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317510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docx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

老年活动场所经费项目描述

一、区委、区府战略目标: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保障法第六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从1998年开始实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此工作已经持续了16个年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扎实推进,老龄事业长足发展。

为推动上海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8月1日上海市政府又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使上海老龄事业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四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

闵行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本区的养老服务工作,着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11】37号)及《关于印发(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闵民【2012】112号)等文件。

闵行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的工作原则,整合社区资源,积极推进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划定了“逐步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多样需求;进一步强化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提高老年人的整体健康水平;继续加强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阶段任务。

为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和“9073”养老格局,2015年计划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5个;对考核成绩较好的4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运作补贴;对12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维修补贴(每4年发一次维修费,每个老年活动室维修补贴金额1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

发展规划: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和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是老年人社交、了解时事政治、展示个性才华的舞台,更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等老龄事业目标的社区工作平台。

2015年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正是对这一核心工作以及十二五计划的最终完善,项目五年计划完成后,本区的老年活动室将达到522个,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达到415个,居村委覆盖率将达到100%。

战略目标:

老龄工作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依据,从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依靠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积极老龄化的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准确把握闵行区“十二五”发展背景和老龄事业发展阶段性特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实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营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社会环境,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努力营造代际和睦、人人共享、和谐发展的老年宜居社会环境。

本区在该项目领域内的现状:

闵行区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自设立、实施以来,稳健、有序地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11】37号)中对本区发展做出的相关规划,已经在2011年到2014年四年间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60个,并每年对以前年度原有的老年活动室进行维护、管理、日常考核工作,构成了上海市政府《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对老年活动室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各区共同推进本区、本市以及全国性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阶段性计划,保证老龄事业有序进行,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促进老龄生活的多样化和全面化,构建和谐社会。

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作为本区老龄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已经开展四个年头,工作具有完整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组织管理上有延续性,项目的完成上具有保障性。

(1)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社区老年人建设多功能的活动场所,满足老年人日常学习、娱乐、交友、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实现5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完善活动室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使活动室的场地设施满足老人活动所需

(2)项目如何支持部门的战略发展与工作目标。

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是实现“五个老有”老龄工作目标的重要渠道,也是体现“五个老有”老龄工作实质性的社区平台。

对老龄工作来说,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是实现“9073”养老服务事业目标最重要的途径之一,97%老人的居家养老规划都离不开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维护,所以,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是实现老龄工作部门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

项目的可行性

闵行区民政局作为实施民政项目的负责单位,为更好的对老龄事业进行完善优化,成立了老龄工作科来 负责本区老龄工作,制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镇、街道老龄工作的开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全区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有关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承担区老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的预期目标、预期目标与部门目标的关系

项目计划在2015年度新建1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安排资金120万元),完成率将达到100%,届时居村委覆盖率将达到100%;发放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运作考核补贴200万元(依考核等级发放),预期完成率达到100%;为2003、2007、2011年度创建的共12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维修补贴128万元,完成率达到100%。

工作意义:

一是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对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社区老年文体活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是为确保老年活动室的功能有效、服务规范和长效运营。

三是强化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规范管理,提升为老服务的综合保障能力,推动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工作为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构成本部门年度规划的主体之一,也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发展和完善老龄事业的重要工作部门,本项目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为实现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出重要贡献。

主要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具体阐述

绩效指标值

标杆值

历年指标值

2013年

2014年

产出数量

新建15个

2015年度新建1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100%

100%

100%

100%

维修补贴128个

为03、07、11年度创建的共12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维修补贴128万元,每个活动室1万元

100%

100%

100%

100%

产出质量

符合市建设标准

对新建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进行工程验收,符合市政建设的要求和标准

100%

100%

100%

100%

产出时效

当年度完成

新建工作

2015年度完成全部工作

100%

100%

100%

100%

影响力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对受众群体即老年活动室使用者进行满意度调查

90% 

 90%

90% 

90% 

(三)项目总投入

本项目2015年度预算资金由区级财政拨款448万元

单位:

2015年预算明细编制

子项目

数量

单价

金额

占比重

2003、2007、2011年

老年活室维修补贴

128

10,000.00

1,280,000.00

28.57%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补贴

15

80,000.00

1,200,000.00

26.79%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运作考核补贴

400

按照考核等级发放

2,000,000.00

44.64%

合计

4,480,000.00

100%

同名项目上年度预算额及上年度执行额

单位: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子项目

预算数量

执行数量

预算金额

执行金额

预算执行率

2002、2006、2010年

老年活室维修补贴

120

120

1,200,000.00

1,200,000.00

100%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补贴

15

15

1,200,000.00

1,200,000.00

100%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运作考核补贴

400

393

2,000,000.00

2,000,000.00

100%

合计

4,400,000.00

4,400,000.00

100%

(四)项目主要活动

项目构成:

