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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用电基础

第一讲 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第一节 概  述

一、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用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特殊性

由于电力生产和使用的特殊性,即发电、供电和用电是同时进行的,用电事故的发生会造成局部停电,设备损坏以及人身伤亡,还可能波及到电力系统,造成大面积停电的重大事故。

2.广泛性

不论是工业、农业,还是其他行业;不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不论是生产领域,还是生活领域,都离不开电,即方方面面都会遇到各自领域的各种不同的安全用电问题。

3.综合性

安全用电不仅与电力工业密切相关,还与建筑、煤炭、冶金、石油、化工、机械等行业密切相关;再者,安全用电工作既有技术层次的一面,又有组织管理的一面。

,造成电气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如违章作业、误操作或缺乏电气知识等;也有客观因素,如电气装置结构设计不合理,电气元件或设备质量不合格,工作环境恶劣以及雷击过电压等自然外力破坏。

因此,保证安全用电的措施也必然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

4.严重性

据劳动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县级以上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触电死亡人数在各类工伤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10%。

就用电而言,我国大约每用电1~2亿度即死亡1人;而美国、日本等国每用电30~40亿kW·h才死亡1人,我国安全用电水平之低,令人震惊。

我国电气火灾约已超过火灾总数的20%,电气火灾所造成经济损失所占比例还要更高一些。

在管理方面,尚有许多安全用电问题亟待解决,例如电气安全标准、规范、规程还不够完善;专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等。

二、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设备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所谓用电设备处于本质安全的状态,就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出现异常故障,或操作人员出现误操作时,设备本身固有的条件仍然可以保证人身安全。

设备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用电的最根本保证。

3.提高电气安全管理的科学性

在工程技术管理方面,主要任务是完善传统的安全技术方法,研究和开发新的安全技术方法,开发先进的自动化技术和电气检测、监测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建立完整的安全用电体系。

在管理科学方面,主要任务是逐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用电水平,逐步实现安全用电标准化。

4.安全用电必须思想、措施、组织三落实

电气事故统计分析表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不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而且大量的用电事故都是频繁发生的、重复性的,并且是可以预知的。

例如:

误操作事故,设备质量、安装、维修事故等。

上述事故只要思想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措施落实就是要坚决贯彻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包括贯彻安全规程,同时也要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施工、验收、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等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程和制度。

电气安全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不掌握电气知识,不了解电气设备,就不可能理解规程,也不可能认真执行规程。

电气工作人员作为特殊工种,必须预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还要不断知识更新。

组织落实要落实于电工,也要落实于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和电气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节 电气安全标准简介

目前在国际上权威性较高,影响较大,并被多数国家应用的电气设备安全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IEC的电气安全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专门从事电工和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的制订组织,它成立于1906年,已有90余年历史。

IEC的安全标准包括:

术语、图示符号、标记、分级分类、试验方法、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等。

数量最多,也是最重要的是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尤其对应用广泛的日用电器、电动工具及数据处理设备和办公机械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标准,IEC都已比较完善地制订出来了。

IEC标准是国际技术交流和产品贸易中公认的标准。

目前世界上多数工业国家都在实行产品认证制度,特别是对电气设备,不经指定单位进行安全检验,是绝对禁止进入市场的。

许多欧洲国家把这一规定订为法律。

二、CEE的电气安全标准

CEE(国际电气设备合格认证委员会)是在1926年由欧洲四个国家创立的设备问题委员会(IFK)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于1979年改为现名,1983年正式并入IEC。

CEE的任务是制订电气设备,特别是日用电器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进行产品认证。

CEE标准在欧洲国家的采用率是很高的,CEE标准在欧洲成为普遍执行的标准。

三、UL标准

目前国际上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准,特别是在日用及类似用途的电器领域和电动工具领域里的安全标准,除IEC(和CEE)标准外,最有权威,最有影响的就是UL标准了。

UL标准是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L)制订并发布的标准。

在具体技术要求上,UL标准与IEC标准有较明显的差异。

如计量单位,UL为英制,IEC为公制;UL的电动工具标准与IEC标准在泄漏电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绝缘厚度、绝缘性能、机械危险防护、温升及负载、耐久性试验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这是值得注意的。

