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交通信号灯施工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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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交通信号灯施工方案2
文件编号________
交通信号灯施工方案2
20年月日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
附图3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4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
附图5安仁县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6安仁县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附图7安仁县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附图8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9项目拟建地现状及四至图
附件
附件1环评委托书
附件2标准函
附件3关于安仁县环城北路(五一北路—仁东路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附件4安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批复
附件5质量保证单
附件6安仁县城乡规划局开具的说明
附件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8公众参与调查表(部分)
附件9审批登记表
前言
安仁县位于罗霄山脉西麓,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的“北大门”,总面积1461平方千米,总人口39万人,安仁县辖5个镇、12个乡。
安仁新行政区域,即是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为安仁县重点建设项目。
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安仁县政务新区八一东路,总占地面积13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0万m2,总投资13亿元,是由安仁雄森集团投资开发建设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
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汇集大型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品牌院线、时尚休闲街等多种业态,安仁新城将以现代化都市生活、品质居家为标准,致力于打造安仁新中心。
近几年,随着安仁县新行政区域的不断开发建设,区内交通量增长较快,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增长,区域内市政配套设施相对落后已成为制约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通过环城北路的建设加快新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事情。
为了优化区域路网结构,进一步促进安仁县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5677.87万元在安仁县永乐江镇建设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等有关规定,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承担任务后通过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环境现状查勘、监测,进一步收集了相关环境背景资料,在受项目影响人群中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
评价单位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前环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重点评价了项目对大气、水、噪声、生态等环境的影响,认为项目在做好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
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第2号令,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17)《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5号令,2003年6月1日发布);
1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起实施);
19)《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国家环境保护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0]第284号令);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7日起实施);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
23)《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
1.1.2地方法规、政策、规划
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5号,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6月4日起实施);
3)《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4)《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5)《安仁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2012年修改》。
1.1.3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1.1.4其他资料
1)《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
3)项目环评委托书;
4)项目其他相关设计资料。
1.2评价因子
1.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环境特征,对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详见表1.2-1。
表1.2-1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施工期
城市生态
道路施工
破坏或改变原有土地性质,造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各种施工
机械放置、基础开挖、地下管线铺设等将造成城市道路破坏,影响城市景观,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
环境空气
道路施工、车辆运输
土石方开挖、回填、粘土、砂石等在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中沿途散落及运输车辆行驶中产生的粉尘
施工机械尾气
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噪声
车辆运输、机械使用
大型挖土机、钻孔机、空压机及压路机等各种重型运输车辆
运营期
社会环境
车辆行驶
工程实施提高机动车的平均运行速度,对改善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提高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度,改善机动车的出行,促进安仁县经济发展
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
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增加城市道路的美化、绿化等景观工程,将给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带来有利影响
环境空气
车辆行驶
车流量增加,汽车尾气会增加沿线的大气污染负荷
噪声
车辆行驶
交通噪声对沿线两侧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影响
