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712章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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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712章笔记

第七章农产品价格鉴证

一、农产品是指人们通过控制动植物的生命过程所取得的物质产出。

广义的农产品则包括农作物产品、林产品、畜牧产品和水产品。

二、农产品价格按流通过程可划分为收购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其中,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环节的价格,是确定调拨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基础,也是农产品价格鉴证中最重要的一个价格。

三、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和利润构成,其中生产成本又包括物质成本、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

1.物质与服务费用。

指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和发生的各项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间接生产费用两部分。

直接生产费用,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作物中去的费用,包括种籽秧苗费、农家肥费、化肥费、农膜费、农药费、畜力费、机械作业费、排灌费、燃料动力费、棚架材料费及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生产费用,是指与各种作物直接生产过程有关、但需要分摊才能计人作物成本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税金、保险费、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等。

2.人工成本。

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投入成本。

分家庭用工折价与雇工费用

3.土地成本,就是地租,包括流转地租和自营地折价

四、农产品价格鉴证主要是指对农产品价值进行的鉴定。

五、农产品价格鉴证的作用:

农产品价格鉴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又对市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可以使农产品价值得到充分和合理的实现,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

2.可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3.开展农产品价格鉴证,通过权威机构科学、合理地认定农产品价格,有利于调解经济纠纷,有利于减少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因农产品价值补偿和权益转移等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和理性的人际关系和道德观念。

六、农产品价格鉴证的原则

1.完全成本原则,农产品价格鉴证应当反映农产品的完全成本,即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耗费的全部生产要素支出,包括物质费用、人工费用、期间费用等。

2.平均收益原则,而应当按照该种产品当地社会平均收益确定。

3.市场价格原则,一般应当按照当地相同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农产品价格鉴证的方法

(一)、生产价格法

是以正常年景、合理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纯收益对农产品价格进行鉴证的一种方法,也是目前我国制定和调整农产品价格的基本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

某种农产品价格鉴证值=该种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社会平均收益

(二)、市场价格法

即根据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平均市场价格对某一农产品进行价格鉴证的方法。

市场价格法适用于绝大多数已成熟。

(三)、比价法

是以进行价格鉴证的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在历史上形成的一定比价为依据,按照比价水平不变的方法来鉴证农产品价格的一种方法。

其公式为:

采用比价法进行农产品价格鉴证,应当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两种农产品之间的价格比例大体接近于它们的价值;

二是历史比价不能用某一个时点或一个较短时段的比价,而应当用一定时期(几年或十几年)的平均比价水平,而且这个时期与被鉴证时期越接近越好。

(四)、差价法

主要差价有:

购销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和批零差价。

确定标准品价格的同时,还应确定粮食的实际等级或质量。

(五)、预期收益法

估算农产品未来预期收益,通过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的方法。

折现率一般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时间较长的考虑通货膨胀。

适用于:

1.进入盛果期的果树2.因种子质量而减产的农作物3.未成熟的农作物

八、农产品价格鉴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粮食作物

粮食作物包括谷类作物(稻谷、小麦、玉米、高梁、大麦等)、豆类作物(大豆、绿豆等)、薯芋类作物(如红薯、芋头等)等。

采用市场价格与保护价格就高法。

(二)、经济作物(应注意价外补贴、比价关系、差价关系、预期收益)

一般为工业原料作物,包括纤维作物(如棉花、类等)、油料作物(如花生、油菜籽、芝麻等)、糖料作物(甘蔗、甜菜)、果类作物(如苹果、柑桔等)、嗜好作物(如烟叶、茶叶、咖啡等)及药用作物等。

1.不同品种、不同质量、不同等级之间价格相差很大,进行价格鉴证时不能完全根据生产成本,应主要采用差价法、比价法或市场价格法。

2.水果、茶叶等经济林木,为多年生作物,经济林木在收获期之前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即初期生产费用,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按作物收获年限或有关规定提取折旧。

经济林木一般可以收获多年,按预期收益法进行价格鉴证时,还应当累加计算生长期内的全部收益额。

3.烟草

除国家规定统一收购价外,地方政府或加工企业为鼓励种植,还给予价外补贴,这部分价外补贴应当与国家规定的价格一并计算在内。

(三)、畜牧产品和水产品

又称养殖业产品,包括猪、鸡、牛、羊以及鱼、对虾等。

品实际上是饲料的转化物,饲料费用(60%)和仔畜费用(20%)

