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医学院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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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整理医学院规章制度
医学院规章制度
篇一: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会章、会费标准
中华医学会章程
中华医学会各类会员会费标准
第二部分:
议事规则
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部分:
组织管理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
业务活动
学术交流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
励条例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
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网络信息服务试行)(
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中华医学会网络支付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出版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评估体系
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
中华医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Medical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
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
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办会方针: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
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
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
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本会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
10071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四)参与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制定和更新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发展与国(境)外医学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与国际、台港澳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选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主办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
(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十二)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篇二:
医学院组织部规章制度
医学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作为学生会重要部门的组织部,素来都是吸纳人才,培养人才的重中之重。
我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等各种组织活动,常规建设以及监督、考评各支部的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学生会的组织建设。
由于我部的重要地位和职能特点,不仅院校各项活动少不了组织部的组织协作,我部也积极”以人为本,组织创新”,充分调动和发挥个人的创造能力,常举办一些个性鲜明,积极向上的活动,以展示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
组织就是在组织生活中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不仅是一种高素质的能力,更是一种深邃的思想。
组织部,实现您的梦想,挥洒您的人生!
部门定位:
医学院团委组织部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等各种组织活动,常规建设以及监督、考评各支部的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协助党建搞好推优育苗、积极分子的培养等工作。
工作职责:
1、按时收缴团费,组织团员证注册,为团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2、向团委提出团员发展计划,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3、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学习等各种组织活动
4、组织指导各支部常规建设和监督各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
5、掌握各班团支部的组织情况,建立各班团支部团员信息采集系统。
6、参与评选优秀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
7、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响应校团委在全院范围内号召各团支部开展特色团组织生活竞赛组织部内部建设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提高团委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各成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更使组织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事效率化,各成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服从党、团委的决议,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共青团。
第二条:
坚持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
第三条:
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树立全心全意为组织部服务的思想。
第四条:
不搞小集体主义,不计个人得失,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第五条:
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上勤奋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做到学习工作两
不误。
第六条:
认真正确地在同学的监督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第七条: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严格服从上级安排,认真执行团委决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积
极向上级提出建议或意见,诚恳反映工作情况。
第二条:
工作态度温和谦逊,言行礼貌得体,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他人和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第四章例会制度
会议目的:
旨在尽快交流信息,交换大家的意见,方便活动的顺利开展,工作的分配,做
到合理的分工提高效率
第一条与会人员。
出席人员为医学团委组织部所有成员,列席人员为医学院团委学生会秘
书处成员
第二条会议内容。
讨论学生会工作计划及制定各种制度,商讨日常工作内容,组织筹备活
动,及时对前期工作做总结汇报,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在后期工作中扬长避短。
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增进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了解和沟通。
第三条会议召集。
会议时间为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但须事先通
知所有与会人员调整情况;地点为61505教室或者北苑小花园。
会议前副部长会通知到各成员开会时间与地点。
第四条会议主持。
医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由医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或组织部
部长指定人员主持。
第五条会议记录。
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清楚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第六条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缺席应事先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不出席会议,迟到早退需当面说明理由;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个人形象,不得穿背心或拖鞋,不抽烟、不吃零食,保持会议地点的整洁。
第七条会议考核。
每次会议实行签到制,记录出勤率及会议表现,学期末可进行部门内部
的评优!
第五章纪律制度
第一条凡例会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迟
到、早退和缺席现象。
缺席须事先申请并获批准方可不出席会议,迟到、早退须当面说明理由。
第二条积极参加各种要求参加的活动,工作须认真对待,因个人问题导致活动出现重大失
误,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严禁成员假公济私,利于工作之便做出不利于组织部发展的事,一经发现,立即开
除。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一条有关组织部各活动的通知、决议,在未经正式批准下达通知之前不得向外界透漏消
息,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第二条组织部考评结果未公布前,不得将有关情况及结果向外透漏。
若有违反者,一经发
现,立即开除。
附则:
第一条
第二条
解释与修改:
本制度由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团委组织部监督实施;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
生效:
本制度由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篇三:
诊室各项规章制度
诊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省、地、县有关医疗、药品管理规定。
二、以“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的要求,遵守医德规范,恪守执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或监督检查。
四、给患者提供药品必须使用统一处方和药品分装袋,严禁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超范围执业。
五、要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各类药品明码标价。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七、诊所的执业地址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由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
八、诊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需调换,必须重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各诊所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技术建设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如发生医疗事故,应积极主动的向登记机关报告,并提供原始证据。
十、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业务技术活动。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悬挂于机构内部明显之处。
严禁转让、出售或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