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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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
一、政策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小微企业在2-4月份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含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的贷款),经审核后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三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3.贷款合同文本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需盖章);
4.申报承诺书(附件3);
5.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附件1
余杭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所属行业
从业人员数
上年资产总额
上年销售额
申请奖励项目
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奖励金额
区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企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XX公司申请XX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申报报告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受疫情影响困难情况;
3.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情况(借款人在贷款银行1月31日借款余额基数上新增的贷款)。
申报报告后需另附以下意见:
1.属地平台或镇街意见:
(主要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困难情况出具意见)
(盖章)
年月日
2.XX银行或XX小贷公司意见:
(主要对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情况出具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项目申报承诺书
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
根据余杭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向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申请项目。
现就我单位提供的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具体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一)提供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合法、真实、完整的,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单位申领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
(二)提供的证件、合同、法律文书、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真实、完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仍生效的。
(三)提供的复印件未作任何修改,并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此次申报的项目除已获得余杭区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计万元外,未申报和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扶持。
三、如提供资料和情况与上述承诺不符,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承诺在2030年月日前因注册地变更企业迁出余杭区,将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
一、政策内容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存量信贷在合同利率基础上给予下浮的,按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最长3个月激励。
二、申报材料
1.金融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金融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3.贷款合同文本及利率下浮证明材料(需盖章);
4.申报承诺书(附件2);
5.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附件1
余杭区金融机构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上年贷款余额
上年存款余额
上年小微贷款余额
上年缴税总额
申请奖励项目
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奖励金额
区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企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
根据余杭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向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申请项目。
现就我单位提供的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具体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一)提供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合法、真实、完整的,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单位申领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
(二)提供的证件、合同、法律文书、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真实、完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仍生效的。
(三)提供的复印件未作任何修改,并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此次申报的项目除已获得余杭区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计万元外,未申报和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扶持。
三、如提供资料和情况与上述承诺不符,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承诺在2030年月日前因注册地变更企业迁出余杭区,将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
一、政策内容
鼓励积极向上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6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列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名单证明);
4.贷款合同文本及利息支付凭证(需盖章);
4.申报承诺书(附件2);
5.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附件1
余杭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资产总额
上年销售收入
上年利润总额
上年缴税总额
申请奖励项目
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奖励金额
区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企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
根据余杭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向余杭区金融办、余杭区财政局申请项目。
现就我单位提供的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具体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一)提供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合法、真实、完整的,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单位申领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
(二)提供的证件、合同、法律文书、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真实、完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仍生效的。
(三)提供的复印件未作任何修改,并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此次申报的项目除已获得余杭区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计万元外,未申报和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扶持。
三、如提供资料和情况与上述承诺不符,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承诺在2030年月日前因注册地变更企业迁出余杭区,将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