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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XXXX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招标单位:

***************

招标编号:

*****************

招标日期:

2016年2月

 

第1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作为招标人,就“*****公共区域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

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批文号:

洪发改行投资****号)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概况

1、建设地点:

2、资金来源:

自筹;

3、工期要求:

本工程须根据总承包单位的工期和要求,并确保在该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

4、质量要求:

合格;

5、招标范围:

装修设计图纸中1#-21#住宅、办公楼的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公共区域包括一层入户门厅、电梯厅、过道,标准层电梯厅、过道、门廊和地下室电梯厅、过厅等。

详见电子版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信誉及有履行合同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法人或企业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考核A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须具备有效上岗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

4、近三年(2013年2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住宅或商业装修项目业绩,并提供施工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选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

3、报名时间:

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上午10:

00至下午17:

00。

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等;(4)企业法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A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

注: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审查,如原件不齐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拒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单位

******

2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工程地址:

*****

3

招标范围

装修设计图纸中1#-21#住宅、办公楼的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公共区域包括一层入户门厅、电梯厅、过道,标准层电梯厅、过道、门廊和地下室电梯厅、过厅等。

详见电子版图纸。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招标控制价

1820万元

6

工期要求

90天,并确保在该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具体进场时间由招标单位通知)。

7

投标人资质

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人资格条件”

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

2016年月日至月日,上午10:

00至下午17:

00。

地点:

报名及资料费:

500元/份,售后不退。

10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所有资料。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于2016年月日16:

30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前,投标人应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11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请投标人于2016年月日17时前将需澄清的疑问(盖章后)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mail:

,招标单位将于2016年月日17时前将答疑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17:

00前。

地点:

13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

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共计文件伍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壹份。

14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16年月日17:

00。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个日历天内有效。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0万元整(人民币),于2016年月日17:

00点之前由投标人基本户转账至招标单位,并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领取收据。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拒收。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退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未中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到建设单位退款(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户,拒绝因任何理由申请退至私人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总包单位收到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由中标单位转账至总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17

其他

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85%计取。

第二章、招标文件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招标单位:

1.4招标范围:

装修设计图纸中1#-21#住宅、办公楼的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公共区域包括一层入户门厅、电梯厅、过道,标准层电梯厅、过道、门廊和地下室电梯厅、过厅等。

详见电子版图纸。

1.5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并不限于:

公共区域中所包含的地面、墙面、天棚、照明灯具、开关连线、电气出线等所有涉及装修的内容,详见电子版图纸。

1.6工作界面:

1.6.1防火门、入户门不在此项目招标范围内;

1.7承包方式:

1.7.1根据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图纸资料和本工程的技术要求,由中标人采取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的方式进行承包。

1.7.2、本项目经招标单位招标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等除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的责任外,同时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监督、控制与管理。

1.7.3、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应责任。

1.7.4、本工程招标承包范围内采用包工包料的“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式。

计费采用中标总价和图面包干,除经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工程造价。

1.8现场考察、施工条件和投标费用

1.8.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所有资料。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各投标人在踏勘工程现场时,应熟悉施工现场情况,结合工程环境因素,获得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无论是否考虑此费用,投标人将一律被视为已确认现场所有条件,并已预料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

开标结束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要求;对此,招标单位将不作考虑。

1.8.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4、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提供的标书、样品招标单位有权不予归还。

1.8.5、本工程工期紧,按总控网络计划的安排,可能在本工程的施工期内,各指定分包工程交错进行,因此,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

中标人应服从招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及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

1.8.6、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1.8.7、施工用水用电提供以下方式:

投标人中标后自行与总承包协商,以包干价形式缴纳水电费。

2、材料要求

2.1用于本项目的主要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供样品展板(中标后作为封样样板),材料进场前提交监理和招标单位确认。

2.2针对中标人采购的报验合格的进场材料,招标单位有权委托相关国家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招标单位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在全额承担检测费用同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2.3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品牌及技术参数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报价。

饰面砖和灯具等主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或优于图纸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招标单位可作为废标处理。

2.4墙面饰面砖铺贴应采用专用瓷砖胶。

2.5用于本项目的主要材料(乳胶漆、饰面砖等涉及美观的材料)需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先做样板,与招标、设计、监理方共同确定。

如果招标单位需调整颜色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单价。

2.6用于本项目的饰面砖和灯具等主要材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样品。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报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2016年月日17:

00时前按前附表中的招标单位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或加盖公章的电子邮件发送至前附表中的电子邮箱),不论是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单位都将在2016年月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2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单位可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考虑到补充文件通知的影响,招标单位可以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4、报价说明及范围

4.1本次招标为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招标,包工包料。

范围包括:

公共区域中所包含的地面、墙面、天棚、照明灯具、开关连线、电气出线等所有涉及装修的内容,详见电子版图纸。

4.2公共区域装修施工,所有报价包括:

