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合同屋面隔热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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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合同屋面隔热板
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编号:
2016-钢结构-如意湖畔-专业15
工程名称:
宣威市如意湖畔?
幸福城项目
分包项目名称:
屋面保温隔热预制板施工
发包方(简称甲方):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宣威东门海子
合同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就本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施工合同编号:
云建四合同字第2013-90号
(二)工程名称:
宣威市如意湖畔?
幸福城项目
(三)工程地点:
宣威东门海子
(四)分包项目名称:
屋面保温隔热预制板施工
(五)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宣威市如意湖畔?
幸福城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通知所要求的高层上人屋面和裙房、其他多层房屋保温上人屋面的50mm厚300x300保温隔热预制板(包括1:
2.5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施工。
(六)分包工程内容:
包括打底抹灰、砂浆找平、清理修补基层、调运砂浆、选料、切板、贴预制板、擦缝、清洁表面等,含操作工具、元宝车、小板车、切割机等工具。
保温隔热预制板主材费由乙方承担,水泥砂浆的水泥、砂、石材料费由甲方提供。
甲方仅提供施工电梯以供乙方使用。
(七)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分包综合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
综合单价均包括完成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保险费、工伤人员工资及医疗治疗费用、病假人员工资、差旅交通费、税金、利润、风险费、检验试验费、措施费、市场人工价格波动和政策性人工调差、“五险一金”、竣工资料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包括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地理位置、现场情况、现场材料运输及使用保管、材料堆放、工人食宿、现场机械配备、不同施工季节、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及保修等所有费用。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
序号
分包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含税综合包干单价
金额(元)
备注(厂家、品牌)
1
50mm厚300x300保温隔热预制板施工
m2
5900
58
342200
2
合计
342200
分包总价金额(大写):
叁拾肆万贰仟贰佰元整(暂估)
(二)结算方式:
1.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增减工程量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为依据双方书面签字为准,否则无效。
(实际完成量为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提供的相关变更通知的依据,按国家相关定额计价规则计算的工程量)
2.分包价款的确认必须与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钩。
以上任何一项不合格,必须整改达到合格,才能结算。
3.若量发生变更,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量。
分包工程最终结算时间以“总包合同”最终结算审核时间同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协同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签证及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
4.结算单必须由直管部(分公司)经理以及乙方授权委托人双方签字认可
才能生效。
5.分包结算单采用甲方提供的统一格式。
(三)调整条件:
无
四、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
无
(二)分包工程款支付:
进度款按每月审核确认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按审核审定的已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款的70%支付,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分包结算总价的80%。
与建设单位结算审定建设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后支付至分包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分包人全面履行保修责任,且没有质量缺陷责任存在,发包人一次性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
(三)、工程进度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拨款,甲方支付工程款的账户必须与合同签订的分包方一致。
严禁工程款项支付至与分包方不一致的第三方。
(四)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时:
乙方必须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建筑业发票及税票给甲方;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实行营改增,乙方必须提供对应的专业增值税发票及税票给甲方。
(五)乙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资金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拖欠生产工人工资和材料款时,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直接代扣并代为支付。
(六)如果甲方资金一时不到位时,乙方垫资保证连续施工。
待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
(七)分包范围及分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办理最终结算手续。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提供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待工程完工后如果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用量均符合合同要求及无其他违约情形,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无法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可从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设备规格:
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要求执行
(二)材料、设备质量要求:
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要求执行
(三)材料、设备进场时间:
2016.4.1
六、质量要求及奖惩
(一)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二)质量验收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
(三)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工期不可顺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罚款10000元,限期整改后仍然不能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价款按50%进行结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工期要求及奖惩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天
(二)开工日期:
2016.4.1
(三)竣工日期:
2016.7.31
(四)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工期(包括节点工期)时,甲方有权要求整改,节点工期延误时罚款5000元,同时,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天/元的违约金。
施工过程中严重延误工期,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环境保护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
(一)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并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环保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和业主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及处罚。
(二)为保障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主要人员的任用及撤换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的同意,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贯穿施工全过程和覆盖全岗位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相应的检查制度及奖罚条例。
(三)乙方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确保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四)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满足施工现场和依据必须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以及流行病的预防。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人员的健康、安全、福利以及财产损坏情况留有记录并写出报告。
(五)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实现对施工现场和住所的水污染、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等实施有效管理,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乙方应遵守所有适用于其员工的有关劳动法,按时发放工资及其他相应劳动所得,保证员工的一切合法权益。
