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政治马哲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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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政治马哲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1.1.1哲学与世界观、方法论?
答:
(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2)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1.1.2哲学基本问题是什么?
其主要依据及内容?
答:
在哲学研究的众多问题中,有一个重大的基本问题,那就是思维(精神)和存在(物质)的关系问题。
主要依据是: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任何哲学派别都不能回避而必须做出明确回答的问题。
(2)如何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它规定和决定着哲学家们的基本立场和哲学的基本路线,以及解决其他哲学问题的根本方向、原则和方法。
(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史上各派哲学斗争的焦点,从而成为划分哲学基本派别(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4)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是人们社会实践中的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即谁先谁后,谁决定谁,谁是世界的本质、本原。
二是,精神和物质之间有无同一性,人们能否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在这个问题上,哲学史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辩证法的观点,他把世界看作是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一切事物都是由内部矛盾推动而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另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把世界的各种现象看作是各自孤立、静止不变的东西,认为世界是没有矛盾的,是不会发展的,有变化也只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认为这种变化纯粹是外力推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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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近代哲学的两大派别是什么?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它们有哪些历史形态?
答:
凡是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精神是由物质派生的,都属于唯物主义哲学。
唯物主义在历史上存在三种形态,即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和现代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相反,凡是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物质由精神派生的,都属于唯心主义哲学。
唯心主义哲学还分为把世界归结为主观精神的主观唯心主义和把世界归结为客观精神力量的客观唯心主义两种形态。
1.1.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答: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没有绝对静止和房屋不变的东西;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不只是量的变化,而且有质变和飞跃;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主要不在于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自身所包含的矛盾性。
形而上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和固定不变的;虽然有时也承认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但不论事物的根本质变和飞跃;认为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在于外力的作用,不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自身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发展学说,但它不构成哲学的基本派别,而是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基本派别。
哲学发展的趋向必然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1.1.5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条件)?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坚实的阶级基础,有其自然科学前提和理论来源。
(1)社会历史条件:
19世纪40年代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
(2)阶级条件:
19世纪中叶欧洲三大工人运动是政治斗争的迫切需要
(3)自然科学前提:
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4)思想理论来源: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的辨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实践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探索和革命实践的结果
1.1.6、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它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2)它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完备的理论体系。
(3)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革命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4)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
1.1.7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答:
研究自然界及其发展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研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知识,研究思维及其发展规律的思维科学知识,它们统称为具体科学。
哲学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第一,二者的区别在于:
具体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物质世界某一领域、方面或层次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哲学以整个世界的共同本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
第二,二者的联系是:
每一时代的哲学都以该时代的具体科学为基础,从具体科学中概括出哲学的一般结论和原则;哲学所概括和总结的一般结论和原则又可以指导人们去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本身,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但是,哲学所抽象概括的只是具体科学的共性或共同本质的东西,而不是各门具体科学的总和或机械相加。
第三,在各种时代里,哲学往往高出那个时代的思维水平,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任何科学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时代所提供的哲学理论和方法,指导自己所从事的科学研究。
1.2.1简述物质的哲学含义是什么?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简而言之,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列宁的物质定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反对了唯心主义和二元论。
第二,提示了物质的可知识性,批驳了不可知论。
第三,对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作了最高的哲学概括,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
1.2.2、说明物质与运动的相互关系?
答: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
第一,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世界上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以自己特定的形式在不断地运动着,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
二,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离不开物质,任何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
第三,离开物质讲运动,否认物质是运动的主休,是唯心主义;离开运动讲物质,否认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是形而上学。
1.2.3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答:
静止是物质运动的特殊形态。
静止是事物的相对稳定,它根本上依然在运动。
辩证唯物主义肯定物质绝对运动的同时,并不不物质具有某种相对静止的状态。
静止是相对的,。
物质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辩证统一的。
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常用在的,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
动与静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承认静止,不论运动,是不动论。
承认运动不论静止是诡辩论。
不动论和诡辩论都是形而上学。
1.2.4、意识是怎么产生的?