2015年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自2015年1月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推进:

(1)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5个,目标完成率100%,第一季度完成实地勘察,确定具体项目单位;第二季度活动室完成图纸设计,正式启动项目装修;第三季度项目装修基本完成,推进活动室管理。

第四季度活动室完成设备添置及项目验收工作,老年活动室投入使用。

发放建设补贴经费;

(2)发放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运作考核补贴目标完成率100%,对2014年度考核成绩较好的4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运作考核补贴200万,该项目通过各级考核后于2015年4月前按照考核结果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各补贴单位;

(3)为2003、2007、2011年度创建的共12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维修补贴,目标完成率100%,第一季度对12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发放维修补贴,第二季度开展街镇、工业区老龄办主任例会,加强活动室管理,用好维修补贴。

第三季度结合“安全度夏”活动,推进活动室管理,检查补贴使用情况。

(五)项目利益相关方

本项目由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老龄工作科为预算部门,由各街镇、村、居委具体实施考核、管理工作,目标受益群为97%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龄群体,为他们提供一个扩展活动、丰富生活的平台、

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项目总体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11】37号)《关于印发(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闵民【2012】112号)

2、措施:

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由本局负责管理,并专门设立了老龄科负责全区老龄事业推进及老年人综合服务建设。

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由区民政局老龄科牵头,各街镇负责具体实施。

区民政局依照科室负责、专人牵头、集体考核的模式进行项目管理。

每年按照街镇申报—现场审核—区立项—街镇实施—区验收(考核)合格—下拨资金的基本流程进行项目推进。

社区老年活动室的运营管理,坚持在区县政府牵头领导下,由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分级管理。

老龄工作科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社区老年活动室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各街道(乡镇)是辖区内社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应加强领导,保障投入,使本社区老年活动室健康发展。

居(村)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社区老年活动室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中:

(1)建设补贴的组织管理:

对新建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经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给予每个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每年按照街镇申报建设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区民政局现场审核——区民政局立项——街镇实施——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然后下拨资金。

2015年计划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5个。

具体时间进度如下:

第一季度完成实地勘察,确定具体项目单位;第二季度活动室完成图纸设计,正式启动项目装修;第三季度项目装修基本完成,推进活动室管理。

第四季度活动室完成设备添置及项目验收工作,老年活动室投入使用。

(2)运作补贴的组织管理:

对已建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经考核给予0.3万元至0.8元不等的运作经费补贴。

每年三、四季度由镇老龄办提出申请,区民政局按照《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考核标准》实施补贴发放的评审工作,考核结果审定后公布,补贴经费在第二年第一季度下拨至各镇财政部门。

(3)维修补贴的组织管理:

对已建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每四年一次给予1万元的维修补贴。

每年第一季度对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维修进行布置,确定当年维修补贴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第二季度确定活动室维修已开始,然后下拨补贴经费。

资金管理上,项目已经制定和完善了《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闵民【2012】112号)、《关于资助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日常运作经费的实施意见》(闵民[2011]79号)、《局机关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申请、财务报销制度(试行)”执行申报拨付流程,实行专款专用。

日常考核上,《关于资助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日常运作经费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

“区民政局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申报的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经考核给予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资助。

”《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也明确制订了老龄活动室扶持措施和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补贴。

对新建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经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已建得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且活动开展正常,给予相应的运作补贴。

四、项目前一年度评价情况和整改情况(未评价项目可不填)

1、2014年前评价

问题:

对应整改措施:

2、2014年跟踪评价

问题:

问题: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不够细致,没有阶段性工作计划。

在2015年的前评价报告中对每个子项目均编制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对应整改措施:

关于运作补贴的计划安排:

每年三、四季度由镇老龄办提出申请,区民政局按照《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考核标准》实施补贴发放的评审工作,考核结果审定后公布,补贴经费在第二年第一季度下拨至各镇财政部门。

关于维修补贴的计划安排:

每年第一季度对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维修进行布置,确定当年维修补贴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第二季度确定活动室维修已开始,然后下拨补贴经费。

五、影响项目执行的因素

本项目本身在执行上和执行预测上均不存在偏差。

六、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编报说明

项目立项的相关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填报单位:

闵行区民政局

日期:

2014年12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