(七)由于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乙方所属员工发生的工伤、人生损害等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九)由于乙方所属员工的原因造成的其他非乙方人员伤亡的,概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十)乙方所属员工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若发生每次每项罚款500元。
(十一)作业人员的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证件齐全、思想素质好、技术水平可靠,能满足合同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及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的专业人员,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60周岁以上人员。
(十二)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
(十三)乙方应该管理乙方人员,如发生乙方人员打架斗殴等违反法律法规给其他人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并清退打架斗殴人员。
(十四)乙方在每天开工前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施工机械、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坑、洞、边坡等,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必须设立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警告牌和警戒线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更改。
九、乙方应提交的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一周内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甲方工作
(一)组织图纸会审及分项工程的验收。
(二)协助乙方协调处理第三方的关系。
(三)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
(四)负责与建设方联系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和工作面。
(六)按约定时间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七)甲方驻现场代表:
何灯周。
十一、乙方工作
(一)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变更通知、相关技术会议纪要、现行施工规范、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分包工程。
(二)每月22日前报送施工进度报表(形象进度截止日期20日)及施工进度计划。
(三)竣工前按档案馆的归档要求向甲方提供分包工程的档案资料套。
(四)乙方对分包工程质量、工期负责,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五)装饰材料材质证明书提供时间以材料或试验部门要求为准;材质有毒有害检测必须由乙方负责。
装饰工程完工后的室内环境检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若因乙方人员不服从指挥所造成的文明卫生施工未达标,按分包合同造价的3%进行处罚。
(八)乙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九)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并协助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分承包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的相关工作。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地方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对施工环境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所造成事故或处罚的一切责任。
(十二)乙方有义务服从和配合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监督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十三)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不得发生有损甲方社会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施工权,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十四)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自费予以修复。
(十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十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派驻现场负责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的权限包括:
费用结算、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期管理、技术管理,现场务工人员的聘用、工资发放等。
(十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
(十八)乙方进场前对作业人员造册登记,并将盖有乙方公章及作业人员签字的劳动协议、作业人员花名册和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提交项目部备案。
乙方配备的作业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或增加,须报甲方项目经理认可。
乙方在未提交增加或变更的工人的劳动协议前,新增加或更换的工人不得开始作业。
乙方作业人员出入工程项目现场须持甲方统一配发的出入证。
(十九)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册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所提供作业人员名册中人员与项目现场实际人员不符或名册内容严重欠缺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00元/人罚款;罚款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二十)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甲方材料,需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所使用甲方的材料,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二十一)乙方每月及时交纳施工用电电费,逾期交纳的在付款时双倍扣除。
(二十二)乙方现场项目责任人:
(身份证:
)。
十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乙方应在不迟于项目开工前/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核。
(二)乙方必须按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对上述进度计划作重大修改。
(三)任何情况下,如果乙方的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计划进度或现场情况明确显示实际进度将落后于计划进度时,乙方就结合当时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交经修订的进度计划,同时,该进度计划中还应包括乙方为按照约定工期竣工而采取的加快进度的方法与步骤。
十三、事故处理
(一)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甲方对事故责任承担有争议时,乙方应先处理事故并支付一切费用,事后待事故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十四、现场清理
合同工程验收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从施工现场自费撤走任何剩余的乙方的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设施等,逾期不撤走即视为乙方已放弃前述物资的所有权利,任由甲方进行处置。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按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向甲方和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提交相关的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甲方在收到符合城建档案对分包施工文件归档规定的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其竣工验收的意见以甲方、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文件为准。
十六、工程保修
(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按总合同(编号:
云建四合同字第2013-90号)相应条款执行。
(二)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返还的保修金后一次性拨付乙方(不计利息)。
(三)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无偿维修。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因前述维修行为使用质量保证金而致使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低于法定要求时,乙方有义务补足质量保证金。
十七、违约和争议
(一)违约:
乙方不得对该工程再分包亦不得对该工程再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完成部分按50%进行结算。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②采取第一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由甲方驻地所管辖法院裁决。
十八、廉政要求
甲乙双方信守廉政合同,廉洁从业,乙方不准以任何方式和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
十九、成品保护:
任意一方已施工完毕的项目,应妥善保护,杜绝另一方损坏,破坏方负全部责任。
二十、补充条款:
无
二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及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条款和内容按业主(建设方)与总包方(甲方)签订的云建四合同字第2013-90号建设工程合同执行。
二十二、合同生效与失效: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尾款结清、保修期满后失效。
二十三、合同份数:
共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直管部/分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银行账户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公司费控中心(备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