(四)、蔬菜

1.多种蔬菜种在一块土地上或者先后种植不同,应该按照面积、生产周期或产值比例核算成本

2.蔬菜时间差异和季节性差异很大,注意合理请确定计价日期

3.损耗大,批量交易和零星交易价格差别大

1.对某一农产品进行鉴证时,其预计得到的收益应该按照该品种多年平均的合理收益率确定。

2.目前,我国制定和调整农产品价格的基本方法是生产价格法。

3.确定农产品纯收益或纯收益率时,一般采用近1年的社会平均纯收益噢率。

4.农产品纯收益是指农产品价格中扣除社会平均成本和税金后的余额。

5.棉粮比价、烟粮比价、糖量比价、猪粮比价是农业经济中重要的比价关系。

6.计算预期收益的关键在于产品价格的确定,一般可按当年价格或最近几年平均价格来鉴证未来数年的产品价格。

第八章机器设备价格鉴证

一、机器设备的概念和分类

1.机器是一种能实现预期的机械运动系统,是可以用来完成有用的机械功或转换机械能的装置。

2.凡是利用机械能来完成有用功的机器成为工作机,如机床、纺织机、起重机等。

3.凡是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转换为机械能的机器成为原动机,如内燃机、蒸汽机、电动机等。

4.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和原动机,再加上独立的传动系统,成为机组。

例题1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按使用性质对机器改备的分类包括(),

生产用机器设备、非生产用机器设备、融资租入机器设备、租出机器设备、不需用机器设备

二、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特点

从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实践活动看,其特点有:

1.机器设备一般要与房屋建筑物、土地、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结合起来完成某项特定的生产目的,并获得收益,一般不具备独立的获利能力。

所以在进行机器设备价格鉴证时,收益法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通常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

但对于某些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获利的机器设备来说,也可采用收益法进行价格鉴证。

2•机组(成套)设备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有机整体,单台机器价格的简单加和并不等于机组(成套)设备的价格。

在价格鉴证时应注意各单台设备之间的有机联系对价格的影响,把机组作为一个完整的生产系统,考虑整体匹配性。

3•某些机器设备已以某种方式安装在土地或建筑物上,在进行转移时将导致其价值的部分损失或完全损失,在价格鉴证时对此部分损失应做充分考虑。

三、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基本程序

(一)价格鉴证准备阶段

价格鉴证机构接受鉴证委托后,根据委托书中所载明的鉴证标的和鉴证目的,应进入价格鉴证准备阶段,包括:

1.分析研究委托书中所载明的机器设备并进行初步分类,选择有专业经验的价格鉴证人员成立价格鉴证小组。

2.充分了解与价格鉴证有关的背景材料,根据鉴证目的制定鉴证方案,确定鉴证技术路线,安排现场勘察工作计划。

3.广泛收集与本次鉴证有关的数据资料,为价格鉴证做好准备工作。

(二)现场(实物)勘察阶段

1.被鉴证的机器设备客观存在。

(1)机器设备核实。

如发现差异,应立即与委托方共同确认。

(2)机器设备鉴定。

对设备进行鉴定包括对设备的技术鉴定、使用情况鉴定、质量鉴定,以及磨损鉴定等。

了解和掌握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设备负荷和维修情况是对上述指标进行鉴定的前提。

2.被鉴证的机器设备已灭失。

价格鉴证人员应尽可能多地收集鉴定标的的有关资料,收集到的资料需经委托方认可。

(三)选择价格鉴证方法并确定技术参数阶段。

在选择鉴证方法过程中要使相应确定的技术参数的性质同鉴证目的、鉴证结果的价格定义、价格鉴证假设前提保持一致。

(四)价格鉴证计算阶段

(五)撰写价格鉴证结论书阶段

(六)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阶段。

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鉴证结论书,必须经过内部审议,由法人代表签发并加盖

单位公章后,方可送达委托机关.