四、VDE电气安全标准

德国(原联邦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成立于1893年,其宗旨就是制订电气安全标准。

百余年来,VDE在电气安全标准方面取得了杰出的成绩,制订的电气安全标准,统称为VDE安全规程。

VDE安全规程包括日用电器、照明设备、电视及无线电接收机、医疗电器、电线电缆、电机、变压器、互感器、高低压电器、防爆设备、电工材料、电子元器件、强电设备的安装等内容。

五、我国的电气安全标准

1983年成立了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工分会,其任务之一是制订家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标准。

1984年10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简称为CCEE)成立。

1985年,我国加入了国际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成为其管理委员会(简称MC)的成员之一。

1987年10月,成立了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参照IEC及国外标准制定了我国家用电器标准体系表。

近十几年来,制订和修订的安全标准,例如

制订了一套手持电动工具的国家标准,即GB3883.1—19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可供认证用)》和GB3883.2—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可供认证用)》~GB3883.18—199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电动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等17个标准。

GB/T3805—1993《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942.1—19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T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5959.1—1986《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GB5959.2—1998《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二部分:

对电弧炉设备的特殊要求》;

GB6770—1986《电力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

GB7450—19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7000.1—198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及试验》;GB7001—1986《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2158—19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GB12350—2000《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50150—19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13028—1991《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 技术要求》;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13870.1—1992《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第一部分:

常用部分》;

GB14711—1993《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16318—1996《旋转牵引电机基本试验方法》等。

我国虽然制订并发布了一些电气安全标准,但从满足实际使用需要上和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比较上,还有较大差距。

例如,IEC已有的许多电气安全标准,我国尚未采用;IEC335系列家用电器安全标准,也只采用了一半多一些;在国际上具有很高权威并被各国公认的UL电气安全标准,我国则采用的更少。

我们应该尽快制订电气安全法及相应的法规,加快电气安全标准的制订速度,尽快实行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的强制认证制度,所有供用电人员应该了解标准,关心标准,认真监督和贯彻各项安全标准,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 电气事故

一、电气触电事故

1.触电事故的几种形式

(1)直接接触触电 

直接接触触电是伤害程度最为严重的一种触电形式。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人体误触及电气设备带电导体,就是直接接触触电。

直接接触触电的特点是:

人体的接触电压就是运行设备的工作电压,人体触及带电体造成的故障电流就是人体的触电电流。

直接接触触电分为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两种。

1)单相触电 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的任何一相带电导体所发生的触电,称为单相触电。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及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电网都能发生单相触电,如图所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单相触电及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单相触电。

2)两相触电 所谓相间触电,就是在人体与大地绝缘的时候,同时接触两根不同的相线或人体同时接触电气设备不同相的两个带电部分时,这时电流由一根相线经过人体到另一个相线,形成闭合回路。

这种情形称为相间触电,此时人体直接处在线电压作用之下,比单相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两相触电一般比单相触电事故少一些,如图所示。

(2)间接接触触电 

当电气设备的绝缘在运行中发生故障而损坏时,使电气设备本来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件(外壳、构架、护罩等)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当人体触及这些金属部件时,就构成间接触电,亦称为接触电压触电。

在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发生碰壳短路将是一种危险的故障,如果该设备没有采取接地保护,一旦人体接触外壳时,加在人体上的接触电压近似等于电源对地电压,这种触电的危险程度相当于直接接触触电,完全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

根据历年来触电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触电伤亡事故,主要是间接接触所引起的,因此,防止间接触电事故是降低触电事故的重要方面。

(3)跨步电压触电 

当人的脚与脚之间同时踩在带有不同电位的地表面两点时,会引起跨步电压触电。

下列情况和部位可能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①带电导体特别是高压导体故障接地或接地装置流过故障电流时

②正常时有较大工作电流流过的接地装置附近

③防雷装置遭受雷击、或高大设施、高大树木遭受雷击时

流散电流在附近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可造成跨步电压触电。

实际上也是属于间接触电形式。

接地电流是指由于绝缘损坏而发生的经故障点流入地中的电流,亦称故障接地电流。

如当带电设备发生某相接地时,接地电流流入大地,在距接地点不同的地表面各点上呈现不同电位,若人在附近行走,两脚之间便承受了电位差。

人的跨距一般按0.8m考虑,此时两脚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由跨步电压造成的触电称为跨步电压触电。