1.2.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性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详见表1.2-2。
表1.2-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要素
评价类别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SO2、NO2、TSP
影响评价因子
扬尘、沥青烟气、NO2、CO
地表水环境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pH、COD、BOD5、DO、氨氮、SS、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
COD、SS、石油类
声环境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影响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因子
土石方、生活垃圾等
生态环境
影响评价因子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1.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属于线型污染项目,主要废气污染为运营期汽车尾气和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
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沿线无服务区、车站等集中排放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道路红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施工场地边界外200m以内区域。
(2)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
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级变化小于5dB(A);拟建地属声环境质量2类区;拟建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较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道路红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施工场地边界外200m以内区域。
(3)生态环境
本项目路线全长1369.272m,总占地面积36418m2;长度小于50km,占地面积小于20km2,生态环境影响范围主要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外200m范围,项目拟建地区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包括临道路红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施工场地边界外200m范围内区域。
(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及运营期路面雨水径流对水渠、永乐江等水体的影响。
项目污水排放量较小,且成分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关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道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水域及雨水接纳水体。
(5)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作为线性工程,不设置加油站、洗车站等服务设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项目不设隧道工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流场、水位无明显影响。
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单评述。
1.4评价重点、评价方法与评价时段
(1)评价重点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环境空气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工程对土地占用、水土流失的影响评价为重点)。
②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2)评价方法
①路段评价:
根据路段预测交通量、工程、地形、气象等环境特征划分,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
②施工期声环境、环境空气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计算、分析;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采用类比的方法;生态环境、水环境采用类比分析和模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社会环境、生活质量和公众参与采用调查分析方法。
③对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逐点评价。
(3)评价时段
评价分为现状评价及预测评价,现状评价水平年以2014年为评价年;预测评价根据工程工期安排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运营期近、中、远期评价年分别为2016年、2022年和2030年(分别为建成通车后第1、7、15年)。
1.5评价标准
根据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执行标准的函,本项目执行标准如下: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5-1。
表1.5-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年平均
日平均
一小时平均
SO2
0.06
0.15
0.5
NO2
0.08
0.12
0.24
TSP
0.2
0.3
/
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永乐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沿线水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具体见表1.5-2、1.5-3。
表1.5-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单位:
mg/L,pH值除外
项目
pH值
DO
COD
BOD
NH3-N
石油类
Ⅲ类
6~9
≥5
≤20
≤4
≤1.0
≤0.05
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5-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单位:
mg/L,pH值除外
序号
项目类别
作物种类
水作
旱作
蔬菜
1
pH
5.5~8.5
2
CODCr
≤150
≤200
≤100a,60b
3
BOD5
≤60
≤100
≤40a,15b
4
SS
≤80
≤100
≤60a,15b
5
石油类
≤5
≤10
≤1
注:
a表示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b表示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道路两侧红线35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外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具体见表1.5-4。
表1.5-4环境噪声评价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使用区域
2
60
50
混合区
4a
70
55
交通干线两侧
依据:
《声环境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见表1.5-5。
表1.5-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源
污染因子
单位
一级标准
标准来源
生活污水
COD
mg/L
1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
一级排放标准
BOD5
mg/L
30
SS
mg/L
70
石油类
mg/L
10