四、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成本法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成本法是通过确定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来确定机器设备价格的方法。

其公式为:

机器设备价格=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在价格鉴证时,我们常用成新率来综合反映各种贬值因素。

(一)、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划功能性分

在价格鉴证工作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往往划分为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

1.更新重置成本。

即在功能和效用上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同或最接近的类似新设备的购置或构建成本。

对于目前还在生产的机器设备,其更新重置成本就是新机器的现行购置价格。

2.复原重置成本在机器设备价格鉴证中较少采用。

复原重置是指使用原来工艺、原来的材料复制一台与价格鉴证标的完全一样况下复原重置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使用新机器设备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五、机器设备各项贬值的确定

确定设备实体性贬值,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实体性贬值

1.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首先是建立在假设机器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有形损耗是随时间线性递增的,设备价值的降低与其损耗的大小成正比。

年限法用数学式表示为:

实体性贬值率=1一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100%。

实体性贬值率=1一(设备的总使用年限一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设备的总使用年限×l00%

实体性贬值率=1一尚可使用年限÷(加权投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x100%其中:

加权投资年限=∑(加权更新成本)÷∑(更新成本)

加权更新成本==已使用年限x更新成本

2.观察法。

观察法是价格鉴证人员根据对设备的现场技术检测和观察。

结合设备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程度、制造质量等经济技术参数、经综合分析估算设备的实体性贬值率。

(1)在估算设备实体性贬值率时应主要观测分析的指标:

①设备的现时技术状态:

②设备的实际已使用时间;③设备的正常负荷率;④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

⑤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

⑥设备重大故障(事故)经历:

⑦设备大修、技改情况:

⑧设备工作环境和条件;⑨设备的外观和完整性等。

3.修复费用法。

修复费用法是以修复损耗性机器设备为全新状态所需要支出的金额,作为鉴证机器设备有形损耗的一种方法。

它适用的前提是设备的实体性损耗是可补偿性的,即机器设备的实体有形损耗不仅在技术上是可修复的,而且这种修复在经济上也是合理的。

修复金额的大小是与修复的难度及工作量直接相关的,而修复工作量又与设备的实际损耗程度相联系。

用修复设备损耗所需要的支出费用与全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相比较,就是设备的实体性贬值率。

计算公式为:

实体性贬值率=设备修复费用/设备重置成本×100%

(二)功能性贬值

1.机器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及其测算。

机器设备的功能性贬值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

在机器设备这类资产上具体有两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超额投资成本),第二种,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设备(超额运营成本)。

超额投资成本和超额运营成本,是价格鉴证人员判断机器设备功能性贬值的基本依据。

超额运营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通常按以下步骤测算:

a.选择参照物,并将参照物的年操作运营成本与价格鉴证标的的年操作运营成本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别内容及年超额运营成本额;

b.确定被评估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或工作量;

c.按企业运用的所得税率计算价格鉴证标的因超额运营成本而抵减的所得税,得到价格鉴证标的的年超额运营成本净额;

d.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将价格鉴证标的在剩余使用年限中的每年超额运营成本净额(超额运营成本额扣除所得税因素)折现累加计算价格鉴证标的的功能性贬值。

例:

计算某电焊机超额运营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

(三)经济性贬值

机器设备的经济性贬值是因设备外部因素引起的设备价值贬值,例如,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滞销、原材料价格上升、竞争加剧等,其最终表现为设备利用率下降、闲置、收益额减少。

1.估算前提和对象范围。

2.估测方法。

由于设备利率下降而使设备相对闲置造成收益损失的,可参照下列公式估测设备的经济性贬值率。

其中,x为规模效益指数,实践中多用经验数据,机器设备的x指数一般选取0.6—0.7。

经济性贬值额一般是以设备的重置成本扣除了有形损耗和功能性贬值后的余值乘以经济性贬值率获得。

在实际工作中,机器设备的经济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有时是可以单独估算的,有时不能单独估算,这主要取决于在设备的重置成本和实体性贬值率的测算中考虑了哪些因素。

第三节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成本法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的成本法是通过确定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来确定机器设备价格的方法。

其公式为:

机器设备价格=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在价格鉴证时,我们常用成新率来综合反映各种贬值因素。

成新率=

一、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划功能性分

在价格鉴证工作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往往划分为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

1.更新重置成本。

即在功能和效用上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同或最接近的类似新设备的购置或构建成本。