跨步电压为

跨步电压的大小受接地电流大小、人体所穿的鞋和地面特征、两脚之间的跨距、两脚的方位以及离接地点的远近等很多因素的影响。

因为电位的高低与离开接地点距离有关,距离愈远电位愈低。

如果遇到这种危险场合,应合拢双脚跳离接地处20米之外,以保障人身安全。

由于跨步电压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以及由于地面电位分布的复杂性,几个人在同一地带(如在同一棵大树下,或在同一故障接地点附近)遭到跨步电压触电完全可能出现截然不同的后果。

人体受到跨步电压触电时,电流是沿着人的下身、从脚到脚与大地形成回路,使双脚发麻或抽筋并很快倒地,跌倒后由于头脚之间的距离大,使作用于人身体上的电压增高,电流相应增大,并有可能使电流通过人体内部重要器官而出现致命的危险。

(4)剩余电荷触电 

当人体触及带有剩余电荷的设备时,对人体放电造成的触电事故。

带有剩余电荷的设备通常含有储能原件,如并联电容器、电力电缆、电力变压器及大容量电动机等,在退出运行、摇测绝缘电阻后或耐压试验后都会有剩余电荷的存在,因此在摇测绝缘电阻或耐压试验工作结束后,必须注意充分放电,以防剩余电荷电击。

(5)感应电压触电

当人体触及带有感应电压的设备时造成的触电事故。

如一些不带电的线路由于雷电活动,会产生感应电荷;停电后一些可能感应电压的设备和线路如果未及时接地,从而对地存在感应电压。

感应电压往往是在电气工作者缺乏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出现的,因此,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在超高压双回路及多回路线路,感应电压产生的电击时用发生。

(6)静电触电 

静止电荷的堆积会形成电压很高的的静电场,当人体接触此类问题时,静电场通过人体放电,使人体受到电击。

静电电位可高达数万伏至数十万伏,可能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火灾,也能造成对人体的电击伤害。

由于静电电击不是电流持续通过人体的电击,而是由于静电放电造成的瞬间冲击性电击,能量较小,通常不会造成人体心室颤动而死亡,但是往往造成二次伤害,如高空坠落或其他机械性伤害,因此同样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2.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

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电气设备安装不合理 

例如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不够;室内配电装置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小于规定值;架空线路的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的最小距离不合要求;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落地式变压器无围栏;电气照明装置安装不当,如相线未接在开关上,灯头离地面太低;电动机安装不合格;导线穿墙无套管;电力线和广播线同杆架设;电杆梢径过小等。

(2)违反安全工作规程 

例如非电气工作人员操作或维修电气设备;带电移动或维修电气设备,带电登杆或爬上变压器台作业;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在导线下面修建房屋、打井、堆柴;使用行灯和移动式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重工作时,安全距离不够;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或跌开式熔断器,带电将两路电源误并列等误操作;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低压带电作业的工作位置、活动范围、使用工具及操作方法不正确等。

(3)运行维修不及时 

例如架空线路被大风刮断或外力扯断,造成断线接地或电话线、广播线搭连,电杆倾倒,木杆腐朽等没有及时修复;电气设备外壳损坏,导线绝缘老化破损,致使金属导体外露等没有及时发现和修理。

(4)缺乏安全用电常识 

例如家用电器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接线;私设电网防盗和用电捕鱼、捕鼠;将湿衣服晒在电线上;用活树当电杆等。

3.发生触电事故的规律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的很突然,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但不应认为触电事故是不能防止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应当研究触电事故规律,以便制订有效的安全措施。

根据对触电事故的分析,从触电事故的发生频率来看,可找到以下规律:

(1)农村触电事故多于城市 主要原因是农村用电条件差,设备因陋就简,技术水平低,缺乏安全用电知识。

(2)季节性明显 一年当中,春冬两季触电事故较少,夏秋两季,特别是七、八、九三个月,触电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是这个期间天气炎热、人体衣单而多汗,增加了触电的机会;还由于这段时间雷雨多、潮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降低等。