本质是什么?
答:
意识的起源:
第一,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第二,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是第二性的,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1.2.5、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定义及辩证关系
答:
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
能动地认识世界,是指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个透过现象达到事物本质的过程,是一个重新建构和再创造的过程,所谓能动地改造世界,是指人通过实践按照自己的尺度去安排原来的客观世界。
客观规律性是事物内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它的存在和作用不以人为主观意志为转移。
辩证关系:
(1)遵循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为了达到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的目的,人的活动就必须合乎客观规律,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否则,违背了客观规律,就不仅不能实现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目的,而且还会受到客观规律的严厉惩罚。
(2)要做到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这是因为任何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决不会自动地映入人的意识,只有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总之,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更好地遵循客观规律。
1.2.6怎么理解世界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答:
1)世界是统一的,由此引出两个对立观点:
一元论和二元论。
2)世界统一于物质,由此引出两个对立观点:
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
3)世界的统一是无限多样化的统一,是世界统一性的表现。
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原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它告诉人们要从实际出发。
2)它告诉我们要有统一观念、全局思想。
3)社会主义建设要以物质文明为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1.3.1、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答:
(1)世界的普遍联系。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
联系也就是关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点之一。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观点与系统的观点。
(2)世界的永恒发展。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
从性质上讲,发展是前进的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从内容上讲,发展是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从形式上讲,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
发展是一个过程。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规律,在社会生活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1.3.2什么是辨证法和形而上学?
辩证法的历史形态是什么?
(1)辨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
(2)辩证法有三种历史形态:
A古代朴素辩证法B近代唯心辨证法C现代唯物辩证法
形而上学认为世界是孤立、静止不变的,世界是没有矛盾的,不会发展的
1.3.3发展的本质?
新事物必然会战胜旧事物?
答:
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的运动和过程。
发展首先是一种运动:
从性质上讲,发展是一种前进运动,既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从内容上讲,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新陈代谢,除旧布新;从形式上讲,发展是量变到质变。
发展不仅是运动,而且也是一个过程,即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
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东西。
反之,旧事物就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必然性。
这是由新旧事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有新的要素、新的结构和新的功能,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或历史条件,而旧事物已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因而新事物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第二,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孕育成熟的,它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却吸取、继承了旧事物中积极、仍然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东西,并增添了一些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东西。
因而,它在内容、形态、结构等方面都优于旧事物。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阶级、人民群众创造性活动的产物,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反映着社会生活进步的要求,因而最终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有远大前途的先进社会力量的支持。
1.3.4规律及其特点
答:
规律是事物或现象之间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它与本质、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必然性,也就把握了事物的规律。
特点:
(1)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2)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3)规律是事物稳定的联系。
(4)规律具有客观性。
1.3.5矛盾及其根本属性
答:
矛盾即对立统一,也称“一分为二”。
矛盾指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既有对立又相统一的关系。
把握矛盾学说,对认识事物和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辩证法的矛盾同逻辑上的矛盾不同,前者是指客观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是指反映事物内部之间和事物外部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基本哲学范畴。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关系或根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
是矛盾的双方在一定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
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趋势和性质。
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初期表现为差异,中期表现为对立,后期表现为冲突。
(3)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一方面,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共属一体,不可分割。
斗争性属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包含斗争性,同一性靠斗争性维持。
要在斗争上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又相互区别。
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
认识矛盾就是要把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或夸大一方否认另一方,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1.3.6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答: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的发展。
(2)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内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理论依据。
1.3.7矛盾问题的精髓是什么?
关系是什么?
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巨大指导意义?