材料、施工、运输(含高层垂直运输费)、包装、材料检测及工程检测费、施工措施费(含施工用脚手架费、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含工完料清、所有完工后垃圾必须清场地外)、成品保护、利润、损耗、施工用水电、总包管理配合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一切费用,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4.3投标人要考虑各种风险,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

4.4投标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4.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单位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增减或调整,增加或调整项目的价格应由招标单位审核确认。

4.6计量单位应采用平方米,投标报价应按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

4.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单位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要求,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有关资料,该资料必须满足城建档案馆归档文件的一切要求。

4.8投标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投标价中已包括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

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与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接受招标单位、总包单位统一的安全管理,如投标人现场作业时出现违章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招标单位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9投标人工作完成后,必须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将现场垃圾由投标人清理运出施工场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0临水和临电已接入场地,本项目中标人需服从总包安排驳接临时水电,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水电费用,招标单位予以配合协调。

4.11施工中所产生的脚手架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4.12本工程完工后30日内,投标人应无条件向总包单位移交有关工程资料,并配合总承包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工作,且应达到竣工验收和档案验收的标准。

若所移交资料与上述标准不符,投标人应在总包方规定的时限内整改、补充完毕,并承担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4.13招标文件中有关的计划工期若与实际工期(以招标单位开工令为准)不一致时,有关该方面的涨价风险投标人应在总报价中进行考虑,中标后不得因此要求进行任何补偿。

4.14成品保护工作,投标人应重视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若造成污染竣工交付时因将污染清洗干净,上述费用均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体现。

4.15施工现场不提供临时住宿场地,投标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场地和设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16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认真核对、分析,并按图纸设计的型号规格和优化设计要求进行报价。

4.17中标人若违反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等,招标单位有权限令停工整改,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单位有权可以对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若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招标单位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整改责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18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5.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获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5.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6、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6.1.1投标人应按投标图纸计算单价和合价。

设备(材料)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设备(材料)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6.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

6.1.3投标人对所投设备(材料)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6.1.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6.2投标文件的语言

6.2.1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证明文件采用第二种语言的,如有必要,投标人应译成中文,评标时理解一律以中文为准。

6.2.2投标人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6.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种。

6.3.1资格标书的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A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

(5)近三年(2013年2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住宅或商业装修项目业绩,并提供施工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选一);

(6)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表)、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个人简历。

6.3.2技术标的主要内容

(1)各材料的品牌和性能具体说明;

(2)主要材料技术指标及材料环保指标;

(3)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4)企业环境标志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资料;

(5)近三年(2013年2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住宅或商业装修项目业绩,并提供施工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选一);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序、人员机具配备、质量控制、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等);

(7)各材料施工工艺;

(8)重难点分析。

6.3.3商务标标书的主要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书;

(3)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详附件;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6.3.3.2商务标编制要求:

标书内容完整、报表齐全,工程施工投标标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文件顺序编制,格式中未提供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进行无效标书处理。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件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主要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及本文件标准。

(5)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公章名称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其份数)、资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7)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

(8)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进行修正的;

(9)投标文件前后表述相互矛盾,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10)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1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

(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

(13)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

6.4投标有效期

6.4.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15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6.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退出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6.5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依照前附表的规定。

6.5.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无息退还。

6.5.3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定标后,中标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同建设单位签署合同;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6.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6.1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3条规定,编制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肆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正本为准。

6.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按照6.6.3条款规定的单位公章。

6.6.3全套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由授权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6.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6.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

6.7.2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工程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此公章要与投标文件上的公章相同。

6.7.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8投标截止期

6.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6.8.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期。

6.8.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6.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需要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修改文件。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6.9.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须知6.7条款的规定密封和标志,并在内层包封中标明“修改”字样,因为评标时理解以“修改”部分为准。

6.9.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

根据本须知6.5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7.1开标

7.1.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组织并主持。

7.1.3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并经评标小组(委员会)确认之后,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印鉴,或未按照6.7.2条款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7.1.4当众宣布按照7.1.3条款的核查结果,并宣读符合7.1.3条款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设备名称和投标报价等内容。

7.2评标内容的保密

7.2.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委员会)成员都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代表与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

7.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存在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委员会)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的书面内容应予以签字确认。

7.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7.4.1在评标时,评标小组(委员会)将首先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7.4.2就本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备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7.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5评标程序

7.5.1招标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

投标人资格验证。

第二步:

技术部分评审。

第三步:

商务部分评审。

第四步:

汇总评分结果。

第五步:

整理评审成果。

7.6定标方法

按照下列方法来定标:

由每位评委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和推荐,最后汇总确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小组(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二部分得分,再按照权重(商务标权重55%,技术标权重45%)计算综合得分,汇总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7.6.2通知评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招标代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同时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6.3附表

附表:

一、商务标评分标准表

二、技术标评分标准表

三、综合评分结果汇总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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