(3)单相触电事故多 据有关单位统计资料表明,单相触电事故占70%以上。

(4)触电事故多发生在电气连接部位 如分支线、电缆线、灯头、插头、电线接头、熔断器、接触器等处。

(5)低压触电事故多于高压 主要原因是低压电网广,低压设备多,人们接触的机会多,有些人对低压电气设备有麻痹大意思想,设备一旦有缺陷,就易发生触电事故。

据资料统计,低压设备引起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6)与用电环境有密切的关系 在高温高湿及多粉尘、有腐蚀性气体的用电环境中,触电事故极易发生。

二、电气线路或设备事故

电气线路或设备故障可能发展成为事故,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如由于用电单位内部发生电气设备或线路事故,造成公用网络及其他单位停电,或引起系统波动,甚至电网解列的重大事故。

例如用户的大型起重吊装设施触及系统高压电网,造成接地或短路事故,引起系统变电站掉闸,甚至系统的电网解列;另一种是用户内部短路事故,继电保护拒动越级掉闸,造成上级变电站停电,使系统网络上的其他用户停电;再一种情况是用户出了重大短路事故,使部分地区电压大幅度下降,迫使其他用户电气开关低电压释放,使用户用电设备大量停止运转。

等等。

三、雷电事故

雷电事故是指发生雷击时,由雷电放电所造成的事故。

雷电放电具有电流大(可达数十至数百千安)、电压高(300~400kV)、陡度高(雷击冲击波的波首陡度可达500~1000kA/μs)、放电时间短(30~50μs)、温度高(可达2000°C)等特点,释放出来的能量可形成极大的破坏力,除可能毁坏建筑设施和设备外,还可能伤及人、畜,甚至引起火灾和爆炸,造成大规模停电等。

因此,电力设施、高大建筑物,特别是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均需考虑防雷措施。

 

第四节 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一、作用机理分析

触电对人体的伤害形式,一般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1.电击

电流直接通过人体的伤害称为电击。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器官的损伤,破坏人体内细胞的正常工作,主要表现为生物学效应。

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麻感、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呼吸困难、血压异常、昏迷、心律不齐、窒息、心室颤动等症状。

心室颤动是小电流电击使人致命最多见和最危险的原因。

发生心室颤动时,心脏每分钟颤动1000次以上,但幅值很小,而且没有规则,血液实际上已终止循环,大脑和全身迅速缺氧,病情将急剧恶化,如不及时抢救,很快将导致死亡。

当人体遭受电击时,如果有电流通过心脏,可能直接作用于心肌,引起心室颤动;如果没有电流通过心脏,亦可能经中枢神经系统反射作用于心肌,引起心室颤动。

通常所说的触电指的是电击。

2.电伤

电流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的伤害称为电伤。

电伤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对人造成的伤害。

常见的有灼伤、烙伤和皮肤金属化等现象。

(1)电灼伤 灼伤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伤害,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两种情况。

(2)电烙印 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斑痕外皮肤失去弹性,表皮坏死。

(3)皮肤金属化 由于电流的作用使熔化和蒸发了的金属微粒,渗入人体的皮肤时,使皮肤坚硬和粗糙而呈现特殊的颜色。

皮肤金属化多是在弧光放电时发生和形成的,在一般情况下,此种伤害是局部性的。

(4)机械性损伤 电流作用于人体,由于中枢神经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导致的机体组织断裂、骨折等伤害。

(5)电光眼 当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角膜炎或结膜炎。

二、影响触电程度的因素

1.通过人体的电流值

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热的生理反应和病理反应越明显,引起心室颤动所需的时间越短,致命的危险性越大。

按照人体呈现的状态,可将通过人体的电流分为三个级别。

(1)感知电流 在一定概率下,人身能够感觉到的最小电流。

感知电流的最小值约为0.7~1.1mA。

(2)摆脱电流 指大于感知电流,而人体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最大电流。

当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感知电流时,肌肉收缩增加,刺痛感觉增强,感觉部位扩展。

当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由于中枢神经反射和肌肉收缩、痉挛,触电人将不能自行摆脱带电体。