(2)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1.5-6;
表1.5-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项目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NO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5-7。
表1.5-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使用区域
70
55
项目影响到的区域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6环境保护目标
1.6.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红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沿线的农灌水渠,项目西面2300m为永乐江。
项目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及项目下游10km范围内无取水口。
本次评价的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6-1。
表1.6-1项目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与工程相对位置
水体功能
水质目标
工程环境影响
1
永乐江
西面,2300m
渔业用水
GB3838-2002
Ⅲ类
建筑材料运输和存储,路基挖方、填方工程等;污水排放;路面径流等
2
水渠
南面,紧邻
农灌用水
GB5084-2005水作标准
1.6.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评价区内没有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项目建设应保护施工沿线的植被、动物等,其数量和生物量不因本项目的施工和营运而明显减少。
本次评价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6-2。
表1.6-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敏感目标
详细情况
工程破坏行为或保护措施
水土流失
全线,重点为主体工程区
项目永久占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
占用土地
土地被侵占,地表裸露,降低土壤肥力
减少占地,表土剥离
陆生植被
施工场地主要为荒地
临时占地、植被破坏、景观不协调
植被以灌木杂草、杉树、松树为主
陆生动物
本项目沿线动物主要有田鼠、蛇等本地常见物种,未发现珍稀频危动物
生境影响、阻隔影响
区域景观
水渠、微丘山地景观
绿化与植被与周围相协调
生态结构完整性
道路造成生态断裂
道路分割、阻隔
1.6.3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建设影响社会经济、沿线村民的生产生活,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3。
表1.6-3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对象
社会环境影响
保护措施
1
工程沿线受征占地影响的居民
受征地影响的居民生活质量
对占用土地进行合理补偿,复垦临时占地
2
交通阻隔
施工期局部交通拥堵,营运期道路阻隔
施工期协调好施工安排和交通通行安排,营运期不封闭道路,与交叉道路合理衔接
3
沿线居民
影响的居民生活质量
保证沿线居民出行等生活相关不受影响
4
道路沿线基础设施、管网
项目涉及的电力设施、道路、管网等
保障区域供电、用电安全,道路通畅,管网排水畅通
5
安仁县城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的符合性和土地利用影响
确保道路建设与城镇规划相符
1.6.4大气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沿线主要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6-4,施工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表1.6-4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桩号
距中心线/红线最近距离
目标简介
第一排建筑情况
环境特征
现状图
声环境
4a类
声环境
2类
户数
层数
朝向
1
北郊村
K0+020~
K0+060
两侧,22/10m
28户,104人
77户,176人
9户,30人
3层
侧对
砖混结构,质量较好,窗户为玻璃窗,无阻隔
2
富新国际豪城
K0+140~
K0+340
南面,42/30m
60户,200人
100户,350人
60户
7层
侧对
砖混结构,质量较好,窗户为玻璃窗,无阻隔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安仁县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北郊村,地理位置见附图1。
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77.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融资方式采用BT模式。
路线走向:
环城北路呈东西走向,起点接五一北路,终点接规划的仁东路,路线全长1369.272m,规划路幅红线宽度24米。
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技术指标
(一)
基本指标
1
道路等级
级
城市次干道
2
设计速度
km/h
40.0
3
停车视距
m
40
4
道路总长
m
1369.272
5
占地面积
m2
36418
(三)
路幅
5
路幅宽度
m
24.0
6
车行宽度
m
15
(四)
道路工程
7
路面(车行道)工程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4cm
m2
27699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7cm
m2
27699
5%水泥稳定碎石18cm
m2
22866
4%水泥稳定碎石18cm
m2
22866
路面(人行道)工程
透水砖6cm
m2
12399
中砂层5cm
m2
12399
碎石层15cm
m2
12399
车行道
m2
19865
人行道
m2
12330
8
路基
填方
m3
62247
挖方
m3
108074
护坡(植草)
m2
6888
护坡(三维网植草)
m
6928
排水边沟
m
2392
M7.5浆砌片石
m3
987
(五)
路线交叉
9
平面交叉
处
2
(六)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0
安全设施
m
1369.272
11
公交站台
处
3
(七)
绿化及给排水工程
12
绿化工程
m2
5512
13
给排水工程
m
2740
所有管道长度
14
道路照明
m
1370
15
管线综合
m
1370
二
经济指标
(一)
项目总投资
万元
5677.87
1
工程费用
万元
3638.12
2
征地费
万元
1213.75
3
基本预备费
万元
184.01
4
其他费用
万元
641.99
(二)
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由建设自筹解决
(三)
建设期
二年
2.3工程建设方案
本项目路线全长为1369.272m,无原有道路利用情况,全部为新线,道路全线无桥涵、隧道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3.1道路工程
(一)平面设计
安仁县环城北路平面设计基本按照规划所定线性走向,道路起于五一北路,止于仁东路,长1369.272m。
设计环城北路沿路依次在K0+000处与五一北路、在K1+369.272处与仁东路交叉,交叉均为平面交叉。
(二)纵断面设计
环城北路起点处与已经修建的五一北路接顺,最大纵坡1.427%,最小纵坡0.40%,最小凸型竖曲线半径R=1500米,最小凹型竖曲线半径R=6000米,竖曲线最小长度为31.94米,最小坡长为136.37米,纵断面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三)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将采用断面双向四车道,路幅宽24米,横断面组成如下:
4.5m(人非混行道)+7.25m(机动车道)+0.5m(双黄线)+7.25m(机动车道)+4.5m(人非混行道)=24m。
本方案优点是对向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之间干扰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用隔离栏分割,机非干扰小,机动车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