为12μg/m3,同比下降25.0%,与2014年相比下降42.9%,符合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PM10、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45μg/m3、79μg/m3、49(48.8)μg/m3,分别超标0.13、0.13和0.40倍,但同比分别下降8.2%、7.1%、14.0%,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10.0%、19.4%、24.6%。

降尘平均浓度为4.97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浙江省控制标准,同比下降2.74%。

图32014-2016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主要参数年均浓度对比图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60天,优良率71%。

与2015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8天,优良率上升4.7个百分点。

与2014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32天,优良率上升8.5个百分点。

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306天,达标率83.6%,与2015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达标率上升6.1个百分点。

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51天,达标率上升13.7个百分点。

图42014-2016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对比图

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富阳区等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41天、332天、337天、312天、318天,优良率分别为94.7%、91.0%、92.3%,85.2%、87.4%,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图52016年杭州市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示意图

(备注:

以上1-10月份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区域大气环境数据管理应用系统,

11-12月份数据来自国家平台。

2、酸雨

杭州市大部分地区处在较重酸雨区。

酸雨污染处于较重水平,污染程度总体比上年度有减轻。

酸雨率71.6%,比上年下降12.4个百分点。

杭州市降水pH年均值为4.92,比去年略上升,降水pH值范围为3.40~7.75,最低值出现在中心城区。

表1杭州市酸雨区分布情况一览表

年度

轻度

中度

较重

2015

\

建德市

中心城区、余杭区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市、

桐庐县、淳安县

2016

\

余杭区、淳安县

中心城区、萧山区、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

富阳区

(三)声环境

杭州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是我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1、区域环境噪声

杭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6.4分贝,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桐庐县质量等级为好,其他区、县(市)质量等级为较好。

图6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变化图

2、功能区噪声

除杭州市区1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超标1.8分贝外,其他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3、道路交通噪声

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8.7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其他区、县(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2.5~69.5分贝,除淳安县质量等级为较好外,其余均为好。

图7杭州市交通噪声变化图

(四)固体废物

2016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0.28万吨,综合利用量374.04万吨,处置量73.44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9.37%。

2016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4.74万吨,综合利用9.27万吨,处置量14.55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6.28%;医疗废物产生量2.34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2016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65.47万吨,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辐射环境

全市有放射源单位198家,放射源1239枚,核技术利用单位869家,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六)生态环境

1、耕地/土地资源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为317万亩。

根据我市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一上”数据,至年底,实际耕地面积为336万亩。

全市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面积1.45万亩,均实行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面积与质量。

2、水利/森林资源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319.3立方米;人均年综合用水量372.6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60.4立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51.7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140.5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33.5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16.1%(不包括过境水资源量)。

我市林地、森林面积增速明显。

全市林地面积1767.96万亩,同比增加5.69万亩;森林面积1652.49万亩,同比增加8.14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313.52万立方米,同比增加415.33万立方米,蓄积增长具有较大潜力。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5.54%,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

全市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9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种森林类型产生生物量944.35万吨,新增森林生态价值945.84亿元,平均每亩新增森林生态效益5723元。

三、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整治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

巩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短信提醒。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和整治。

修订《杭州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要求、健全机制。

完成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推进跨界饮用水源地保护。

五水共治(治污水)。

深化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创新运用多种末端截流方式,削减入河污染。

二是实施“清水入城”工程。

先后投运10个“清水入城”工程,每日引入城市内河800万吨清水,内河透明度最高可提升1-2米。

三是开展“小微水体”治理。

对7500条沟渠、7060座池塘进行排查,绘制出水系图;对重要沟渠和池塘全面整治并实施长效管理。

四是创设“三色预警”机制。

对治水整体工作进展慢的地区一并实施预警,累计已有405条河(次)及21个(次)地区被预警。

五是构建“智慧河长”平台。

依托“共建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在全省率先开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及APP,目前平台总访问量已达53万多人次。

(二)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强势推进“五气共治”工作,一是推进地方立法,逐步完善法规体系。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8月出台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二是持续深化燃煤烟气治理。

在完成萧山电厂、半山电厂燃煤机组关停的基础上,又完成关停热电锅炉19台、超低排放治理87台;10蒸吨/小时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关停15台,完成清洁化改造106台。

累计完成4295台10蒸吨/小时以下小燃煤锅(窑)炉淘汰或改造。

三是全面开展工业废气治理。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13家,完成低小散企业整治874家。

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编制。

开展VOCs整治,削减排放4000余吨。

四是不断强化车船尾气治理。

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控制车辆有序增长。

2016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7886辆。

督促落实油气回收,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回收汽油1094吨。

五是深入推进扬尘灰气治理。

制定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查处违法渣土运输车辆1785辆,查处随意倾倒渣土745起。

对302条道路实施月度重点洒水和冲洗作业,招募300名民间“路长”,强化社会监督。

六是继续加强餐饮排气治理。

加强执法监管,共整治无证无照小餐饮2733家。

实施露天秸秆焚烧长效管理,综合利用率达91.9%。

(三)声、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噪声管理。

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组织在媒体上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

