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统制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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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统制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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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统制度 1.docx

护理系统制度1

护理系统4

分级护理制度4

护理查对制度7

医嘱查对制度7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7

输血查对制度8

饮食查对制度8

手术查对制度8

供应室查对制度9

护理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9

输血护理管理制度11

抢救工作制度13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13

护理会诊制度14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5

抢救车管理办法15

附:

抢救车封闭管理规定16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17

执行医嘱制度17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18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18

重症(普通)患者转科交接制度22

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lCU之间患者识别的具体措施23

院内关键科室间的患者转接流程23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4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25

护士长夜值班制度26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管理办法27

PICC准入制度28

患者病情评估制度28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30

病房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0

冰箱管理制度30

病区常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1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备药品管理规定31

安全绐药管理制度32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34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35

护理人员紧急替代制度38

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39

病区管理工作制度39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40

护理查房与病例讨论制度41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办法42

患者坠床与跌倒防范、报告及伤情认定制度43

应用保护性约束制度44

防范导管滑脱管理制度45

导管滑脱上报制度45

发生管路滑脱时的应急程序45

护理巡视制度46

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46

医患沟通制度50

 

 

护理系统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一、护理分级方法

(一)患者入院后医师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二)护士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三)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四)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二、护理分级依据和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

1.分级依据: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分级依据: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分级依据: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分级依据: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附表1:

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附表2:

自理能力等级

表1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序号

项目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1

进食

10

5

0

/

2

洗澡

5

0

/

/

3

修饰

5

0

/

/

4

穿衣

10

5

0

/

5

控制大便

10

5

0

/

6

控制小便

10

5

0

/

7

如厕

10

5

0

/

8

床椅转移

15

10

5

0

9

平地行走

15

10

5

0

10

上下楼梯

10

5

0

/

Barthel指数总分:

注: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在每个项目的对应的得分上划“∨”

表2自理能力等级

自理能力等级

等级划分标准

需要照护程度

重度依赖

总分≤40分

全部需要他人照护

中度依赖

总分41~60分

大部分需要他人照护

轻度依赖

总分61~99分

少部分需要他人照护

无需依赖

总分100分

无需他人照护

注:

依据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护理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执行后,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四、长期医嘱执行后,要在执行单上签名并保留执行单。

五、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完整复述一遍,经医师复核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操作前核对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或使用PDA电子扫描。

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j法(如床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对新生儿及因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有陪同人员时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九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过敏史。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

三、摆药后需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需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空瓶。

五、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

输血查对制度

一、输血前须两人核对,确保医嘱单、输血记录单、血型单、血袋标签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

查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

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剂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的各项内容。

二、两人核对无误后于输血记录单上签字。

三、床边再次由两名护士进行“三查八对”,核对患者床头牌及腕带,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及血型,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

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处理医嘱后,按护理单查对床头饮食卡、一览牌饮食标记。

二、发放特殊饮食时,应准确核对患者身份,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以确认为正确的患者发放特殊饮食。

三、患者进食时,查对饮食种类与患者的医嘱及病情是否相符。

手术查对制度

一、进行术前准备及手术室接患者手术时,应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的术前、术中用药以及病历与资料等。

二、所有手术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信息依据,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以确认患者身份。

三、查对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四、查对无菌包外、包内无菌指示卡是否符合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五、三方核查:

手术麻醉实施前、切皮前及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实行“暂停核对”,由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三方核对患者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

六、器械物品核对:

手术开始前、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关闭前后、手术结束后,均须核对纱布垫、纱布、缝针、器械数目与术前数目相符。

七、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必须详细核对各种标示内容及有效期。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交由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切除组织,填写病理标本袋标签待检。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二、器械、敷料消毒灭菌完毕,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包外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并分类放置。

三、发放各类无菌用品时,要查对名称、数量、消毒日期、包装完好性。

四、收回器械及代消包时,查对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护理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由护士长安排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二、根据科室情况实行APN或AN排班,在此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本科室护理人员。