答: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无处不在,并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无时不有。
矛盾的普遍性指同类事物矛盾所共同具有的性质,即矛盾的共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的差别和个性,(具体表现在:
第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及发展阶段的特殊性。
第二、矛盾及矛盾方面地位、作用的特殊性。
第三、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相对绝对的关系,共性只是包括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个性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是共性包括不了的,个性比共性丰富得多。
所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转化的关系。
3、意义:
一方面是社会主义,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决定的;另一方面是有中国特色,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
必须把作为矛盾普遍性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作为矛盾特殊性的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3.4为什么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答:
这是因为: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③矛盾分析法即对立统一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④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歧或斗争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
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及否定之否定过程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1.3.5质和量、质变与量变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答:
质:
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质的根本特点是,特定的质就是事物本身,质和事物不可分割,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
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窨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根本特点是:
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即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度:
质和量的统一叫度。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也就是一定的质所以能够存在的量的限度(范围)。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飞跃。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联系的。
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另一方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它又区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况。
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具有量的扩张,即新质要素在数量上迅速扩大,直至新质完全代替旧质。
量变和质变又相互转化。
在量变基础上发生的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如此量变、质变,新的量变,质变相互转化和交替,这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
1.3.6什么叫肯定和否定?
辨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达:
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其自身而不是其他事物的方面。
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其他事物的方面。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有以下三条:
第一,辩证的否定是指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
这就是说,任何事物的否定都是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我否定,实现自己的运动,自我发展。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辩证的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由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没有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就不可能实现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
第三,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是“扬弃”。
所谓“扬弃”包含着抛弃、保留、发扬的意思,也就是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在克服旧事物消极因素的基础上,保留某些有利于新事物发展的积极因素。
这样,新旧事物之间固然有质的区别,但新事物是从旧事物内部产生出来的,因而同旧事物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1.3.7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答:
(1)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是提示客观事物外部联系与内部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部联系。
现象有和假象的区别。
(2)形式和内容:
形式和内容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及其结构和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成分、运动过程、发展趋势的总和。
形式是批量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任何事物都有外在形式和内在形式,这里所讲形式是批量与事物的内容有本质联系的内在形式。
(3)原因与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提示世界普遍联系中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一定现象引起的现象。
事物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原因和结果具有客观性。
(4)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提示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两者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必然性是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
(5)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然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哲学范畴。
现实性是指现实存在的事物不其所具备的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的综合。
事物的现实性是由其内部的必然性决定的。
可能性是指事物依据其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有可能转化为某事物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1.4.1实践及其特点、基本形式
实践:
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基本特点:
(1)客观物质性;
(2)自觉能动性;(3)社会历史性。
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
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2)社会交往实践:
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交往实践是为了配合生产实践所进行的活动。
(3)科学探索实践:
是在近代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一种探索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尝试性和准备性的实践活动。
1.4.2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答:
在认识与实践的相互关系中,实践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认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认识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但是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实践决定认识。
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和归宿,即认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社会实践。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也具有两重性,正确的认识和理论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和理论则对实践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还表现在认识对实践具有预见作用、组织作用和动员作用。
我们既要反对不论实践决定认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又要反对不论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认识论。
1.4.3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认识的主体:
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的人。
作为主体的人,既不是纯粹的个人,也不是抽象的人类,它包括个人、集团和整个人类。
基本形式有:
个人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
客体:
是指在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作为主体的活动实际指向的那一部分客观对象,也就是进入主体实践活动领域同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存在。
基本形式有:
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关系:
(1)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2)认识关系,即主体与客体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3)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是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1.4.4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及其关系?
答:
(1)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两个特点,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发展的低级阶段。
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两个特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对立主要表现在:
它们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特点、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统一主要表现在:
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联系的。
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没有感性认识的积累。
理性认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
另一方面。
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不上升到理性认识,就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
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因素。
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渗透了感性因素。
1.4.5为什么理性认识必须付诸于实践?
如何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l)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
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
(2)实践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
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
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缎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了认识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它是联结主观认识和认识对象的桥梁,因而能把认识与对象相对照,判定认识是否正确。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有效地改造世界
1.4.6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答:
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第一,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决定的。
从真理的本性看,它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认识。
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判别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第二,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由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即能把主观认识变为客观现实,从而检验出思想认识是否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
1.4.4说明真理与廖论之间的关系?
答:
真理谬论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真理和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