如果使用替代新产品的购置价作为更新重置成本,价格鉴证人员必须注意比较新产品和老产品在功能上、效用上是否存在差异

2.复原重置成本在机器设备价格鉴证中较少采用。

复原重置是指使用原来工艺、原来的材料复制一台与价格鉴证标的完全一样况下复原重置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使用新机器设备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自制设备的重置成本的构成

自制设备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

制造成本和相配比的期间费用(如应摊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大型设备的合理制造利润;其他必要的合理费用(如设计、论证等前期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等。

自制设备也可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对于标准设备的重置成本应参考专业生产厂家的标准设备价格,在通盘考虑了质量的前提下,运用替代原则合理确定自制标准设备的重置成本。

(二)外购设备重置成本的构成

对于单台机器设备,不需要安装的,重置成本可能仅包括设备购置成本、运杂费,对于需要安装的一般设备应在购置价或建造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上运杂费、基础费和安装调试费。

对于一般小型需安装的设备,如设备安装周期较短,设备购置或建造成本与安装费用等占用资金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如果设备安装调试周期较长,则需要考虑设备购置、建造及安装调试占用资金的成本。

对于原地继续使用前提下的整体性机器设备,重置成本除上述内容外,一般还包括一些间接费用,如勘察设计费、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不同类型的工厂,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有所差异。

有些设备本身购买价格之外的费用往往占很大的比重,重置成本构成要素是否全面将直接影响鉴证结果的合理性。

因此,对于具体的价格鉴证标的,价格鉴证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价格鉴证目的对重置成本的价格构成进行分析,这是价格鉴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三、国产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一)在价格鉴证基准日还在生产和销售的单台(件)机器设备

在以市场价为基础来确定价格鉴证基准日还在生产和销售的单台(件)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时,价格鉴证人员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

1.市场价格的多样性。

2.报价与成交价的差异。

3.折扣因素。

4.市场价格的时间性与地域性。

5.替代产品与价格鉴证标的品质、性能的差别。

6.同类型设备的品质差别。

单台(件)设备的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

价格鉴证人员一般可以根据设备的重量、体积、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确定。

计费标准可以向有关运输部门,如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等部门查询得到。

单台(件)设备的基础费、安装费,价格鉴证人员可以通过逐项测算基础和安装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来确定。

(二)难以直接取得在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的单台(件)机器设备

对于难以直接取得价格鉴证基准日市场价格的机器设备,价格鉴证人员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重置成本。

1.功能比较法。

功能比较法是根据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的比例关系来确定重置成本的方法。

其前提条件是,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2.价格指数调整法。

这种方法是以设备的原始购买价格为基础,根据同类设备的价格上涨指数来确定机器设备重置成本。

使用价格指数调整法的两个要素是设备的历史成本和价格指数。

其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历史成本×基准日定基价格指数/设备购买日定基价格指数

=历史成本×设备购买日到基准日环比价格指数

这种方法通常只适用于技术进步速度不快、技术进步因素对设备价格影响不大的设备的重置成本的确定。

在使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时,价格鉴证人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使用价格指数调整法计算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所使用的价格指数一般为分类产品的价格指数,避免使用综合价格指数。

分类产品的价格指数是这一类产品的综合价格指数

(2)设备的历史成本是计算设备重置成本的基础,价格指数调整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历史成本真实、准确,并符合社会平均、合理成本。

(3)企业账面的设备原始成本一般还包括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的价格变化指数与设备价格变化指数往往是不同的,应分别计算。

(4)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逐步实行了提高燃料、原材料价格的方针,机械工业进入调整时期;计划外产品价格一般比计划内高50%,有一些高到一两倍。

价格鉴证人员在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时,要特别注意这个时期购置的设备,所用的价格指数与设备历史成本要保持一致。

3.重置核算法。

非标准、自制设备的市场价格资料一般难以获得,价格鉴证时经常使用重置核算的方法来确定其重置成本。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的自制设备也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根据设备的原料、工、费记录,考虑价格鉴证基准日技术条件,参照基准日的各项费用变化比率,调整计算出设备的重置成本。

当然也可以采取一揽子调整方法确定整机的重置成本。

(三)机组(成套)设备

对于机组(成套)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可采用一般单台(件)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