三、各科室需设立一线、二线听班,听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一线听班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位,二线听班1小时内到位。

在突遇护理工作量骤增,本班护理人员难以应对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立即启动一、二线听班,协助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护理质量。

四、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进入病区,阅读交班记录及相关护理文书。

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去。

各班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六、实行床边交接班,交接不清不得下班。

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的问题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七、交班内容:

(一)患者总数、出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

(二)医嘱执行情况、各项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及后续工作。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皮肤情况,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备用、贵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的数量,器械、仪器的数量、功能状态等。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查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当日当班护理人员均应准时到会,认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交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夜班护士汇报患者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重点交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护士长布置当日重点工作,传达各项会议精神。

(三)在保证交班质量的基础上,晨会交班应于15分钟内结束,小讲课日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应影响正常护理工作。

九、遇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一)遇紧急情况或抢救时(可在紧急情况或抢救结束后进行交接班)。

(二)交班或接班人员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交接班时。

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一、标本采集与送检

(一)患者输血种类及剂量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

(二)根据医嘱打印血型鉴定及抗体筛查条形码,采血前须向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核对患者信息(至少包括患者姓名、年龄及住院号)与试管条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按要求采集标本;标本采集完毕,再次核对患者信息。

(三)采集时每次只抽取一位患者的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两名患者的血标本。

需采集两人以上的血标本时,要严格查对,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标示清楚,明确区分。

(四)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送交输血科,双方对试管信息及相关申请项目进行逐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在登记本上签字。

二、取血

(一)患者需要用血时,由主管医师开具处方,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携带处方及取血专用箱到输血科取血。

(二)取、发血双方必须认真核对:

1.核对输血记录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科室、住院号、床号、血型、供血者血型、血袋条码、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

任何一项不符不交不接。

2.核对血袋及血液外观,凡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交不接。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需要查证的情况。

3.血液发回后不得退回。

三、输血

(一)取回的血制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输注,不得自行贮存。

(二)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输血前需两人核对,确保医嘱单、输血记录单、血型单、血袋标签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三查:

查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

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剂量、血液种类、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的各项内容。

(三)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实验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头牌、腕带,由患者陈述患者姓名、血型以确认受血者身份,再次进行“三查八对”后,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于医嘱执行单上签名(有条件的可用PDA直接扫描输血条码)。

如果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不能确认患者,须通过询问患者家属及核对腕带进行确认。

(四)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五)输血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冷藏血不可随意加温,若确需加温,只能使用专用加温装置。

(六)严格控制输血的速度,按照“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输入速度宜慢,观察15分钟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及血液种类调节滴速。

(七)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达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其应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生。

(八)若发现输血严重危害(指在输血中或输血后发生的与输血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输血不良反应及经血传播疾病)时,应按照医院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执行,并及时规范记录。

(九)输入两袋以上血液时,两袋血液之间需输入少量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防止发生血液凝集现象。

调换每袋血液时,必须坚持二人查对制度。

输血器连续使用4小时以上,必须更换新的输血器。

(十)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粘贴在病历中,血袋在输血完毕,血袋在2~6℃冰箱至少保存24小时后,按医疗废物处理并有记录。

将《输血记录单》及《输血观察记录单》存入病历。

抢救工作制度

一、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

二、参加抢救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

三、抢救器材及药品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并有明显标记。

抢救物品受医院统一调配管理。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及时向医师提供诊断依据。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准确实施抢救措施,详细做好抢救记录。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当场复诵一遍,经医师复核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医师应及时据实补全医嘱。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接,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各种抢救药品用后及时补充,以备再用。

八、抢救过程中未能及时记录的,护理人员应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记录。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员根据医嘱及患者病情做好患者的各项护理工作。

二、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设专人护理,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三、严格执行医嘱,及时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四、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生活护理及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五、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并作相应记录。

