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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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第一章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我省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三、省级大赛组织委员会

省级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

组成人员包括:

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河南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四、举办时间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省级大赛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

具体时间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确定。

五、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评选;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

另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六、组织过程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大赛活动。

各省辖市大赛的部分优秀作品,由各省辖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加省级大赛。

七、奖励措施

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由大赛评委会评出各个奖项,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奖章或获奖证书。

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专项奖,奖励相应的奖金和奖品。

第二章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本要求

一、基层竞赛

“创新大赛”是一项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基层竞赛是省级大赛的组成部分,各级基层竞赛由各级科协牵头组织,按照竞赛规则举办相应的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一级创新大赛。

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省级大赛的基础,市级大赛应参照省级大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的作品必须符合省级大赛规则的要求。

市级大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省级大赛的作品时,应上报当年市级大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大赛的组织情况。

省级大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申报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大赛基础上,按照全省分配名额推荐的优秀作品。

各市在报送参赛作品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

大赛结束半年内,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10年3月1日之前,根据大赛文件要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受理各省辖市上报的作品,逾期视为弃权。

三、申报注意事项

纸质信息与电子版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

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省份、城市、学校全称。

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第三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作品形式有:

发明创造作品和科学研究论文。

竞赛项目按年龄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各市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和初中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

小学、初中和高中的集体项目数量分别不超过各级段总数的20%。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

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

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

项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

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

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

如项目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

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

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

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

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

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

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

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

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

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四、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

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竞赛当年7月1日之前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课题,在项目申报时,必须提出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名成员,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年龄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8.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五、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

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2份上报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论文及附录:

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2份完整的论文。

如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各类附件应分类编号,装订成册,所有附件只需上报1套复印件。

发明创造项目须提交项目研究论文或项目说明书,提交项目研究的原始设计资料、各种图表(外观图、结构图、原理图)、活动照片等。

科学研究类项目须提交科学研究论文,提交项目研究的原始记录、实验数据、活动照片等。

3.所有参赛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材料。

4.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查新报告:

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

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七、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辨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决赛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决赛时,各市代表队由领队、参加选手、科技辅导员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经初评入围竞赛项目的作者。

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统一确定。

入围项目的作者必须参加终评决赛,不能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各代表队负责本市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

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大赛的活动等。

参赛选手有义务向评委介绍本人项目情况,并积极热情地为参观公众讲解。

4.终评展示按13个学科进行布展。

5.项目展板要求。

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

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

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

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

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项目展示拒绝整版喷绘,倡导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申请或已获专利、以往获奖及其他XX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否则将不予展示。

6.终评决赛时,所有实物作品必须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制作过程、主要功能和科学原理等。

八、评审原则

“三自”原则

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三性”原则

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与创新过程的科学性。

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先进性:

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

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九、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和类别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三自”和“三性”的原则,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各奖项的获奖比例为:

一等奖15%左右、二等奖35%左右、三等奖50%左右。

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十、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河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

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

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一、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到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均不得向评委保密,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

评委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四章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评选与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科技实践活动的活动内容多种多样,如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技知识,体验科学过程,批判伪科学现象,推广有意义的活动,启迪青少年智慧,培养动手能力等等。

每个活动都有一与活动目的密切相关的鲜明主题,以及多种多样紧密围绕主题的活动形式。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大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

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

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

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4)确切的实施结果。

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

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

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

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

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记实材料等)。

(2)示范性。

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

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

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

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十项科技实践活动。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套即可。

原始资料要围绕活动报告提供,活动报告中需要原始资料的地方要标明见附件n等。

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5.展示

经省级大赛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活动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在专设展区进行展览,以市为单位统一布展,每项入选展示的活动制作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

宽95cm,高150cm。

展板由各市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省级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描绘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因科技的发展可能呈现的巨大变化。

科学幻想绘画活动,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少年儿童乐于参加的一项有益的科普活动,它对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使他们从小就尝试手、脑并用,以及倡导科技与艺术的融合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科学幻想绘画活动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举办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是为了检阅和展示少年儿童参加科学幻想绘画活动的成果,总结和交流开展活动的经验,探索和研究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规律,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少年儿童学习和参与,倡导和引领少年儿童开阔视野,发散思维,进行科学的畅想。

1.申报者

大赛举办当年3月1日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大赛织机构申报科学幻想绘画奖。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科学幻想这一宗旨。

(2)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

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3)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4)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出现政策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符合规则:

申报作品的内容、形式、规格和申报手续均符合竞赛规则。

(2)想象力:

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3)科学性:

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4)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十五项科幻绘画作品。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贴于绘画背面左上角。

科幻绘画作品1份。

申报书必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5.展示

经省级大赛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绘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

获奖优秀科幻绘画作品展示在专设展区进行展览,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省级大赛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第五章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

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

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和外观设计项目。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

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另外,按适用人群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

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

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合作项目的科技辅导员必须是同一地区。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

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3.证明材料:

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查新报告:

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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