固废管理。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

二是开展危险废物“清零”行动。

将我市易燃、易爆、易腐蚀类危废产生企业作为清零行动整治重点。

三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推进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危废处置能力缺口。

全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单位3家,处置能力9.2万吨。

全市危废经营单位达到29家,年处置能力125万吨。

系统备案市外危废经营单位26家。

四是规范污染土壤治理修复。

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排查行动,确保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安全利用。

辐射管理。

开展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市本级抽查、抽测120家辐射工作单位。

完成市级辐射应急预案修编和市级辐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开展市级辐射应急演习。

开展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的状况调查及饮用水源周边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工作。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全年审批验收辐射项目78个。

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37枚,送贮率100%。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二是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工程。

全市完成造林更新7.21万亩,完成平原绿化2.15万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6.71万亩,实施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实现最严格的林地管理,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加强森林灾害防控、林业执法力度和林业基础建设,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四是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开展市县联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年度监测。

水土保持情况。

全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22平方公里。

生态补偿机制。

深化生态补偿机制,修订《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全市所有区域纳入补偿范围,开创性地将奖惩要素纳入生态补偿分配机制,实现因素分配和奖惩相结合,生态补偿资金增加到1.55亿元。

四、专栏

(一)生态文明建设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获得省委省政府2016年“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省会城市首个、副省级城市中首批命名的国家生态市。

全市建成8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1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5个省级生态乡镇。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制定出台了《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等。

富阳区率先在全国推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跟踪报道。

2016年市生态文明委对15个区、县(市)和43个市级单位进行考核,淳安县获得“美丽杭州”实验区优秀,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等6个区、县(市)获得优秀,43个市级成员单位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减排。

制订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着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

全年实施减排工程项目217个,全市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排污权交易。

排放权登记交易新系统运行良好。

全年组织6期排污权申购交易,成交84家次,成交款共计1553.2145万元。

帮助12家企业排污权抵押融资登记,总贷款金额为2841.9563万元,有效发挥了排污权在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信贷方面的作用。

帮助21家企业完成排污权回购,回购金额718.6647万元。

继续加大排污权交易政策支持力度,继续给予排污权初始登记缴款7折优惠。

刷卡排污。

全市刷卡排污系统运行良好,建成市控以上刷卡排污系统262套,涉及企业252家,全年平均总量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位于全省前列。

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名,实行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政策。

减排监测体系。

完成污染源在线更新改造设备254套。

做好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工作。

开展每月有效性审核工作。

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全市共对160家国控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半月一次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监测结果。

(三)环境法治

环境法制建设。

加强环境立法和宣传,深入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相应制度,修改完善环境复议应诉工作制度、重大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强化建设项目产业导向、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全年全市共审批项目5274项,其中报告书项目177项,报告表项目1866项,登记表项目3228个,其中市本级对15个项目在经过两到三级初审后实行委托审批,环评执行率100%。

全市共验收3001个项目,其中市本级对182个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验收项目16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备案经营性用地项目45个,退役评价17个。

环境执法。

以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城市”为目标,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972件、罚款9403.7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刑事拘留45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3件,行政拘留41人。

开展“6+1”“百日环保执法”等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位列全省第一。

我市环境执法工作获得环保部通报表扬。

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

全年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26304件,处理量同比上升7%。

其中涉气信访占53.6%,涉水信访占10.1%,噪声信访占17.1%。

市本级办理省、市“两会”建议、提案共61件。

(四)环境监测、科研和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

一是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报与预警等工作。

二是扎实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噪声、辐射、生态环境、土壤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

三是完成国控、省控、市控、县(市、区)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并及时做好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做好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工作,做好环境空气国控点数据的对外发布和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五是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科学、有效。

六是全方位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在余杭、建德、富阳、临安等地开展了饮用水源保障的应急演练。

完成应急监测9次。

环保科研。

开展了《杭州地区空气质量状况与主要问题研究》等6个专项研究工作。

完成2项重大课题验收工作;获市科委2项重大课题立项。

做好一般课题申报立项初审,4个课题获市科委立项;完成13个课题验收工作。

开展已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报奖工作,共获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

推荐的《草甘膦生产废水处理及母液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获国家环保科技进步二等奖。

信息公开。

2016年,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120个城市中排名第2(第三方测评,仅次于北京);环保政务信息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

制定出台《市环保局信息公开负面清单(试行)》。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771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9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6年11月起,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由国家统一开展监测和数据发布,可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http:

//106.37.208.233:

20035/)及其对应的手机App进行查询〕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训。

杭州市低碳科技馆被命名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

依托院士工作站及科研合作协议,多次举办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举办杭州地区环境监测站理化分析技术培训、全市第四期《辐射环境监测培训班》等多次业务培训。

(五)环保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保宣传。

全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585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3次,《人民日报》刊发9篇;新华每日电讯4篇;在《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4篇,专版6个,报道74篇;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播出相关报道48次)。

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环保之窗》播出节目240期;编发微博2190条,微信470条,今日环保快讯424条;协调各类媒体采访70余家/次;出刊《杭州环保》杂志6期。