首先计算出构成机组(成套)设备的所有单件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加和得到机组的重置成本。

把机组作为一个完整的生产系统,以整体方式进行价格鉴证更合适。

首先要以整体方式求取机组的重置成本。

除了可以采用询价法确定价格鉴证标的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外(如果可以直接获取这些数据资料),可利用同类机组建造价格信息,即建设时间接近价格鉴证基准日,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与被鉴证标的相似的机组的有关数据,通过将鉴证标的与所选择的参照机组比较,在对生产能力、技术层次、使用地点以及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后得到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1.生产能力因素调整。

生产能力是影响机器设备价值的重要因素,在利用参照物确定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时,当参照物的生产能力与鉴证标的不同时,需要利用规模效益指数调整参照物与鉴证标的之间因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不同而引起的价值偏差。

调整的过程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鉴证标的重置成本=参照机组的重置成本×(鉴证标的生产能力÷参照机组生产能力)x

其中,x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

一般大型机组、生产线等的规模效益指数可以在相应的专业工程造价书籍中寻找,或向有关部门查询。

2.时间空间因素调整。

在选择参照物时应尽可能考虑参照物的所在地点、购建时间与鉴证标的所在地点、价格鉴证基准日相同。

由于参照物的重置成本为建造重置成本,地区因素对其影响不大,故地点因素可以忽略不计。

四、进口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一)常见的价格条件

在进行进口设备价格鉴证时,价格鉴证人员经常根据进口设备在价格鉴证基准日的报价计算重置成本。

进口设备的报价都附带一定的价格条件。

价格鉴证人员必须了解每一种价格条件的含义,才能正确地计算设备的重置成本。

下面介绍几种比较常见的价格条件。

1.装运港交货的价格条件。

FOB价,即离岸价,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卖方负责支付货物的出口税款,买方负责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CIF,即到岸价,指离岸价加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的价格,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装船后的一切风险仍由买方负担。

c&f(CFR)价,离岸价加海运费的价格。

FAS价,船边交货价,买方负责支付出口税款。

2.内陆交货价——卖方在出口国内陆完成交货任务的价格条件

3.目的地交货的价格条件。

DDP价是买方责任最大的

(二)进口机器设备重置成本

1.进机器设备的从属费用的确定:

(1)国外运费可按设备的重量、体积及海运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也可按一定比例计取,取费基数为设备的货价。

计算公式为:

海运费=货价x海运费率费率远洋一般取5%一8%,近洋一般取3%一4%。

(2)国外运输保险费的取费基数为:

货价+海运费。

计算公式为:

国外运输保险费=(货价+海运费)×保险费率费率

可根据保险公司费率表确定,一般在0.4%左右。

(3)关税的取费基数为设备到岸价。

计算公式为:

关税=到岸价×关税税率按国家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表计算。

(4)消费税的计税基数为:

关税完税价+关税。

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按国家发布的消费税税率表计算。

(5)增值税的取费基数为:

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x增值税率

(6)银行财务费的取费基数为货价人民币数。

计算公式为:

银行财务费用=货价x费率我国现行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0.4%一0.5%。

(7)外贸手续费也称为公司手续费,取费基数为到岸价人民币数。

计算公式为: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外贸手续费率我国进出口公司的进口费率一般在1%一l.5%。

(8)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征收,取费基数为到岸价人民币数。

计算公式为:

对于免税设备: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费率

对减税设备: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x费率x减税百分率

我国现行免税、保税设备的海关监管手续费费率为0.3%。

(9)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取费基数为:

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

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x费率

2.进口单台(件)设备重置成本估测。

(1)可查询到进口设备现行离岸价(f()b)或到岸价(cif)的,可按下列公式估测:

重置成本=(f0b价格+途中保险费+国外运杂费)×现行外汇汇率+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十安装调试费

重置成本=cif价格×现行外汇汇率+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2)无法查询进口设备在基准日的fob价格或cif价格的,如可以获取其国外替代产品在基准日的fob或cif价格的,可采用功能价值法或比较法估测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如没有其国外替代产品在基准日的fob或cif价格的,可利用国内替代设备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或重置成本推算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3)上述几条渠道都行不通时,也可以利用物价指数法估测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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