摆脱电流与人体生理特征、电极形状、电极尺寸等因素有关。

约为10~16mA.(成年男性的摆脱电流约为15~20mA,成年女性约为10~15mA。

(3)致命电流致命电流是指大于摆脱电流,能够致人于死地的最小电流。

在电流不超过数百毫安的情况下,电击致命的主要原因是电流引起心室颤动造成的。

因此,可以认为室颤电流是短时间内使人致命的最小电流。

可以认为室颤电流是最小致命电流,约为50mA 。

室颤电流 通过人体引起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称为室颤电流。

室颤电流受电流持续时间、电流途径、电流种类、人体生理特征等因素的影响。

2.电流作用于人体的时间

电流在人体内作用的时间越长,电击危险性越大,主要原因是:

人体电阻减小、电解液成分增加、中枢神经反射增强,

工频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如表1-1所示。

人体可以忍受的工频电流的极限值约为30mA。

 因此,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当迅速使触电者摆脱带电体。

3.电流在人体内流通的途径

电流通过头部使人昏迷不醒而死亡;通过脊髓会使人瘫痪;通过心脏会引起心室颤动乃至心脏停止跳动而导致死亡;通过人的局部肢体亦可能引起中枢神经强烈反射而导致严重后果。

通过心脏的电流越多,电流路线越短的途径是电击危险性越大的途径。

4.人体本身的状况

人的健康状况和精神神态,对触电的轻重程度也有极大的关系,患有心脏病、肺病、内分泌失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酒醉者等,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所以,对于电气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或定期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

5.电流种类的影响

不同种类电流对人体伤害的构成不同,危险程度也不同。

人体对工频交流电要比 直流电敏感得多,接触直流电时,其强度达250毫安有 时也不引起特殊的损伤,而接触50赫交流电时只要有50 毫安的电流通过人体,如持续数十秒,便可引起心脏心 室纤维性颤动导致死亡。

交流电中28-300赫的电流 对人体损害最大,极易引起心室纤维性颤动,20000赫 以上的交流电对人体影响较小,故可用来作为理疗之 用。

我们平时采用的工频交流电源为50赫,从设计电气 设备角度考虑是比较合理的,然而50~60赫的交流电对人体触电伤害程度最为严重,其电流在100毫安时可致人于死命,而30毫安以下是安全的;对直流电则50毫安以下是安全的。

故一定要提高警惕,搞好安全用电工作。

 

6.人体的阻抗值

人体阻抗包括皮肤阻抗和体内阻抗。

皮肤阻抗在人体阻抗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人体的阻抗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与下面若干因素有关:

(1)皮肤状况 皮肤潮湿和出汗时,以及带有导电的化学物质和导电的金属尘埃,特别是皮肤破坏后,人体阻抗急剧下降。

因此,人们不应当用潮湿的、或有汗、有沾污的手去操作电气装置。

(2)接触电压 接触电压增加,人体阻抗明显下降。

(3)电源的频率 

(4)接触面积 

(5)其他因素 体内阻抗与电流途径有关;女子的人体阻抗比男子的小,儿童比成人小,青年人比中年人的小;遭受突然的生理刺激时,人体阻抗可能明显降低;环境温度高或空气中的氧不足等,都可使人体阻抗下降。

人体电容很小,可忽略不计,因此,人体阻抗可当作纯电阻考虑。

 

触电急救

一.急救原则

现场急救的原则是:

“迅速、就地、准确、坚持”八个字。

1.迅速 就是要动作迅速,争分夺秒、千方百计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将触电者放到安全地方。

2.就地 就是要争取时间,在现场(安全地方)就地抢救触电者。

3.准确 就是抢救的方法和施行的动作姿势要正确。

4.坚持 急救必须坚持到底,直至医务人员判定触电者已经死亡,已再无法抢救时,才能停止抢救。

二.脱离电源

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

1)拉开触电地点附近的电源开关。

2)电源开关远离触电地点,或者断开电源有困难,可用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铁锹等利器分相将电源线切断,此时,应防止带电导线断落触及其他人体。

3)当导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索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其脱离电源。

4)如触电者由于肌肉痉挛,手指紧握导线不放松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时,可首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切断电源。

2.脱离高压电源的方法

1)立即通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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