六、做好危重患者的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采取相应护理措施。

七、对需要他科提供护理帮助的危重患者,由所在科室向护理会诊专家库成员或护理部提出申请,组织会诊。

八、危重患者病情变化需要抢救时,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抢救工作制度》,正确及时执行医嘱,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护理会诊制度

一、对于本病区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申请病区和会诊者简明扼要地填写《护理会诊单》,要把患者的主要病史、

原有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会诊目的要求等简明扼要的写出,以便会诊者参考。

《护理会诊单》由申请科室保留1年。

三、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以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或接受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的专业或专科护士。

3.本院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专科护理小组成员。

四、会诊形式及要求:

(1)病区间护理会诊:

有申请会诊病区提出,责任护士填写《护理会诊单》,应邀病区具有会诊资质的护士前往,一般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并将会诊意见和建议记录于《护理会诊单》。

(2)全院护理会诊:

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会诊讨论时,病区护士长上报护理部,护理部通知有关病区,选派具备资质的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申请病区的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及应邀人员参加,责任护士做病例报告和会诊记录。

(3)院外护理会诊:

疑难或病情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病区护士长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确定并联系相关医院选派专家进行会诊。

会诊时由护理部主持,责任护士汇报病例并做好相关记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对就诊患者施行病历号作为唯一标识,识别患者身份。

2.所有住院患者均佩戴腕带,使用条形码识别身份。

新生儿使用双腕带。

3.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4.在为患者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用PDA扫描腕带,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保核对无误。

5.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

6.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1)患者转科时,意识清醒着,应由双方科室共同对患者核对,让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及其他信息,用PDA扫描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2)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应由两名医务人员共同核定患者信息,填写为无名氏,同时注明患者性别、年龄段及其他相关信息。

如同时存在两名或两名以上者,应按序号依次排列。

转科交接时用PDA扫描腕带,由双方共同确认患者身份。

(3)对于新生儿、儿童、手术、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用PDA扫描腕带,由家属陈述患者姓名。

转科交接时,应由双方科室和家属共同核对患者信息。

(4)护理部每季度对患者身份识别、腕带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达到持续改进。

 

抢救车管理办法

1.抢救车须由专人管理,各种药品、物品种类及数量按抢救需要进行配置,并定位放置。

2.抢救车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物品情况并熟练应用。

3.对于抢救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多的护理单元,采用“每日交接”的方法进行管理,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对于抢救任务相对较轻,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护理单元,采用封条管理办法。

5.对于抢救任务时多时少,抢救车使用频次时高时低的护理单元,护士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并做好转换管理时间的记录。

6.封条由医院统一印制。

7.抢救车里药品要求在失效期前3-6个月与药房联系更换,距失效期小于三个月的,由护理单元承担药品成本,以确保药品质量。

附:

抢救车封闭管理规定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抢救车使用频率情况,可以使用贴封条方式对抢救车进行封闭管理。

2.抢救车必须经清点、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方可进行封车。

3.用签字笔在封条上注明封闭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和封闭人姓名。

4.每班值班人员检查抢救车封闭情况,一次性封条处于完好状态,并记录签名。

5.抢救车封条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每月必须开封清点,检查车内药品、物品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后再封闭。

6.抢救车一旦开启使用后,应由专人重新清点、补充抢救物品,药品后再封闭,保证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数量准确及完好备用。

7.护士长定期(每周一次)对抢救车封闭情况抽查。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在非抢救和手术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抢救用药需保留用过的空安瓿,待抢救结束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

4.抢救结束需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执行医嘱制度

(一)执行医嘱

1.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立即执行,原则是先临时后长期,先急后缓。

执行医嘱前护士应先对医嘱进行认真复查,并经第二人认真核对。

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对可疑医嘱,护士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对临时医嘱通知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执行,然后打印出医嘱单及各项治疗单。

2.除抢救或手术中,其他时间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如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在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抢救完毕医生及时补充下达医嘱,护士应当具实补记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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