举办省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现场活动,开展环保文艺演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10多项。

继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

首次通过杭州电视台,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统一观看环保公开课。

编印发放《改善环境质量,共建美好家园》等宣传折页、科普宣传片。

公众参与。

全年共组织各类环保公益活动518场,在全市20个街道近50个社区开展“清洁杭州,美丽家园”系列活动。

组织环保志愿者对全市近50条河流进行定期巡护,积极参与护水护河,助力保护水环境。

组织在杭高校绿色联盟开展“助力G20绿动杭城”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了在杭高校大学生“绿色文化节”。

通过“一把伞,一座城”、“厨房里的公益——环保酵素的制作与应用”、“奔跑吧,铅笔头”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影响居民近10万人次。

五、主城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城区

以“坚持环境立区,建设生态上城”为目标,围绕G20杭州峰会圆心,扎实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生态工程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在创建主城区首个“清三河达标区”的基础上,成功捧获“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成为杭城唯一获此殊荣的主城区。

创新启动“3×3”巡河模式,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民众巡河体系;首推渠长制,强化精细管理;建设污水管网6.98公里,雨水管网7.05公里。

完成中、东河及新塘河沿线54个截污纳管项目。

完成清淤河段长度约2538米。

二是大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彻底拆除辖区内的无证无照茶水炉。

与城管部门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治理联合检查,共检查560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22起,罚款7万多元,责令60多家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进行了整改。

完成2233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

(二)下城区

以“环境立区”为总战略,紧紧围绕G20杭州峰会这一圆心,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积极开展污染整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做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编制完成环境质量保障总方案及各类子方案、运行手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区域、全天候、无缝隙、网格化工作,确保峰会期间的环境质量;二是实现河道水质监测全覆盖,31条河道的95个断面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检测分析报告。

三是实现年度VOCs整治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率先完成全区共76家工业VOCs整治;四是实现最严格环境监管,共对45家违法单位立案处罚,罚款72.36万元,创分局历史记录,环境安全进一步巩固。

五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再推进。

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家、市级绿色学校6家。

(三)江干区

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目标,以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全面推进“美丽江干”建设,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区。

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空气优良率稳中向好,PM2.5同比下降19%,提前完成“气十条”改善目标。

全面落实“5+X”特色河长制,打造“丁兰治水示范区”等精品亮点工程。

二是环境监管始终最严。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0家,罚款126万元,妥善处理环境信访1016件。

三是环保审批更优更简。

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和“备案制”改革要求,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增速70%、60%、33%以上。

全年完成建设项目审批200个,夜间施工审批407件次。

四是环境宣教全面开展。

充分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积极开展辖区内法律法规培训,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家、区级绿色学校10家。

(四)拱墅区

紧紧围绕G20杭州峰会保障中心工作,打造“颜值高、气质好、国际化”的宜居宜业城区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改善水气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3%,同比上升8.9%。

PM2.5年均值53.4ug/m3,同比下降16.1%。

出境断面与入境断面水质基本持平,达Ⅳ类水标准。

二是牢筑环境安全防线。

积极做好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工作,对企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和专项整治;杭州油漆厂完成关停搬迁,完成7家混凝土企业全封闭生产改造任务。

三是执法监管中实行“五个最严”。

查处违法排污行为28起,行政处罚94.5万元。

全年共受理各种信访投诉485件,同比下降22%。

四是优化环保服务。

开展“聚焦G20,当好店小二”企业服务活动,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47个。

五是多方位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和环保知识培训,完成创建2所省级“绿色学校”和1个省级生态教育基地。

(五)西湖区

围绕“美丽杭州”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以G20杭州峰会为圆心,全力推进治水、治气等工作。

一是开展大气污染整治。

推进VOCs整治工作,梳理出全区VOCs产生单位清单,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

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二是开展涉气行业专项整治。

全年共检查企业1680家次,对24起环境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关闭无证无照作坊30余家。

三是开展危废“清零”行动。

为确保G20期间环境安全,制定《G20峰会西湖区危险废物管控方案》,开展危废“清零”行动。

对96家危废产生单位,下发了《西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四是全力落实水源保护工作。

实施全天候巡查管控,完成钱塘江江面及内河每日巡查,峰会期共巡查饮用水源132人次,巡查内河66条次,检查排灌站42个次,未发现一起水质异常情况。

(六)高新(滨江)区

围绕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扎实推进各类环境整治工作,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一是“五气共治”有新理念。

对全区汽车修理、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摸底排查及整治,完成1家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3家喷涂企业VOCs、1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焊接废气整治及1家废气企业搬迁。

完成老旧车淘汰年度任务。

二是“五水共治”有新深度。

完成河塘清淤13.9万方,对210个异常排口进行整治。

完成十甲河、解放河、风情河等7条河道的生态治理。

着力推进“清水入城”工程,水质感官提升明显。

三是土壤修复有新动作。

按照“土十条”要求全面推进区域未开发土地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四是环境监管有新标尺。

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起。

全力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试点。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

围绕G20杭州峰会保障,以“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为主线,以“最严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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